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完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钱递给方芳:“妈,这是买油条剩的钱,您收着。”
方芳一看手中的四角钱立马笑了:“还是我们临仙乖巧,一分都不贪,好孩子。”
宋临仙也笑:“妈,你和爸还要上班,每天好辛苦的,反正我现在放假,每天在家也没多少事,不如把买菜买米买面的活都给我吧,我多跑几趟腿,您和爸也轻省点。”
“哎哟。”方芳更乐了:“我们临仙这小嘴真巧,不只小嘴巧,还真心疼爸妈,成,往后家里买东西的活都给你,不过咱们说好了,你可不能贪钱,小小年纪养成贪钱的毛病,以后还怎么得了。”
“嗯,嗯。”宋临仙重重的点头:“妈,你放心,我保管不贪一分钱,我每天买什么花了多少钱都记上帐,您过几天查查帐就成。”
这话叫方芳心里高兴,一时欢喜坏了,回屋拿了十元钱递给宋临仙:“拿着,花完了再跟妈要。”
“谢谢妈。”宋临仙赶紧站起来慎重的接过钱,像是接受了什么重大任务一样,两脚一半行了军礼:“报告首长,保证完成任务。”
这下更把方芳逗的不成,摸摸宋临仙的头:“行了,行了,别跟我耍花招,赶紧吃饭,吃完了把饭扣起来,一会儿文彬和玉仙还要吃呢。”
宋临仙笑着答应着,眼中却是带着冰渣子瞧着扭着屁股进屋的方芳,紧捏着拳头,手指甲几乎都要掐进肉里。
她告诉自己,如今还太弱小,只能这样奉承仇人,等到将来有一日强大了,必然把宋家狠狠的踩在脚下,踏上一万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坐下来匆匆吃了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饭菜端到厨房拿东西扣起来,她关好厨房的门就回屋去了。
宋临仙并没有修炼,而是坐在桌前开始写字,写了半上午,她拿钱出去到市场买菜。
离宋家不远有一个小市场,那里倒有好多菜卖,只是菜并不新鲜,而且价钱上也不低,宋临仙刨除这个地方,她一边走一边想,最终选定记忆深处一个才开不久的菜市场,那里的菜和肉都很新鲜,而且价钱上并不高,有时候还能讲讲价。
为了省下钱来,宋临仙也舍不得坐公车,一路跑着去了菜市场。
她过去的时候,早市已经过去,临中午还有一段时间,买菜的人并不多,这个时间点了,最容易讲价钱了。
宋临仙先买肉,她挑了一块五花肉,和老板磨了好一会儿磨下一毛钱来,欢欢喜喜的称肉付钱。
随后,宋临仙又去买了黄瓜、西红柿还有小油菜这些当季的蔬菜,提着小篮子喜滋滋的往回走。
这一回买菜,她又多了三角钱的私房钱,加上上午存下的两角钱,宋临仙半天的功夫就存了五角钱,她觉得,再存几天就可以买符纸了。
握拳,宋临仙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加油,要加紧修炼,早日画出最低等的符来。
离中午还有一个来小时,宋临仙并不急着回家,她不知道多少年没有仔细的欣赏过燕京城的风光了,这会儿有时间,自然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呼吸着如今还算新鲜的空气,欣赏着路旁的高高的树木以及鲜嫩的花朵。
当宋临仙走到一个街心小公园旁边时,猛的停下步子来,脸上带着难得的凝重。
她竟然感觉到了灵气的波动,在这个灵气十分稀薄,几乎没有听说过什么修行者的星球上,竟然还有这样强烈的灵气波动?
宋临仙咬牙,心里清楚,这种情况不是灵草灵植,便是有什么灵宝要出世。
她顺着灵气的波动慢慢走进小公园中,在一丛杂草里看到一棵模样和那些杂草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两片叶子上有着细细的红痕,边沿部分也有火红痕迹,顶上带着两颗淡淡红色小果子的小草。
宋临仙咧开嘴笑的十分开心。
真是缺什么来什么,才说修行太慢了,便得了这个宝贝。
这草名叫聚灵草,属于一级灵草,在无尽大陆并不难寻,但是在地星,恐怕还真没有多少,遇着一棵,那就是难得的机缘了。
第6章 洗髓
宋临仙进门,各个房间都看了一遍,见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大松一口气。
她顾不上放下肉和菜,就先到墙角阴凉有些杂草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从公园里移出来的那棵聚灵草种下。
把土填好,宋临仙想了想,又去外头移了些杂草进来做了掩护,叫人看不出聚灵草和别的草之间有什么不同,又再三的观察,没有任何的异常,她才洗手做饭。
因为惦记着聚灵草,宋临仙做饭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同时,也不想做什么复杂的饭菜,简单的弄了些汤,又把剩下的馒头热了热,炒了个蕃茄鸡蛋,拌了黄瓜,五花肉和小油菜炒了一锅,就算是做得了。
她才把饭菜摆上,宋德和方芳就下班回家了。
宋临仙赶紧给两个人盛汤,又出去喊宋玉仙和宋文彬回家吃饭。
宋玉仙就在古月家,宋临仙一喊她就听着了,答应一声就往回跑,宋文彬在小胖家,离的稍远一点,半天才磨磨噌噌的回来,他站在门口瞪着宋临仙,瞪了好一会儿,啐了一口:“不是个玩意。”
宋临仙微眯了眯眼睛,在宋文彬进门的时候,悄无声息的一绊一推。
就听咚的一声重响,宋文彬直接跌了个狗啃泥,原先挺白嫩的一张脸整个着了地,鼻子碰破了一大块,嘴里都嗑的流了血。
“小弟。”宋临仙做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文彬你怎么了?哎呀,都流血了……”
她又着里头着急的喊着:“爸,妈,文彬碰着了,流了好多血。”
“什么?”方芳也顾不上吃饭,放下筷子就跑过来,一看宋文彬脸上都是血登时急的眼都红了:“文彬,怎么,怎么碰了一脸血,这可怎么办?”
