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说:“你不回答是正确的,我们在宣传电影,电影是最重要的。”
林权当然知道,如果换个地方他肯定回答当然,可是那个地方不容许他任性,否则伤害的就是他们所有为《乱世佳人》努力过的人。
喧宾夺主最不地道。
他在卧室的墙壁上投影电影,他拥着叶蓁倒在床上,看着看着,只觉心底无限满足,嘴唇欺来,吻一下就唤一声她的名字:“蓁蓁,蓁蓁……”
叶蓁笑着,手指抚摸上男人的俊美脸颊:“行了,别喊了。”
“蓁蓁,蓁蓁……”
叶蓁的手指顺着脸颊摸到他的短发上,男人的头发微硬,扎在她掌心痒痒的,男人对手掌很快握来,举到嘴边细密的亲吻她的手背,再次吻上她笑着的甜蜜嘴唇……
一夜风流。
《乱世佳人》取得的成绩很好,不仅是从票房上,更是在各大奖项上锋芒毕露,冯润之因为这部电影再次被提名最佳导演,叶蓁和林权也双双提名最佳男女主演,更别说最佳摄影最佳编剧等,林林总总加起来,公共入围了八大奖项!
许诺也去电影院看过电影,当初这部电影拍摄选角的时候,冯润之就说过,他最看好的是叶蓁和林权,这俩人之前拍《追梦》的时候合作就很默契,彼此站在一起就很有火花,更因为林权看叶蓁的眼神,无时无刻不是火热的、侵略的,这是冯润之想要的效果。
最后出来的结果也确实很好。
许诺看着电影里的两个人,亲吻和拥抱都亲密无间,身体的摩擦和火花让电影院的人都蠢蠢欲动。
他吸了口气,只觉胸闷气短,拳头都捏紧了!
过了这么久,他居然还是放不下,每次看到叶蓁的新闻总是会关心,看见她的照片也忍不住会失神,看到她取得的成绩他比她还开心……当然他更希望的,是叶蓁能不要再以之前的目光来看待他,曾经不可挽回,他希望叶蓁能重新认识他,可这似乎很难。
经纪人说:“叶蓁和林权在一起了,虽然没公开,但圈里大部分人都知道了,你别再想着叶蓁不放,只能说你们有缘无分。有句话说得好,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你们好歹有过曾经呢。”
许诺只想一耳刮将人拍飞!
他和叶蓁的曾经算什么曾经?不过一夜情,何况当时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他记得更深的,反而是在他坚持要求不要孩子时,叶蓁看他时复杂又绝望的目光,是她再三问他真的不要孩子时隐约的期盼……他当时明明有些动摇的,可为什么没有坚持他那一瞬的恻隐之心反而异常坚定的回答说不呢?
此刻想来,许诺真的很后悔。
只可惜,现在后悔也晚了。
到了金像奖颁奖典礼的当天,许诺再一次见到叶蓁,她穿了一条深蓝色的抹胸长裙,肌肤白皙柔嫩,干干净净的全是性感,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她身边走的是林权。
那男人一身黑色的挺括西服,女人柔弱无骨的小手搭在他手弯,他身姿挺拔,面容俊朗,嘴角含笑,潇洒帅气。
两人相携走来,恍若一对璧人。
许诺磨了磨牙齿,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
今天他是颁奖人,还是最佳女主角,他希望,他颁给的那个人是叶蓁,可惜现在他也不知道会是谁,不过听经纪人说,叶蓁的支持率很高。
等到了真正上台的时候,他期待又紧张的抽出卡片,当看见“叶蓁”两个字的时候,他居然激动得差点热泪盈眶,就连他初次拿到最佳男主角奖杯的时候,也不曾这样失控过,他抬头,看着台下的女人,郑重的念出她的名字:“叶蓁。”
掌声响起,叶蓁从座位上站起身,在她身侧的林权起身与她拥抱:“恭喜。”
这个动作被摄像头完整拍摄下来,惹得无数人又开始尖叫!
