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卿——红心李子
时间:2018-04-05 16:33:34

 
    她立刻降低了声音,小声问道,“怎么可能?你小时候怎么可能会遇到太子殿下?”
 
    “我也是偷跑出去的,无意中和太子被同一批人给绑架了。之后又和太子还有那些孩子一同从牢笼里逃出来,我身中一箭昏迷,醒来时就已经忘记了当初的事,回到了罗府。”
 
    “如此说来……”玲珑本是疑惑的脸上突然闪过一道光,随即笑道,“你倒是和太子殿下颇有缘分!人家可是救了你好几命的人,是不是也该以身相许以报呢?切勿错过了好缘分呢!”
 
    颜宋憋着嘴,朝她摇摇头,喝着桌前的茶,“我倒还没取笑你呢!当日若水镇的时候我可都看见了,九殿下可是处处护着你,怎么样,你到底说了没?”
 
    “说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告诉他——你就是沈全胜呀?”
 
    玲珑眼神立刻变得不一样,她朝着一边愣了好久,像是想起什么糟糕的事情,紧接着说道,“不行,我得马上回王府一趟。”她说着立即起身,像是很急的样子。
 
    “你这是又是干嘛?”颜宋拉住她的袖子,“你方才不是说了,此时的玉都太危险,你一旦回去很容易就被认出来的。”
 
    “可是……”她突然间像是极其担心什么事情的发生,轻叹一口气说道,“可是我以为此行我凶多吉少,来时交给了浣浣一件信物,怕只怕,怕只怕浣浣如今已经交给他了。”
 
    “你就怕这个?”
 
    玲珑点头,随后松了一口气坐下,也罢,可能浣浣已经将此物交予了二皇子,“也罢,如今他或许已经知晓我的身份,只不过,他会如何看我?就算是我自己,也无法接受一个曾经那般亲密无间的人成了自己的夫君。”
 
    颜宋看着她担忧的眼神在这茶壶杯盏中来回地转悠,低声说道,“那就去见他。”
 
    “什么?”玲珑抬起头,疑惑看向她。
 
    “我说那就去见他。无论结果如何,你都不该是躲起来,想着逃避。你是沈全胜,这并不会影响一对有情人的结果。”她的眼中闪烁着很多晶莹,“你总是觉得那个大胖子沈全胜会令人讨厌,但我告诉你那并不是这样。”
 
    “这不一样。阿德说过的,他喜欢的人必定是身材曼妙,有倾城之貌的女子。而……而那绝不会是沈全胜。”只要一提到那个卑微的自己,玲珑就像是一只鸵鸟,恨不得将自己埋在沙土之中。因此,她宁可叫玲珑也不愿意在做回沈全胜,因此,她宁可抛下了那个深爱她的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孝女。
 
    “倘若他只是一个看重外貌的人,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喜欢上现在的你。但你难道没有发现,或许,在九皇子的心中,沈全胜的分量和现在的你差不多呢?”
 
    玲珑的双眼之所以还是那般水灵,是因为当日她全身受伤被包扎得动弹不得,只有那双眼睛能够看着这个世界,能够不断告诉自己还活在这个世上。她低沉着眼眸说道,“或许,以往的我,太过看清自己了……”
 
    “一个人并不会因为她身上的肉少或者长得好看而变得善良,他们也许能在第一时间给别人一个好的印象。但是,日久见人心,最后和别人相处的不是你的一张脸,也不是你的曼妙身材,而是这里。”颜宋指着自己的胸口说道,“一颗真心。”
 
    那一夜的玲珑,或是说那一夜的沈全胜,并没有再急着赶回玉都改变可能发生的事。而是对着花城的夜空,月儿还未升起,星辰却落满天空。人倘若走得急了,就很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东西,比如初心,比如自尊。沈全胜只顾着做他生命中那朵做灿烂的烟火,却忘记了自己的生命依旧是一片空白。
 
    第二日,沈全胜离开了花城,她没有再回去玉都,只是留了一张告别的纸条。她大概是想明白了,想明白自己的未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小姐,玲珑姑娘,为何那么快就离开花城了?阿冬还想着她能和小姐一同去请商队,或许胜率会大一些呢?”
 
