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甜丫头——爱小说的宅叶子
时间:2018-06-27 08:14:24

  甜妹儿惊叫道:
  “快看,有一只小怪兽!”
  清脆的声音响起,众人抬头往上看,直接喷笑道:“甜妹儿,那不是什么小怪兽,那是穿山甲,一种名贵中药材,可惜它藏东洞有点高,不然可以捉住,县城医院里高价收购,白老爷子应该也喜欢。”
  连村民们都知道的名贵中药材,可见咱们国家的种花穿山甲,是怎么走上珍惜保护动物,怎么走上濒临灭绝的。
  听说过穿山甲,并没看过食物的甜妹儿,最后十分倔强地挣扎一下:
  ……那是小怪兽,不是中药材,杀了它多可惜。
  主吃白蚁、对大山很有用的穿山甲,被众人渴望的目光,吓得猛一下专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
  甜妹儿好想拎回家养一只‘小怪兽’,可惜条件不允许,以后一定要在空间里找到它们,养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想养的首只宠物。
  只是——
  “不知道有没有小奥特曼?”
  **
  等约莫半个小时后,甜妹儿的数个布兜装得满满的精品水晶原石,其他人也有不少的收获,就连坐在一边休息的夏老爷子,都被他徒弟塞十几大块粉紫水晶。
  “温教授,这一块水晶值多少钱?”刘强龙忽而问起道。
  他不知道水晶项链什么的,只听说过某位亲戚家中,有一副水晶石眼镜,花费八十八块钱买的,基本相当于他不吃不喝三个月左右的工资。
  而且有朋友家里的水晶眼镜,甚至是从清朝时期,祖祖辈辈一代代传下来的,那时讲究什么‘水晶明目’,据说水晶石眼镜可以保护眼睛。
  温教授来自上京,虽没有仔细打听,但也听说过一些老牌珠宝店,听说有的老牌店正往香江那边搬移,在计划经济的内陆这边,恐怕暂没什么市场。
  “藏在家里当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别让眼红人举报你们挖红星主义墙角,被当作资本主义分子那可就不好。”
  粮食市集虽部分打开,但关于古董珠宝等贵重物品,稍微不好,会被认为是不良地主阶级,连晒嫁妆都得藏着掖着。
  上京各家各户都比的是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等,没听过哪家金银多、古董古玩多,或者珠宝玉石多,就会令人羡慕的。
  他捡起一小块黄色水晶,里面天然形成的棉雾像一只嫩黄色小鸟,而鸟周围冰裂纹正好类似一片片黄色羽与扁嘴等,鸟儿顿时栩栩如生,很有童趣,可以回家留给孙子玩。
  此话一出,空气忽然凝固。
  一布兜一麻袋的传家宝。
  除去两女兵,大老爷们忽而觉得,这些水晶也不是那么重要。
  甜妹儿将最漂亮最透明的水晶,摆满一个大石头,拨弄来拨弄去,像小仓鼠一样偷乐道:
  “哈哈,爸爸,三叔,大表哥,以后咱们用它们,在省城换一套大房子,大哥二姐三姐他们上大学方便。”
  听说上大学可以不住学校里。
  等她上大学时,不知道这些天然水晶石头的价格上涨没?就算没,空间里的野生人参也应该能卖出大价钱。
  “哈哈哈哈——”
  众人忍俊不禁,实力再强,也只是一只想法幼稚的山娃娃。
  **
  等水晶全部捡玩,众人心里激情过后,找一两块干的石头,干脆一屁股坐上去,再也不想挪动分毫。
  包括小部分解放军在内,外来客人都歪七扭八,跟被扔上岸的死鱼似的,或仰或躺或坐,几乎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
  眼下就算有水晶金银摆在他们面前,都不能让他们挪动半步,必须得有一台缝衣机或录音机才行。
  地上瘫着的人太多。
  连大黄二毛俩山狗都趴着休息晒太阳。
  唯几个还能帮着本地村民,打水捡柴、搭灶架锅、烧火做饭的,只有李连长、林君英、华子等五位解放军。
  王溢希一直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体力严重下降。
  除去蛇肉、杂粮饼、红薯、杂粮稀饭,叶三叔准备叉一些溪水鱼,他用砍刀削尖硬树枝,直接在溪水沟里找起来。
  “你在干什么?”
