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听雪看着小达子惨白的面色,似笑非笑,像是在对自己低语,“她怎么可能会死?”
他说着站起身来,径直向外走去,被小达子飞扑过去抓住脚踝,“主子!主子你不能去!如今皇帝的人正在全城搜查您,您要是去了,就正合了他的意,自投罗网了啊!”
傅听雪的脚步一顿,小达子见劝说有效,连忙又道,“主子,主子,逝者已逝,现如今最重要的事是离开京城.......”
剩余的话还未说出,傅听雪将小达子一脚踹开,“滚。”
小达子看着傅听雪消失在门外,咬了咬牙,带着几个人跟了上去。
.......
太后的尸身被陈列在她往常礼佛的佛堂之中,长乐宫正殿之火格外猛烈,纵然凤羽卫与御林军全力救火,没让其尸身成为一具焦尸,但其境况依旧惨不忍睹,若不是那一身残余的衣衫首饰,没人会想到那个曾经风华绝代手握重权的太后。
因当日太后屏退左右,除去一个执意冲入火中救主的宫女一同死在火中,再无他人伤亡。皇帝感念那宫女赤城忠心,许她随葬,那宫女的尸身也因此放置在佛堂侧厅。
子夜深沉,天幕之中只垂着零星几颗暗淡的星子,佛堂地远僻静,此时更添上了几分清冷幽阴之色,仅仅是立在门外,就能嗅到一股沉朽阴森的死亡气息。
傅听雪静立片刻,看着佛堂内那尊精心雕琢打造的木棺,终是抬步走上前去,将手放在冰冷的棺盖之上,他低垂下头,一点一点地滑开,那张被烧毁大半的脸映入眼帘
轰!
似有什么在脑海中炸裂开来,仿佛有万千利刃在他耳中翻搅,令他眼前模糊,耳旁厉鸣,他几乎握不住那层棺壁,但又有什么东西支撑着他,一点一点去看那人残余的面容。
不再是记忆中那张姝丽无双的脸,丑陋的,冰冷的,如同地狱中的厉鬼,却又能让他一眼便能辨认出来,这张脸就是属于曾软语温存的人。
那额旁的黑痣他曾细细亲吻,此刻只印在焦色可怖的皮肤上,像一粒燃尽的灰粒。
他还记得,他是怎样让她答应遣散宫中的琴师,那双凝脂般的手抚着他的后颈,而她轻笑说,“我的阿雪,这是醋了?”
而后他便再也没见过那些琴师。
可如今,那双柔软的手,已化为焦炭,粘黏在一起,再无任何生机。
就如同她整个人,静静躺在这里,再也不会睁开眼了。
他微微俯身趴在棺木上,双腿似乎都失去了知觉,只有靠着撑在棺木上手才不至于委顿在地。
恍惚中,有人喊着,“主子,主子你要节哀啊!”
他嗤笑一声,哀?哪里来的哀?
心口像是起了一场大火,焚尽一切后只余遍地灰烬,空了。
什么都没有了。
“顾央......”他第一次这样唤她的名,带着无法抑制的颤抖,咬牙切齿,怀着满腔的恨意,“你够狠,你......够狠!”
暗红的血色自他眼中滑落,滴在她的尸身上。
“你有本事就杀了我,站起来,杀了我!”他喃喃低语,仿若癫狂,“你竟敢,拿你的命......拿你的命来往我心上捅刀子,顾央,你以为我不疼么?!”
他伸手抚上她凹凸不平的面容,终于泄露出一丝哽咽,“我疼啊......”
“我疼啊!!!!”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出大口鲜血,被他毫不在意地拭在衣袍上,在深色的衣料上留下一块深痕。
小达子怔怔地看着傅听雪,被他这番举动吓得不敢动弹,他见主子吐血正要上前,忽然听到佛堂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立即警惕地望向门外。
司马沂身着一身素白的丧服,出现在佛堂中,身后跟着数十名御林军。
他面色冷沉,淡淡道,“傅听雪,你现在还有胆子出现在这里。”
傅听雪充耳不闻,他撑着棺木缓缓站起来,俯身将已被人穿戴好衣物的尸身抱出来,这画面原本该十分美好,但看到那张被大火毁去的属于亡者的脸,只让人觉得背脊发凉。
司马沂神色一变,厉声道,“傅听雪,将太后放回去!”他回头吩咐,“还不快去将太后夺回来!”
