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欢——春风榴火
时间:2018-02-23 11:10:43

  沈芝手不住地颤抖:“陆凛,你这样,对得起谁!”
  “我不需要对得起谁,这是我跟她的事。”
 
 
第33章 单身
  彼时,清歌慢摇的街头小酒馆。
  小汪走过来,坐在陆凛的身边,跟柜台小哥打了个响指:“一杯冰啤酒。”
  身边的男人手里紧紧攥着手机,眼睛看着幽黑的屏幕,没有任何反应。
  小汪看着他身边凌乱摆放的好几个啤酒瓶子,烟缸里也缀着几枚燃尽的烟头。
  “扫黄的刘大队说看到你在这里喝闷酒。”小汪点了份下酒菜,对陆凛说:“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
  小汪端起酒杯,碰了碰他的杯子,黄澄澄的啤酒,一饮而尽。
  “三年前我去尼尔出差的时候,去见过嫂子。”
  小汪语调平淡,诉说着一件陈年的旧事:“本来局里是派你去,不过那时候你状态不好,听到尼尔两个字,差点把过来下达命令的同志揍一顿。”
  陆凛沉默着,眸子隐有波澜涌动。
  “回来我跟你说,没见到嫂子,其实是骗你的,我去见她了。”
  小汪将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继续说道:“嫂子住的环境很不好,一间由废弃化工厂改造的楼房,那是他们的办公楼,走进去,一股子刺鼻的化学味道涌来,熏得我找不见北。”
  “不过嫂子好像早已经习惯了,她带我参观了他们的办公楼,还请我吃了炖羊肉和酸芝士乳酪,特难吃。”
  “那时候,距离你俩分手,也才半年不到,你他妈跟个疯子似的,一听到中东,一听到谁说哪哪打仗,你就起来跟人家拼命,局里同事在那段时间,连国际新闻都不敢讨论了,生怕惹你伤心事。”
  “她居然过得挺好,该吃吃,该喝喝,还挺适应那儿的生活,我那时候,其实挺为你报不平,果然张无忌他妈说的太对,漂亮的女人不可靠。”
  陆凛一言不发,神色略有缓和。
  她过得好,他心里松了口气。
  小汪继续道:“临走的那天,嫂子带我去自由贸易市场,说要给我买点特产带回去,分给局里的同志。”
  “藏红花,椰枣,蜂蜜,精油…嫂子给我买了好多,让我带回来,对了还有羊肉干,你不是最喜欢吃羊肉么,她给我买了十大包,说让我带回去吃,我不喜欢羊膻味儿啊,就不要,她很久没说话,但终究也没有勉强。”
  “你到底想说什么。”陆凛终于打断,他不想再听,听了受不住,她离开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最灰暗的三年,杯弓蛇影,轻易不能触碰。
  小汪不急不慢,继续地说:“自由市场人太多,我跟嫂子走散了,提着大包小包,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一个阿拉伯木雕匠的摊位前,看着一只麋鹿的雕像,使劲儿擦眼泪。”
  陆凛的心蓦然一抽,像是被人抽空了所有的氧气,拿杯的手轻微颤了颤。
  “我第一次见她哭成那个样子,怎么擦,都擦不完啊。”
  小汪的故事讲完,夜色已经深了。
  这时候,陆凛嘶哑的嗓音传来,宛如废弃已久的大提琴拉奏一支干枯的和弦。
  “我他妈早就原谅她了。”
  那是被他塞进身体,融进血肉里,揉进了命里的女人啊!
  他年少时候所有的力量,所有的热血,都只对她一个人倾泻,她是他情窦初开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
  他二十三岁的时候要了她,从此以后,不管是身子还是心,这辈子就是她的了。
  爱进命里了啊!
