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跟着她一起走的金莉吓了跳。
宋初一死死盯着这条短信,不回来的潜意识很明显了,男女朋友谈恋爱,宿在外面再正常不过。
这是人家情侣之间的事,宋初一无权干涉。
然而,首先,林云欢不是随便的人,她虽然在网上和林向森定下关系,心中也爱慕着林向森,但她绝不会在两人线下见面的第一天,就和林向森开房。
最主要的是,两个小时前,林云欢明明答应了她回来。她了解林云难欢,如果她真的不想回来,想和林向森在一起,一定会给宋初一打电话,绝不会发什么信息。
更何况,她和林云欢通常情况下都是打电话,很少用到信息,就连微信两人也很少聊。主要是宋初一太忙,几乎没什么时候聊微信,还不如打电话或者视频来的爽快。
宋初一脸色沉了下去:“云欢出事了。”
金莉皱眉:“你确定?”
宋初一没理金莉,立刻给林云欢的手机打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接。
顿了顿,她忽然想起,下午离开林云欢回来的时候,她顺便向林云欢要了林向森的电话。目的只是以防万一,林云欢口述完号码后,还在电话里笑着对她说:“初一,我感觉你才是我男朋友,我现在和向森去玩,是给你戴绿帽。”
宋初一翻出她存的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与此同时,一家小旅馆里,林向森看着床上的林云欢,他坐在床边,仔细的看着林云欢,保持这个动作已经有半个小时了。
将林云欢带到这个小旅馆后,他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通过林云欢的证件,以及她和朋友聊天的一些信息,将林云欢的身份信息摸的差不多了。
她一直跟他说的,她的家庭情况没他好,现在看来,比他好太多太多。
从见到林云欢本人那一刻起,他就有种直觉,林云欢的一举一动,无不彰显着她受过良好教育,家境殷实。那一身的名牌,他刚开始还以为是高仿,现在看来,全是真货。
将林云欢迷晕带到旅馆里来,他计划的第一步先摸清林云欢的家庭情况,第二部……
林向森搓着自己右手的无名指,他想生米煮成熟饭,他知道长相平庸,林云欢长的漂亮,当初不开视频的原因就是怕林云欢见了他真空后会失望,会嫌弃。
可今天见了面之后,他才发现,林云欢比他想象中还要喜欢他,这让他的虚荣心大大的得到抚慰。
最主要的是,这是个白富美,那么,他更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只是,看着林云欢躺在床上,毫无防备的睡脸时,他又有些动摇。他莫名有些动摇,正是这缕动摇,让他到现在也没有动作。
因为查看了林云欢的手机——他在林云欢输密码解锁时,看到了密码。通过手机,他看到林云欢今天几通电话都是和一个叫‘初一’的人联系的,是以他得出林云欢在这边的朋友便是这个初一。
他不知道这个初一和林云欢说了什么,但林云欢和她打了电话之后,就提出要回去……因此,他得出很可能是‘初一’叫林云欢回去。
所以,他用林云欢的手机给宋初一以林云欢的语气发了条信息过去。
而在刚才,林云欢的手机响了,林向森看到来电显是‘初一’,心中有些慌,却也没乱,他没有持掉电话,也没有关机,任由对方挂掉。
聪明人应该都知道,情侣在外不回家干什么,而打电话没人接更是意味着什么。这个初一只是林云欢的朋友,不可能还监管她。
这个念头刚一闪过,他的手机便嗡嗡震动起来。心中一跳,林向森拿出手机,是个陌生号码。
不知为什么,他的心中泛起一缕不安,看了眼床上的林云欢,他走到厕所,打开窗户,按下接听键。
还没说话,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如果你敢伤害林云欢一根汗毛,我必让你后悔终生。”
林向森心中剧烈一跳,那声音中的寒意仿佛透过手机刺入他的大脑,令他不受控制的哆嗦了下。
然后他猛的挂了电话。
宋初一握着手机,深吸口气,对着旁边因她刚才散发出的气势而有些惧怕的助理道:“去金城大厦!”
——从刚才手机的背景音里,她听到了金城大厦四个字。
“初一。”金莉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要不要报警?”
