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锦书沉默下来,似乎过了很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我知道那些事伤害不了你,为了改变你的命格,我付出的代价比你想象中还要高。”
“那又怎样,我并没有要求你这样做。还有,你怎么会知道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我会变成什么样——你是一个重生者!”沈隽一瞬间恍然大悟。
楼锦书抿了抿唇没有反驳,“我以为抽走你的双魄,你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流连花丛,想不到池湾却早我一步去结识了你!本该是我的……我不知道即便是这样都没法改变命运的轨迹,连卫姚都早早碰见了你。我仍然不是最初的那一个,上辈子我努力到最后,成为了你最重要的人,却永远不可能是唯一,我只是想尝试一下……”
沈隽看了看这个一看就很邪门的房间,“你用这种夺取别人魂魄的方法来修炼,就该知道我没法容忍这样的事。”
“你只是变了而已。”楼锦书苦笑,“我楼家是隐门世家,世代炼这样的养魂之术,上辈子的你,只要是你爱的人,即便是做错了也没关系,你会原谅他们的。我也不知道你没了爱欲,会变得这样正直。”
“你错了,我一直护短,只是像你这种,不会成为我护短的对象而已。”沈隽的剑微微颤动,已经蓄势待发,既然找到了凶手,她就没打算饶过他。
即便他是楼锦书。
到这一刻,沈隽也有些恍然,为什么陈玉说楼锦书是原著男主的大老婆,她却觉得楼锦书有些弱,他的家世还算不错,却不是最好,长得很帅,也不是帅到一骑绝尘,性格温柔大方这些,都太没特色了,尽管符合种马文女主的特点,却稍稍有点“配不上”主角,原来,这位是什么隐门世家的后代。
楼锦书眼神眷恋地看着她,“其实上辈子的结局就很不错,重来一次,我本以为我会做得更好……却终究是太贪心了一些。”
我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第113章
忽然, 沈隽心中一动,平静地看向楼锦书, “你没必要玩那些手段, 明知道我不缺人手的。”如果是重生者,没道理不知道她有连星匣。
“我知道,我不是为了玩手段, 而是为了最后确认一件事。”楼锦书说,他笑了笑,“现在我确定了。”
“什么事?”沈隽知道楼锦书派了人去自己家,别说她留了人看在家中,就算是没留人, 现在陈玉他们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了。
留在家中的厉星阁告诉她的信息中,她知道去的人是自从KTV那一面之后就再没有见过的安冬, 当然, 安冬的状况不大对劲,应该是被楼锦书控制了。他并不是养魂人,如果一开始沈隽发现季容容和安冬都成了养魂人,恐怕沈隽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楼锦书的身上。
楼锦书看着沈隽的神色, 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应该不会饶过我了, 夜还漫长, 不如我们聊聊天?”
他似乎已经承认了彻底失败,去了心头重担之后,反倒透出一股子豁达的从容来。
必须要说, 能作为原著主角的原配,楼锦书的基本素质还是很过关的。
沈隽走进去,她的心情很平静,虽然说多的是反派死于话多的故事,但她还是愿意给楼锦书一点面子,最后和他聊一聊的,毕竟相识一场,而且,她能够感觉得出来,他是真的爱她,那种浓烈炙热的爱在两魄归来之前,她其实并不是很能体会,现在却隐隐约约能够引起她的一些共情了。
他看着她的眼神,无时无刻不是带着明亮的情意,这是她以前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的。
大概在那个原著中,最爱主角的,也是他的妻子而不是他无数的情人吧。
可惜的是,换成沈隽,尤其是现在的沈隽,在他走出错误的第一步,取走她的双魄时,就与他早就没有了可能。
楼锦书见她还愿意和他谈一谈,不禁神色愈加温柔起来,他原地盘坐着,看着沈隽,“我知道你还有些问题要问我,不管是上辈子的还是这辈子的,我都可以回答你。”
沈隽想了想,第一个问题并没有出乎楼锦书的预料,他知道自己在说要去确认一件事之后,沈隽就猜到了什么。不愧是他爱了那么久的人,她一向智商都是很在线的,“你认识戚小沛吗?”她说。
从头到尾,她就没有相信过那个看似柔弱无害的戚小沛,尽管他是一个瞎子,给人的危险感却要远超正常人。
楼锦书微微笑了笑,随即平静地说,“当然认识,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
沈隽:“……”
倒是真没想到会是这种发展。
“你是想知道上辈子的戚小沛还是这辈子的?”
沈隽皱了皱眉,“有区别?”
