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渣化之路(快穿)——哀蓝
时间:2017-10-29 17:13:37

  女孩子不依不挠:“她大可自己去拿,凭什么要你给她送?我看你们两个就是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刚才还甜甜蜜蜜的,怎么一转眼……就翻脸了?钟朗神情冷淡,面无表情。他弄不懂这两人究竟在吵什么无聊的问题,但是他想了一下,清欢从来没有这样跟他说过话,固然有她性格温柔的因素在,但更多的却是怕他,这个女孩就不怕她的男朋友。
  如果清欢也这样对着自己大吼大叫要他不给别的女人送东西的话……钟朗幻想了一下清欢眼泪鼻涕都下来指着他哭诉的模样,嘴角微微勾起,生气应该也挺可爱的。
  他没打算再看,可女孩哭得太伤心,男孩到底是绷不住了,蹲下去拍她的肩先服软:“好啦好啦不要哭了,我这就打电话叫她自己拿行不行?”
  “为什么要你打电话?”女孩子吸鼻子,“社团不是还有其它负责人么!”
  “好好好,我让别人打,你别哭了,你让我做什么都行,都是我错了好不好?”
  女孩子果然不哭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那你陪我坐摩天轮。”
  男孩脸色一白:“我恐高……”话没说完看到女朋友又要哭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一次,就坐一次,求你了。”
  女孩子扑哧一下笑出来,男孩捏她的脸糗她:“又哭又笑,真不害臊。”
  害得女孩不好意思地狠捶了他一下,两人吵得快和好的也快,这就手拉手去买票了,隐隐还能听到女孩子说:“……听说情侣坐到摩天轮的顶点时接吻能永恒。”
第674章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不管能不能永恒,清欢反正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坐摩天轮了。开什么玩笑,在顶点的时候接吻,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吗?偏偏钟朗好像一根筋,所以他们足足坐了七次才勉强在最高点的时候接了个蜻蜓点水的吻。
  下来时清欢腿都软了,基本是挂在钟朗身上,钟朗半扶半抱着她,一边皱着眉:“时间应该再久点。”
  “不要再坐了……我路都走不了了。”她一直以为自己不恐高的,前辈子拍戏吊过很多次威亚,但生平第一次如此眷恋脚踏实地的感觉。
  钟朗突然松开她,在她面前蹲下来,“上来。”
  清欢看了看四周,有很多人,“不好吧……”
  “快点。”
  钟朗语气一硬清欢就软,她扁扁嘴趴了上去,双手揽着钟朗的脖子,“我想回家了。”
  在清欢看不到的地方,钟朗的嘴角微微勾起,“家”。
  他喜欢这个字,也喜欢她这么称呼两人共同住的地方。
  可是他仍然残酷无情地拒绝了清欢回家的请求:“玩完那个再走。”他在来这个游乐园之前做过功课,听说前面那地儿位列十大情侣必经之地前三,不进去怎么能行?
  清欢抬头一瞧,“鬼屋”两个明晃晃的大字横在那儿,她觉得眼前一黑,“你……”
  “当演员避免不了什么类型的戏都要拍,恐怖片也是。”
  ……事实上清欢前辈子拍过商业片文艺片战争片警匪片古装片时尚片等等等等,就是没拍过恐怖片。
  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总算是看出钟朗今天是铁了心要跟她一起学习如何做一对称职对情侣了,虽然这学习太拙劣让她没眼看,但是……算了,他开心就好。
  希望待会他别失望。
  四十分钟后,钟朗英俊的脸上表情很难看。原因无他,他背上的这个女人根本不怕里头那些东西,甚至还对着人家品头论足,说这里有bug那里演的不行还有一个眼睛里没有内容……
  “……你以前为什么不拍恐怖片?”
  清欢在他背上心情很好,摆了他一道能不好么,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是第一次看到钟朗哑巴吃黄连的样子。“哦,因为都太假了,一点都不吓人。”吓不到演员的恐怖片算什么恐怖片啊,鬼都是假的。
  钟朗气得说不出话,闷声不吭把她朝门口背,天气有点热,清欢在他背上撑着太阳伞,两条雪白的小腿随着他走动一晃一晃的,笑呵呵的很开心。“今天是我第一次来游乐园玩,我小时候经常听到同学说跟爸爸妈妈来这里玩,一直很想来的,谢谢你。”
  钟朗沉默了两秒,嗯了一声。清欢大胆地伸手捏捏他的耳朵,感觉到他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然后小声问他:“你以后还会欺负我吗?”