  陆凛还记得,那年他刚刚大二,进原始森林拉练,班上的同学比他提早几天回来,他跟着队长在山里多呆了几天,进行特训。
  那是一个潮湿闷热的盛夏午后,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背着军绿色的行李包,从公交车上下来。外面下着倾盆大雨,雨滴密集地拍打着屋檐地面,氲起了一层燥热蒸发过后的淡淡雾气。
  他在公交亭里等了很久,大雨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队长让他在中午下班前去教务处登记报道,陆凛索性就不等了,径直冲进大雨中。
  湿就湿吧,在原始森林每天风吹日晒,也没见得怎样,他身体好,不怕生病。
  他背着重重的行李包,在瓢泼大雨中一路狂奔,跑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察觉到不对劲,身后好像有人跟着他。
  他猛然转身,防备地往后看去。
  只见大雨中,一个穿青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撑着一柄小碎花伞,定定站在他身后,与他隔着两米远的距离。
  他蓦然回头,她吓得往后退了退。
  她的皮肤好白好白,比牛奶,比栀子花还白,一双杏眼却幽黑明亮。
  她站在瓢泼大雨中,亭亭玉立,看着他。
  裙角已经被大雨濡湿,贴在她修长的大腿上,她还穿着浅色的长裤袜,给人一中清新的邻家女孩的感觉。
  大雨顺着陆凛的眼睛,坠落,陆凛擦了脸,转身继续往前走。
  而那个女孩三两步追上来,努力地跑到他身边,伸手给他撑伞。
  陆凛不解地看她一眼:“你…”
  她解释说:“警察哥哥,我是隔壁传媒的大学生青鸟志工社团的社员,今天轮到我出志工,给周围学校没有带伞的同学撑伞,送他们回去。”
  彼时,她微笑清甜,大大方方。
  不过看她衣服都湿了,可怜巴巴贴在身上,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裙子颜色浅,很透,还能看到她内里白色的文胸轮廓。
  陆凛头皮有点紧,不自然地移开目光,说道:“谢谢,不用了。”
  他转身就跑,姜妍跟着追,不依不饶,追着他穿过了半个学校。
  可以想象,一个穿漂亮裙子的女孩撑着小花伞,在大雨中可怜巴巴追着你跑。
  换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住。
  陆凛也是男人,单纯,善良,又硬又直。
  他二话没说,转身回去,拿过姜妍手里的伞,另一只手直接落在她单薄的肩膀上,挟裹着她,带她朝宿舍楼走去。
  他紧紧护着她,雨伞往她的方向倾斜,避免让她衣服更湿。她身体似纤若无骨,轻微地颤栗。
  陆凛在此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女孩的身体,从来不知道,女孩的身体可以这样软,依附在你身边,就像藤蔓一样,紧紧地贴着呢。
  他身体绷得更紧了,脸居然有些火烧火燎。
  一定是今天天气太闷热的缘故。
  他不知道女孩的身体不能随便碰,碰着了,就是你的了。
  到了宿舍楼下,陆凛对她道谢,尽管一路走来,都是陆凛撑着伞护着姜妍,不让她被大雨淋着。
  姜妍拿出一张表格,递给陆凛:“警察哥哥,你帮我填份调查表吧,我回去就可以交差了。”
  陆凛接过表,目光一路扫下来。
  姓名,年龄,电话号码…
  他都爽快地填了,但是这最后一项…
  单身否?
  见他踟蹰,姜妍凑过来,指着表格的单身的那一栏,认真的说:“哥哥,每一栏都要填哦。”
  陆凛信了她的邪。
  
  车行驶在荒郊野岭的公路边,周围田埂边蒿草横生,狂风猎猎,不远处,处理着一座黑乎乎的方形建筑,灰暗的云层之下,显得无比压抑。
  渐渐驶近之后,那栋建筑铁门的白色牌子上,赫然写的是:江城第三监狱。
  姜妍下车之后,却并没有进去,而是倚靠在车边,远远望着那栋监狱的大门。
  狂风呼啸,周围一望无际的宽敞野地里长满了蒿草和芦苇,被风涤荡,东倒西歪,这些野草无人打理,野蛮生长着,与监狱的井然秩序背道而驰。
  段楠从车里出来,呼呼的大风鼓噪着他的耳畔,他走到姜妍身边,随她的目光望向监狱大门。
  段楠歪这眉毛,捻了捻衣领:“每次心情不好,都要搁这儿吹小半天的冷风。”
  “这里空旷,没人,风又大,刀子似的,能把烦恼通通带走, ”
  “是么。”段楠撇嘴:“这么神,当初你跑什么呢,来这儿大哭一场,转头烦恼就没了。”
  “我哭了,没用。”
  段楠沉默良久,叹了声,将姜妍撸进自己怀里,拍了拍她的后脑勺:“既然没有,那就走吧。”
  姜妍点头,转身坐回了车里。
  很快,段楠也坐了进来,给自己系好安全带,看了看她,顺带也附身过去,给她系上安全带。
  “跟他聊聊。”
  “聊什么。”
  “聊当年的事,聊他弟弟。”
  姜妍的手颤了颤,段楠却毫不留情继续道:“你想和他在一起,必须迈过这道坎。”
  姜妍看向他,眸子里带了点希冀:“他会原谅我?”
  “你要听我的答案?”