她笑笑:“谢谢。”
又和冯润之拥抱,他拍拍她肩膀,脸上全是笑。
叶蓁一步步迈上领奖台,在另一方,站着的是许诺。
那个男人穿了一身灰色西服,领结仪容都一丝不苟,过去几年,他愈发成熟稳重,举手抬足都透着儒雅隽永,成熟男人的魅力扑面而来。
叶蓁终于走到他面前,从他手里接过奖杯,他笑着给了她一个拥抱,在她耳边低语:“叶蓁,我很高兴,能亲手把荣耀送到你手里。恭喜。”
她浅浅微笑:“谢谢许老师。”
这天晚上,《乱世佳人》成了最大的赢家,除了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导演都被它收入囊中,冯润之很高兴,摆了几桌大肆庆贺,要闹个不醉不归。
林权陪着喝了几杯酒,在现场找了许久,没有看见叶蓁,他问经纪人:“叶蓁呢?”
经纪人看了看四周:“不知道,刚才还在这儿呢?可能是去洗手间了。”又忍不住嫌弃,“就走开一会儿,你也别盯着人不放。”
林权白了经纪人一眼,从拿到奖到现在,他只想和叶蓁单独庆贺。
他找了许久,终于在阳台看见靠在窗台手里拿了红酒杯的叶蓁,她换下了礼服,此刻穿了一条浅色及膝的连衣裙,在典礼上摇曳生姿的性感女人,此刻变得安静又温柔。
他走了过去,指尖撩起她耳边微卷的碎发:“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她没有回头看他,声音清软:“出来吹吹风,安静一会儿”
林权笑了声,手臂自然的圈住她的腰:“我明白,我刚拿了奖那会儿也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我浮了几天,后来想想这样不对,才把奖杯放到一边,重新认清自己的地位。”
叶蓁浅笑着转过身来,将男人在她腰上的手臂拿开,他挑眉笑着,离开时故意在她柔软的臀部捏了一把:“蓁蓁,等会儿我想和你单独庆祝。”
叶蓁抬手拉住他松散的领结,看他性感的喉结和敞开衣领下诱人的锁骨,他模样本就长得好,可以儒雅斯文,也可以痞气的坏,此刻这般,是又坏又色,不会让人觉得猥琐,反而因为他眼底的暧昧和诱惑连身体都发起热来。
她抬头看看他,抿唇轻笑,男人喉结一滚,上前一步就要压着她吻来。
叶蓁抬手挡在他胸前:“注意场合。”
林权难耐的一把扯掉领带塞进裤兜里:“等着。”
他点了支烟,总算压下拿阵急切。
侧眸,看见靠在一侧女人美丽的脸庞,她柔软的发丝在夜风中摇曳出迷人的蛊惑。
他的手指摸到裤兜里,那里放了一枚戒指。
“叶蓁。”
“嗯?”
他心脏微紧,终于还是伸出手,把她柔弱无骨的小手握紧,兜里掏出的戒指往她手指戴:“这是祝贺你拿到第一个最佳女主角的礼物。”
叶蓁垂眸看着,在他快要戴上时蜷缩手指,他落空,眼底一暗,抬头看她。叶蓁道:“抱歉。”
“只是礼物而已,没有其他含义,当初看见就觉得很适合你。”
“它或许会遇到更适合它的女人。”
林权觉得,这应该是他见过最理智又冷漠的女人了,可他偏偏越来越喜欢,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他无奈笑了一下,收起戒指不再提,顺了顺她肩头柔软的发丝:“累了吗?再玩一会儿就回去。”
叶蓁还未回答,一旁阳台走出一个人来,男人风度翩翩举止风流,笑起来的模样有那么些幸灾乐祸,隐约又有着十足的兴奋:“叶蓁,林权,我们一起喝一杯?”
好啊,这是被拒绝了,说明他还有机会!
林权看许诺高兴的模样就来气,他面露微笑,冷声道:“不了,我们要回去了。”
许诺笑着根本不鸟他,看向叶蓁,叶蓁顺了顺被风吹乱的发丝:“你们喝吧,我进去找冯导。”
她一个人就走了,留下林权和许诺大眼瞪小眼。
许诺说:“原来叶蓁也不喜欢你,我们彼此彼此。”
林权说:“我们可不一样,我能一直在她身边你可以吗?”
“我当然可以!”
“那也得看叶蓁要不要。”
“哦,你不也刚被拒绝吗?”
