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过年3
初语听到敲门声, 还以为是简亦承提前过来了,抬头一看, 原来是外卖小哥邵保全。
他今日没穿工作服, 显然是不上班的。初语忙招呼他进来, “快进来坐, ”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今天没上班啊?”
邵保全端着水杯坐在沙发上,有些拘谨,笑容十分腼腆,“没上班,不是,其实我已经辞职了。”
“诶,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初语关心道。
“不是不是, ”邵保全连忙摇头,“没什么麻烦, 是因为我要回去了, 回老家念书。”
邵保全说, 他是因为家庭困难, 所以才中途辍学,出来打工。他是在高二暑假出来的, 来江城送外卖半年多,攒了一万多块钱, 足够他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所以才准备回去继续念书。
“这是好事啊, 我原先就说你这么小,还是应该好好念书,出来打工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虽说耽误了一阵子,不过也不算晚,初语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
邵保全也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我白天送外卖,晚上回去自学功课,也没有落下多少,等明年我考上大学,还会来这里赚学费的。我今天来就是跟姐你告别,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
初语笑了笑,“没有,我也没帮你什么,都是你自己的努力。哦对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找我,你还是学生,专心念书就好了,缺钱的话姐姐先借给你,等你工作了再还也不迟。不要让这些外在因素耽误了你的学习。”
初语知道这孩子自尊自强,从他自己出来打工赚学费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她没有说资助,而是说先借给他。
邵保全腼腆的笑着,点头应下,“好,有事我一定给姐你打电话。”
送走邵保全之后,初语不由感叹,“这孩子真不错。”吃苦耐劳,勤快好学,又自尊自强。努力的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明天。
六点钟的时候,简亦承准时到了初语店门口。他下了车,在车门口犹豫了一下,初语就已经看到他了,冲他喊了一句,“等我一分钟,我锁了门就出来。”
错失良机让简亦承有些懊恼,抿着唇思考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初语上了车,顿时闻到一股清新的香味,“好香啊,你换了车内清新剂?”
简亦承从来不用香氛之类的东西,所以初语只能想到他车里用了清新剂之类的。
简亦承还没回答,后车座上的大喵就献宝了,“言言,言言,他后备箱有好大一捧玫瑰花,他今天是不是要跟你表白了!”
“喵就说他暗恋你,你们还不信!”
“汪也觉得他喜欢言言。”二郎神也道。
“他喜欢有什么用,也要言言喜欢他才行啊!”这是阿布的声音。
“言言要是不喜欢他,能天天跟他见面?你看言言什么时候对别的男人这么热情过?”
……
初语一滞,眼神微闪,不是吧?万年木头疙瘩开窍了?那她一会儿是答应呢还是欲擒故纵再答应呢?
咳咳,想多了,初语脸色微红,忙转移话题,“今天去哪吃?”
“你想吃什么?”简亦承在这方面从来都是依着她的口味来。
初语平常都是选择中餐厅,今天却下意识的脱口而出,“去吃牛排吧?”西餐厅氛围好。
捂脸,她这都是在想什么啊!
简亦承眼睛一亮,他也觉得西餐厅的氛围适合情侣。
于是两人就去了附近的西餐厅。
这家餐厅的装潢很不错,是初语喜欢的极简主义风格。她心里觉得高兴,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也更加期待了。
他们到的早,人也不多,初语选择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背后是墙,右边是落地窗,前面是一颗茂盛的绿植,将这里屏蔽成了一个天然的封闭场所。
嗯,很适合表白了。
初语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太不矜持,可是想到后备箱里的玫瑰花,她又忍不住想入非非。简亦承现在除了她,也没有其他女性朋友,这花不是送给她,还能是谁?不过简亦承表现的又太淡定,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又想多了?
