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铺的老板娘——永岁飘零
时间:2018-07-26 09:49:42

  这强光,不止打在他的眼睛上,同时,也打在了他的身体上。
  不管多少次, 他都没办法适应。
  而最后的结果便是, 照相师快狂暴了。
  中年照相师傅顶着一张黑沉的脸,朝嬴政和赵萱道:“你们先去一边等着, 等我给后面的人照完了, 你们再过来。”
  外面等着照相办证的人都排成了长龙, 要不是高队长提前打了招呼, 他都怀疑他们是来捣乱的。
  特么,就没见过有谁照个相能照成这样的!
  往常就是有人受不了闪光的刺激, 但也会硬顶住那一秒的时间把相拍完。
  这人简直、简直绝了!
  嬴政木然地看了眼照相师傅,起身理了理衣服, 默默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眸子静静地看着赵萱, 没有任何起伏, 可赵萱却莫名的从他眼里看到几分懊恼。
  赵萱扶额, 吐了口气,拉住他退出了照相室。
  “你坐会儿,我想想怎么弄。”赵萱让嬴政在照相室外的廊椅上休息,倒是没为难他,毕竟她也清楚,惧怕强光是僵尸的本能。
  嬴政没当即掀掉相师手里的相机,已经算是很客气了。
  嬴政沉沉地“嗯”了声。
  赵萱扭着眉头,在嬴政跟前慢慢踱步,思考着怎么才能把闪光给灭掉,让嬴政能把相拍完。
  看着赵萱略为烦躁的模样,嬴政难得的解释了一句:“灯太亮,剌眼。”
  赵萱垂首看他,片刻,道:“无妨,我来想办法。”
  嬴政颔首,轻轻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走廊外一直等到傍晚,排起长龙照相的人才散去。
  照相师收起照机,把挂在椅子上的外套往身上一披,准备收工下班。不想,刚转身就看见一前一后走进来的两个人。
  照相师傅看到嬴政的瞬间,脸孔顿时扭曲。
  ...... 这人,怎么还在啊!
  算了,照吧照吧!今儿不照,明儿还不是得照?
  正好现在下班了,他有的是时间慢慢和他耗,不就多报废些底片,到时候让他们加价就行。
  好吧,照相师傅也破罐子破摔了。
  照相,又一次开始。
  结果,依旧与先前一样。
  等在一边的赵萱着急了。面无表情的嬴政,眸子里也闪过了几分焦躁。而相师已经狂暴了。
  “兄弟,我求你了,别眨眼睛行吗?”照相师傅烦躁地扒了两把头发,头顶上的头发都快被他抓成了鸡窝。
  赵萱咬牙:“再来一次,最后一次,不行咱们就回家。”
  照相师傅甩了一个白眼:“没底片了,也只有最后一次了。赵老板,这照完了,你可得把底片钱给我。”
  赵萱牙痛:“给,一定给。”
  照相师傅:“那行,就最后一次,要是还不行,明儿你们就自己买个没有闪光的相机来照吧!”
  赵萱瞪眼:“......”办个身份证,还要我自己买相机?
  照相师傅到是想快点把相照好,好收工。可办证这里的相机,就是时下最简单的傻瓜相机,功能很少,自带闪光。而眼前这个“冷面大侠”却对闪光是极为敏感,就是他有千般武艺,道具不及格,他也依旧没法。
  最后一次照相奇迹般的很成功,照相师抚了一把额头,狠狠地吐了口气。僵着腰身挺直着背的嬴政也松了一口气。始皇陛下被折腾了一个下午,也累得够呛。
  而赵大仙狡黠一笑,一听相师说可以后,拉着嬴政就离开了派出所。
  出了派出所后,赵大仙才抿嘴轻笑,笑得特别贼。
  嬴政看着身边笑得格外坏的女人,蹙眉问:“你做了什么?”
  他刚才注意到闪光似乎与先前的闪光有所不同。
  赵萱扭头:“没什么,只是施了个法,让闪光不要那么亮罢了。”
  嬴政点点头,很认同她的做法:“也好,闪光太亮,着实恼人。”
  ...... 他们是高兴了,可等第二天,照相师傅又一次拿起相机,准备开工时,却发现相机的闪光灯坏了。
  照相师无奈,丢下一群等着拍照的人,急急忙忙坐车去市里又买了一个相机。
  当然,他买的依旧是傻瓜相机。
  ......
