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陆少宠妻无度——紫雨漪漪
时间:2018-07-14 11:48:51

 
    秦月停止了挣扎,手摸上了自己的肚子。是啊,她刚刚差一点就失去了他,若是再来一次,怕是罗舒也救不了他了吧。
 
    白默耀看到秦月的动作,心中的怒意顿时消了大半。原来她还是在乎他们的孩子的。
 
    将带血的毛巾洗干净,再次帮秦月擦拭了起来,直到再也看不见一丝血迹,白默耀才停住了手。
 
    看到被单上那残留的一大滩,触目惊心的血迹,白默耀感觉自己的心正一阵阵的抽痛着,将毛巾扔进水盆,帮秦月盖上被子,转身走到衣柜前,从里面找出了一件干净的衣服。
 
    走回到秦月的身旁,再次掀开被子,将那件衣服垫在秦月的身下。被单上的血迹还是湿的,躺在上面肯定会很不舒服。至于秦月,现在不宜移动她,等她稍微好一些,他再帮她穿上衣服。
 
    “你先睡一会儿,我去煮点东西给你吃。”白默耀帮秦月盖好被子,端着水盆走出了房间。
 
    倒了那盆已经变得有些殷红的水,洗了下手,白默耀来到厨房,厨房里只有一些菜和米,还有一些面粉和几个鸡蛋。
 
    想了想,白默耀决定帮秦月做一碗面条,再放上两个鸡蛋。她现在的身体很虚,需要补一下才行。等明天他再去城里,帮她买一些营养品回来,让她好好的补一补。
 
    将面条擀好,白默耀将面条放进锅里煮了起来。他以前上的是军校,这些事自然是难不倒他的。
 
    不多一会儿,锅里就散发出了一阵阵的面香。
 
    白默耀走到碗柜前打开,发现里面只有一只缺了口的碗,摇了摇头。看来明天要买的东西还很多。以秦月现在的身体,根本就无法回去,只能在这里暂时住上一段时间了。
 
    秦月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听着厨房里传来忙碌的声音,她的心情一阵复杂。
 
    脚步声传来,只见白默耀端着一碗面条走了进来。
 
    “我扶你起来吃点东西。”将手里的面条放在一旁的椅子上,白默耀上前,小心的将秦月扶起来,在她的身后垫上一个枕头,伸手拿起那碗面,用筷子夹起面条吹了吹,递到秦月的唇边。
 
    “我不想吃。”秦月淡声开口道。
 
    “必须吃,你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就算你不想吃,我也不能让我的孩子饿着。”白默耀有些生气的说道。他不管这个女人怎么想,从今天起,他再也不会让她伤害自己,和他们的孩子了。
 
    “白默耀,我们离…”秦月想要开口,白默耀已经将手中的面条塞进了她的口中,也堵住了她想要说的话。
 
    “从今天起,你的生活起居,由我来负责。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我的孩子。至于你想要怎么样,等你将孩子生下来了,我自然会成全你。”白默耀语气冰冷的说道。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要跟他离婚,门都没有!
 
    秦月再次陷入了沉默。或许那样是最好的结果吧!
 
    白默耀将碗中的面条喂完,伸手扶住秦月,将她身后的枕头放平,让她慢慢的躺下去,帮她盖好被子,拿着碗转身走了出去。
 
    秦月以为白默耀会再进来,只是等了很久,直到困意袭来,依然没有看到白默耀进房间。他去哪了?
 
    白默耀吃完锅里的面条,洗了个澡,就出了门,他打算找宋解放,去问他借一辆车。明天要去城里买东西,没车可不行,只是敲了许久的门,依然不见宋解放来开门。
 
    宋解放走进文工团所住的院子,让人将宋悠悠叫了出来。原以为她这次来这里,必定会回家住。可是他晚饭都做好了,依然不见她回家,只能来这边找她。
 
    宋悠悠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宋解放,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从小到大,父亲一直都很爱她,在她的心中,父亲也是最重要的人,可是他却背叛了她,背叛了她的母亲。所以她开始远离他,逃避他。只是她心里也明白,即使这样,她还是放不下他的。
 
    “悠悠。”看到许久未见的女儿,宋解放脸上扬起一抹开心的笑容,快步迎了上去。
 
    “有事吗?”宋悠悠淡声问道。
 
    宋悠悠的态度犹如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宋解放的热情,“你回来了怎么都不回家?爸已经将晚饭做好了,我们回去吃晚饭吧。”
 
    “我已经吃过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还要进去给大家彩排。”宋悠悠淡淡的开口道。
 
    “悠悠,那件事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你就不能放下吗?”宋解放一脸难过的看着宋悠悠。他已经做出了选择,为什么她还要如此执着?
 
    看到宋解放脸上的神情,宋悠悠咬了咬唇,“我还要忙。”说完,她便转身走进了屋里。有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即使伤口痊愈了,还是会留下一道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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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二十三、不醉不归
 
    望着宋悠悠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宋解放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转身向着外面走去。
 
    远远看到坐在自己家门口抽烟的白默耀,宋解放有些诧异。白默耀怎么来了?他不是应该在家里陪着秦月吗?
 
    白默耀也看到了宋解放,他掐灭手中的烟头,站起身,与宋解放打招呼道:“姨夫!”
 
