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雪耶
时间:2018-12-16 09:39:39

  “去,当然去。”林则早就想去县城了,答应给林慧的信还没寄出去,这里离县城实在太远,六/七十里路,要走大半天才能到,还得给胡巧置办些衣服,家里也得添些东西。
  “行,那你明天到知青所集合,我还有林向阳、路遥都要去。”他们到这也还没给家里报平安。
  第二天一早,林则带着红着脸的胡巧一起去县城,那些知青看他们走过来,挤眉弄眼的怪笑。
  林则踢了笑的最贱的杜南星一脚,“赶紧出发,今天要办的事情可不少。”
  他和胡巧还真没发生什么,昨晚他们已经谈好,先处一段时间,等年纪再大点再说。
  上车的时候,林则看到林向阳先扶路遥上去,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扶着李文雅,虽然都是扶,一个只是搭把手,一个温柔细致的扶,差别巨大,看来这段时间,两人已经擦/出火花?
  五点出发,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六点半,林则把两封信投递进邮箱,一封是给林慧,这妮子现在不定怎么担心他,一封是给苏曼,哪怕这个妈妈当的不称职,为人子女,也不能结婚了都不和她说一声。
  “你妈会不会看不上我?”胡巧有些担心的问道。
  “不会,我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不会看不起你。”或者说你越弱,她越同情你。
  寄完信,林则准备带着胡巧先去看看供销社有没有肉卖,以前他一直不太爱吃肥肉,在这生活了几个月,现在最想的就是油汪汪的大肥肉。
  运气不错,今天竟然有肉卖,不过前面已经排起长龙,林则对买到好肉不报太大希望。
  轮到他们的时候都已经八点多,猪肉案上只剩下零星的几块瘦肉和一只猪脚这些骨头多,没什么油水的肉。
  “同志,这个筒骨给我来一根,猪脚还有这块肉也要。”给完钱和票,林则没有马上走,等最后几个买肉的人离开,林则凑近切肉的男人,“你们这儿,猪多久宰一头?”
  “半个月一头,怎么了?”男人把刀具收起来,还算和气的回道。
  “就是那个猪油版,能不能给我留一扇?”不等对方拒绝,林则立马说道:“我能用全国粮票或者工业票来换。”
  男人转了转眼珠子,左右看了一下,“你们跟我来。”
  林则把肉放进胡巧的背篓里,交代她在这等他,自己跟着男人拐到后面小巷一座小院里。
  “我叫陈红军,兄弟怎么称呼?”陈红军擦了擦手,伸出手来。
  林则和他握了握手,笑道:“林则。”
  “你刚刚说有工业票?”陈红军音量降低,“有自行车票吗?”
  林则眼睛一眯,“一扇猪油版可换不了一张自行车票。”
  陈红军双眼一亮,这么说他手上有自行车票?
  上下打量着林则,看得出是受过教育的人,又在他的手表上停顿了一下,沉吟许久,说道:“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二十块钱,怎么样?我开的价很高了。”
  林则心里算了笔账,当时他花了三十块钱买的自行车票,没想到在小县城这么紧俏,早知道多买几张。
  现在住在村里也用不上,干脆先卖了,等下次回北京的时候再找人买就是。
  “再加半个猪头。”林则开口道。
 
 
第12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半个猪头,从陈红军这借了一只麻袋,陈红军为人挺豪爽,还送了他一根猪尾巴和两块猪血。
  从兜里,实则从储物空间掏出那张自行车票递给他,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看着激动的满脸通红的陈红军,林则还不能理解这个时代一辆自行车的价值,毫不留恋的背着肉出门,到拐角处,确定四周都没人,偷着将整麻袋的肉收进储物空间。
  “回来了?没买到肉吗?”胡巧探头看看,小声问道。
  林则同样小声回答:“买到了,不过我怕这么带回去太显眼,让他晚上给我送到乡里。”
  胡巧哪懂这些,林则怎么说她怎么听,高高兴兴的跟着他前往百货大楼。
  说是大楼,其实就三层高,三楼还是办公室,在林则看来这所谓的百货大楼很普通,可是在七零年,他在老百姓的眼中地位非常高,在这里当营业员比公务员都吃香。
  “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胡巧以前有幸来过一次县城,但是百货大楼是头一次来,怯生生的拉着林则的袖子,不敢随便乱看,“这里东西很贵的,我们还是快走吧。”
  “咱们结婚结的匆忙,什么都没准备,我带的糖早没了,再买些回去给村里人分一分,沾沾喜气,另外给你买些布做几身衣服。”听林则说买喜糖回去分,胡巧甜蜜蜜的跟在他身后。
  “您好同志,我想买糖。”柜台后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看到林则和他身后的胡巧,翻了翻白眼,“票呢?”
