然后她突然对他笑了:“很难过吧,难过的想要死掉,所有的家人都死了,只有你活着,这种感觉啊……一定比自己死了还要难过吧?”
她哼着欢快的歌儿,“这辈子估计你是忘不掉咯。”
郎明城从牙缝里迸出话来:“你是谁?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还记得二十年前么?”鲸落单手撑着下巴,眼睛看着别处,却是对着郎明城说话的。”你喝醉酒,撞死了一个傻子。”
郎明城惊喘了一声:“你在胡说什么?什么傻子?!”
鲸落没有跟他解释这些,而是冷漠地转头看他。这一次她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她慢慢靠近他,嘴唇在他耳边,声音轻的像是耳语。”你从我身边带走了一个人,所以我要夺走你的全部。”
然后她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郎明城,就像是在看一个卑微而异想天开的蝼蚁。这只蝼蚁活在她的掌心之中,以前是她死了,现在她活着回来,他就得把一切还给她。
二十年的幸福快乐应该已经足够了吧,比起在不知何处躺了二十年尸骨无存的傻子来说,郎明城简直不能更幸福了。
郎明城如遭雷击,倒抽着气栽倒在地上,他举起手去指鲸落,鲸落冷淡地望着他。
“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做的!”郎明城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声音凄厉,恨到了极点。
看到他如此激动,鲸落就满意了,她勾起嘴角,“是不是很有意思呢?二十年前你酒驾闯红灯撞死一个拾荒的傻子,花钱找人顶罪赚了这二十年的快活时光。二十年后你的妻儿被人酒驾闯红灯撞死,肇事者同样花钱找人顶罪……你说是不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郎明城像是看到魔鬼一样看着她,眼前似乎不是穿着红裙子的美貌少女,而是面目可憎带着獠牙前来索命的厉鬼。
这一次他终于想起二十年前那个被自己撞死的人,出事时他的确非常害怕,可事后得知那人无亲无故又聋又哑还没有亲人朋友,郎明城的心就放下来了。
说句难听的,那样的人,命是不值钱的,死了连赔偿金都拿不到,所以他并没有如想象中那般惹上事儿,这桩案子也就那样过了。时隔二十年突然被提起,郎明城的心里充满恐慌。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少女:“可是、可是你——你、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替傻子索命的人。”鲸落告诉他。”傻子是个烂好人,谁伤害他他都不生气,你怎么能撞死他呢?假使你当时下车,即便他缺了条胳膊断了条腿,以你家的财力也能够让他过上不错的日子。”
她的眼神变得阴冷,那是在被触及底线的时候衍生出的愤怒。”你不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吧?你活生生扯碎了我的心,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理解,现在,你我终于感同身受了。”
只不过她能走出来,而郎明城这样懦弱的人会陷在里面一辈子。
“那你杀我!那你杀我就好了啊!”郎明城痛哭失声。”他们是无辜的!我的老婆孩子是无辜的!”
“傻子就不无辜吗?”鲸落反问他。”对你来说,傻子一文不值,对我来说,你的妻儿不过是三条贱命,同样一文不值。”
她弯腰揪住郎明城的衣领。”我告诉你,我这辈子都不会让你死,我会让你一无所有但是非常痛苦的活着,每一天都活在过去,每一天都在想你失去的人,就这样,吊着这么一口气,直到你死为止。”
她语气里的恶毒让郎明城打心底发寒,整个人都在颤抖,可他只能看着这个少女,却无能为力。
鲸落勾起嘴角,“沈森这辈子也不会为你偿命。不仅如此,我还会把沈森变得更好,他会有很多很多的钱,遇到心爱的人,娶妻生子,只不过和你短暂的二十年不一样,沈森会幸福一辈子,夫妻恩爱,儿孙满堂。”
最后两个词她是用极轻极柔的语气说出来的,像是极其心狠的诅咒。
郎明城倒在地上浑身颤抖,而其他人只看到他和奇怪的小姑娘说了几句话就突然倒了下去。
鲸落温柔地抚摸他的面孔:“瞧瞧,你过得多好,你还活着,傻子却死了,傻子的左眼珠还没有找到,你说,时隔二十年,我还能再为他找到吗?”
当然找不到,滚到烂泥里的眼珠,早就与烂泥化为一体。
分不清哪个是我,哪个是你。
鲸落站起身,对着骨灰盒突然笑了一下:“所以我拿走了他们三个人的左眼珠。”
郎明城一听,像是疯了一样连滚带爬的朝她扑过来:“还给我!还给我!”
鲸落任由他抓住自己肩膀拼命摇晃,笑着说:“还给你啊,那你也得把傻子的眼珠还给我。”
郎明城浑身僵硬,瞬间软了下去,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哭得无比心酸绝望,也极度无助。
鲸落笑得很开心,她眼中泛出诡异的红光,然后转身离开,没有人敢拦她。
就像是她说的那样,在她的指使下,沈森夺走了郎明城的一切,最后他年老体衰,也只能靠着拾荒生活,日日夜夜,孤苦伶仃,直到死亡。而沈森一路青云直上,不仅成功接手了父亲的产业,还将其发扬光大到了新高度。
然后他遇到了自己的真爱,顺利的结婚生子,恩爱到白头,寿终正寝——至于郎明城,早已不知道死在哪个角落了。
鲸落回到忘川,小男孩一脸严肃地看着她:“你知道你犯错了吗?”