……什么不提提这个,林权心塞得无以加复,他磨牙,懒得和许诺计较,他能上叶蓁的床他许诺能吗?
他哼了声,转身追着叶蓁过去了,许诺抽了最后一口烟,掐了烟头也跟着过去。
这俩大男人较了一晚上的劲,还喜欢围着叶蓁转,几乎不用掩饰,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再看看最淡定的叶蓁,不得不佩服她的定力了。
林权在许诺面前是高冷不屑的模样,到了家他就趴在叶蓁肩头求安慰,可怜兮兮的说许诺太过分,当着他的面撬他墙角是不是太不把他看眼里了?这种男人一看就不是好男人!是男小三。
叶蓁根本不听,拍拍他脑袋说:“去洗澡,酒味太重。”
“……哦。”
他去洗了澡,出来的时候故意只围了一条浴巾,露出结实性感的身材和六块腹肌,叶蓁也刚洗了澡,换了一条睡裙坐在电视机前看电影,他走过去,微凉的身体往她身上贴,吻她肩头而后颈,滚烫的手掌在她身上到处点火。
叶蓁终于回头:“别闹。”
“你看你的,我弄我的。”他笑了声,“蓁蓁想要我了?”
叶蓁抿唇笑,捏着男人的下巴翻身跨做在他腿上,故意压着坐下,她居高临下的看他:“林哥,这么激动干什么?”
他喉结滚动,呼吸都变得急促又火热,他笑,笑得又痞又坏:“叶蓁,上我。”
她勾勾他下巴。
林权第一次知道,清冷的女人性感起来有多么勾人,她撩起长发的模样有多醉人,她嫣红的脸,微张的唇,轻阖的眼,白的似雪一般清冷的肌肤上娇艳带粉……
“蓁蓁,蓁蓁……”
“嗯?”
她微睁开眼睛看他,清冷里全是性感妩媚,男人吻了上来,吻她滚烫的脸颊,眼帘,眉心,鼻尖,然后是唇,吻着便再也放不开了……
这就是他的冤家,怎么都甘之如饴。
拥有过,就怎么都放不开了。
叶蓁拿了第一个最佳女主角,她的脚步不会就此停下,在国内待了几月,她又再次奔向好莱坞,这次的角色是女二,她又是大半年没回国,平日里和家人最多的就是视频电话,至于林权,他只能自己飞去国外见她,就连许诺都去探过几次班,林权知道后气得咬牙切齿,那个不要脸的男人居然还有脸见叶蓁?下次再见的时候,禁不住又是争锋相对!
圈里人都知道,许诺和林权是宿敌,也是情敌,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只要遇到了,就跟点了炸药似的,只有叶蓁在的时候,这俩人能风度翩翩、谈笑风生。
都纠缠好几年了,年级也大了不少,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没消停?
这俩人的明争暗斗进行了好多年,久到叶蓁站在了好莱坞至高的领奖台上,这么多年,她早已经横扫各大奖项的最佳女主角,完全了大满贯,国内外对她的吹捧数之不尽,作为第一个拿到这项殊荣的亚洲人,“叶蓁”会被历史所铭记。
拿到奖项的第二天,叶蓁就将她名下三分之二的财产全部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外界都被她的举动所震惊,有记者采访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要会这么做?
叶蓁说:“钱放那儿没用,拿出来帮助人的话会更好的发挥它的价值。”
林权听到这话的时候,特别想和叶蓁说,说你的心藏在心里没用,不如拿出来暖暖他?可他不敢,一般他说这话都是自讨没趣。
许诺也惊讶于叶蓁的决定,转而一想这还真像叶蓁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转身就跟着捐了一笔钱,这边刚捐,那边林权也有了消息,俩人不甘示弱又忍不住开始攀比起来。
许诺和林权的经纪人只能摇头叹气,因为这些年他们闹得太嗨,本该是死对头的,经纪人反而越走越近,互通消息,互相安慰,互相鞠把辛酸泪,同情对方怎么遇到这么个不听话的艺人?题外话是:看到有人和自己一样痛苦,真是很开心了。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岁,送走叶家父母后不久,她在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第二天去世。
她和林权就缠了一辈子,许诺追逐了她一辈子,他们三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