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喜笑了两声道:“这不是要好好过日子,家里却不少东西,我把爹娘留下的钱都花了。”
听了这话,柳献之目光闪了闪。
大牛和父亲都是不善言辞的人,没说什么,帮忙把东西抬上车就赶车出了城。
村里人都知道,慕喜的父母给她留了些钱,但肯定不会多,不然她父母也不会这么多年不回家,回家时还穿的破烂。
殊不知那是慕喜父母使用的障眼法,穿的破烂些回来的路上才不会被坏心人盯上,没想到却被同村的人误会了。
不过这个误会也好,若是原主的父母穿着绫罗绸缎回来,原主现在一定成亲了,且父母留给她的钱财准保被骗得一干二净。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づ ̄3 ̄)づ大家晚安~
ps:想吃馄饨= ̄. ̄=
第77章 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
慕喜家住全围村西边第一家, 村东头和村西头两条路都能通向城里,因着慕喜家东西多,大牛特意赶着牛车, 直接送进了慕喜院子里, 回来正是落日之前,农忙的村里人回家吃饭的时候。
路上碰到了村中人也没在意,对这一车的东西不好奇, 大牛家里富裕家里也买得起。
到家的慕喜先是摆弄起了小鸡小鸭, 和柳献之结婚后,他买了几只鸡回来养,可是慕喜在外面偷鸡摸狗,人家找上门来, 把家里的鸡赔了个干净, 柳献之往后就不养鸡了。
鸡鸭买的都是半大的, 慕喜从来没有养过小鸡小鸭, 害怕太小给弄死, 现在是夏天,这般大小放在后院院子里散养就好了。
鸭子平日割些草就成,后院有很多蚂蚱小虫, 小鸡自己刨吃食, 偶尔撒点粗粮面, 都很好养。把鸡鸭放到房后院子里, 柳献之拿着木头给搭了个棚子,下雨可以躲在里面, 小棚子很严实,遮风挡雨完全不是问题。
慕喜非常满意,看着柳献之像个酸腐秀才,但是家里家外活都拿的起,一点不差。
晚饭吃得猪肉炖粉,在集市上买的新鲜猪肉,夏天存不久,慕喜买来就是打算现在吃,她要把父子俩养得胖胖的。
天气闷热,吃饭的时候柳献之说了一句可能会有大雨,果不其然,当晚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这是个多雨的季节。
村里人挺开心,下场雨晴几日再接着下,这样庄稼不缺水长得好。下雨天适合睡觉,可惜偏偏有人顶着大雨要来给慕喜找不痛快。
“柳家大兄弟在不在,柳家大兄弟。”木门被敲得咣咣作响,外面雨声哗哗,慕喜在屋里都听得清清楚楚,可见用了多大的力气。
慕喜推了推柳献之:“叫你的,快去开门。”她心疼他们家的木头门啊,等一会儿再不出去就给敲散架了!
不一会儿,就见三个穿着蓑衣的人进了院子,进屋脱下蓑衣帽子,慕喜也才看清来人,来的人是村里有名的泼辣寡妇,身边是她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十八,已经议亲,二儿子十六在上私塾,准备明年春闺考试。
三人都面色不善的看着慕喜,慕喜有些呆愣,这么看她做什么?!
“我说小喜子,你也真是下得去手啊,我家老大今年秋天就成婚了,家里过得紧紧巴巴就为了取个媳妇儿,拉扯大两个孩子也不容易,你偷谁不好居然偷到了我们家!”刘寡妇对着慕喜掐腰怒骂,尖锐拔高的嗓音,震得慕喜耳朵嗡嗡响。
慕喜皱眉抠了抠耳朵,以前原主的行为她不置喙,但现在她来了可从来没有偷东西。刚到这个世界没几天,是不是原主以前偷得,还是要问个明白:“刘嫂子家里丢了什么?什么时候丢的?”
“就在昨个晚上,我们家丢了一只母鸡,这鸡可是个好的,一天一个蛋,天天不断!真是丧气,居然敢偷我们家东西……”刘寡妇骂骂咧咧。
昨天晚上?闻言慕喜挺直了腰板,不是她偷的,自然气势不能低。
双手掐着后腰,扬起下巴,深吸一口气。准备充足,吊着嗓子道:“呦刘嫂子,你凭什么说是我偷得,证据呢,我家日子过得好好的,偷你们家的鸡做什么,今天我不能平白受了着冤枉,你要不说个一二三,咱们这事儿没完!”
刘二嫂见慕喜这二皮赖的样子,不和她纠缠,转身对着柳献之道:“柳兄弟,我知道你是个明白人,嫂子听说你们家买了鸡鸭,这样吧,给我两个鸭崽三个鸡崽,赔我的母鸡,这事就这么算了,我也不找里正了。”
慕喜一听炸毛了,她充分怀疑这个刘寡妇是听大牛家说她买了鸡鸭,所以故意来占她家便宜的!