  现在营业员差不多都这模样,林则不想跟她多做计较,掏出几张糖票放在柜台上,“给我来两斤白糖,两斤红糖,三斤硬糖,再来一斤软糖。”
  营业员拿出票仔细对过,确定能买这些糖,才起来装糖。
  “不用买这么多。”现在一人分个一颗糖就不得了了,哪能买这么多。
  “白糖是给你回门用的,红糖留着你吃,硬糖……分出一斤给你娘家,剩下我们分给村里人,软糖留着你慢慢吃。”林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分到糖之后的模样,显然是很喜欢。
  胡巧红着脸低下头,把糖放到林则的背篓里,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路过鞋店的时候,林则想起来村里的风俗,出嫁的闺女,娘家会给准备一双鞋子作为陪嫁,既然她娘家没给,那就自己买,最重要的是胡巧就一双打了很多补丁的布鞋。
  “同志,这些鞋子要票吗?”林则那些票中,还真没有买鞋的票。
  “有要票的,也有不要票的,不要票的贵些。”这个营业员还算和气。
  林则选了一双水蓝色塑料凉鞋,这在七零年可是高档货。
  “试试。”
  胡巧摇头,这上面标了价格,十块钱呢!有这钱她买布自己做十双都不止了。
  林则直接拉着她坐下,然后蹲下身子,给她脱了鞋,吓得胡巧脚直往后缩。
  “别动。”林则握住她的脚,帮她把凉鞋穿上,“站起来走走。”
  胡巧红着脸,僵硬的站起身子在他面前来回走了一圈,又听他指挥,僵硬的坐回去。
  “这双我要了,再把那双皮鞋给我看一下。”林则又要帮她换皮鞋的时候,胡巧抢过皮鞋自己穿。
  林则笑笑,“合脚吗?”
  “嗯!”声音小的跟蚊子一样。
  “两双我都要了。”
  皮鞋也不要票,但是要二十块钱一双,要知道现在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三十几块,所以可想而知这双鞋的价格。
  “太贵了。”两双鞋加起来得三十呢!他们家五个劳动力,省吃俭用一年也攒不下这么多钱。
  “一双鞋还是买得起的。”林则把包好的鞋放到她背篓里,“走吧。”
  找到卖布的地方,只有零星几个在那挑选,林则拉着胡巧上前,指着最上面一块红色的布问道:“这块布拿下来我看一下。”
  柜台后面的女同志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瞧着很和气,说话也不如前面两个营业员那么傲气,“你有布票吗?”
  “有。”林则从包里取出一小叠的布票放在柜台上面,这是他从北京带来的所有布票,今天都给带来了。
  “这位男同志真有眼光,这匹红布颜色正,一般很难抢到,今天也是你们来的巧,刚到的货。”大姐从柜子底下拿出一匹布,放在林则面前。
  “喜欢吗?”林则侧头问她。
  哪个姑娘不爱俏,尤其在喜欢的人面前,看到这么漂亮的红布,不禁点头。
  “这匹布我都要了。”林则说道。
  “一丈就够了。”胡巧赶紧阻拦,她的身材娇小,用不了那么多布票。
  “你得做身秋衣和棉袄,就这一匹我还怕不够。”林则不懂做衣服,也不知道够不够。
  “给这位女同志做衣服,三丈就够了,你们准备结婚吧?那还能再做一床被子。”营业员笑着说道。
  林则没想到一匹布这么经用,说道:“再给我拿三丈水蓝色、三丈黑色,还有那个青色的布,我要半匹。
  “买太多了。”胡巧拉拉林则的袖子,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一匹布十丈,我做衣服一丈一就够了,你的话,最多一丈八,我们要不了那么多。”
  “不多,我自己还得做一身薄棉袄和厚棉袄,你也再做一身好换洗,我们还得做个四件套,就这些还不知道够不够呢?”林则觉得先买了放家里也没事,衣服裤子还有嫌多的。
  付过钱和票,东西先放在这,等逛完在来拿。
  “我们今天买的东西够多了,别买了。”看林则一直往外掏票和钱,看的胡巧胆战心惊。
  接下来两人慢悠悠的逛着百货楼,路过电器店的时候,林则见她盯着缝纫机,看来上回得弄张缝纫机票,这些大件他们现在有钱也买不到,逛到最里边的一家首饰店的时候,林则停了下来。
  胡巧看到首饰店,立马抓住林则的胳膊往外拖,“咱们以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可不能再乱花。”