简亦承努力保持脸上的淡定,心里却忐忑不安,终于要表白了,是死是活都看今晚了。可是初语要是不喜欢他怎么办?如果初语只拿他当朋友,而他却对她心怀不轨,她会不会生气?然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各怀心思的两个人,神思不属的吃下了这顿难以下咽的饭。连两人点的餐拿错了都没发觉。
一直等到吃完饭,简亦承都没有表白,这让初语有些失望,唉!还以为这木头疙瘩开窍了呢!初语觉得简亦承再不行动,她的耐心就要耗尽了。然后……她霸王硬上弓得了。如果简亦承喜欢她,那他们刚好就在一起,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反正都睡过了……
咳咳咳,打住,打住,初语被自己的彪悍想法吓到了,脸红不已,她不想承认这么黄暴的人是她自己。
简亦承没发觉初语的异样,他走到车后方,深吸一口气,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捧花。
红色的、娇艳欲滴的玫瑰,九十九朵,满满的一大捧。简亦承郑重的抱着它,看着初语,一板一眼道,“送给你。”
莫名的有些萌感。
真的如愿以偿了,初语心情十分复杂,她没伸手接,脸上淡淡的,似乎带着微笑,似乎什么也没有,“送我?为什么?”
简亦承的心一下子就悬起来了,打好腹稿的说辞一下子忘了个一干二净,沉默片刻,他才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我喜欢你。”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如是说道。坚定无比的声音在夜风中岿然不动,无比清晰的传到初语的耳朵里。
最忐忑的那句话都已经说出口,简亦承便不再犹豫,他心中忐忑,神情却无比认真道,“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从八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一直到现在,这份喜欢越来越深,深到他没办法再保持沉默。
他想告诉她,他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想说他暗恋的时候有多心酸甜蜜,想说他以为她别有所恋的那段时间他有多难熬……可是,他发觉他说不出来,而且他也不想用这些来让她感动。他希望她的回应是基于对他的喜欢,而不是因为对他八年暗恋的感激或者是同情之类的,他不想用道德绑架,只想要她真正的、遵从内心的回应。
初语等了半天,却发觉那边已经没了下文,惊讶道,“没了?就这些?”
简亦承一愣,“什么?”
“所以,就说个喜欢就完了?不说让我做你女朋友什么的?那你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让我说,‘哦,我知道了’?”初语无比怨念,想让一个木头疙瘩开窍怎么那么难?
简亦承蓦地眼睛一亮,心中不敢置信,可是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身体站的笔直,冲她大声说,“初语,我喜欢你,请你做我女朋友吧!”
幸好这时候路上没什么人,不然他这么大声,还不得引起别人围观?
初语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她嘴角上扬,语调轻快道,“走吧。”然后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简亦承心中又忐忑起来,不知道她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初语当然不想这么爽快的就让他如愿,毕竟他让她忐忑等待了那么久,也该让他多忐忑一会儿。
上了车,简亦承犹豫着,想问又不敢问。初语看到,他这模样,又忍不住有些心软。她想了想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简亦承想也不想的回答,“2009年11月17号。”遇见她的第一天。
“啊?那么早?”初语惊讶,那时候他们还没有上高中吧?她怎么记得第一次见简亦承的时候是在10年9月高一开学的时候呢?
“所以,你喜欢我那么久为什么不表白?”她从高中等到大学,又从大学等到现在,才终于等来了这一声喜欢你。害她一度以为是她在自作多情。
简亦承抿了抿唇,良久才道,“我怕你不喜欢我,然后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初语的心情,忽然就雀跃起来。
还好,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她忍不住嘴角上扬,声音轻快道,“好吧,我接受你的喜欢。”
简亦承被巨大的惊喜砸中还没反应过来,又听她说,“不过做男朋友这事,我还要考察考察再说。你现在还是准男友阶段,请加油转正吧!”
简亦承忙不迭的点头,“好的,我一定会努力,绝不会让你失望的!”他惊喜交加,虽然初语说只是准男友,但是已经足够了。她能给他机会,余下的他会自己来努力争取。
初语只是稍稍的欲擒故纵一下,然后简亦承就这么单纯的信了她的说辞,还保证的要努力转正,让初语不知道说什么好。算了,情商低的人还是别玩什么花样了,老老实实的秀恩爱就好了。
“简亦承?”
“嗯?”
在他侧头的一瞬间,初语迅速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然后转头看向窗外,假装随意道,“先盖个章,证明你是我的。”
大喵在后面一脸嫌弃,“什么味啊?”
