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五姐,从来没与她交心过。
姨娘上辈子为她所杀,这辈子多年未见,母女情缘存续依稀,彼此却都明白不若世间最普通真挚的寻常母女。
她们的关系是母女,却太复杂,如隔天渊。
自始至终,即便没有相互残害,也不会懂得彼此,只有保护和珍惜,却不是知音的话,意义也不大。
陆宗珩,王琮,嫡姐。
懂她的人,爱她的人,救赎她的人,守护她的人。
——说好了的,去江南过下半辈子的人,被她赶走了。
从容自在的离开了,握着她的手,盖住了她的眼眸。
殉道,殉自己,不殉她。
他们最后都离开她了。
重要的,或者是不重要的,都走了。
所以即便蒙着双眼,再往前走,心中仍旧悲哀如斯。
奚娴抱着嫡姐,终于有眼泪从眸中流出,盈满心扉,奔涌进干涸寸草不生的田地之中。
刹那间芳菲盛景重现人间,又霎时间枯黄不再,重归黄土。
过了这么多年,人生重来了一遍,她寻到了自己的真理。
但是,失去了为她摘下那颗星辰的人。
奚娴看着嫡姐恍若睡去的容颜。
她只想着,这样也好。
她上辈子杀了那么多人,这辈子也没留手。
——手上早就沾了鲜血,早就是弱者了。
似乎已经无可救赎了呢。
第98章 终章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窗外的树叶落了,沉入泥土之中,化为养分,最后再次成为树的一部分。
就像是人类一样。
奚娴看着嫡姐沉睡的容颜,每天都要用各式各样的妆粉缀饰她,让她看上去鲜活一如往昔。
过了很久很久,日月穿梭而过,时光粘稠的在长河中蠕动,之于一切的尽头,还有一切的初始,都有无限长的光阴,之于奚娴,却已经过了好久,像是半辈子那样劳苦艰辛。
她开始明白过来,死亡一点也不可怕。
不是矫情的领悟,而是源自自己每日的体会。
或许所有的念想都消失了,一切的痛苦都失去了,所以其实没有什么感觉的。
真正可怕的是对于生的眷恋,还有恐惧死亡的心情而已。
所以可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人性的懦弱与不聪慧。
她认为那个人是个智者,甘愿赴死时一定不会痛苦。
——因为她懂得这个男人,一如他懂她一样。
他们是真正的知音,却也是曾经背道而驰的人。
她爱上的是谁呢?
嫡姐,王琮,还是陆宗珩?
其实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懂她。
那就是很好的一生了。
奚娴也不知道自己还活着做什么,偶尔回想时却似乎发现,自己骨子里还流转着名为希望的东西。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那样想,偶尔午夜梦回时,时常会梦见男人为她掖被角,亲吻她唇角的同时,在她耳边默然浅笑,随着风一起飘散如烟。
大行皇帝没有落葬,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但除了他们母子之外,也不是全然没有人知晓。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直到后来,奚娴才知道,他在死前已为无拘安排好了所有的一切。
在无拘的寝殿里,甚至摆着一张万里山河图,那是他故去的父皇一笔一划,从尽头开始描摹的。
精准,且鲜有,下笔有神,豪气自在。
奚娴只看过一次,秉着燃烧的烛台,一寸寸在黑夜中照亮整片河山。
至今与往后,再也没有要求看它。
山河图卷上有几块标注着未曾收复的失地,但那是他上辈子身为帝王时终其一生的杰作,除了这些,还有更多、更多,贪官、徭役、水患,赋税……
更多更多,都被他写在了厚厚的书卷上,最后交给了他们的儿子。
那是他前世的脚印,曾经踏足于泥泞里,一步步,深刻而惊醒,裹挟着对于黎明苍生的慎重和大爱。
没有做完的事情,尽数托付给了无拘。
相比起父皇曾经走过的那条崎岖坎坷的路,无拘的路实在太过简单,甚至路边的野花野草也值得驻足欣赏。
他把功绩尽付给了下一任帝王,又把生命赠予心爱的女人,当作给她指路的明灯。
最终孑然一身,一无所有。
可是奚娴懂他。
他一定是快乐的,那是少数人才懂得的快乐,拥有德性的人,唯心而已。
有些可笑的是,当她第一次明白他们真的相配,却已经找不到那个人了。
原本狭隘的以为,把爱的人做成人偶,这样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可是到头来却发现,这样也不行。