宋德也跑了过来,看了一眼啥话不说,背上宋文彬就往外跑。
宋临仙一看明白了,这应该是找大夫瞧了,立时对方芳道:“妈,爸没带钱,您赶紧带上钱跟着。”
方芳吓的六神无主,听宋临仙一提醒,立刻回屋拿了钱就往外跑。
一边跑还一边嘱咐宋临仙:“临仙,你好好看家,别到处乱跑。”
宋临仙答应一声,忍笑送方芳出门。
等到她回到厨房里的时候,就看到宋玉仙一丝着急的样子都没有,正稳稳的坐在桌前吃饭,那一盘油菜炒五花肉已经下了一少半,应该都是宋玉仙吃的。
宋临仙目光微闪,心里对宋玉仙更加厌恶。
她宋临仙和宋玉仙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以后知道这些,宋玉仙陷害她也就算了,可宋文彬却是宋玉仙的弟弟,宋文彬碰成那个样子,宋玉仙竟然一点都不着急,还能趁着别人都忙活宋文彬的时候把好的饭菜都据为忆有,宋玉仙的心肠都有多冷硬?
难怪上一世能那样的害她,不只害她,连宋玉仙自己的家人,还有她的丈夫都算计进去,真可谓心硬如铁了。
不过,宋玉仙再怎么心狠,也比不过她的姐姐,真正的宋家人宋宝珠,如今应该叫沈宝珠才对。
一瞬间,宋临仙心里转了无数个想法,她叹了口气,坐下吃饭。
吃饱了之后,宋临仙也没指望宋玉仙帮忙,她把拨出来的饭菜放到锅中,又把碗洗干净,把厨房收拾好了就回屋去了。
过了约摸有一个来小时,宋德背着宋文彬回家。
宋临仙过去看的时候,就见宋文彬脸上贴了纱布,应该是包扎过了,他一直哭,方芳着急的围着他转,许下好多的好处,才哄的宋文彬不哭了。
宋临仙过去说了几句话表示关心,见宋文彬不理会她,也不想拿自己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就跟方芳说了一声,自己回屋写字去了。
这一天,宋家过的十分的精彩,宋文彬脸上疼,一会儿一闹,搞的方芳和宋德也没什么心思吃饭,睡觉都睡的不踏实。
好容易熬到后半夜,宋家人都睡着了,院子里一片安静。
而一直等着机会的宋临仙悄悄的穿好衣服下了床,她推开门,看到外头月光照下来,十分的明亮,墙角里,那颗聚灵草顶上的两个果实已经由青转红。
宋临仙一笑,轻轻走过去,蹲下来静静守着。
她知道,聚灵草成熟就在今天晚上了,要是过了今晚这个最好的时间点,聚灵草的效用就要大打折扣的。
等了一个多小时,就在宋临仙都快要睡着的时候,终于看到聚灵草的果实由红转变淡紫色。
她笑了,伸手利落的把两个果实采下来,捧着飞快的跑进厨房。
厨房中的炉子这会儿烧的正欢,她放了锅和开水,把果实放进去熬煮,煮了十五分钟,把锅端着进洗手间,洗手间里有一个小浴缸,宋临仙把水倒进去,又倒了些凉水,随后就脱了衣服泡进浴缸中。
聚灵草虽然名叫聚灵,但是凝聚灵气的作用并不大,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洗髓,自然,也有些聚灵的作用,洗髓之后,会凝聚一些灵气到身体里,以助修行。
这个在无尽大陆那个灵气充足的世界根本没有什么稀罕之处,但是在地星,那就是十分珍贵的灵植了。
真正要聚灵草发挥效用,其实还应该配合别的草药炼成药丸子用,但是宋临仙现在条件不允许,再者,聚灵草采摘之后,过了一个小时不用就会失去效果,所以,她只能将就着熬成药汤来洗浴用。
宋临仙整个身体泡在水中,过了没有五分钟,就觉得身体内骨骼肌肉都在疼痛。
就像是有一些细小的如牛毛一样的针在慢慢扎进身体里,往身体里头狠狠的钻着。
先是带着麻痒一样的疼,后头是深入骨髓般的疼,这种疼慢慢加剧,到最后,竟是那种撕裂身体的剧大的疼痛,能叫人死去活来的疼。
为了不惊动宋家人,宋临仙忍着痛,不发出一点的动静。
好在,这种疼她在无尽大际修行的时候也经过许多次,已经有了些抵抗力,所以能够忍受下去。
要是换一个人,只怕这会儿已经疼的大喊大叫,或者疼昏过去了。
宋临仙疼的额上身上直冒汗,大量的汗水出来,又有药水补充进去,身上更疼了。