  钟朗没接话,因为他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样的欺负。
  清欢想他可能也不明白,她早该知道自己不能高估钟朗的情商,这个男人只有在伪装的时候才特别机敏,真正的面目根本就是情商为零。“就是像以前那样对我。”
  “你要走,我才那样。”钟朗忘不掉他们决裂的那一夜,他捧着细心包扎的玫瑰花去找她,结果却被她赶了出来,她什么伤人的话都说了,他脑子一阵发黑,破罐子破摔的想,既然你看穿了,那我也就不装了,我想怎样就怎样,我根本没有必要装成一个好人,反正你也不会喜欢。
  他就应该像是祖父教导的那样,不择手段,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
  清欢也想过自己说的话是导火索,前世他们都做错了,她那么喜欢他,却没有办法接受他不正常的一面,他也很喜欢她,却不知道尊重和理解是什么,大概这就是阴差阳错,于是导致谁都不肯相让,一个咬紧了牙不肯屈服只想逃走,另一个为了挽留变得激进偏执,也许她再宽容一点,就会是不一样的结局。
  钟朗是成年人,但是他的灵魂有一部分是缺失的,他跟她一样,在某种方面,都是不够完整的人。钟朗会喜欢她,是不是也因为他感觉到了彼此的共同点在互相吸引呢?
  两个残缺的半圆,只有共享才是圆满,如果只想着掠夺与霸占,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结局。
  “那我以后不走了,你就不欺负我了吗?”清欢问他,“就算我再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你也不会把我关起来?”
  钟朗考虑了两秒:“那得看是什么话吧。”
  清欢:“……可是你看刚才那对男女朋友,人家就不是这样的。”只有你才会斤斤计较,好像谁喜欢的多一点谁表达的明显一点就会吃大亏。
  “……那行吧。”钟朗人性化的叹了口气,“只要不说分手,随便你怎么样了。”
  他仔细想想,让她爬到他头顶也不是不行,只要不分手,一切好商量。他再也不想几十年抱着一具白骨入眠,日日夜夜折磨自己,烟酒毒品都不能麻醉那种难受,想见她想的要疯掉,可白骨永远不会给他回应。
  钟朗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让人将自己和白骨化为灰烬交织在一起,然后埋葬。可谁知道一睁眼却回到了过去,他满心的快活,却在得知她宁愿放弃梦想也不肯再与自己相遇时变得阴暗无比。
  清欢又捏捏钟朗的耳朵,“说话算话吗?”
  “当然。”
  她笑了笑,嘴上说可没有用,得做得到才行。
  于是钟朗发现她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明明没有来姨妈却不肯跟他同床,就因为他身上沾了点烟味要罚他面壁思过一晚上,开什么玩笑,她是活腻了吗?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瞪眼,她就吸着鼻子带着哭腔指控他出尔反尔根本就是哄她,气得钟朗面壁的时候踢了墙好几脚,结果被清欢认为态度不够端正所以多加一小时,最可气的是她还把他关在放着热水的浴室里,自己却在外面吹着冷气吃冰镇水果看电视!
  一想反抗她就拿前辈子的事来压他,然后理亏词穷心虚的钟朗只得一声不吭。
  他说不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她就养了只猫,后来更过分的带回来一条蠢狗;他晚上想抱着她睡她却嫌他黏人把他踢到地上;最可气的是他过生日的时候要她陪着结果她却私自接了一部戏不在家!
  不就是红了么!不就是一部电影拿了影后么!不就是邀约不断被称为最有天赋的女演员么!不就是、不就是仗着他听她话?!钟朗盯着桌子上的蛋糕气得心肝脾肺肾一起疼,早上人还在家,晚上回来就没了,什么戏都能比他过生日重要?她生日时许愿他喊那条蠢狗大哥他都照做了,现在她嚣张到这种地步,连家都不回,一声不吭就跑了?!
  他就是给她太多自由了!等到这次回来一定要禁足一年!
  ……还是半年吧。
  好像……半年也有点多的样子。
  要不三个月?
  一个月。
  半个月。
  ……算了,还是到床上把场子找回来。
  钟朗一个人吃了一整个蛋糕,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他们现在就住在一开始的那个公寓,清欢很喜欢这里,钟朗也就把这里当成了“家”,平常热热闹闹的,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人在,蠢猫蠢狗都怕他,不敢来招惹他,所以他一个人吃完蛋糕连灯也没开,就坐在客厅发呆。
  他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对她太放心了,为了赎罪,他不仅对她言听计从,还把名下的所有产业改成了她的名字,现在她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又富可敌国,他就是给她打工上班的,她会不会还在记仇?不然怎么解释好几年了都不肯答应结婚?
  越想越后悔,悔不当初,悔的肠子都青了。现在他浑身上下现金不到五百块,卡都是她给的副卡,虽说人人尊称一声钟少但人人都知道钟少是个妻管严,他什么时候成妻管严了?他明明——很有威严的!
  就在钟朗胡思乱想的时候,客厅的灯突然开了,把他吓了一跳,“你、你怎么在这儿!?”
  清欢当然没有忘记他的生日,拍戏什么的也就是骗他玩儿,在一起久了她才发现钟朗很好玩的,明明那么狡诈阴狠的人,有时候却一根筋的要命,她说什么他都信。“我一直在啊,是你没有进卧室看。”
  因为她把便笺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就贴在蛋糕盒子上头,表明自己亲手给他做了个蛋糕赔罪,等到拍完戏回来再说。
  钟朗气结,简直想揍她,结果她却笑眯眯地凑了过来,在他唇角印了一个吻,难得温柔起来,“好啦,送你个生日礼物。”
  下一秒,钟朗手里被塞了张纸,他先外强中干的瞪了清欢一眼,低头一看,彻底傻了。
  “孩子都有了,钟少,也该娶我了吧?”