阿布回答它,“是恋爱的酸臭味啊。”
第42章 柯基1
“倒计时, 还有三天就放假了,跪求不要再出什么案子了,让我们安安心心过个年吧!”林泷在办公室里哀嚎祷告。
孙全刚洗了一盘苹果出来,抬手扔给他一个,一边道, “过年是抢劫、盗窃、醉酒闹事的高发期, 想安稳过年,我看有点悬。”
“别乌鸦嘴, 这种案子又不归咱们管, 我只求别死人就成。”
“什么案子都有可能出现意外, 前天花溪那边不是还出了一个, 三个小混混抢劫,把人受害人捅死的事么?新闻都上了,闹的还挺大。因为其中一个嫌疑人父母说他不满十六岁,还有一个家人说有他精神病史。呵,搞笑不?这年头什么人犯了罪, 先往精神病上推, 精神病招谁惹谁了?”
“谁说不是呢?依我看啊,真正的精神病人可比这些罪犯可爱多了, 最起码人好好的待在精神病院里, 没给咱们添麻烦。”
“也有精神病伤人的好不?不能以偏概全。”
……
简亦承进来的时候,办公室里一群人正在高谈阔论。孙全看到他, 端着苹果盘子问他, “吃不?江队请的。”
简亦承随手拿了一个, “谢了。”
他语调轻快,唇边甚至带了一丝笑意,任何人见了都能看出他此刻的好心情。林泷与孙全对视一眼,直觉有情况。林泷把椅子一拉,坐在了简亦承办公桌旁边,“老简,你谈恋爱了?”
简亦承摸了摸脸,“有这么明显吗?”
这就是不否认的意思,林泷立刻来了兴趣,“明显啊,太明显了!这几天你走路都是带风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粉色泡泡,谁看不出来啊?”他咔嚓咔嚓几口把苹果吃完,苹果核扔垃圾桶里,嘴巴一抹,“那啥,你跟初语分手了?”
先前在救他家绾绾的时候,全队上下都知道他是初语男朋友了,这冷不丁的突然焕发第二春,林泷很难不多想。
简亦承不知道他想多了,摇了摇头,“先前关系没定,现在定了。”
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他们俩的关系了,简亦承忍不住又是一笑。
看他这一脸春心荡漾的模样,林泷撇撇嘴,“搞半天才定下名分啊?还以为你们早在一起了呢!”
“不过,顺利脱单不请一顿说不过去啊。”
“谁脱单了?”孙全路过时问。
“老简。”
“好事啊,必须得请!”
这俩人一咋呼,立刻让整个办公室里的人听到了,于是纷纷起哄,要让简亦承请客。
简亦承向来不怎么参与同事之间的聚餐,不过这次却是满口答应。
林泷笑他,“谈了恋爱,果然会让人变化巨大,连冰块都多了些人情味。”
*
初语店里上午来了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抱着她的猫哭的很伤心,说是妈妈怀了宝宝,突然对猫毛过敏,所以家里不能养猫了,让初语帮它找一个好归宿。
她之前来过初语的店,因此知道初语经常帮助流浪动物找主人的事,所以才想到拜托她帮忙。
初语问了猫,证实她所言不假,所以就答应了下来。小姑娘是真的很喜欢她的猫,可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终究是没办法继续养下去。
初语觉得她虽然年纪不大,但还挺有责任心,在知道自己不能养之后,没有随意丢弃猫,而是给它找一个妥善的归属。如果所有人都能这样,大街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流浪动物了。
流浪动物最大的来源,就是人类的弃养。
这只叫暖暖的狸花猫,初语没有急着发布领养信息,她觉得小姑娘真的很喜欢它,看她临走时哭红的双眼就知道了。她觉得这只猫不能这么快就给送养了,说不定过几天小姑娘又找到其他办法,事情还会有什么转机,所以她就暂时养着了。
就在初语劝导暖暖,让它放宽心,不要难过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顾客。
一只黄白相间的短腿柯基,浑身脏兮兮的站在店门口,脖子里挂着一颗小铃铛,一动就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显然是有主的。
它望着初语,没进来。
“怎么了?找我是有事吗?”
柯基低下头,呜咽了一声,“嗯。”
“那进来吧。”
初语侧身,让它进来,柯基犹豫了一下,才慢吞吞的挪进来。
初语给它倒了水,然后耐心的等着说出来意。
柯基也没有让她多等,很快就说明了来意。
它说的有些凌乱,甚至断断续续的,初语反复问了之后,才把整个事情串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