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很重很重,可是周围传来了奇怪的说话声,这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睁开眼睛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到他奋力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史密斯夫妇不再和蔼可亲的脸。史密斯太太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史密斯先生则在他们跟前站着,叹息说:“还不够肥嫩啊,得好好养养,现在可不能就吃掉他们。”
史密斯太太也遗憾地说,“是啊,这些小东西实在是太可怜了,饭都吃不饱……哎呀,约翰,你醒了?是不是很开心呢?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我们每天都会给你做东西吃的。”
约翰恐惧地看向他们身后,那里的墙上挂满了人类骸骨,看起来都是小小的一具,都是孩子!他深觉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将危险带给了伙伴们。“你、你们不是好人吗?”
史密斯夫妇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是好人啊,你们不是还说要报答我们,那么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让我们吃掉,就是最好的报答啦!”
约翰吓得尿了裤子,正在这时,天花板突然破了,从天而降一个满身风雪的人,那人修长纤细,落地先拍手然后抱怨:“卧槽外面好冷,受不了,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够了没?”
史密斯夫妇吓了一大跳,他们在这郊外骗流浪的孩子来,然后养在地下室,等到养肥了就吃掉,骸骨则挂在地下室的墙上,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
女人哈了口气,约翰才注意到她面上戴着粉红色的口罩,头上还有粉红色的毛线帽,只露出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
那样柔软温暖,令人心安。
可这个令人心安的女人马上就骂了一句脏话,用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耿修那个傻逼!”
清欢听力非常好,她察觉到警车在接近,气得她立刻从梯子爬了上去,然后把梯子弄断,让那对老东西上不来。
再然后,她迈着愤怒的步伐离开了这个木屋,不远处有个和她穿着情侣装,戴着蓝色口罩蓝色毛线帽的男人正在等她。
“耿修!”
男人立刻对她笑弯了眼睛:“嘿嘿,警察来了,我们快走。”
……这都多少次了!清欢气结,这臭小子,每次都在她盯上目标准备动手的时候通知警察,今天她是看他睡着了才偷偷出来的,结果这个傻子竟然学会装睡骗她了!
她过去就是一脚,耿修乖乖地让她踹——反正又不会用力,一点都不疼的,然后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走走走,机票我都买好了,我们接下来去s国好不好?”
“……”
她还能说什么?
真是输给他了。
第701章 第七十六碗汤(一)
第七十六碗汤(一)
【她本应一生无子,为救继女受辱亡于二十一岁。】
【她本应一生痴恋一人,知晓自己被错待,也仍隐忍不发,一心奉献。】清欢站在院子门口翘首以盼,只是,从正晌午王爷派人说要过来到现在天都要黑了,也仍然没来。她面上忍不住失落之色,身旁的侍女劝道:“夫人,还是进屋等去吧,这会儿风太大了免得受寒,您的身子受不住啊。”
她摇摇头:“我再等会儿,你去小厨房看看安神汤熬好了没,回头王爷来了,一定要立刻送上热乎的。”
侍女欲言又止,半晌道:“……是,奴婢这就去。”
清欢仍旧在等,直到王爷身边的太监总管过了来,先是恭恭敬敬搭了一礼,而后道:“蔷薇夫人,王爷突然觉得有些乏了,今儿便不过来了,特地让奴才给夫人送来这盏琉璃八宝灯,还请夫人收下。”
闻言,清欢掩不住面上失落,却仍旧牵起笑容:“劳烦公公了,王爷既然疲乏,还请公公好生照料着。”
“这是奴才的职责,夫人放心。倒是小王爷这几日的功课王爷查阅了,正夸夫人带的好呢。”温公公笑眯眯地说,他生了一张和善可亲的脸,弥勒佛一般见谁都笑,嘴上说话也是滴水不漏,清欢如何是他的对手,当下粉脸微红。“我会好好待小王爷的,公公还请放心。”
温公公呵呵一笑,“既然如此,奴才便回去了,夫人万福金安。”
送走了温公公,清欢满心喜悦地接过那盏琉璃八宝灯,里头已经点了熏香,是她喜欢的蔷薇花香,看起来,王爷真的很把她放在心上呢。
晚膳时间到了,结束了一天功课的小王爷来了,他才只有五岁,因为王菲早年去世,甫入府的清欢便从他两岁开始带着他,和他的亲娘一般,如今王府里也是她位份最高,虽说不是正妃,却也和正妃无甚区别,整个王府一直都是她在打理。只是虽然入府三年,她的性子仍然十分温柔婉约,从不对人红一下脸,是以宫中的人都很喜欢这位蔷薇夫人。
是的,所有人都认为王爷待她极好,一颗心都是扑在她身上的,一个月里至少有十天休在她这里,多么令人羡慕呀。
四下无人,清欢坐在房中,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若是昨日她没有听到那番话,她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已故的王妃是她的嫡出姐姐,自幼貌美多才,年纪比她大了十岁有余,早早便嫁给了王爷。那时候整个京城都流传着淮阳王与尚书府大小姐情深意笃的故事。后来他们成亲,生儿育女,若非姐姐患了重病药石罔效,哪里有她的今日呢?