  嬴政户口办下来后,赵萱的日子又一次归于平静,得闲了,她便开始忙活起棺材店的生意。
  有嬴政帮忙看店,赵萱时间充足了许多,她把店里的事丢给嬴政后,自己则天天带着工具,开着小货轮去乡下晃悠。
  龙吟镇这边柏树据多,赵萱棺材铺里的柏木棺材几乎都是当地出的,只有杉木棺材,她才会去市里进货。
  赵萱在乡下转悠,看到适合的柏树,便找主人家买下。然后就地行事,付工钱给主人家,让他们帮着砍树。
  这木料也不是一砍下来就能用的,还得放着脱水一年左右,才能拖去加工。
  赵萱一般不会亲自动手做棺,普通的棺材,她都会让别人代工。只有遇上那种大善或是大恶之人,她才会亲自动手,打造一副阴棺。
  忙活了几天,店里的货就被补足,短时间内,赵萱是不用再下乡收料了。
  天气慢慢转凉,再过几天便是立冬。
  嬴政已经逐渐适应现代的生活,虽然脸上表情依旧冷淡,但却比刚出地宫之时,多了几分鲜活劲。
  这日傍晚,嬴政从书海中抬起头,朝起身准备去厨房做饭的赵萱说了一句:“晚上给我做血旺汤。”
  赵萱愣了愣,一口应下:“行。”
  两人在一个屋檐底下生活,都知道对方的底细,赵萱自己都不是顿顿开火做饭,更别说满足嬴政的僵尸口味了。
  这不,一晃她都两天没做血给嬴政吃了。
  嬴政点了菜后,便又把头埋进了书中。
  他自打识字后,第二天便去书店买了一堆书回来看。奈何他钱太少,只有赵萱给的三百块。
  如今的书可不便宜,三百块买了几本书,就买光了。可就算如此,他也没买到想要的书籍。
  就龙吟镇这么个小镇,有家书店都算很奢侈的了,哪会有他要的大秦史记之类的?始皇陛下也不气馁,尽量挑着与历史有关的书买。
  天色已暗,赵萱做好饭后朝院子外喊了一句,便又钻进了厨房。
  嬴政抬头看了眼后院,把书收起来,起身关上店门,便进了院子。
  “吃吧!明儿早上,我早点去市场,看能不能买到新鲜的猪血。”赵萱把一碗寡淡无味的血旺汤递给坐着等投喂的大帝面前。
  大帝欣然接受,端起碗淡淡地点了点头,道:“新鲜的有味。”
  赵萱:“.......”这人,也太不客气了。
  赵萱吃完饭后,收掇了一下,就回房休息了。
  嬴政也回了房,回房时他去店铺里,把没看完的书抱进了棺材,然后靠在棺材沿上,静静地翻阅着。
  漆黑的屋子里,沙沙的翻书声时不时响起。
  如果这时有个不知道底细的人跑进来,保准会被他屋内的诡异情况吓得半死。
  半夜三更不睡觉,还关着灯,坐在棺材里看书什么的...…这是想吓死人吧!
  夜,森森沉沉。大雾弥漫,遮挡了天际月芽,大地一片朦胧。
  “噔噔噔…...”几声叩门声在静谧的夜空下突兀地响起。
  嬴政翻书的手顿了一顿,扭头往房外看了一眼,随即又垂下头,继续看书。
  夜,又恢复了宁静。
  “噔噔蹬......”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叩门声又一次响起。
  嬴政手微顿,随即把书放下,起身弹了弹有些皱的衣服,便跨出棺材往外走去。
  棺材铺外,一个脸色苍白,嘴唇乌青的男人静静地肃立着,他缓慢的放下叩门的手,一对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笔直地盯着大门。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大大的铁箱子。
  那箱子看上去很沉重,因为在他身后,有一条很明显的拖痕。
  那人一动不动,静静的等候着。
  片刻,卷帘门翻动的声音终于响起。
  等候在外面的人听到动静,绿色的双眼极为迟缓地往上翘了翘,眼里闪过喜意。
 
 
第36章 做金棺材
  月芽儿散发着朦胧的光华, 街道上静悄悄的,连大街上的野狗都歇了犬吠。
  嬴政刚把卷帘门拉开一条缝, 剑眉瞬间紧了紧, 眼里的疑惑一而过去。
  ...... 尸气?
  这味道他太熟悉了, 地宫里的尸卫身上,每一个都带有这种味道。
  嬴政开门的手顿了顿,然后拉开卷帘门。
  他倒要看看, 门外来的到底是何方的妖魔鬼怪。
  开门的刹那,看到对方在夜色下如狼般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后, 嬴政顿时知道了他的身份。
  僵尸!
