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赶紧将扯开的衣领往中间一拢,抱起衣裳,闪进了一旁的隔间里,就和后头有狼追似得。
“咔擦咔擦。”
凌甜遗憾的啃了口苹果,差点都看到小果果了呢。
你说确定关系前一直欲拒还迎的诱惑她,怎么在一块了反而害羞了呢。
大佬甜晃着小腿,无奈的摇了摇头,男人太害羞也是个困扰啊。
“早知道前些天我就该去买一身新衣裳的,我的衣裳凌叔和万姨都看过,都没有新鲜感了。”
等出家门的时候闫肃还有些不自信,一手拎着两只鸡两只鸭,一手拎着一个新鲜的大猪蹄,早些年娶媳妇的聘礼差不多也就这个数。
“你别急啊,今天我大姐也带对象来家里呢,有人帮你分摊一般火力,再说了,我全家人你都熟,还怕他们为难你不成。”
凌甜觉得闫肃就是太紧张了,她觉得她妈挺喜欢闫肃啊,每天给他买伞,对她这个亲闺女都没这样呢。
“大姐的对象?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吗?”
自从和甜甜确定关系以后,闫肃就很上道的改变了对凌娇的称呼,也跟着甜甜一块叫大姐,虽然凌娇的年纪比他还小了两岁。
“就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见面了你就喊一声毕大哥或是天佑哥。”
凌甜怕闫肃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又提醒了一句。
闫肃点了点头,原来就是那次见到的小弱鸡啊,相比岳父岳母看到了那么瘦弱的大姐夫,再看看自己强壮的体格,一定会对他更满意的。
他爸说了,长辈们都喜欢他这样强壮的孩子,尤其是招女婿,能够保护他们的闺女,给他们安全感。
这么一想,闫肃忍不住仰头挺胸,忧虑少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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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闫大哥。”
凌甜和闫肃进院儿的时候,凌壮正捧着厚厚一摞书准备进去。
“不对,不能叫闫大哥了,过一段时间该改名叫二姐夫了。”凌壮冲着二姐眨了眨眼睛,你说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都让人赏心悦目。
凌甜就忍不住摸两把弟弟的小嫩脸,转眼弟弟也十三了,这样的嫩豆腐不知道还能吃几年了。
别看凌壮个头高,似乎发育的特别早的样子,除了身高长得快外,他其他的男性特征显现的并不是特别明显,依旧青涩温润的脸庞,微微凸起的喉结,肌肤白白嫩嫩的,下巴那一块压根就看不到胡子的影子。
他的声音清脆,还没有迎来变声器的烦恼,每天早晨从不间断的英文晨诵,几乎成了全家人天然的起床铃声。
“等过年了二姐夫给你发红包。”
闫肃一脸正经,以前他也拿凌壮当弟弟看,现在更是亲弟弟了。
他余光瞟了眼凌壮捧着的那些书籍,上面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唯一一本勉强看得懂的还是一本英文书籍,似乎是英译版的名著,剩下一些厚厚的书籍,上头一个个蝌蚪文闫肃见都没见过。
学霸!
作为为了追媳妇才刻苦读书考上大学的男人,闫肃对自家小舅子佩服万分,以前就听甜甜说他特别喜欢学习语言,小时候学英语,再长大点开始涉猎法语和德语,现在似乎迷恋上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闫肃光看着那一个个奇奇怪怪的文字就头晕了,他这小舅子才十三岁呢,这要是学下去,那还得了啊。
闫肃觉得对这个小舅子必须要好点再好点,以后他和甜甜的孩子就跟着他们舅舅学语言,多学一门,那也是特长啊。
“别改口的那么早,你二姐我今年才十六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得远呢,作为新时代的知识青年,咱们不能知法犯法懂吗?”
凌甜揉了一把弟弟的头发,果然手感比闫肃那硬的和胡渣似得短发好多了,软软的还很滑顺。
手感太好,再摸几把。
即便发型被揉乱了,凌壮依旧笑得很开心,两个酒窝深深的,包容的看着幼稚的姐姐。
“你始乱终弃。”
在经过院子准备往正堂走的时候,凌壮先离开回自己的房间放书去了,闫肃跟在凌甜身后,垂着脑袋微微有点丧气,就和一条忠实的大型犬一样。
“我怎么始乱终弃了?”
凌甜瞪大眼睛,看着身后那个倒打一耙的男人,伸手点了点闫肃硬邦邦的胸膛,非得让他说出个一二来。
“咱们亲都亲了,你就是我媳妇,今年不是,再过几年也是,小弟叫我一声二姐夫怎么了。”
闫肃眼神幽幽的,凌甜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句不是,她就是千古罪人了。
“行行行,二姐夫,二姐夫,二姐夫,这个位置你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让壮壮见你一次喊你十声总行了吧。”
凌甜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祖宗,可偏偏她就被吃的死死的。
“那也不用那么麻烦。”
闫肃听她这么一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跟着凌甜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不让自己拎着的猪蹄碰到她的衣裳,一边凑近她耳边轻声说道。
“其实每次见到我叫一声就行了,叫十声我怕咱们弟弟累着。”
闫肃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男人。
凌甜翻了个白眼,不打算理睬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
在闫肃看来,甜甜翻白眼的样子也是别样的可爱,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头,直到走到堂屋外了,才正了正神色,不让自己过于痴汉的表情出现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
他们进屋的时候毕天佑和凌娇早就已经到了,毕天佑都已经喝了好几杯水了,刚喝完万金枝又帮他续上。
万金枝觉得自己从知道闫肃要成为自己的二女婿后,无论大女婿长什么模样她都能接受了,等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看见大闺女把一个还算标志的女婿带回家,别提她心里多高兴了。
瞎了一个闺女,总不能另一个闺女也瞎吧。
这么想着万金枝在心里赶紧唾骂了自己一句,她不能那么想,闫肃虽然长得丑,可他心灵美,甜甜或许就是发现了他粗糙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善良而单纯的内心。
她要和闺女学习,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想着万金枝把目光挪到了跟着甜甜进来的闫肃身上,高大的和熊似得身板,一左一右拎着猪蹄和鸡鸭,看上去更魁梧了。
妈呀,好丑!