正因为王妃故去,也因为害怕王爷娶了新王妃就忘了旧人忘了相府,她的父亲与嫡母便将她送了过来,只因为她与姐姐生的极为相似。若有何不同,大抵也就是蔷薇与玫瑰的异样。因此府内人人都叫她一声蔷薇夫人,她不是侍妾也不是侧妃,只是尚书府送来的不值钱的替代品。
她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伺候王爷,为亡故的姐姐照料她的一双儿女。小郡主今年已经十三虚岁,小王爷却还小,因此和从不亲近她甚至敌视她的小郡主比起来,小王爷跟她则亲近多了。
清欢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她的父亲在她被送来前一再告诉她,你与尚书府俱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定要事事顺着王爷,莫要惹王爷恼怒,要为虞家着想。
她背负着这样的期盼与要求,也努力让自己做到。
可是她怎么也不知道,王爷竟对自己做了那等事。
王爷对她无心,从她进门三年有余,不曾碰过她,即便在她院子里过夜也是和衣而卧,更别提是宠幸她了。便是这样,他也仍不放心她,他派人送来的蔷薇花香,里面掺杂的药物早已使得她无法生育,他和尚书府的人一样的,他们只想要她一辈子安安静静地做姐姐的替身,也一辈子安安分分,不做他想。
尚书府的人不把她当亲人,王爷不把她当妻子,那她……到底是什么呢?
清欢坐在凳子上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何去何从。直到小王爷爬上她的膝头软软地叫她姨姨,她才回过神。怀里的孩子白嫩可爱,可她心中除了怜爱之外,也还多了一份自己也说不出的悲伤。
错不在小王爷,错在她的父亲嫡母,还有王爷。
他若不喜欢她,不娶便是。要为姐姐守身,不娶便是,将她迎入府中,给的名分不清不白,不碰她的身子,让她按照姐姐那样活着,照料他和他爱妻的孩子……只因为家中庶出的女儿里,只她和姐姐生的像。
恶毒的念头一闪而过,清欢几乎想要把这孩子从自己腿上推下去,她眼眶发酸,内心深处充满挣扎。一边是想要报复的嫉妒与愤怒,一边则是自小所受到的教导以及父亲再三的叮咛。这一切都让她无所适从,她本来期盼着今日王爷前来,她好好的问一问她,昨日他与小郡主说的那些究竟是不是真的,什么叫她永远无法代替你娘的位置,什么叫她只是你娘在临终前为你们姐弟挑选的棋子……她虞清欢,难道是为他们而生的不成!
他们用着她,还要嫌弃她出身卑微是个庶女,还要嫌弃她没有资格进王府,还要商量着日后等到小郡主小王爷长成了就如何处置自己!
是啊,世间,根本没人知道尚书府又嫁了个女儿进淮阳王府,他们只知道尚书府的大女儿死了后,淮阳王一片情深,根本不近女色。
清欢心中恨极,面上却是温柔的:“小王爷乖,下来吃饭吧,一会儿还有功课要做呢。”
小王爷嘴一撇:“我才不要做,姨姨不要命令我,姐姐说姨姨得听我的!”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她呕心沥血照料这孩子三年,也不敌小郡主一句话。
是啊,在这些人心里,她不过是个卑微的奴婢。叫她一声夫人是给她面子,她要珍惜……她偏不!
清欢深深吸了口气,再抬头时眉眼已十分平和:“小王爷说的是,那日后,我就都听小王爷的了。”
小王爷露出得意的笑容:“今天晚上的功课我不写了!你帮我写!”
甚少有人知道清欢才气卓绝,尤擅琴棋书画,更擅模仿他人字迹,从前是写了字让小王爷临摹,如今却不是这样了。
她不想害这个孩子,只是想她再忍气吞声的付出,这些人也别痴心妄想。大家都是如此,谁比谁天生高贵?她是庶女,便活该如此被牺牲,不被人当作命看。
小孩子家家的,王爷事务繁忙,小郡主也不耐烦带孩子,可现在,她也不想带了。
小王爷尝到了“命令”的好处,再加上清欢不再教导劝慰,竟越发的跋扈起来。小郡主也想不到自己当日耳提面命的一句话就让弟弟跟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疏远了,她心中欢喜,更是唆使小王爷离清欢远些,日子一长,几个月不往清欢这里来也是常有的事。清欢向淮阳王说过,结果淮阳王轻描淡写地说让她不要插手小王爷的事,那是他的儿子。
是呀,他的儿子,和姐姐的儿子。他们既想她将小王爷视如己出,又不愿意小王爷真正的依赖她。
当真是,可笑至极。
她渐渐地与小王爷疏远了,再见面的时候小王爷已经连一句姨姨都不叫了,夫人便是他对她最大的恭敬。可清欢并不在意,她只是想知道,等到日后,小王爷渐渐长大,王爷发现他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又会不会来怪她呢?
他满心沉浸在亡妻之痛中,什么都忘了,而她不是他的正妻,又凭什么为他劳心劳力?他瞒着她骗着她利用着她,却还因为她的身份低微瞧不起她。
她怎会以为这是自己的良人!