因为她变得贪婪了,只有外表而没有交心的愉悦感,已经足够令人失落惆怅了。
奚娴觉得自己就像是不懂事的稚童,吵着要了某样玩具,到头来发现自己喜欢的还是另一样,心念电转间,过去喜欢极了的东西,仿佛理智上也不过只是某种偏执。
无拘来看她的时间少,身为年少登基的皇帝,其实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和辅政大臣们纠葛心机,无论是心里还是生理上头,他都没有什么空闲陪伴自己的母后。
先帝为他筹谋了许多,但不代表为无拘扫平了所有前路。
以奚娴对于陆宗珩的了解,他绝不会为无拘做满所有的事,没有经历过鲜血之于志向的洗礼打磨,无拘终究不会成为一个好皇帝。
所有某些带着尖锐獠牙的野兽也被留了下来。
身为太后的奚娴,本可以垂帘听政,只是她并不想这样做。
每天坐在佛堂里诵经时心就很宁静,眼神穿过湛蓝的天空,越过树梢上的阳光,坐在男人曾盘膝自问的蒲团上……
她望见他曾见到的美景,感知到细微若芥子的快乐,身影也与那个人交叠一处。
那是心境交融的感觉。
尽管他不在眼前,也不在未来,却似乎穿过了重重阻碍,与奚娴默然凝望彼此,复又含着笑意,寂静胜有声。
女儿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父皇”。
尽管父皇已经不在了,但奚娴还是很高兴,抓着小公主肉乎乎的小手,唧亲了一口脸蛋。
她给女儿起名为——无忧。
没有忧虑,剩余的全是快乐。
像是你父皇期许的一样,拥有最深层的快乐,身为人的意义就达到了。
可是奚娴并不多亲近女儿,只是把她交给了无拘照料,自己大多数时间沉湎于佛堂,夜里回去和嫡姐睡在一起,日子过得寂寥而平静。
她不是在惩罚自己,但由于发现自己这辈子已经是个弱者了,所以更想要尽力的当一个强者。
手上沾满了血,那就把他们洗掉。
就算洗不掉,也要让血腥气变得淡薄才是,这样才能抱起无忧。
她曾和无忧一样,生而纯白,拥抱光明。
但很久以前便不是了,直到现在,才有点寻回了母胎时的触感。
不可否认,曾经奚家的能力很强盛,虽则早就堕于凡尘,但曾经身为皇族的高傲和富有,却无形中令他们与旁人泾渭分明。
即便是身为皇族的太子殿下,也不得不找奚氏人疗伤。因为皇族的争端永远难以幸免,林氏一族不再有女眷入宫,也不止是由于明哲保身,更是因为当年的一些旧事。
奚衡的母亲,出自林家,而林氏显赫,乃是后族,除了上代皇后,更是在三代前便有皇贵妃与皇后,伴随着皇族的荣耀经久不衰。
奚家初时控制了三姐的生母林氏,使她给自己的族姐下毒,虽则并不会碍及身体,但假若有孕,却会给腹中胎儿带来巨大的影响。
陆宗珩就是那个被算计的孩子。
而林氏贤良淑德,出身高贵,林家为了皇后的母族的名声,并不张扬,故而她成了皇后的最佳人选,后来诞下太子,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可是太子身患重疾,生而瘦削,自小背负着太多,变得寡言而冷漠,先皇后收到了来自奚氏一族的邀请,隐约得知自己遭受的算计,却又不得不将自己的儿子送去奚家。
奚家这么做,只是为了能要挟逼迫太子。
以体内剧毒为诱饵,令他成为奚氏的傀儡,让他装扮成女人的同时,削减他生而为男人的意志,但由于余毒未清,年轻的太子无法对奚氏做什么。
只可惜奚氏到底是古旧到即将腐朽的家族,即便手握秘密,还有死士与忠诚,仍旧斗不过当权的皇族。
整个奚家内部早就成了骰子,陆宗珩想要挖出那个秘密,以及更大的秘密,并把奚氏反手灭杀,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故而前世奚家的结局早成必然。
在那样的家境中成长的奚娴,天生又脑中残缺了一块,对于血腥和杀戮有着别样的快意和追求,便成了那些人的首选。
历经了那么多事,她早就变得浑身血腥,其实那都是必然的事罢了。
从她出生起,就注定会被那些人看重,也从那时起,就注定会和那个人纠葛万千。
是命,也是缘,宿命是在一切的起始便已然决定的事。
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即便是落下的点点香灰,也会决定某一段命运的节点。
只是暂时,生而为人的智慧无力计算罢了。
但奚娴却慢慢看透,渐渐走出。
一个人的时候,更宁静,更清净,也懂得不依靠旁人而看透世事。