  “叉鱼,刚才捡水晶看到不少条,挺大的。”
  村里山娃娃都会这个,找鱼打打牙祭,从小到大都是这么来的。
  令人惊讶的事,神情疲惫的女兵林君英,同样一戳一个准,让躺在地上的大老爷们羞愧不已。
  女兵张姐突然哎呦哎呦笑两声,开始揭自己人短,玩笑道:
  “林君英同志,你很厉害,但要想当炊事员,恐怕还得等到下辈子。”
  解放军同志们噗嗤噗嗤笑起来。
  他们似乎都回忆起,林君英当队里炊事员的那一些有趣日子。
  叶三叔跟着嘿嘿尴笑两声。
  林君英冷眼扫过去,她正想跟这个大个子战斗一场。
  捡柴回来的袁家老大瞅着大家伙笑瘫一地,一头雾水,他清清嗓子,宣布道:
  “今晚咱们在这里扎营,吃过午饭后,咱们去前面林子里瞧一瞧。这竹熊主要吃竹子,它拉粑粑比较特别,不仅不臭,还带着竹叶的清香。”
  “我们是找大熊猫,不是找大熊猫粪便。”
  一位大学生助手不解纠正道
  两位教授也跟着看过来,不过山林大熊猫的粪便确实也有对比研究价值。
  山文龙帮忙补充道:
  “村里老猎人说过,竹熊它的嗅觉很远,如果顺风的话,五公里内可以闻到人或者天敌的气息,逆风在二三十米,也能它也能察觉到人。”
  “前面有一片箭竹林,我们进入可能就有大熊猫在周围盯着你,但我们的眼鼻可能发现不了它。”
  大熊猫的天敌?
  不是老虎狼等猛兽,本地林子里大熊猫最大天敌,是同样可以轻松上树的云豹,它行动灵活,擅长偷袭与一咬毙命,饥饿时,也会猎杀壮年大熊猫。
  俩教授以及助手们,坐着交流关于大熊猫天敌的各类情况,甚至有一位助手建议,回去打报告,射杀林子里云豹老虎狼群。
  咳咳咳,没有写错。
  种花国的动物保护措施还未开始。
  在四五六零年代,猎杀老虎豹子等猛兽阶·级敌人,是一件非常勇猛的好事。比如,有村民七年间杀一百多只老虎。
  甜妹儿觉得三观尽毁:
  ……原来穿山甲是一种名贵中药材,老虎豹子可以随意杀。
  “可二碧山三碧山,有箭竹没有云豹,但没大熊猫,碧山镇很多地方都是。大哥哥你为什么不把大熊猫拎回家养呢?”
  很快,她会被自己的话打脸。
  不管,咱们先怼回去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子:晚安,么么哒,爱心^_^
  **
  感觉有的动物是我们自己做死灭绝的-_-#
  穿山甲以前山里都有,它们最爱打洞,也不伤人,现在一只都见不到。
  因为中药材-_-#
  甚至有人逮它们来吃。
  像六七十年代动物园里死掉的动物也很多。
  大熊猫真的是一种特别可爱的幸运儿,它们的保护从老早开始,而其他的猛兽们,还处在各种被人道毁灭状态。
  当然,这件事在碧山村不能发生。
 
 
第211章 野兔与花豹
  清亮悦耳的童音忽然插·入话题, 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过来。
  瞧着甜妹儿无辜的黑亮大眼睛, 那位小眼睛单眼皮的学生助手, 挠挠头困惑道:“好像是这样, 有食物,但没有老虎豹子,大熊猫怎么会不在其他地方生活呢?”
  因为有的地方人多啊!
  看到他一脸二哈狗狗的模样,甜妹儿板着小脸, 严肃认真继续忽悠道:
  “就是因为林子里有天敌, 懒洋洋大熊猫们才会跑来跑去, 才会嗅觉灵敏,师父说,生命在于运动!”
  所以咯,别想着杀老虎杀豹杀熊瞎子, 把这碧山群山系圈起来,开个保护区,村里建个熊猫馆或生态园。
  吸引中外游客们过来,看一看抱一抱乐一乐,到时候咱家开一个农家乐, 坐等天上掉馅饼,多爽多赞!
  啪啪!
  小屁股狠狠挨两下,夏老爷子直接把她从未来幻想中,拉到现实里。
  而有学识的客人们,正在品味‘生命在于运动’这一句经典名言,而且承认, 它似乎很有道理。
  更令他们在意的是,要是射杀老虎云豹,会不会让大熊猫的数量反倒减少呢?
  本地村民也认为,祖祖辈辈都这么活下来,大熊猫也没见灭绝。
  最主要的是,猎杀大量的动物,就是打扰山神,到时候二三碧山可能都会危险,他们努力让客人们打消那个念头。
  叶爸爸却思想歪楼,再运动,也不是变成暴力母老虎吧?!
  “甜妹儿,咱们去逮兔子,溪水边,土软青草多,肯定有不少山鸡野兔。”
  叶爸爸把小闺女抱起来,防备看一眼夏老爷子,与缓过劲来的王溢希一起,去这附近林子里捡干柴、射小猎物、找点野果。
  森林里不缺粮食。
  杂粮饼能省就省,探险队也没带多少,山文龙嘱咐一两句别走远,就随他们去。
  放下背包的大黄二毛,一跃而起,倒是跑在他们前面。
  刷刷刷——
  在表哥惊讶的目光中,叶爸爸超常发挥,甜妹儿箭无虚发,十一只林中山雀,被大黄二毛麻溜叼回来。
  而王溢希只能尴尬地瞅着,自己只有几支光竹箭被二毛叼回来,他甚至感觉自己看到黄狗眼睛里的明显鄙视。
  “表哥你吓走好多鸟。”
  “难道这些年,我退步这么多?”