  他额头紧蹙, 脸上闪过一丝困惑。
  这只僵尸似乎不大对。
  绿眼僵尸,在僵尸等级里面, 只是白僵。白僵力量虽然比黑僵大一些,但却同样没有神智。
  僵尸只有到了飞僵后期,灵台才会慢慢清明, 神智开化。在此之前, 他们如同野兽般茹毛饮血,本能的渴望鲜血,为了抢夺鲜血,他们甚至有可能自相残杀。
  而眼前的这只僵尸却与别的僵尸有所不同。
  他除了一双绿意幽幽的眼睛外, 还穿得特别整齐干净。
  没错, 就是干净。
  他穿着一身褐灰色的西装, 脖子上打着一条同色的领带, 脚上是一双尖头皮鞋, 西装革履的,穿戴极为讲究。
  不但如此,他连头上略为稀疏的毛发都收拾的很时髦。当然,如果不认真计较毛发的长短不一,确实是时髦的三七分没错。
  整个僵尸的外表,除了煞白泛青的脸和那双异样的眼睛与正常人不同外,别的地方,看上去与人类一模一样。
  倘若他带副眼睛,再往乌紫的嘴唇上抹点口红,就这么甩到人群中,谁也不会怀疑他不是人。
  嬴政蹙眉,白僵没有神智,可眼前这只白僵,却明显是有神智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打扮自己,还懂得时下的流行装扮。
  金大多在嬴政开门的刹那,背脊猛然一凉,绿幽幽的眼珠子一瞪,身子迟缓地往后缩了缩。
  这里怎么会有只厉害的同类?
  金大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他眼神错过嬴政,看了看摆放在店铺里的几副棺材,眼里闪过一丝渴望。
  没走错地方,就是这家棺材铺子。
  这只同类该不会和自己一样,是前来找这里的老板做棺材的吧。
  不过,这个同类太没礼貌了,怎么可以招呼都不打就潜进别人家呢?这要是把老板惹急了,到时候一起扫出门,他们就可都没棺材睡觉了!
  想到这里,金大多挺了挺腰板,压下心里的惧意,慢吞吞地道:“进别人家,要先敲门,要不然主人家会生气。”
  他一开口,嬴政额头蓦然一跳。
  这只僵尸不对劲,竟然还会开口说话。
  嬴政看着这只突破僵尸界规则的僵尸,淡淡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灼热。
  一只开了神智,还会说话的白僵,他是怎么修练的?
  自己地宫里的白僵成千上万,可却没有一只开神智,如果他们都开了智,那……
  想到这里,嬴政万年如冰、毫无起伏的心绪蓦然泛起几圈涟漪。
  嬴政灼热的眼神,把金大多吓得往后跳了跳。
  似乎怕嬴政突然发难,咬他还是怎么着,退到他自认为安全的距离后,他急迫地开口说道:“我的血不好喝,咱们可是同类,不好搞同类相残。”
  这只同类是想做什么?
  想咬他吗?
  不行,不行,他们不能吃同类。
  嬴政眼神一亮:“......”这个僵尸不算太笨。
  他不求地宫的尸卫们多聪明,只要能简单的与他交流便可。
  嬴政:“你是谁,如何修炼的?”
  金大多闻言,绿幽幽的眼睛突然大亮,这感觉就仿佛在异国他处,老乡见到老乡了!他惊喜地道:“咦,你也会说话?太好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会说话的同类。”
  金大多很高兴,一对眉头欢快地抽动着。哎哟,千年了,总算遇到一只和他一样,都会说话的同类了。
  嬴政:“你是如何修炼的?”
  “什么修炼?”金大多疑惑。
  僵尸还用修炼吗?不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得空了,再晒晒月亮,哪还用得着修炼?
  好吧,一只野路子僵尸的修炼之道,便是吃饭睡觉。
  其实他也没有说错,僵尸似乎还真是这样修炼的。
  金大多其实挺悲催的,别人都是以怨成僵,而他却是执念成僵。
  他生前是个嗜好钱财的商户,死了以后,他那孝顺儿子给他找了个极好的地方下葬,可那地方在他下葬后没两天就地龙翻身,竟然硬生生的把他的好墓给弄成了一个阴地。
  阴地养尸,这直接就导致他的尸体好些年都没有腐烂。而墓地风水一改,家中后人也直接受到了影响。
  他死前唯一的念头便是他藏钱的地方没有告诉自己的独子,导致独子在地龙翻身后,家产散尽,身无分文,最后竟是带着小孙子流落街头。
  他成为小鬼后,鬼差带他入地府报道,却因为他执念太过强烈,没办法去地府。看着儿子落破的生活,金大多想着要是能活着回去,他一定立马把藏钱的地方告诉儿子,让他别过得这么寒碜。
  许是念想太深,别说,百年后他还真就回到了自己的那具被养尸地养着的肉身里。
  可还有个毛用?他的独子已经化成白骨了!
  而他,却神奇的成为一只僵尸。
  刚成僵的那些年,他控制不住体内的嗜血欲念,就半夜偷偷摸摸去偷别人家的家禽来吃,后来发现,其实晒月光也能顶饱,于是他便开始晒月亮。
  再后来,他又发现,其实睡觉更方便,一睡就是好多年,好多年内,不用忍着恶心去生吞鸡血。
  于是,金大多就成了一个吃了睡,睡醒再吃的奇特僵尸。
  也因为他没有吸过生人的血,所以有些营养不良,都在世间晃荡这么久了,才刚刚突破黑僵,变成一只白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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