  “没事,就进去看看。”
  话是这么说,最后林则还是买了一只银镯子,其实他当初带的那对龙凤镯就是想送给未来老婆,可惜金子太显眼,这银镯这倒是可以。
  给胡巧带上,林则轻笑道:“很漂亮。”
  胡巧害羞的低着头,只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又跟着林则买了雪花膏,暖水瓶,锅碗瓢盆,各种调料。
  “林则。”
  林则闻声回头,是林向阳他们。
  “你们这是买东西还是搬东西?”杜南星看他们装的背篓还有手上提的东西,惊道。
  “以前一个人随便对付一下就行,现在不是成家了,总得置办些家私。”林则看了眼他们手上的东西,就是一些简单的日用品,笑道:“遇到你们真是太好了,赶紧帮我搬些东西。”
  几人惊疑的跟着林则去了布铺,发现那么多布,路遥摸着那匹红色的布羡慕道:“买这么多,用的完吗?”
  就是在北京的时候,想要做身衣服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攒好几个月的布票,都知道林则家里殷实,但不知道他这么富裕啊!
  同行有两个女知青不断在后悔,早知道林则家底这么厚,拼着脸皮不要也得倒追他。
  梧桐乡的老乡见林则买了这么多东西,尤其那两把暖水壶,别提多羡慕。
  “这个可是好东西,冬天就不怕没热水了。”其中一个大汉小心的摸了摸,“这得几张工业券?”
  “三张。”林则打趣道:“为这两只暖水瓶,我的工业券是见底了。”
  刚想说什么的路遥扁了扁嘴,低下头不说话了。
  到村口的时候,杜南星林向阳帮着他把东西提回家,路过的村民瞪大双眼好奇的看着,有些东西能藏住,暖水瓶和布可藏不住,众人看着跟在林则身后,小媳妇一样的胡巧,都觉得以前被这小丫头外表给懵逼了,瞧这精明的,人林知青才来那么几天就知道贴上去。
  就这家底,懒点怎么了,他家里随便寄点票和钱给他就能过上好日子。有那家里有女儿的,各个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传闲话了,不然也不会逼着林知青娶胡新民家的闺女,白白便宜了他家。
  “我看最后悔的该是胡新民才是,瞧他做的那事,连顿饭都不招待新姑爷,还让女儿一个包裹就嫁了,现在见林知青这家底,我看他吃不吃的下饭。”
  林则不管村里的人怎么想,拿出两斤硬糖,带着胡巧挨家挨户的分糖。
  “吴二叔,我是林则,这是我媳妇胡巧,给您喜糖,不多,就是想叫大家也沾沾喜气。”
  糖块难得,话也客气,接了林则这两块糖,村里的婆娘们算是被堵住嘴,再也不好在背后论人是非。
 
 
第13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0
  分完糖回家,两人也没闲着,胡巧和面,林则剁肉,昨天知青所那么多人来给他们办婚礼,今天刚好买到这么多肉,林则就想着干脆包饺子回请他们。
  等和完馅,林则过去叫杜南星他们,几人听他说请吃饭,说什么都不愿意去。
  现在不比以后,谁的粮食都不富裕,当初胡支书借他们的粮食,饶是再节省,现在也快要见底,昨天林则那是相当于结婚宴,必须办的敞亮,可哪有见天这么吃的。
  “行了,我面和馅都弄好了,就等你们过去帮着一起包,赶紧的,大热天的,放到明天也馊了。”
  没法子,几人跟着他一起去,就见桌上一盆子肉,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几人咽了咽口水,具是摇头,“不行,你把这肉炸了,或者用盐腌一下,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难得吃顿饺子,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约莫八点左右,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林则拿上手电筒,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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