  “溢希,除去学习,课余时间,你也该运动一下,瞧瞧这软啪啪的肉,还没你大姑姑有劲儿。”
  叶爸爸拍拍侄子的肩膀,
  甜妹儿捏捏表哥的手臂肌肉。
  两父女一摸一样的表情,差点让王溢希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没几天日子好活,他不就是近几年没再山里跑吗?!
  麻雀量虽多,除去胸脯,却没有多少肉。
  来一趟四碧山,没吃到野兔或山鸡,回村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大黄,二毛,上!”
  按照乡村娃的经验,想要快速在陌生地店逮到兔子,最好借助猎犬得帮助,毕竟野兔不出来,竹箭射也没用。
  俩狗的鼻子可比人类还嗅觉灵敏。
  它们很快找到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找到一个兔子洞。
  野兔比野鸡机灵,‘狡兔三窟’,其实野兔还不止一个洞窝,而且它们听觉灵敏,说不定他们到来之前,还在溪水沟里喝水呢!
  这一点,王溢希也知道,他小时候自是没少祸害兔子洞山鼠洞,他笑道:
  “大黄二毛,好样的!还有几个洞,继续找找。”
  果然,在这个洞附近,又找到三个兔子洞。
  而其中有一个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周围苔藓很少,是一片青翠绿油油的草丛,草没被兔子吃掉,这就是所谓的‘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很有可能是兔子的主动留下的。
  砰——
  只需要某只女娃娃的轻轻一按,木棍狠狠专入地里。王溢希举起一个大石头,笑得特别尴尬,说好的可爱小表妹呢!
  长相跟内里完全不符合。
  甜妹儿没空去维护表哥的自尊心,她已经熟练地将活套做好,几根根生锈的细铁丝,圈一圈,圈比兔子头稍大一些,把圈圈们绑在木棍上,距离地面刚好五厘米左右。
  野兔虽机灵,它也有个动物通用怪癖,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后,都走同一条路。
  而大黄二毛分别蹲在两处洞口,开始守洞逮兔。
  “准备开始!”
  叶爸爸拿起篝火把,往兔子洞里烟熏,不到一会儿,离得最近的洞口开始冒烟,果然是两洞是通的。
  两只肥嫩嫩的灰野兔子,最先从陷阱里窜出来。
  兔子红眼睛长在脑袋的两边,看不到正前方的铁丝圈套,猛得一下就钻进去,果然被套得牢牢的。
  野兔们使劲往前窜,却不懂往后退,越挣扎就套得越紧,倒死也学不会往后退,这就是它们最笨的地方。
  “干得漂亮!”
  而从其他洞里逃出的野兔们,也通通被大黄二毛叼住,或者被甜妹儿与王溢希逮住,一对对红眼睛,即将成为他们的午餐。而且没有见血,还能保存两天慢慢吃。
  等一下——
  甜妹儿摸摸一只有些暴躁的毛茸茸,歪歪头问道:“这只母兔怀宝宝了?”
  本地猎人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不到万不得已,通常来讲,怀孕母动物不可猎杀,未长大幼崽也要放过。
  兔子可不会装怀孕逃亡。
  叶爸爸确认以后,将怀孕母兔放在地上,它一蹦一跳消失在丛林里。
  “一只,两只,三只……总共八只野兔,我们回去吧!”拎着一溜达被麻绳系着的野兔与山雀,叶爸爸抱起甜妹儿,领着王溢希,慢慢往回走。
  沙沙沙——
  树叶微微抖动的声音,只比鸟雀飞重一些。
  甜妹儿正看向爸爸后背,一股危险念头猛然冲向脑海,她眯起眼睛,快速看向树林一边。
  但见在十米内的地方,林间有一只黄黑花色大家伙,它前腿往后缩,后腿往前蹬,身体弓起来,再张开,像弹簧一样,在树林间轻盈跳动数下,比猫还灵活。
  人眼只觉得花影在晃动,却很难捕捉到它的真实模样。落定之后,它用一对小灯笼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背影。
  它想偷袭!
  树林里最佳偷袭猛兽之一。
  一瞬间,甜妹儿寒毛耸立,冷汗直冒,两只手下意识转移到弩与剑,紧紧握住,差点没把弩握碎。
  大黄二毛像是感应到什么,也停下脚步,快速转过头来,绷直身体,前腿趴下汪呜呜戒备着,与她保持同一战线。
  两狗一人,与树上站着的猛兽对视对峙。
  那是一头年轻健壮的花豹,黄色毛皮上有黑色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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