    阿秋摇头说道,“就算是小姐一个人去,也能将此事做好。是不是小姐?”阿秋虽然是一句嘴甜,但此话是阿秋嘴里说出来的,就仿佛提前得到了幸运的眷顾,她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她轻叹一口气说道,“是!人总是要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抱有信心,倘若你自己都开始怀疑了,别人此时的信任又有何用呢?我们,一定能够请到商队,帮助五村的村民!”
 
正文 第两百章 上巳节(一)
 
    商队是从边城以西过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自何方,只是知道在玉都,甚至说在四国之间有着许多来来往往的商队,他们往往拉着载满珠宝药材的骆驼,在各个国家中穿行。自然他们每个人都只是穿着简单的服饰,圣上并不喜欢这些商人,对于商人的入关更是严格,因此大部分的玉都百姓宁可务农也不愿干这不受待见且危险的活。
 
    女子更是不愿家中的夫君去从商,古语有云,“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谁也不想成为那城门口的望夫石。但这商队入城的时候,却是有不少的百姓悄悄注视着的,尤其是想去瞧瞧平日里见不到的骆驼。
 
    “你瞧那只大骆驼,怎么没有两个驼峰呢?”自然没人注意那些商人长什么样,大多的都在讨论那几只大家伙。
 
    “这你就不懂了,这骆驼有双峰的,也有单峰的。不过这种品种的还真是少见!”
 
    颜宋也凑过拥挤的人潮上前看了看,果真那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桃核般的双眼,灵动地合上那长长的睫毛,只不过那脖子有些长,还有它身上的货物三三两两地挂在上面,看那家伙的样子也并不费力。
 
    “小姐,打听过了,这些商人会在花雾客栈住下,阿冬已经订好了那边的客房,小姐可以随时过去。”
 
    颜宋点头,脖子向上伸了伸,想要继续看清楚那商队其余人的样貌,想不到这人群一顿挤压,她一时没有找到着力点,身子如同失去重心一般向前倒去。好在此时,有人在后头拉了她一把。
 
    她刚想回头致谢,谁知那人先开口了,“你也不注意点路,差点就要被那大骆驼给踩死了!”
 
    颜宋有些吃惊,那双手依旧用力地拽着她的胳膊,她微微回过神来说道,“许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许漫修依旧是那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这次换成一身的墨色长衫倒让她有些想起玉乾来。
 
    “不是你说此次是为了江南五村的将来,既然是五村的事情,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再说了,就凭你一个丫头能成事吗?”许漫修说着抱着胸,随即从人群中挤出去。倒是颜宋更在后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花雾客栈是整个花城规模最大,但却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说在花雾客栈的交易每日不会下十笔,因此商队选择在此处歇息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果真,还没等颜宋上前,身旁本是坐在座位上喝茶的客人都一拥而上。
 
    “二哥!您给看看我这宝石坠子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你给我起开!二哥您看看我的,这药材可是世上罕见,仅此一株啊!”
 
    ……也不知最后谁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就插进了那张木桌上,众人拿着自己的宝物皆后退了一步。
 
    颜宋这才看清,他们不停在喊的二哥是何许人也,约莫着年纪尚青,却被这些个人都称之为二哥,可见在商队中的地位不凡。
 
    “这——难不成就是他们的头领?”颜宋不禁怀疑那毛还没齐的孩子,还是一脸的稚嫩。
 
    许漫修轻出一口气说道,“别看他年纪是有一十六,但这本事可多着呢!这花城里的人都叫他二哥,但他本名叫辰月,与他大哥并不是同母所生,更有人称辰月本是个狼孩,后来被辰家所收养,成了二公子。”
 
    “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许漫修嘴角一撇说道,“也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着要请商队的人,竟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清。”颜宋微微垂下脑袋,确实,仿佛兴致高涨,反倒忘记了查这些人的背景了。
 
    “那——你方才说到的辰家又是什么?”
 