    “你找我,是有事吗?”宋解放问道。
 
    “我想问你借一辆车,我明天要去城里添购一些东西。”白默耀说道。秦月现在这样,他也不知道要在这里留多久。
 
    “我们进去说吧,晚饭吃过了吗?”宋解放打开院门,让白默耀进门。
 
    “吃过了。”白默耀点头。
 
    “陪我再吃点吧,我们喝点酒。”宋解放感觉心中有些苦闷,想要喝些酒来舒缓一下心情。
 
    “好!”白默耀答应道。他现在心情也不好,喝点酒或许会好一点。
 
    走进屋里,只见餐桌上放着丰富的菜肴。
 
    “姨夫是有客人吗?”白默耀问道。若是宋解放一个人,他根本不需要做这么多菜。
 
    “就我们两个,今天一时心血来潮,就多做了一些菜。”宋解放从一旁的酒柜里,拿出两瓶红星二锅头放在桌上,又去厨房拿了两只酒杯,和两副碗筷。
 
    打开酒,将两只酒杯倒满,将其中一只酒杯递给白默耀,“今天我们俩好好的喝一顿,不醉不归。”
 
    “好!我们不醉不归。”白默耀接过酒杯,等到宋解放拿起酒杯,伸手与他的酒杯碰了碰,“姨夫,这杯我敬你。”说完,他仰起头一口喝了下去。喝醉了,就能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了。
 
    宋解放也抬起手,将杯中的酒一口饮了下去。他知道白默耀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现在连自己的事,都还没有处理好,怎么去处理别人的事?
 
    两人就这样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直到酒瓶中的酒倒完,两人都醉醺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这场酒局才告一段落。
 
    罗舒关上院门,向着停车场走去。今天李媛要过来,她要将那些旗袍带过来,给那些军嫂们试穿一下。原本李媛昨天是要和王金辉一起来的,后来有些事要处理,就改为了今天。
 
    听到隔壁院门打开,罗舒转头望去,只见白默耀正从家里走出来。看他的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昨天没有睡好。
 
    白默耀看到罗舒,走上前,“昨晚谢谢你!”要是没有她,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罗舒笑着摇了摇头,“秦月她怎么样了?”
 
    “已经好多了,你要出去吗?我也正要出去,需要我载你一程吗?”白默耀问道。他昨天喝醉,直到今天早上才清醒过来,回到家。
 
    “我自己有车。”罗舒笑道。
 
    “你还会开车?”白默耀有些诧异。现在会开车的女人可不多,他到现在,也只有见过一个,那人就是秦月,不过秦月是军人,会开车,他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罗舒点了点头,“我有事先走了,再见!”说完,便抬步向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再见!”白默耀微微勾唇,也抬步走向了停车场。
 
    罗舒来到工厂的时候,李媛也已经到了。
 
    看到罗舒,李媛扬起一抹开心的笑容,快步迎了上来,“罗舒。”
 
    她原本是文工团的化妆师,罗舒和陆翰墨拍婚纱照的时候,陆翰墨将她调过去给罗舒化妆。罗舒当时问她想不想去她的公司,她考虑后便答应了。
 
    退伍后,她就去了罗舒的公司。罗舒为了让她的化妆技术更近一步,便将她送去外国学习了半年,她也是刚刚回来没多久。现在正在星辰做首席化妆师。
 
    “好久不见!”罗舒微笑着打量着李媛。现在的李媛,气质改变了很多,给人一种职业女性的感觉。
 
    “东西我都带过来了,都放在后院。”李媛说道。她过来的时候,是张小玲招待她的。
 
    “等一下我就让大家试试。”现在距离十一演出,还剩下五天的时间了,要是大家穿起来不合适,也来得及改。
 
    看到罗舒带着李媛进来,车间里的众人都开心地与罗舒打招呼。马上要搬新厂房的消息,她们都听张小玲说了,想到马上就要搬到更大,更宽敞的工厂,大家心里都十分激动、兴奋。
 
    罗舒对着众人点了点头,对张小玲道:“小玲,你安排一下这边的工作,等一下带这次参加服装走秀的几人,去后院试穿一下衣服。”她也想看一下,经过这几天的练习众人有没有进展。
 
    “好的!”张小玲答应道。
 
    “我和李媛去后院等你们。”罗舒说完,带着李媛走了出去。
 
    张小玲很快就安排好了工作,带着这次参加服装走秀的九人向着后院走去。
 
    “这里好好看呀,像花园似的,还有假山呢。”
 
    “原以为前院已经很漂亮了,没想到这后院才真的是天堂。”
 
    “杨嫂子,这房子都是陆嫂子自己设计的吗?”
 
    “那是什么莲花,怎么是紫色的?”众人虽然在这里工作了很长时间,但是这后院却是第一次来,她们真的没有想到,后院竟然会美成这样。
 
    跟着张小玲走进屋子,众人再次被屋里的陈设给惊到了。这还是她们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房子。
 
    “大家过来一下。”罗舒对着众人喊道。
 
    众人回过神,连忙向着罗舒走了过去。
 
    “我现在把衣服和鞋子发给你们,你们去试一下。不合适,就告诉我。”罗舒打开茶几上的两只大包。衣服现成的,鞋子是她让人定做的,只有衣服不搭配鞋子的话,就算走的再好看,也是达不到她想要的效果的。
 
    罗舒首先拿出一件水蓝色的旗袍,和一双同色系的高跟鞋,环视了众人一眼,“春妮妹子,这一套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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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二十四、换衣
 
    丁春妮连忙上前接过,看着手中做工精致的旗袍和鞋子,心中激动无比,“这衣服真漂亮!可是这鞋子这么高,能走吗?不会摔跤吧?”
 
    “你试过就知道了。”罗舒笑道。这鞋子看着高,但是穿在脚上却是很舒服的。一开始穿上或许会有些不习惯,不过女人天生就适合穿高跟鞋,只要稍稍适应,便可以行走自如了。
 
    高跟鞋可以很自然地,让女人把腰部挺直,胸部挺高,腹部内收,能让女人们的气质提升一个档次,拥有无限的魅力。
 
    罗舒接着拿出一套粉色的旗袍和高跟鞋,“春兰妹子,这套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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