她坐在蒲团上,檀木香沉静而稳重,萦绕在鼻息间,就像是环抱住哪个踏着宿命二来的知心人。
她的唇角缓缓弯起,那是一个纯粹而干净的笑,没有缀饰,发自内心。
从前,她一直以为,没有血腥和绝望的刺激,自己是难以愉悦起来的。
可却忽略了那一层更高一等的精神存在。
至高的乐趣,不需要肉体的愉悦也能做到。
现在她变得不同了。
斗转星移,日月升腾而上,云雾缭绕与青松树上,蝉鸣与金光灿烂间,她穿着嫡姐的缁衣,手腕缠绕着佛珠,面容素白而悠静。
……
夏日的夜晚总会下雨,奚娴本想要在佛堂里歇息,鬼使神差,却仍启步回了宫殿。
刚踏入宫殿的那一瞬,暴雨如期而至,倾盆而下时电闪雷鸣,霎时间照亮了她的侧颜,还有空空如也的床榻。
床上的女人不见了。
奚娴的心中涌入了某种惶恐的情绪,长发微乱,披散在肩胛上,指骨泛白,慢慢捏紧了那串佛珠,单薄的身子透着无措和茫然。
顿了顿,外头大雨落得慌张四溅,她腾一下扶着门框开始往外走,殿中的几个仆从拦不住她,只能拿着伞随从。
奚娴不知道自己在找甚么,远方轰隆隆的打雷声让她隐隐胆怯,暴雨浸湿了她的袜腿,长发黏在素白的额角上,走得艰辛而迟钝,就像是一只可怜的蜗牛。
在宫殿角落的某处凉亭旁,她止住了脚步,眼神依依而空白。
那里有个穿着白裙的女人,长发漆黑披散,在脚踝弯曲,广袖随着风雨飘摇,身形瘦削得像是澄纸。
女人听见声音,慢慢回眸,手上拎着一把二十四骨油纸伞,画着江南的春景图,指骨细长优雅。
她对奚娴含笑,眼睫覆上含蓄的雨光:“好久不见。”
对上年轻太后泛着水色的眼眸,背后是风雨飘摇的盛景,女人的语声平静悠然,似乎只是见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只是觉得,今日风光大好,我该接你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个番外,谢谢大家
第99章 江南春
江南恰是梅熟日,雨意濛濛中江边寂静竹林里三两人家,在夜色里点着晕黄的灯笼,醉醉然飘摇小风中。
小溪姑娘和她夫君是近来将将搬来江南的,他们在静竹林里盖了竹楼亭轩,更有小桥流水,石桌棋盘,而和余镇上的其他人家不太相同的是,小溪姑娘是从长安来的。
王婶娘是个热络人,镇上几十户人家,不管年纪老的少的,只要是媳妇子她俱是认识,逢年过节一块儿唠嗑家长里短少不了她牵头,只小溪姑娘这家不大一样,远远的见着几面。
年轻媳妇皮肤雪白,背后瞧着身子纤细有矜贵,走路时都好看得不得了,一瞧便是城里来的。
王婶娘一头编着竹篮,手里活计不停,麻溜拿着竹篾弯曲穿梭,又和老伴儿唠上了:“喏,南边那户人家哝,你晓得哪里人伐?”
余镇上多数人家手头俱有产业,多多少少都开丝坊,家里几亩水田平常请来佃农打理,等到秋收冬藏时节多少自己也要忙,但一进入夏季,便清闲下来。
比起丰都来说,余镇算不得繁华,却也说得上富裕,更遑论是远离喧嚣大都,临近江南岸,水边小楼一早开窗便能瞧见青山绿水,滢滢江景俱映眼帘,日子多少随景而变,随心自然得多。
老伴儿是个不爱管事儿的,年轻时得了秀才功名再无寸进,这些年教书育人,多少有些文人清气,每日清晨起来必打一套拳,再者便是去镇上买一笼热腾腾的鱼肉包子归来,充耳不闻王婶唠叨嘀咕,一心只翻那几本卷边泛黄的圣贤书。
听王婶此言,老伴儿翻了一卷书,抖着花白胡须,慢叹道:“那叫言情书网,你老婆子少凑近乎,省得扰了旁人眼。”一看那布置,就是有雅性的,财帛多少是次的。
王婶娘啧一声:“咱家难道不是啊,秀才公?”老头给她怼得吹胡子瞪眼。
她拾掇几下衣裙,提着新编的篮子,往里头塞了几个鸡蛋几把葱花小菜,便昂首挺胸要往外头去。
老伴不拦着她,心想他去城里赶考呢,当时见得贵人富人多了,到时老太吃了苦头,自然就不往跟前凑了。
不成想王婶娘过了半柱香到时归来了,去时手里提着鸡蛋葱花叶儿,回来拿着几匹布料和腊肉串子,脸上喜气洋洋笑得出褶,把肥得流油的腊肉往老伴儿跟前送了送,啧声道:“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南边的那家人姓王,王婶娘今儿个去倒是头一回见这么标志的院子。
整块竹林静悄悄的,唯有小竹楼四角挂着大灯笼,初时怪冷的,莫名是一股凉意嗖嗖往天灵盖上灌,她腿都打颤了,萌生退意时,迎面忽走来一个面容平凡白皙的姑娘。
梳着环髻,耳垂缀着米粒大小的鸽血石,如此对她一福身,笑意盈盈道:“敢问婶子是何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