如今想起来,自己以往那般心动,宛如跳梁小丑。清欢想了很久才明白,也许王爷并非不懂她的情意,而是故意不懂。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带着对他的情意,拼命地付出,直到榨干自己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她死后,她甚至连跟他合葬的资格都没有。他们会厌恶地将她的尸身处理掉……清欢狠狠地打了个哆嗦,她得离开这里!一定!
尚书府是不会庇护她的,她只能自己想办法。
可是这办法哪里是一时片刻就能想到的,日子该过还是要过,谁都不知道她心底酝酿着逃走的计划。不过在这之前,她仍旧安安分分地待在王府,每日打理王府事物,任劳任怨,即便小郡主小王爷再如何欺负她,她也不抱怨一句。
第702章 第七十六碗汤(二)
第七十六碗汤(二)
对于清欢的表现,淮阳王很满意,小王爷觉得这样欺负她没意思,反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还不如在外面仗着小王爷的称号欺负别人呢。小郡主则不然,她认定了清欢居心叵测,现在的忍让都是因为对方心机深沉,只要有了机会一定会报复他们,所以她最想做的就是把清欢赶出去。
不管小郡主心里怎么想,清欢仍然每天做着自己的事。这一日她难得出门一次,本来是想看看有没有逃跑用得上的东西,结果远远地看见了小王爷,她不想被他看见,连忙一闪身躲进了一家胭脂铺。
今日出门没有人知道哪,即便是贴身婢女也以为她在房中小睡,不被重视的好处就在这里,她大可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藏好,若是逃走了养活不了自己岂不是尴尬?
自打认清楚自己的处境后,她的想法就变了。既然这不是她的良人,既然这些人没有将她当作亲人的意思,那她又何必将一颗心都托付在他们身上?那太傻了。
只是刚进入胭脂铺,清欢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她抽动了下鼻子,感觉自己运气实在是太差,竟然到了这么个地方来。地上满是鲜血,她刚才竟然都没注意到这家胭脂铺的门是虚掩着的,可现在人已进来了,小王爷也带着他的狐朋狗友一路逛过来,她心里发慌,正准备另想办法,身后突然有一只大手勾过来,掐住她的纤腰将她拖入了黑暗之中,让她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
那双手无比的火热,贴在她身上的男人身体也如同火烧般滚烫,清欢害怕不已,可嘴巴被一只大手捂住,他可能怕她发出声音,不知用什么布料将她嘴巴堵住,她只能闻到上头传来的淡淡的接近竹子的香气,以及浓烈的血腥味。
她怕极了,可是她不敢反抗,因为她不知道如果自己反抗的话对方会不会杀死她。痛楚传来的那一瞬间,她扭头看见了倒在不远处死不瞑目的老板,然后她死死闭上眼,再不敢动一下,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男人如同一头嗜血的猛兽,他根本不会亲吻,而是用啃的咬的掐的,清欢感到身上的皮肉似乎都要被他吃掉一层,直到他彻底占有她,她才发出细微的哭泣声,睁开迷蒙泪眼。男人面上沾着血,她因为疼无法集中注意力,因此看不清对方的脸,只知道对方如同野兽般没有理智,身体又滚烫的过分,想来若是没个女人,他可能就要死了。
这场不那么美好的欢爱持续了很久很久,清欢从男人身下爬出去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被撕碎了。她的衣裳早被男人扯坏,可天色不早了,再不回去,万一被发现,这段时间来做的所有准备都白来了。她忍着身体上的不适起身,发现男人竟然全程没有脱衣服,只露出了下身。
清欢心里气,简直想杀了此人,可又没那般狠心。最后只好将他身上的外衫剥去,褪了还算干净的中衣穿到自己身上,再之后狠狠地踹了男人一脚,正中对方胸膛,只是这动作又扯痛了难以言说的部位,让她眼中迅速涌起雾气,匆匆离去了。
等到她离开,男人倏地睁开眼睛,一双黑眸在暗中闪烁着嗜人的光。
胆战心惊的回到王府,没有任何人发现她的失踪,清欢松了口气,早知道没人在意她的,她身边不是尚书府派来的就是王爷的人,他们都怕她对两个孩子有私心,如今她进王府已经快要十年,他们仍然不放心她。她再如何低头做小,他们也是瞧不起她的。至于她的品行……那种东西,在淮阳王心里,如她这般出身的人根本没有资格有。
她装作刚睡醒的样子让人抬热水进来,每日都沐浴是她的习惯,这一点不会有人怀疑。等到摒退左右,清欢才敢脱下衣服。她先是对着镜子照了照,气得咬牙切齿。身上真是一处完好的皮肤都没有,那人是属狗的不成,将她当成肉了!淤青乌紫浑身都是,尤其是腰肢,简直粗了一圈,被掐肿的!
“若是让我知道你是谁,定教你好看!”她对着镜子愤愤地骂了一句,却突然听到一声嗤笑。惊的她立刻抓起地上的衣服掩盖自己,小声呵斥,“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