宋初一摇了摇头。
金莉想说什么,见状,也只得把话咽了回去。她抬头打量宋初一,后者脸上还挂着妆,神色冰冷,浑身透着浓浓的煞气。
再看坐上驾驶位正白着脸插钥匙的助理,金莉暗叹,无怪助理会吓到,她亦是有些惊惧。
宋初一给她的印象一直是很平淡的,甚至大多时候,会觉得她是个老好人,虽然看着有些冷淡,但真的与接触后,会发现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
哪怕她知道宋初一当初凭借一己之力,在轮船上救了包括她女儿在内的一群姑娘,为此,她定然杀过人。可她对宋初一并没有任何害怕,直到此刻,她才明白,宋初一的另一面是什么。
反差太大,有所惊惧再所难免。
“初一。”助理正要启动车子,一道声音从后方追了过来。
听到孟元译的声音,宋初一回过神来,滑下车窗:“孟前辈,我现在有点急事,补画的事明天再说,行吗?”
察觉到宋初一语气中透露出的淡淡焦急,孟元译眉梢微挑:“有没有我能帮忙的?”
宋初一朝他歉意的点了点头,喊前方助理的名字:“阿彬,开车。”
阿彬嗖一下将车开了出去。
孟元译站在原地皱眉,片刻后对身旁的助理道:“跟上去。”
“啊?”助理懵逼,“老板,这、这不太好吧。”
孟元译看了他一眼。
助理闭嘴,两人坐上车,跟着了宋初一身后。
眼灵趴在宋初一耳朵边:“孟元译跟在后面的。”
宋初一揉了揉眉心,没精力去管孟元译跟在后面的原因是什么,她只希望林向森能听懂她的警告。
否则……
宋初一朋友不多,能让她放在心上的朋友更是少之又少,林云欢便是其中一个。如果林云欢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了什么事……宋初一握紧了拳头。
晚间十点,街的车辆少了许多,在宋初一的催促下,阿彬生生的将保姆车开出了飙车的节奏,只要了半个小时,便畅通无阻的到达地金城大厦。
期间,宋初一一直在给林向森打电话,林向森关机了。给林云欢打,也关机了。
宋初一脸色越来越难看,不得不往最坏的方面打算。
下了车后,金莉道:“初一,你知道你朋友在哪吗?”
虽然宋初一没说林云欢的情况,但从宋初一的那通电话,以及她所表现出来的神色,金莉大概能猜到出了什么事。
宋初一闭着眼睛想,她从背景音都能听楚的听到关于金城大厦的广播,说明林向森所处的地方离金城大厦不会太远。
而林向森若要对林云欢做什么,肯定会选两个地方,酒店和宾馆。
她又想起中午在那间咖啡厅,林云欢点的那一桌菜,林向森的反应,以及最后付账的时候,是林云欢刷卡付的。
也就说,林向森要么是个穷鬼,出不起这个钱,要么就是个吝啬鬼,宋初一更倾向于第二种。
那么,他带着林云欢,定然会去宾馆。
想明白的宋初一猛的睁眼:“这周围有没什么宾馆?”
金莉和阿彬面面相觑,也明白事情紧急,立刻拿出手机百度,宋初一则让眼灵迅速探查。
孟元译和助理跟着下车,他本来也没打算隐瞒他的踪迹,宋初一还好,通过眼灵提前知道,金莉倒是惊讶了下,目光在宋初一和孟元译之间转了圈,没说话。
“要找什么地方吗?”孟元译将他的助理推过来,“他是土生土长的M市人,他对这儿熟。”
一瞬间,孟元译的助理感觉宋初一看他的目光,亮的让人可怕。
“金城大厦这周围的宾馆有哪些?”宋初一也不客气,直接问。
助理道:“这边是商业街,别说宾馆,就是酒店也不多。不过我还真知道这儿有家的宾馆,就在大厦的后面,叫阳光宾馆。”
宋初一立刻指挥着眼灵飞过去,整个阳光宾馆不大,只有三层,宋初一对比了下,以阳光宾馆的位置,如果是在室内开窗的话,绝对能很清楚的听到外面有广播声。
直觉告诉宋初一,就是这!
宋初一等人赶紧赶过去,而在这个过程中,宋初一已经通过眼灵将阳光宾馆的房间全都看完了,并没有发现有林云欢的身影。
宋初一皱紧眉头,待车在阳光宾馆门口停下,宋初一拉开门:“你们在车里等着吧,人多不好。”几个人冲进去,人家宾馆的人还以为抢劫呢。
而且宋初一说出这句话时,带着不容置疑,下意识的让人顺从,不敢生出反驳心理。
金莉眼睁睁看着宋初一推门进入宾馆,阿彬道:“金姐,我们真的不跟进去?”
金莉:“等着吧。”初一既然敢那样说,自然有其道理,他们只需要遵从就行了。
阿彬便不说话了。
金莉往窗外瞄了眼,发现孟元译果然跟了上来,她心想,什么时候初一和孟天王这么熟悉了?