不得不说慕喜真相了,昨天刘寡妇看到大牛家车装的满满的进了慕喜家,出来之后就空车了。上二牛家和他娘子连唠嗑带套话,知道了慕喜家买了鸡鸭,还有别的不少东西。
便打了歪心思,村里人都知道慕喜什么人品,她那丈夫也是个软包,她就说自己鸡丢了,是慕喜偷了,任凭她说破了天也没人信,届时在和那个丈夫一说,定然会把鸡鸭崽子赔给她。
她家老二明年考试,多养些鸡吃些鸡蛋补补身体!
“刘寡妇你别不要脸,想要我家鸡鸭崽子,告诉你没门!找里正?走咱们现在就去。谁偷得谁是孙子!”她有理她怕什么,栽赃陷害,这招真是老套却不过时,她能够自证清白,所以无所畏惧。
“刘嫂子,凡是讲究证据,我家娘子没有偷你家的鸡。”柳献之也帮着腔,昨天晚上回来之后,慕喜的确出去一趟,但这次他想相信她。
虽然每次来找到家里来的人,慕喜都矢口否认,最后被亲眼看见的人证揪出来才认,往往柳献之也是赔钱陪物了事,但这次他想为慕喜说话,没有理由,就是想站在她这边。
刘寡妇脸色有些难看,没想到这次事情这么不简单,按照以往的结果,她只要一吓唬一说,那柳献之就拿出钱财来,即使慕喜打破打滚也不抵用,柳献之总是会赔,这次怎么两人通气了!
“娘,咱们找里正,找上门了还不认?告诉你,实在不行咱们就见官!刘家老爷是县太爷的姑父,我在他家当车夫,他会帮咱们的。关个十年八年别怪我们不讲情面。”
刘寡妇大儿子在城里一户员外家当车夫,干了一个来月,别的没学会,仗势欺人的样子到是学了个十足十。
这番话吓吓村里其他没见过世面的村民还成,可唬不住慕喜和柳献之。
“真是好笑,不过一届车夫,还妄想主人家为你出头?去见官就见官,等到盘问出是某些人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看他能不能把牢底坐穿!”慕喜大笑两声,表现的有恃无恐。
柳献之笑道:“既然刘嫂子有这打算,那咱们现在就去里正那里,实在不妥去见官也可。”
“娘,咱们走吧,一只鸡就算了,咱们也没什么证据,我今儿个还没复习功课呢。”刘寡妇二儿子打着圆场,他看出来了,这慕喜和柳献之是两块硬骨头,今晚也占不得什么便宜。
“我家老二是要考状元的,要不是怕耽误了他学习功课,今天这事儿谁也别想完!这次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就算了,慕喜你别让我抓到下次,我们走!”气汹汹的撂了一句狠话,刘寡妇带着两个儿子离开了。
算是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她也怕找县官,捕快查出来她家根本没少鸡就坏了。一路上回去都在骂着慕喜,真会没吃到鱼还惹了一身的腥。
慕喜坐在屋子里也气呼呼的,要不是原主前科太多,那刘寡妇敢上她家门来这番做派?看来得好好扭转扭转原主的形象,最起码让刘寡妇这样的人想上门踩一脚之前,得好好寻思寻思。
今天这事,她以后一定找回来!
另一边小永看慕喜生气也不敢上前,小声的在柳献之跟前问:“爹爹,考状元很厉害吗?”
柳献之听了这话一愣,苦笑着刚要说话,就听慕喜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小永,考状元当然厉害了,当了别人都不敢轻易的欺负你,每天还能吃得饱,所以明天娘送你去学堂,你给娘靠个状元回来怎么样?”
慕喜说风就是雨,在屋子里听到小永的问话,猛然想到今年五岁的小永该启蒙了,乡下人家的孩子都是十多岁了,去读个一年两年的书,丰富一下学识。
当然,这得是好年头,如今这旱灾连年,百姓手中没钱没粮,自然不会让家里的孩子去读书。
“嗯,小永上学,给娘考状元!”小永点了点头,平时就听别人说状元厉害,现在小永知道了,当状元能吃饱饭,别人还不敢欺负他,他要当状元!