鲸落摊手:“除了我自己的世界,哪一个世界犯错了?”
“就是你自己的世界犯错了。”墨泽皱眉。”你不该杀死了郎明城的儿女。他的妻子包庇他,他肇事逃逸,可是他们的儿女什么都不知道。”
“那关我什么事呢?”鲸落摊摊手,很无辜的样子。”又不是我撞死的人,是沈森啊,喝酒的是他开车的是他,我做什么了?我只是说了句想吃蛋糕而已。”
墨泽的小胖脸格外认真:“你骗不了我。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你早就观察好了这家人的路线,特意选在郎明城生日的前一天下手,引诱他的妻儿去那家蛋糕店,还有沈森,都在你的掌控之中。”
“没错。”鲸落赞同地点头。”但是他们可以拒绝。我有强求吗?”
她笑着跟墨泽说:“顺天命,这就是天命,我给出选择,他们自己去做了,你却要把因果推在我身上,我可不服气。”
墨泽说:“你也不必同我花言巧语,你在想什么我全部都知道,唆使仍是罪行,你是在试探主人的底线。”
“你的主人呢?”鲸落眯起眼。”她好像一直不在对吧,那我就不怕了。”
说完她笑弯了腰。”活着真没意思啊,还是这里适合我。”
墨泽还没来得及问她想做什么,就看到鲸落几步奔到桥边,纵身跃了下去。
下辈子怎么活,鲸落都不期待。
她不愿意饮下孟婆汤失去记忆重获新生,也并不想在下一个世界遇见傻子,那样的人,对她这种人来说,那种存在是令人恐慌的,与其如此,不如不要。
她的归宿,唯有忘川。
第560章 第六十三碗汤(一)
第六十三碗汤(一)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妇人打扮的女子坐在杏树下,迎着漫天花雨,弹奏着怀中琵琶。
细细看来,她那琵琶十分奇异,通体雪白,骨骼分明,没有丝毫多余的地方,也没有丝毫多余的颜色,白的通透,白的惊人,配上她纤细如葱的玉指,绝对算是视觉上的巨大享受。
毫无疑问,她是极美的,可她愁容满面,黛眉微蹙,杏眼带泪,细细看去才知道那是天生的姿态,娇软柔弱,令人想要捧在掌心细细呵护。
这时,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一个身着墨色衣衫的英俊的中年男子停到了她面前,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同她说话,似是生怕惊动了她:“瑾儿,怎么又在弹琴,你身子不好,可不能风吹,来,快随为夫回房去。”
凤瑾仰起头,对男人微微一笑,她不笑时行如若柳无限忧愁,笑后便胜却世间繁花开遍,令人解忧。”王爷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肃亲王笑了一笑,伸手将她搂入怀中,在那红润唇瓣上印下一吻。”为夫想你了,自然要早些回来,今日朝中无事,便想着带你出去走走。嫁给我这么久了,都没出过门呢。”
凤瑾浅笑:“妾身并不爱出门,外头人多,妾身不喜欢。”
“为夫知晓你喜欢安静的地方,若是你不爱出去,咱们便留在王府,你拨琴,我舞剑。”
“好。”
她性格柔和,很少言语,似是一滩柔软的水,随意揉捏成任何形状,肃亲王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疯狂爱上了她,彼时凤瑾于乡间杏林里弹琵琶,绝妙琴音引得鸟儿驻足,梅花鹿翘首,他骑在马上,听闻琵琶音,便驱马进入杏林,就见凤瑾身着粗布麻衣,怀中却抱着一把雪白镂空的琵琶。
只有骨与弦,空荡荡没有丝毫装饰的琵琶,却能弹出那样美妙的声音,实在是令人赞叹。
他静静站着听完一曲,方得知她在这里等待丈夫归来已有数年,独自一人居住在杏林之中,种植杏树,筑巢养蜂,饿了便以杏子蜂蜜为食,如此也过了快十年,然而夫君却不曾得过归期,说是要回,却从未回过。
肃亲王怜她贞洁,便问她夫君在何处,凤瑾回以不知,他便将她带回京城,着手命人查找。虽然心仪佳人,但罗敷有夫,肃亲王也不是那等自私自利之人。
只是一查之下却大失所望,凤瑾之夫早以做了当朝宰相的乘龙快婿,并官拜正二品兵部尚书,可谓是前途无量。凤瑾得知,大哭一场,肃亲王便借机求娶,她便应了下来。二人结为夫妻,肃亲王怜她惜她,对她自是百般温柔体贴,虽说年纪是大了些,足以做她的父亲了,但深情厚爱却不输他人。凤瑾并非铁石心肠之人,自然也会心动。
即便不心动,也不会如宿主那般背叛,使得肃亲王气急攻心,在皇家围猎中受了重伤,不治身亡。
宿主没有别的心愿,只要好好陪伴肃亲王度过自己一生,这样就够了。她不想再去想自己爱谁这个问题,可她自己的心却根本不受自己控制。
如果那个深爱的人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告诉你自己不是负你,而是在进京赶考的途中出事失去了和你有关的记忆,高中后丞相大人有意招他为东床快婿,他与你乃是路上偶遇,命人回家乡后得知自己并未婚配,你又待如何?