  当然,前辈子那笔账,还没算完。
第675章 第七十四碗汤(一)
  第七十四碗汤(一)
  【她本应在那一场浩劫中死亡,从此同他无缘】
  【而他一统江山后,变得嗜血残暴,冷酷无情,孑然一身。】阿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个胆子。昨天夜里发生了大事,陛下驾崩,还没有等到他们回过神,九皇子已经率领了御林军将太子府重重包围,用的理由是“太子谋害陛下,其罪当诛,特奉命前来抄杀太子府”。阿丑只是个厨房的粗使侍女,因为长得丑被人叫做阿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但好处就是抄杀的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她身形瘦小,为了活命钻进了灶膛里,这才躲过一劫。
  九皇子的兵马离去后她也没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在灶膛里藏了多久,阿丑才费劲地爬出来,立刻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当时御林军诛杀太子府诸人的时候她正巧在帮忙洗菜,听到了动静别人都出去看,唯独她心下慌乱,尤其是她天生嗅觉灵敏,早已闻到空气中散发出的鲜血气息,竟立刻爬入灶膛藏身,出来时虽然满身灰烬,但好在是保住了一条命。
  这条命很贱,但她很爱惜。
  她本来想要直接离开的,因为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九皇子很有可能再带着人来搜一趟。先前她藏在厨房,还能听见外头下人们的求饶哭泣声,以及九皇子低沉的笑。
  虽然很轻很轻,但阿丑确信自己听得很清楚。
  她哆嗦了一下,那位九皇子,她是没有福气碰到的,只隔着亭子远远瞧过一眼,也知道他同自家殿下手足情深,可若真是手足情深,怎会命人去将殿下找到,死生不论?阿丑虽不聪明,却也不是真的傻子,她听说了陛下驾崩之事,想来是为了那个位子。这样想的话,殿下是否真的毒杀陛下都值得怀疑。
  陛下若是驾崩,这皇位早晚都是殿下的,殿下何必多此一举?
  她想要离开的脚步被蕴藏在鲜血中一缕轻薄的墨香吸引。
  那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自然没有福气近身伺候太子殿下,永安太子自幼天资聪颖,为人又贤德仁义,人人都说他将来定是一代明君。大家都觉得太子殿下高高在上,可阿丑知道,太子殿下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她能进府做个粗使丫头,实在是仗了这张脸的福,否则眼中只有弟弟的爹娘怕是要将她卖进窑子里的。阿丑天生左脸上有巴掌大的一块胎记,暗红色,又阴暗,又丑陋,便是被人叫着丑八怪长大,阿丑阿丑阿丑,所有人都这么叫她,她连名字都没有。
  进了太子府,难免要受人欺负。太子殿下御下有道,然这世上既然有人,便有压榨与欺辱。阿丑因为生得丑被派去倒夜香,偏偏嗅觉灵敏,性子又温吞内向,于是很不得人喜欢。
  那日她领了自己的午饭回房,路上被一群小厮撞见,非说她是偷的,把馒头抢了掰碎丢到地上,要她跪下去食,阿丑自然不愿,于是便少不得挨人拳脚,她长得丑,做的又是卑贱的活,哪有将她当人看的。
  可太子殿下不知为何从此经过,瞧见了这一幕,阿丑跪在地上,他竟伸手来扶她。那样一双手,修长如玉,端的是精致好看,与她做惯粗活的粗糙双手简直是天壤之别。她身上沾染了尘土馒头渣,可殿下却将她扶起,好言问了几句,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又命人给她重新送了饭,甚至还把她调到厨房去帮佣。
  那群欺负人的小厮被殿下惩治过后,再见到她都规规矩矩的,阿丑再也没受过欺负。她吃得饱,穿得暖,每日虽然辛苦些,但还能拿点月俸存起来。
  所以殿下是她的大恩人。
  她绝不会记错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循着味道一路到了书房,地上的死人还没有收拾妥当,很多她都认识,但她没敢再看。太子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如今全死了。
  九皇子想要杀死殿下,绝不可能没来过书房,这一地的卷宗书本便是最好的证明。阿丑不识字,也不知有没有重要的物件,她更不知道书房里有机关,能让她找到太子的,只靠着惊人的嗅觉。
  墨香在离书架最近的地方变得最浓,她往旁边走,便立刻淡了,于是阿丑伸手在四处摸索,也不知怎么弄的,书架突然向两面张开,露出里头的地道来。
  九皇子是聪明的人,第一次没有搜到他定然不甘心,再来一次这里可就藏不住什么了。
  进了地道,一眼便瞧见倚着墙已经没了动静的太子。
  “殿下。”她低低地叫了一声,跑过去本想试试他可有呼吸,然一低头却自惭形秽,殿下穿着一袭白袍,她身上却是灰不溜秋的粗布,真怕弄脏了他,玷污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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