“当然有。”楼锦书的神情有些古怪,“因为我怀疑他和我一样是一个重生者,虽然我并没有证据。刚刚我说要确认一件事,就是想要确认他是不是重生者,现在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他和我一样,是重生者。”
沈隽:“……”
“上辈子的他一生都没有离开四川,”楼锦书回忆着,“那时候你陪着我回老家,就是在那时,你认识了他。他的眼睛看不见,却一样爱上了你。不过,终其一生,他都不知道你到底是谁?”
沈隽忍不住了,她可没法想象自己那么渣,“所以,上辈子是我辜负了他把他丢在了四川?”
楼锦书摇摇头,“不是的,他只是在遇到你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后来又因为我,才死在那个传承山洞中。应该说,上辈子的我直到那时,才真正开始修炼养魂之法,我吸收的第一个有修为的魂魄,是戚小沛的。”
这么说来,楼锦书和戚小沛的关系,不该那么差才对啊,上辈子的戚小沛可以说是对楼锦书有恩的不是吗?
楼锦书叹气,“我和他的关系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他和我是同父异母,却不是因为我爸爸抛弃了他妈妈,而是他妈妈从头到尾都是用秘法控制我爸爸。应该说,我们家和戚小沛所在的元蜃门,是有仇的。后来他为我而死,也是因为爱你,为了让你记住他,才甘愿将魂魄给了我。不是我不知感恩,而是他因为嫉妒一开始就没有存多少好心,他的魂魄……如果不是有你在,他那强大的魂魄不仅不会让我修为大增,反而会令我爆体而亡。”这话里有淡淡的酸涩,也有些冷笑的意味。
沈隽挑起眉,所以说,后宫之间根本不可能真的那么相亲相爱是么,所有的小说中,开后宫之后,后宫之间相亲相爱永远都只是幻想而已。
爱都是有独占欲的,哪可能有不嫉妒的人,无私的爱根本不是爱情。
“你从什么时候怀疑戚小沛也重生了?”
“从十二年前他和我一起出现在传承山洞里,还夺走你双魄的时候开始。”楼锦书说,“当然我也想过,是不是因为我改变了事情的轨迹,导致产生了一些蝴蝶效应,所以一开始只是怀疑。这么多年来我和他在暗处交手好几次,互相都吃了几次亏,让我越来越肯定自己的猜测。”
“互相吃过几次亏?”
楼锦书垂下眼睑,“嗯,他让我经历过两次车祸,失忆过几年,我让他和上辈子一样瞎了双眼。”
沈隽:“……”
这他妈真的是“吃亏”的级别?
“如果不是因为失忆,我的计划中早该去结识你了。”楼锦书遗憾地说。
沈隽:“……”
楼锦书轻笑一声,“我原本想着,你没有了那两魄,就不会耽于情爱,那我与你从朋友做起,一样可以青梅竹马,就好比现在的陈玉一样。只要成为你最特殊的那一个,到两魄回归,自然和以往也不会一样的。”
“我还想知道,华白风上辈子和你有什么仇怨吗?”
其他人也就算了,沈隽猜测,华白风上辈子应该也是后宫之一吧。
她自己问出口的话,忽然又打住了楼锦书的话头,“算了,我不想知道。”
想想有些恶寒,即便是她性转成了女性,所谓的“后宫”大约仍然多得是勾心斗角的事。但是她最恶心的竟然是那个她自己,如果那个“她”不是这样花心滥情见一个爱一个,造孽一样搞出这么多事,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其实我可以回答你,他和我没什么仇怨,”楼锦书反而回答说,“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邪佛附身吗?因为他的魂魄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大得多,同样是利用灵物踏入修炼之门,他的资质比任何人都好。所以,他是极佳的养魂人,而我需要力量。自从知道你两魄回归,我知道肯定是戚小沛又出手了……现在想想确实是我被他搅乱了心绪,才会变得那样迫切。”
沈隽没有说话。
楼锦书温柔地说,“我是不是该感到高兴,即便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觉得我尽管做下恶事,但还是有原则在的。比如挑的这些养魂人,你觉得他们或许是坏人或者心中存有恶念,最不济也该是上辈子与我有仇是不是?”
沈隽仔细想了想,倒还真是这样。
或许是因为楼锦书平时的形象太过正面,绝对与反派角色半点不相称的缘故吧?