总觉得几天不见闫肃那孩子是不是又黑了些,她给他的那几把伞他就没好好使用吗?万金枝觉得光物理防晒果然是不行的了,好在她这次特地买了几罐据说有美白功效的面霜,专门给闫肃留着呢。
第83章 家庭
海大富和兰秀梅因为是长辈,就坐了主位,两个老人看着娇娇带来的对象,再看看甜甜带来的对象,看哪儿都觉得满意,心里想着过些年他们的小太子就能带着对象回家了,别提多高兴了。
你说上辈子他们一个公公一个嬷嬷,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也有儿女承欢膝下,含饴弄孙的一天,虽然这儿子闺女都不是亲的,但是经历了那么多事,两位老人早就不拿血缘关系当回事了。
想着两个孙女已经有对象,或许过不了多久就能变出几个曾外孙曾外孙女给他们带,两个老人别提多有干劲了。
不过真要严格说起来,两位老人肯定是更喜欢闫肃的,谁让这个孩子也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呢,毕天佑这个孙女婿小时候曾经当过他们的学生,但那时候还小,没定性,加上相处的时间也短,说不准中途会有什么改变,还需要考察考察。
可闫肃是直接能持岗上证的那一种,凌甜要是真和他结婚,家里人一点都不会担心。
全家四个长辈,除了万金枝很没骨气的被大女婿的外表迷惑,其他三人在儿女找对象方面还是很谨慎的,尤其是凌国栋,别看他一直想着儿女都能晚些嫁娶,尤其是两个闺女,越晚给他找女婿他越高兴,可真找了,他就得好好面对这个事实,总不能让自家的宝贝被人骗了吧。
“你家里还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家里人口也太多了些,尤其是毕家这情况,生父早亡,毕天佑又当爹又当妈,对几个弟妹的感情肯定很深,这里头要是有一个不好相处的,娇娇将来都得受罪。
凌国栋喝了口果酒,在饭桌上朝毕天佑问道。
这个问题早在毕天佑来凌家之前就想过,每个长辈见到女儿的对象总是会打听家庭条件的,弟妹多,意味着负累多,对于很多疼爱女儿的父母而言,毕天佑这情况,是很大的减分项。
尤其毕天佑还有一个寡母,作为长子,将来他的母亲基本上就是跟他过的,这么一来就意味着凌娇会有一个和她住一块的婆婆。
毕天佑的母亲要是那种识大体讲道理的老太太还成,要是是那种偏心眼的,又因为丧夫的原因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儿子身上的那种,长期相处,和儿媳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到时候作为夹心饼干,毕天佑是帮自己心爱的妻子,还是帮那个辛辛苦苦将他们兄妹拉拔长大的寡母,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凌国栋知道大闺女聪明,但也担心她被爱情冲昏头脑,忘记考虑这些事情,作为父亲,他就不得不替大闺女好好问清楚了。
同样的情况二女婿那儿他就不怎么担心,公公和婆婆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就闫雷霆那性子,别说欺负甜甜了,就闫肃敢动甜甜一根手指头,他能把亲儿子打死。
“我家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大弟弟不爱念书,在十六岁那年拜一个老木匠为师,十九岁的时候娶了老师的女儿,现在已经分家出去过,每月给家里十块钱家用,二弟弟今年和甜甜一样刚参加完高考,现在在私人饭店里打工,准备自己挣生活费和一些学杂费,三弟弟年纪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暂时还需要家里贴补,至于两个妹妹,大妹妹中专毕业分配到了食品厂,今年二十,年初刚嫁的人,出嫁前,每个月工资一半上交家里,剩下的自用,上交的那半的一半用于家用,一半在她出嫁后作为嫁妆还了回去,小妹妹是遗腹子,年纪最小,还在念初一,家里人有默契,如果弟弟妹妹能读书,愿意读书,一定会供到他们读完为止。”
毕天佑没有隐瞒的意思,既然他决定和凌娇在一块,自家的条件是肯定不能瞒着凌家的长辈的,再者而言,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弟弟妹妹有爱团结,他觉得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项。
“我现在是大学大三的学生,除了接一些专业方面的私活外,还经营了自己的小生意,因为还没成家,每个月我给家里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个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给的钱,以及大妹妹当初交给家里的部分工资,尽够剩下的弟妹学习以及家里的日常开销,这笔费用,会一直教到他们念大学为止,这一点,也是我们兄妹协商后的决定。”
凌国栋听着毕天佑的讲述,心里满意了几分。
虽然听起来似乎毕天佑出了大头,有吃亏的模样,可实际上毕天佑作为长兄,比弟弟妹妹付出更多是难免的事,难得他并没有一味承担所有弟妹的花费,足以见得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凌国栋听大闺女讲过毕天佑现在做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规模了,若说担起全家人的花费,完全不是问题。
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做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做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像今天这般深厚。
“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妹妹一块生活,其他子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子女一致认可的。”
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子,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做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
毕天佑的大妹妹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
因此在老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她的养老问题就做了如上安排。
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长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子孙子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挺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
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操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出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交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子不认孙女的人家。
现在看来,在家庭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
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
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