慢慢的,她的身体里渗出一些灰黑色的脏污,脏污渐渐布满全身,除了眼睛之外,全身上下都变成了灰黑色。
第7章 符纸
用了三缸水,终于把身上洗干净了,宋临仙换上睡衣进屋,盘坐在床上开始试着修行。
过了两个小时,宋临仙睁眼,嘴角的笑怎么都遮掩不住。
要说,聚灵草的效果还真不错。
不只给她洗髓,还给她身体里聚集了一些灵气,虽然说这些灵气量很少,可是,如今天地灵气本就稀薄,想要聚集一些灵气恐怕得用好几天的时间。
可以说,聚灵草聚集的灵气抵得上她好几天日夜不缀的修习了。
最主要的是,她经过洗髓的身体能够更好的吸收灵气,修炼的速度也大大增加,这其中要省却多少时间精力。
修习了一夜,宋临仙起身,对着镜子仔细看。
发现她脸上肌肤白皙了一些,五官显的更加的精致灵透。
只是这些都是微小的差别,要是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五官的变化以后还会慢慢加剧,应该用一年多的时间,五官变化结束,到时候,她的五官相貌就会大变,变的精致完美,那时候,身体的改造也彻底的完成,她的身体就会更加易于吸收灵气,修行的速度更快。
这些都可谓意外之喜,叫宋临仙一天都有好心情。
今天,她同样帮着方芳买了油条,中午买菜做饭,又攒下好几角钱,到了晚间,宋临仙挪进宋德的书房,看到宋德坐在椅子上看书,桌上放了一杯茶,茶水还冒着热气,她轻轻过去端起茶递给宋德:“爸,喝茶。”
宋德端起茶杯,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有事?”
宋临仙笑了笑:“爸,我想跟您学写字。”
“怎么想起学字来了?”宋德皱眉,他很不耐烦教导小孩子学字的。
宋临仙深吸一口气,没办法,为了毛笔,只能捧着宋德了,要不然,她一个符道宗师,又怎么会看得上宋德那一笔烂字:“我看爸写的字好,也想像爸一样写一笔好字,老师说,字写的好,以后考试的时候会加分。”
宋德一听,这个理由也挺充分,虽然还是不耐烦,但是,到底是孩子提出来的,他就勉为其难的教教吧,他站起身,拿了些纸铺在桌上,又挑了两杆笔,一杆给宋临仙,一杆自己拿着,调好墨开始写字。
宋德先写了一个永字,给宋临仙讲解:“想学字,就先学永字八法,你看我怎么写的……”
等到宋德讲完,叫宋临仙也写一个。
宋临仙拿笔,努力克制着不要写的好,模仿初学者的样子写的有些歪扭。
但是,即便如此,也叫宋德很是惊讶,他看到纸上那很有灵气的永字,惊喜道:“虽然笔力不行,结构也不好,但是难得字有灵性,好,好,以后下苦功,学一笔好字。”
宋临仙见宋德高兴,趁机提出要求:“爸,我想再挑一支笔,以后有时间我可以在自己房里练字。”
宋德高兴,自然也不介意,大手一摆:“你自己挑去。”
宋临仙心里欢喜,可还得装作不怎么在意的样子,实在憋的难受。
她快步走到书柜前,拉出底下的抽屉来,这个小抽屉里放了满满一抽屉的毛笔,宋临仙指尖在毛笔上划过,快速挑出合适的笔来。
她先同一杆青玉杆狼毫笔,又拿出一支紫檀木做杆但是并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做成的笔。
这支笔上带着微弱的灵气,应该是古董。
只是如今不过八十年代,古董并不值钱,这支笔也不知道宋德是从哪弄回来的,就这么随意扔着,应该是不重视的。
果然,当宋临仙拿着两支笔过去的时候,宋德不过随意看了一眼,点点头:“别光看样子,这两支笔不太适合你。”
看宋临仙紧紧握着笔不松手,宋德也没叫她换,叹了口气:“算了,你喜欢就先拿着,等过两天我再给你挑两支好的。”
宋临仙一笑:“谢谢爸,那我回屋练字去了。”
宋德叫过想要出门的宋临仙,找了一本字帖给她:“拿着练去。”
宋临仙拿着字帖和笔高高兴兴的回房,一回到屋里,立时拿起那支紫毫笔亲了一下:“不想竟然还能碰到这么好的宝贝,还是灵物,可惜没有灵智,不过,这也能使好一段时间了,在突破符道宗师前都能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