    “这就更有说头了。”许漫修就如同街头那说书人一般,甩开了折扇说道,“辰家可是圣上唯一钦点的玉都皇室供货商,他们分支发达就连圣上见了也要礼让三分,你说这辰家能不厉害吗?”
 
    “可……也不能让一个毛头小子来干这事啊!”
 
    “辰月才不是什么毛头小子!这里头的人都是领教过他的厉害的,据说他一人能将活生生的一头狼扒皮抽筋,这能是一个十六的孩子做出的事情吗?”颜宋看着众人围着的那个方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可能能将一头狼杀死,但他方才也的确将那把匕首插入了木桌之中,还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事情,仿佛并没有颜宋想的那样简单,因为这个商队的头领,实在让她出乎意料。
 
    等到了晚上,这来拜访辰家二少的人也逐渐少了一些,辰月似乎有些乏了,撑着手靠在一旁打盹。而颜宋他们几人则还是坐在原来那桌等着晚膳,只不过,这客栈内的气氛仿佛与方才不同。
 
    不知从何时开始,颜宋突然觉得这客栈的气流像是相冲,两方抵抗着像是随时都可能崩裂一般。果真,没过多久,身后的那一桌子人拍桌而起,随即从腰间掏出白晃晃的刀子,朝着打盹的少年刺去。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这刚才从位置上站起,谁料那人的刀已经落在辰月的眼前。迅雷不及掩耳之间,那少年指尖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那把刀竟然就停在他的眼眸处,丝毫动弹不得。
 
    行刺之人想要将刀抽出,却发觉这少年力大无穷,根本已经被牵制住了。随即一个转身,刺客手中的大刀突然哐当落地,发出刺耳的响声同时,他的手指已经落在他的喉咙处。而此时,另一侧的人也围了上来,颜宋这才明白,这分明是预谋好的刺杀,目的是要将辰月杀死。
 
    可就在此时,少年并未露出慌色,而是将手中那人一击打晕之后,接着桌子的力,随即一个飞脚将来者踢出好几米远。这怎么可能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够使出的力气?更像是江湖中的高手,果真,如同许漫修所说,这个辰月不是等闲之辈。
 
    辰月身边本就有着三五个护卫,但他仿佛有了必胜的决心,示意他们都不要出手。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比拼,因为那些个刺客即便是合起来也打不过这样一个辰家二少。果真除了那个被击晕的以外,其余的都倒地惨叫,随后则立刻吞药自尽。看来,是些死士,可谁会买通这些死士来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辰月的眼和狼的很相似,虽然颜宋没有见过狼,但被他注视到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全身的汗毛抖擞起来,像是被一只野兽给盯上,而那野兽手中的血一滴滴的从指尖滑落。而她只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敢动弹。
 
正文 第两百零一章 上巳节(二)
 
    但是,辰月的目标仿佛就是这个方向,她余光瞟向一旁的许漫修,他也露出了稍许难色,果真,他们是遇到麻烦了。
 
    “你们……是何人!?”辰月手中并没有武器,但如何说呢,只要他想要,下一秒他们的脖子上就能架起一把大刀来。
 
    颜宋此时倒不那么惊慌了,上前解释道,“我们,只是在这花雾客栈的住客。”
 
    “真的如此?”辰月的声音并非是个孩子那样清澈,仿佛有些浑浊,但浑浊得又还算动听,说不上来的感觉。
 
    “其实,我们也是想找二哥谈一笔生意。”辰月一听是生意上的事,那双本是犀利燃起熊火的眼,立刻稍稍暗淡下去。
 
    他低声说道,“我没兴趣和个女子谈生意。”他这态度,倒像极了一旁的许漫修。
 
    “自然不是和她谈,不知二公子可否愿意同我聊聊呢?”
 
    辰月看向一旁的许漫修,上下打量了一番,看着人白面书生的样子笑着说道,“我也不和软蛋谈生意。”
 
    许漫修的嘴角抽搐,这一举动倒是被颜宋尽收眼底。确实,倒还没人敢如此说许漫修是软蛋的。辰月已经准备上楼歇息,丝毫没有想要与他们商讨的意思。这首战,算是失败了,而且想要说服辰月,似乎更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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