凤瑾不在乎宿主的做法,可如若是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回那人身边的。人生在世,许下的誓言就要遵守,既然答应嫁给肃亲王,与他白头,既然夫君已经使君有妇,那他们之间便没有缘分。
强求从来无果。
失忆前爱的是一个,失忆后对另外一个动了心,偏偏这个时候因为偶然的见面想起了过去——所以你决定放弃哪一个?
哪一个,他都不舍得放弃,即使其中一个已经另嫁他人。
“当真不想出门玩儿么?整日待在府里,我怕你闷儿啊。”
他如今已是功成身退的年纪了,新的一批臣子已经上来,日后他大可做个清闲王爷,陪伴爱妻,养花弄草,只是妻子尚且年轻,肃亲王如今已经是三十有六,而凤瑾却才二十五岁,她十六岁的时候在杏林开始等待,辗转等了九年,却容貌不变,依旧娇媚如初。
只是美也需要有人懂得欣赏,否则岂不可惜。
凤瑾闻言,清浅低笑:“那王爷便带妾身出去看看吧,妾身自小与爹娘生活在杏林中,尚不知世外之貌,如此可要劳烦王爷了,只是妾身见识浅薄,王爷莫要责怪。”
“为夫如何舍得。”肃亲王爱她入骨,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疼惜,她微微皱下眉头,他都要心惊肉跳半天,想着法子要让她笑,又如何会笑她呢。”你这花一般的年纪,嫁给我,实在是委屈——”
在他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凤瑾的食指轻轻堵在他唇上:“王爷将妾身带出杏林,帮妾身寻人,从未越雷池半步,是妾身亲口允诺相嫁,如此,妾身便已得新生。王爷不嫌妾身残花败柳,仍以正妃之位相娶,妾身——”
“好了。”肃亲王捂住她小嘴儿,两人便互相食指抵住对方的唇瓣,一时间不由得都笑出来。肃亲王道:“过几日准备完毕,良辰吉日,便是我们成亲之日,瑾儿,你愿嫁我,于我实在是痴心妄想之事,我真怕这一切只是个梦,倘若梦醒了——”
“梦醒了,妾身也会陪在王爷身边。”凤瑾弯眉浅笑。”只要王爷不赶凤瑾走。”
“自然不会。”肃亲王好大一把年纪了,如今竟也开心的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他的正妃十数年前便因病去世,他便一直不曾再娶,年少时还是皇子,父皇赐婚,少年夫妻虽无厚爱,却也是相敬如宾,直至妻子去世。”我真是高兴,王府里没有什么侧妃通房。”
凤瑾低首轻笑:“王爷这么多年独自一人,也是不易。”
肃亲王俊脸一红,他笑起来眼角便有纹路了,只是更添几分成熟魅力,可以想见他少年时是多么鲜衣怒马,英俊过人。先帝在时赞他俊俏风流,那般风华,如今已沉淀为沉稳肃穆。
凤瑾从来京城便一直住在王府,今日还是头一回上街,肃亲王府有无数奇珍异宝,都堆在她的院子里,京中之人只知道肃亲王要娶正妃,却不知这位到底是哪里来的。不知谁传出的消息,说未来的肃亲王妃不是凡夫俗子,而是那天上下凡历劫的杏仙,降临人间为肃亲王惊鸿一瞥,仙子动了凡心,便委身下嫁,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不少人都信了。
这传言是肃亲王命人散出去的,他最是擅长掌控人心,权谋之书玩得炉火纯青,在他心中,凤瑾可不就是杏仙么?
“瑾儿你瞧,这根簪子你喜不喜欢?”
进了首饰铺,肃亲王比凤瑾都兴奋,他拿起这个在她头上比比觉得好看,那个那副耳环比比觉得也好看,看得上的全部要老板包起来,凤瑾直皱眉:“王爷,看看就好,无需买这么多。”
“你不喜欢吗?”
女人家哪有不喜欢这些的,只不过凤瑾并不是贪心之人,现在的她对什么都没兴趣,只是尽职尽责地想要完成任务,所以陪伴肃亲王而已。”王爷仔细看,这些都不如王爷送我的那些,何必浪费银子?”
肃亲王一挥手:“为夫有的是银子!包起来!”
凤瑾:“…… ”
出了首饰铺进了胭脂铺,这种东西肃亲王不敢直接用在凤瑾脸上,她那一身欺霜赛雪的肌肤,若是被这样的东西糟蹋了岂不可惜。
平日里给她用的都是肃亲王亲自进宫向当今皇后讨来的宫廷秘方,他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女子,便拼了命的想把最好的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