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驾来了,天气正好,是时候换个据点了。
简禾喜滋滋地带着玄衣上了马车,还没等她摸到马缰绳,那两匹马就被戳了屁股一样,撒开蹄子飞速冲了出去,朝着系统设定的目的地去了。
一个小时后,马车停在了西朔山南下十多里的信城门前。
古朴的巨石垒砌起了一座宏伟的拱门,围墙高大。几个城卫拿着长矛立在两侧,载货的马车排了长队接受盘问。
把简禾送到后,两匹磕了炫迈的马就一溜烟地拉着马车跑了。
玄衣坐在简禾手臂上,看着城门的牌匾,明显有些厌恶:“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家就在这里面,有吃的,也有睡的地方,在那里养伤比在破庙好得多了,还能探听很多的消息。”简禾替他拉好了小兜帽,解释道:“我不会让仙门的人伤害你的,放心。”
玄衣久久才勉强“嗯”了一声。
原先以为这么偏僻的地方,应该挺落后的。没想到,城内跟城外俨然是两个世界。四衢八街规整宽敞,瓦舍连锦,车水马龙,璀璨繁丽的灯火映亮了大片的夜空。
佩剑的刀客在酒馆中买醉,舞女趴在雕花栏杆上以扇掩面,首次出门猎魔的仙门弟子在人潮中东张西望,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写满了跃跃欲试的自信,有的肩头还盘踞着自家的仙宠。
从进了城开始,玄衣就明显不如外面放松了。简禾清楚他的心结在哪,把他搂得严严实实的,朝着系统给他们安排的住所走去。
——小彩蛋——
《玄衣日记》
昨晚,或许是因为担心我冻死,她竟然搂住了我睡觉,一整晚都没放开。
第二天醒来,发现她睡得比我还熟,而且睡相还差到了极点。
明明才刚认识,却对我毫不设防。
……真是个奇怪的人。
第5章 第5个修罗场
系统发放的奖励,是信城之中,一座倚在小桥流水畔的独户小屋,地理位置极好。房子面积不大,但也有两个小房间,床铺、桌椅、寝具都一应俱全,小院子里还有口水井。
撩开帘子走近厨房,里面满当当地塞满了新鲜的食材,肉菜均衡,连水果都给洗好了。揭开水缸的盖子,两尾活蹦乱跳的鱼在里面惬意地悠转着。
系统:“房子是永久居住的。食粮只奖励了半个月,所以在这段期限内,厨房的食材都会自动补充。当然,因为我们是针对魔族的口味准备的。如果你想吃熟食,还是得自己做饭。”
简禾挽起袖子,本想粗略地打扫一下房子,可绕了一圈,却发现家具什么的都没有积灰,就好像一直有人在住一样。这下可就省事了。房间有两个,但鉴于玄衣现在的状况,简禾就在其中一个大点的房间搭了张小床,以免晚上有什么动静,在隔壁房间没听见。
在这过程里,玄衣一直挺着小胸脯,蹲坐在了全屋最高的地方。进了私密的房间,他的神态明显放松了很多。漆黑的尾巴左右扫动着,有节奏地拍打着装饰用的瓷瓶,叮叮作响。
简禾走到哪里,他的视线就跟到哪里。
平心而论,跟这条街的其他房子相比,这座房子要逼仄很多,但玄衣作为真•山野少年,有了村子里的对比,一点也不觉得这里寒酸。
雕花窗户半开,桌上摆着精致的杯盏。水炉沸腾,蒸汽四溢,墙壁上有泛黄的挂画,厨房的水缸养着的两尾生机勃勃的鱼,充满了有别于荒山野林的人间烟火气,温暖而安逸。
不过……玄衣低头,爪子在柜顶抹了抹,翻过来一看,半点落灰都没有。
他心里闪过几分狐疑。
刚才进来的时候,窗户就是开着的。而这房子有点干净过头了。简禾从出门到今天,至少有五天时间。可柜顶、桌角都纤尘不染,就好像一直有人住在这,每天都打扫似的。
简禾并不知道这次的奖励居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破绽。这时,时间刚好走到中午,到新家的第一顿饭要吃好些,就当做是入伙了。
半小时后,简禾端着几碟菜上了桌,玄衣灵活无声地跳到了木椅上,瞧见三菜一汤,全是人类的熟食。
玄衣戒备地看着简禾:“为什么?”
简禾解释道:“没煮熟的肉上有细菌、寄生虫等东西,会让人闹肚子。你平时吃了没事,是因为身体强健。但现在情况不同,你未痊愈前,如果再吃生肉,可能又会像昨晚一样闹多次肚子了。”
“……细菌是什么?”
“就是脏东西的意思。”简禾指着一碟清淡的清水煮肉,道:“这些东西,我都没有加调味料。也许是没有血腥味了,但没有调味的话,总该会比较好下口。当然,我不是强迫你,如果你吃不惯就算了。”
好像被逼着试毒,玄衣挣扎了片刻,最终撇过头道:“那就尝尝吧。”
简禾笑了:“好呀。”
由于玄衣现在只有爪子,根本拿不了筷子。简禾便主动地拎起筷子,夹了块肉片,送到了玄衣嘴边。
刚把肉片吞进嘴里,玄衣原本在轻轻拍着椅子的尾巴瞬间僵住,眼白隐隐有些发青。
简禾:“……”
行了,不用问了,这反应明显是觉得很难吃。
虽然尝到了半秒的挫败感,不过,其实也在情理之中。这么多年的生活习惯,哪是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改变的呢?