“好,果然是我得儿子!”娘俩双眼‘冒火’,热血沸腾。
“娘子,小永太小,过几年再去也来得及。”柳献之不想小永去读书,上学堂是件极为烧银子的事,笔墨纸砚哪个价钱都不低。普通农家需要一大家子的力量,才能供上一个读书人。
像刘寡妇的二儿子,也是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平日里在书堂帮忙抄书,干活,打零工这才能读下去。
小永太小,心性未定,爱玩不知道努力学习,现在去就是浪费银子,这是以平常农家人的心态,所以很多人都是十来岁了懂事了知道上学多花银子,不能浪费的时候才被送去学堂。
柳献之如此想也是不愿再麻烦慕喜。
而若是在贵族大家中,这个年龄的孩子则是最好的启蒙时段,这个时候学的知识记得才牢,且自小学习,陶冶心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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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
“就是小才要抓紧学习!”慕喜不由分说拉着小永到一旁坐下开始‘洗脑’。
小永很聪明, 是个学习的好苗子,五岁的孩子每天晚上都能够自觉练字,根本不用柳献之开口催, 从这点就能看出小永自律极佳。
平常爱玩归爱玩, 但是柳献之嘱咐他做的事情,小永每件都做到了。
不许下河游泳,不可以回来太晚等等, 这些明显是玩疯了的孩子转眼就会忘记脑后的事情, 但小永答应的从来没有做不到。
这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慕喜想把好的都给他。
柳献之再没说什么否定的话,只是看向小永的目光中,含有一丝自己都没发现的期许。
连续下了两天雨, 这两天每顿饭都带着肉, 平时炒素菜慕喜也要求往里放些肉丁, 慕喜本意是让两父子身体好些, 长些肉。
可事实和期许还有很大的差距, 父子俩没胖,反倒看来憔悴了些,原因就是肉吃多了, 之前两父子吃的都是红薯, 稀粥, 肉腥是半分不沾, 连续吃肉吃重油的菜,肠胃受不了了, 上吐下泻折腾大半宿。
从江湖郎中抓了汤药,熬好喝了俩人病情终于减轻,第二天早上除了脸色有些不好,可算是不跑厕所不呕吐了,慕喜舒了口气。
是她大意了,忘记父子俩平日不沾油水,突然大鱼大肉肠胃当然适应不了。
“别起了,今天午饭我来做。”慕喜把要起身做午饭的柳献之按回床上。
原主也会做饭,但自从和柳献之成婚以后便什么事情都当起了甩手掌柜,指使着他,乐得轻松。
慕喜起身走到西屋,把在床上打着呵欠的小永抱过来,塞到柳献之怀里:“看点孩子,郎中说小娃娃病情容易反复”
小永躺下转过头就埋进柳献之的怀里,小脸通红心中美滋滋的想,娘抱他了呢,小手搂了搂柳献之的腰,撅了撅嘴,不如娘香香软软,算了,对付抱吧。
有了一次对比之后,平日爱和爹亲近的小永,已经把柳献之划分为凑合的行列了。
为了父子俩的肠胃着想,慕喜熬了软糯糯的青菜粥,不光是生活要循序渐进,就连吃食方面也得如此。
对于父子俩‘娇弱’的胃,慕喜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盛了满满两碗粥,用汤匙搅拌温了才拿进屋,小永乖乖的接过粥,按着慕喜的嘱咐细嚼慢咽。
昨天折腾半宿,早晨只喝了药,肚子早就饿瘪了,小永吃得很好,一勺接一勺,端得很稳。反观当爹的就有些‘差’了。
拿着碗的手居然有些微微颤抖,勺子几次磕到碗边,差点洒出来。
慕喜挑眉问道:“你这是怎么了?身子还难受?”
柳献之一笑,脸上尽是心酸:“老毛病了,只要患了病,手脚就没有力气。”
“嗯?”见手中的碗被抢走,柳献之发出一声轻嗯,只见慕喜坐在他身旁,舀了一勺粥,递到柳献之嘴边道:“吃吧,我喂你。”
慕喜发现柳献之这个毛病了,昨晚半夜生病的时候,他看起来比小永还要痛苦,按理说孩子的抵抗力应该更弱,病情更严重,没想到俩人更严重的那个居然是柳献之。
看他平日里干活看似文弱,实际上很有力气,但生病的时候却比谁都柔弱,慕喜就当做这是个疑难杂症,毕竟这世界上奇怪的病那么多。
柳献之看着慕喜的目光闪了闪,嘴角浅笑说句麻烦了。而后张嘴接过粥一口接一口。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最后一勺的时候,见柳献之嘴角有些粥水痕迹,慕喜下意识的反应是用手擦了一下,做完这个举动才发现,这个行为对于两人这种相敬如宾的夫妻来说,有些亲密。
“你还吃吗?”慕喜开口询问。
柳献之摇了摇头,他吃饱了。
“那我去把碗刷了。”两句对话全程慕喜没有抬头看柳献之的脸,说完起身往厨房走去,出门的时候还被门槛搬了一下。
看着慕喜仓皇的背影,柳献之笑得灿烂,平日平淡无波的眼中多了几分彩色的光亮。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下午的时候柳献之和小俩人身体就完全好了,雨过天晴,烈日炎炎一天过去,地面就被晒得半干。
几场大雨过后,如今村子后面的小溪又有了水流,抱着装满脏衣服的水盆,慕喜去小溪洗衣服,村后有一颗数十年的皂角树,村子里面的人洗衣服都是用皂角上的皂角,路过顺手摘几个,到小溪边直接就洗了。
可能是天刚晴的原因,河边洗衣服的妇人不少,其中就有和慕喜平日极为不对付的莲翠,见慕喜来了,莲翠不是好眼神的斜了一眼,然后拔高这嗓子阴阳怪气的说了句:“呦,小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