  姜妍点头。
  “不会。”段楠吐出这两个字,姜妍眸子里的光芒渐渐敛去,越发深沉。
  “因为他从来没怪过你。”
  段楠继续道:“这么多年,他也没把你忘了,你回来,他比谁都高兴。”
  “有件事,也许要请你帮忙。”
  段楠说:“如果是要我帮忙从中斡旋,那要提前支付劳务伤残费…”
  “开春了,新闻社要做一期关于乡村留守儿童的田野调查报告,我想去你资助的希望小学转转,搜集材料,最好能够采访到小朋友。”
  段楠愣了愣,看向她:“又想开溜?”
  姜妍连连摇头:“我只是想给自己一点时间。”
 
 
第34章 酝酿
  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一场由江城警方布控的缉毒行动进展顺利,两名毒贩脑袋上裹着黑布,被警方自宾馆带出来,身上还穿着单薄的睡衣。
  时间发生在后半夜,街上几乎已经没有了行人,有的也只是醺醺欲倒的醉鬼,拎着酒瓶子,歪歪斜斜行走在街道尽头。
  这件事发生得是在太过迅速,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毒贩还沉浸在温柔乡的美梦中,猝不及防便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瑟瑟寒风中,陆凛走出宾馆,手里拿着对讲机:“床上还有两个小姐,有点麻烦。”
  那头传来秦林的声音:“无论如何,‘老虫’那边还没动静,‘蛇骨’落网的消息现在不能走漏半点风声。”
  “知道了,随便找个由头,把那两个小姐拘起来,不过不能太久,时间紧迫,明天早上开大会,商量对策。”
  床上衣不蔽体的小姐也被带出了宾馆,上了警车。
  夙兴夜寐的审讯,从毒贩嘴里敲出半个月后的一场交易行动,接头的对象正是他们盯了很久的“老虫”。
  这一次机会,千载难逢,陆凛跟同事们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的会议上,初步拟订了几个缉捕方案。
  “据落网的‘蛇骨’供述,老虫一贯的风格,交易地点放在农村,这样即使是出事了,也可以借助地形逃之夭夭。”
  陆凛放下手里的口供笔录,手撑在桌前,看向疲惫倦怠的警员们:“半月后交易的地点是螺山村,距离江城30公里,交易时间和地点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届时‘老虫’会联系‘蛇骨’,‘蛇骨’愿意将功折罪,为我们缉捕‘老虫’归案牵线搭桥。”
  “时间很紧,三天之内,每个人都要给我拟订一份切实可行的缉捕方案。”
  散会之后,秦林接了一杯袅袅的咖啡,朝着值班室走去,路过杂物间,他顿住脚步。
  杂物间缝隙里似乎传来隐幽的光线,他一拉开门,陆凛条件反射一般,身体猛地动了动。
  “陆队,你在干啥?!”
  陆凛被吓了一跳,见是秦林,他定了定心,倚在杂物间的架子边,说道:“发短信。”
  “发短信怎么把自己弄得跟做贼似的。”秦林走进来,打开灯,私下里检查杂物间架子的每一个角落。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躲这儿搞对象呢!”秦林将边上的空箱子打开,八卦地检查里面有没有藏人。
  陆凛深呼吸,继续低头看屏幕。
  “不就发个短信么,还要躲在这黑漆漆的屋子里。”
  陆凛将手机一收,理直气壮:“酝酿感情。”
  秦林笑了笑:“昨晚连夜审讯,这会儿不麻溜回去补瞌睡,躲这儿酝酿感情,你当自己情圣呢!”
  陆凛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的三点。
  “发的啥。”秦林好奇地凑了过来。
  手机屏幕的收件人是妍儿,对话框里没有文字,只有一只鸟的图片表情
  秦林嘴角抽了抽:“你就给人家发个鸡,需要大半夜躲这儿酝酿感情?”
  陆凛抬眼看他,电话拍了拍手掌:“不是鸡,这是鸟。”
  “你大半夜给人家发给鸟,想干啥?”
  陆凛笑而不语。
  秦林指着陆凛大喊:“下流!”
  陆凛依旧微笑。
  秦林是个四十来岁的糙汉子,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都是直来直去:“你干脆给她写首诗,我当初追我媳妇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当众献给她,第二天事情就成了。”
  陆凛眼角一弯,好奇问道:“你还会写诗?”
  “八九十年代,肚子里不装点墨水,怎么搞对象?”
  陆凛这下是真的感兴趣了:“写的什么诗?”
  “听着啊。”秦林清了清嗓子,抑扬顿挫。
  “你爱的是春天,我爱的是秋季,秋季正和我相仿,春天却像是你…”
  陆凛嘴角抽抽:“这是你写的么。”
  “当然不是我写的,这是匈牙利诗人裴,裴啥啥的,写给他的初恋情人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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