“这就足够了……”他叹息一声,“沈隽,谢谢你这么看我。我其实没有那么好,我为了达到目的是会不择手段的,所以才会取走你的双魄。对不起,沈隽,如果不是因为我……”不是因为他的话,她大概会和上辈子一样潇洒放恣,快意一生吧。
他所做的一切,就好比跳梁小丑,平白给她添了许多烦恼,最终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不过,活了两辈子,他也够了。
楼锦书闭上了眼睛,最后一点心有不甘也放下的话,回想起的居然全都是缱绻情意。
他的唇角缓缓流下的血迹是浓黑的颜色,一滴一滴地坠下来,落在他雪白的衣襟上。
最终,他仍然不想让她杀他。
任何人都可以杀他,然而,楼锦书最不愿意让沈隽冰冷的剑刺穿自己的身体,又或者只是一道剑气,给他的心脏带去的凉意却会让他不可承受。
他愿意抱着幻想觉得沈隽舍不得杀他,不会杀他,可是,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她。
楼锦书不想让自己落到那么悲惨的境地,就当是自己最后的懦弱,也让他直到最后一刻还能活在上辈子她对他温情脉脉情意绵绵的回忆中。
他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亲手将这辈子的沈隽变成这样让他绝望的冰冷无情的她。
楼锦书不知道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说什么“死在最爱的人手上也是一种幸福”,他觉得这绝对是胡说八道,他死在谁的手上都可以,死在最爱的人手上,绝对是他连想都不愿意想的噩梦。
但凡还有一点情意,深爱的人为什么会舍得杀掉自己?
沈隽安静地站着,她既没有上前阻止楼锦书的自杀,也没有上去救他,当然,也没有补上一剑的必要了。
他自杀得非常决绝,没有给自己留半点余地。
她站在原地,轻轻地叹了口气,“没关系,其实我没有怪你。”
这是回答楼锦书最后的那声“对不起”。
沈隽觉得,现在的她更好,不管原本她该是什么模样。
她喜欢现在的自己。
第114章
当然, 沈隽说的不怪他纯粹是说取走她两魄的事儿,楼锦书对其他人做的事, 可是突破她的底线了, 这也是她对楼锦书动杀心的原因。
他真的死了,她却又觉得有些难过。
或许也不是像楼锦书想的那样不在乎吧,当然, 或许是因为那两魄回来了的缘故,再加上,他是真的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意。所以,她能够对他动杀心,可他真的死了, 她又觉得心中略略酸涩。
楼锦书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从怀中取出两颗鲜红色的珠子, 轻轻往前推了推。
不用他再说什么, 沈隽知道,这大概就是他能够修炼的灵物。
说是珠子,其实是两个晶莹剔透的不规则石头,仔细看去, 就像是撕扯成两瓣的心脏。
她走过去,将它们捡了起来, 明明是石头, 却稍稍有些烫手的感觉。
这是楼家传下来的法器,它的名字就叫“不甘”,鲜红似血、滚烫如心。在这世上的法器中, 称得上是上上品,尽管沈隽手中有更好更有灵性的灵器,但不甘是世代相传的,不仅吞噬过许多人修炼出的灵魂之力,更有楼家十几代天才临死自愿付出的修为,所以,它可以说是不输灵器的法器。
如果不是这么强,楼锦书也不可能在沈隽面前还能隐瞒自己是个修炼者这件事。
借助“不甘”的力量,他才能做到这一点。
楼锦书最后那个眼神,沈隽也看懂了,他不希望沈隽将这东西还给楼家,他希望自他之后,不再有楼家人持有它。它诱惑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心有不甘的养魂人,炼魂人又何尝不是受它诱惑,一步步走向堕落呢?
要强大,就必须要害死那些养魂人,这可绝不是什么正道的修炼法门。
说来元蜃门和楼家最初本就是源出同门,后来分裂成两家,楼家持有血红不甘,元蜃门奉养蜃虫,但双方都擅长灵魂法门,楼家能够辨魂养魂炼魂,元蜃门的血阵同样是抽魂炼魂,本就是同一脉的本事。
来的时候很快,回去却是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
她不想楼锦书死在这里很久很久都没人发现,于是用楼锦书的手机拨通了卫姚的电话,她走的时候,电话仍然通着,卫姚焦急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她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得离开。
凭借卫姚的能力,会很快找到他的。
等走到家附近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小区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一看到她,那人马上站直了身体,快步走过来,关切地说,“没事吧?”
沈隽笑了笑,对面前的池湾说,“没事,你快去睡吧。”
池湾也笑,“没关系,反正我又不上班啊,明天可以补眠。”
自从继承了池肖的遗产,反正公司都有职业经理人打理,他大部分时候也就是个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