*
宋初一向前台打探入住消息,然而前台怎么可能将客人的资料随便泄露。
宋初一是想根据资料,确定林云欢和林向森是否在这里住过,眼灵没找人,有两种情况,一是两人没住在这里,二是两人住在这里,但林云欢被林向森给带走了。
然而前台不给看,宋初一皱紧眉头,尔后脸上的冰冷神色忽然一变,变得哀戚,眼圈也红了,她哽咽道:“不瞒这位姑娘,我是来捉奸的。”
捉奸二字一出,前台耸然一惊,用十分怪异的目光打量宋初一。
宋初一站在那儿,任由她打量,开始声色并茂的说她遇到的男人有多渣,她演的自然,仿佛自己真的是那个被男人狠心抛弃的原配妻,每一个表情都刻画的很细致。
果然,在她很漂亮的同情攻势下,前台成功的被勾起同情心,然后替宋初一查了林向森和林云欢的资料。
没有他俩的资料。
也就是说,那两人并没住过这家宾馆。
------题外话------
抱歉,一更这会儿才出来,左手被刀伤到,包扎后一抽一抽的痛,所以打字更慢了。
接下来我继续慢慢撸二更,估计会有点晚,么啾。
☆、209:及时醒来
209:及时醒来
前台同情的看着她,心想,这么漂亮的美人,丈夫居然还要出轨偷腥,男人啊,果然捧着手里的,看着锅里的,永远不满足。
她起了恻隐之心:“你确定这两人住的是我们的宾馆?”
宋初一心中发沉,难道她刚才的推测是错的?
“我不知道。”宋初一眼圈通红,将一个伤心欲绝、被丈夫背叛伤害的可怜女人演的分外到位,“我只知道是这周围的宾馆……”
前台递了包纸巾给她:“宾馆呀,咱们后面有一家喜来乐快捷酒店,之前有客人在里面自杀过,不吉利,店都要关了,没什么生意。”
“你要不……上那问问?”
不用她说,宋初一已经让眼灵飞过去了。
“谢谢。”她朝前台笑了笑,几步出了宾馆大门。
*
通常情况,人在被威胁之后,会有两种反应,一是害怕,二是愤怒。,亦或者两者皆有,处于这三种情况时,不同的人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回应。
比如林向森,在接到宋初一电话,听到那句冰冷骇人的威胁时,他害怕了。
但紧接着,林向森又愤怒了。
他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难道还害怕一个小姑娘的威胁?在他看来,林云欢二十来岁,她的朋友和她的年龄相差不到哪去。他若是被个小姑娘威胁住,还算什么男人?
而他一直犹豫着没动林云欢,这通威胁像是掐断他身上最后一根弦。
林云欢本来就是他的女朋友,男朋友和女朋友一起开房有什么不对?
她是他的女人,他上了她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就当林向森扑向床,准备脱林云欢衣服时,林云欢渐渐清醒过来,当林云欢睁开眼与他的目光相对时,林向森脊背一僵,电光火石间,他在
‘趁这个机会强上,事后哄她’和‘向她解释,博取信任,之后再慢慢引诱她’二者间徘徊,最终选择第二项。
他和林云欢在网上聊了那么久,对林云欢算是比较了解,她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若在她清醒的时候用强的,结局不会往好的一面走。
“你醒了?”林向森迅速让自己略显狰狞的脸变得温柔,他凝视着林云欢,眼中满满都是她。
这一招,对女人屡试不爽。
林云欢的神智还有些茫然,刚睁眼时见到的那张狰狞面孔仿佛是错觉,面对这样一张温柔面孔,她下意识的放松下来。
“我在哪?”她甩了甩头,将脑海中的眩晕甩开。
“你喝醉了。”林向森扶起林云欢,在她背后垫了个枕头,“我不好带你回我家,就暂时找了家宾馆,把你带过来了。”
“你先躺一下,我给你倒杯热水。”
不一会儿,林向森端来一杯热水,林云欢接过:“谢谢。”她刚刚看了下,身上的衣服没有乱,身体上也没传出什么不舒服,这便说明,林向森说的是真的。
不知为何,她下意识的松了口气。
林云欢也不是真的傻白甜,多少陌生男女看对眼,玩一夜情。她和林向森认识这么久,虽然今天才见面,但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如果林向森有这方面的要求,也实属正常。
可她骨子里有着比较守旧的念头,她虽然喜欢林向森,也不至于在两人第一次见面就有越阶的行为。
她相信林向森,林向森肯定也不会乱来。刚才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床上醒来时,她第一时间,不可避免的对林向森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