简禾把一个瓷碗递到了他面前,好心劝道:“好了,别勉强,吐出来吧。”
谁知,玄衣看了她一眼,咀嚼了片刻,居然把东西吞下去了,还冷冷道:“下一碟,尝尝。”
简禾纳闷,只好又夹了一块喂给了他,直到把桌面上的菜都尝了个遍,玄衣才开了尊口:“好了。”
明明不喜欢却没有拆台,还全都试了试,简禾眨了眨眼睛,有点感动,但也油然而生了一种“莫非玄衣有抖M倾向”的诡异想法……
系统:“宿主,外面的生食还不好说,但我们提供的魔兽食粮全是无菌的,只要你让玄衣一直吃厨房的食材,那就不会有闹肚子的风险。”
简禾如蒙大赦,也不折磨玄衣了,跑进厨房,端出了玄衣最爱的生肉,终于吃了顿大家都满意的入伙饭。
就这样,简禾与玄衣就在这座小屋处定居了下来。
屋后有片松软的土地,等来年春天,或许还能自己种上几棵菜吃呢。(⊙v⊙)
转眼间就是两个月。信城很靠近西朔山这个猎魔的圣地,故而,一直都是仙门子弟热门的落脚点。有心的话,还是能探听到很多东西的。
只是,先别说玄衣这两个月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兽形状态,不便外出。即使能外出,他也注定得不到想要的资讯。
这是因为,虽然那些射杀他族人的弓箭上有银色梅印,但那其实类似于隐形的水印,只有仙门中人才看得见。在玄衣看来,那箭的箭身是什么印记都没有的。
每日前往西朔山猎魔的宗派,一只手都数不过来。如果没有了“梅印”这个关键性的线索,想找出屠村的宗派,无异于大海捞针,难上加难。正常来说是很难查处结果的。
巴特,玄衣作为复仇流的反派,在关键时刻,自然会有NPC出现协助。按照剧本,这种毫无头绪的状态持续两年左右,玄衣就会与当日侥幸逃脱的村民NPC重逢。
那村民NPC虽然也看不到箭杆上的梅印,但就是那么凑巧,他认出了当日的领头者是赤云宗的人,成功完成了“给玄衣指出仇家”的任务。
到那一刻,绕了不少弯路的玄衣终于得知,自己一直苦苦寻觅的仇人就是赤云宗。
作为完全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人,简禾碍于规则,被禁止了给任何提示,空有一颗剧透的心,却没有剧透的命。
系统:“你当然不能剧透。不然剧情就乱套了,玄衣也会马上怀疑你的身份。”
简禾:“我就是觉得,等一切都败露后,我的下场不会比原主好到哪里去。”
系统:“怎么说?”
简禾沧桑道:“原主与玄衣没有感情瓜葛,就是个素未谋面的仇人,都被虐得这么惨了。而我,明明说好了要帮他复仇,也知道他报仇心切,也知道仇家是赤云宗,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他干着急、绕弯路。明明我就是他的杀父仇人之一,却伪装成他父亲的故友接近他……从玄衣的角度看,我就是传说中说一套做一套的无间道双面小婊砸吧。”
系统:“……”很有道理。
生活不仅有未来的苟且,还有眼前的苟且。靠着做任务获得吃的是不够的,要活下去,周转的钱财也很重要。为了挣钱,简禾在信城做起了老本行——替人收复魍魉之物。
这世界的小怪经验包分两种,一种是静物类的。杀人藤等肉食植物、沾染了魔气的凶宅或谷底,都归于此类。另一种则是长着腿满地跑的小怪,什么夺舍的妖邪、画人皮的魅、从死人复生后所化的丧尸,全都属于此类,统称作“魍魉”。
道行高深的魍魉,混迹在人群中也难以被普通百姓察觉,邪性极大,每逢作恶必定会见血。很多搁置起来、查不出凶手的命案,背后都是魍魉闹事。
弱鸡一点的呢,就只有虚拟形态,大多数时候都在荒野游荡,看到赶路的书生就吓唬一下,看到时运低的人便尾随回家。被这种东西缠上会家宅不宁,小孩啼哭不止,大人生病受伤,总之怎么倒霉怎么来。
赤云宗以前就会承接这种收钱消灾的业务。原装的封妩也算是跟这种东西打过很多次交道了,吃记忆的老本也完全没问题。
这天,是除夕夜。
信城格外热闹。还没完全天黑,天空就能看到几盏飘飘荡荡的天灯,不知是谁这么急不可耐,现在就放天灯了。
简禾站在院子前,有三个也就七八岁的小男孩,以及一个年纪稍小的女孩正围着她七嘴八舌地争论着什么。
这几个孩子,都是前不久找简禾帮忙收复魍魉之物的家庭的小孩。
“我娘早就跟姐姐说好了,她今晚要来我家吃饭!”
“没有,是跟我娘先说好的!”
……
几个小孩胡闹着,一回头,却看到了了小院窗户的角落,一只黑漆漆的小怪兽趴在了那儿,两只蹄子搭在雕花上,眼神不善,似乎在瞪他们。明明整张脸都长满黑鳞,可他们就是觉得这东西是在摆臭脸。
这群孩子不是仙门中人,根本看不出玄衣是魔族人,而以为他只是寻常的魔兽。见状,纷纷告状:“姐姐,你的宠物瞪我们!”
——小彩蛋——
《玄衣日记》
人类的食物,
难吃。
人类的小孩,
聒噪。
第6章 第6个修罗场
宠物?
简禾讶异地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玄衣已经转过头去了。
几个小孩儿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了过去,叽叽喳喳地道:“姐姐,它长得好怪啊,那么黑。”
“你养了它多久啦?”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