御林军听令,立即飞身向前,将傅听雪与小达子团团围住,有人已来在傅听雪面前伸手欲夺,被他侧身避开,因怀中抱着尸身,只能一脚踢出去。
然而傅听雪护着尸身,心有顾忌,先前又一番气血翻涌受了不轻的内伤,终究还是一个不察让一个御林军得了手,尸身脱离怀中,傅听雪伸手便抓,却只抓住尸身身着的华服。
“刺啦”
华服撕毁的一瞬间,露出尸身同样被烧毁大半的背部,傅听雪下意识地脱了手,眼睁睁看御林军将尸身交给匆匆赶来的太后贴身女官,带了下去。
小达子在他耳旁焦急道,“主子,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们还是赶紧撤吧!”
傅听雪并不理睬,他在原地站定,盯着司马沂的眼睛,像是真正从地狱中挣扎爬出,嗜血啖肉的厉鬼,嗓音阴冷疯狂,“把她还、给 、我 。”
司马沂皱了皱眉,“不可能!你们还不快将他拿下!”
眼见事态严重,小达子一咬牙,趁着傅听雪心神不稳,一手刀砍下,与此同时,藏匿在暗处的暗三等人迅速破开缺口,带着昏迷过去的傅听雪快速逃离。
御林军正要上前追击,力求将人一举拿下,却被司马沂制止了。
“......陛下?”御林军头领神色疑惑,不知皇帝意欲何为。
司马沂冷冷看他一眼,“皇宫守卫如此疏漏,竟让人轻易便闯入了宫中,今次朕不计较,留着你这个位置,只罚你鞭刑五十,若还有下次,朕要的就是你的脑袋!”
“是,”御林军头领闻言也不敢再想其他,行礼领罚,“臣叩谢陛下宽恕。”
司马沂看了眼佛堂内,轻轻抚摸腰间玉佩的龙纹。
母后,若这是你以命要求的,朕便答应你,只要傅听雪安安分分的离开大锦,不再出现,朕就当他已死,从前种种,既往不咎。
......
傅听雪被小达子等人带回暗室,当夜便发起了高烧,吐血不止,小达子吓得差点以身殉主,这高热反反复复,四日后才稍稍降下来,傅听雪的神智也有了清明。
小达子伺候傅听雪喝了药,在床边期期艾艾地看着自家主子,“主、主子,京城里还有人在搜捕您,如今这种境况......”他悄悄看着眼喜怒不辨的傅听雪,“您作何打算?”
傅听雪冷淡道,“你觉得应如何?”
小达子知道他还记着自己在佛堂中打晕他的事儿,此刻小心翼翼答,“不如我们暂且蛰伏,待羽翼丰满,东山再起也不迟?”
傅听雪迟迟不语。
半晌,他才淡淡开口,“不必了,”他瞥了小达子一眼,神色平淡,“这么多年,我也累了,刀口舔血,最终也只是一场空。”
他嗤嗤一笑,“眼看他高楼起,眼看他楼塌了,我不想争了,是生是死,听天由命。”
小达子一脸讶然,显然没想到傅听雪竟有了这种想法,但又想到近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心中也不免生出几分悲凉,他道,“主子,您永远是小达子的主子,您不论做什么,小达子都跟着您。”
傅听雪点了点头,“告诉剩下的人,想跟着我的,就留下来,不想的,就散了罢。”
小达子吸了吸鼻子,“是,主子,奴才过会儿就去说。”
傅听雪看他红了眼,低骂道,“滚吧,让你主子一个人待一会儿。”
小达子这才不情不愿地起身了,他端着空碗走到门边,又回头问道,“京城如今已不安全,往后,主子预备往哪里去?”
许久没有得到回应。
小达子等了又等,才看到仰躺在床上的傅听雪抬手遮住眼睛,声音低得几乎不可闻。
“去......塞北。”
第五十二章 太后&九千岁(十九)
一路向北,天气越发干燥炎热, 因未曾赶路的缘故, 一行人抵达大锦北界城墙已是将近两个月以后,这几年来大锦与塞北的少数民族关系还算融洽, 边城随处可见身着异族之服的人叫卖兽皮及骨饰, 守城的士兵也未对他们过多探查,便放行了。
塞北之景与大锦是截然不同的, 不见亭台楼阁,只有广袤无际的草原,远目望去, 仿佛与宽阔的天空连成一线,再骑马行进大半日, 便可见鸟翔兽走,牛羊马群,一顶一顶的白色帐篷在草原上聚集一处,隐约可听见欢声笑语。
有人发觉他们的踪迹,打马上前, 他打量了来人片刻, 用生硬的官话道, “南朝人?你们来做什么?”
小达子看了傅听雪一眼, 上前几步道,“我家主子家道中落,也没什么营生可做,索性便出了关来, 不知我们能否留在此处?”
“你们南朝人就是说话弯弯绕绕,我蒙格总难听懂,”蒙格看这一行六个人都是练家子,除了那笑眯眯说话的,其他人都显得冷淡得很,不过也不太像是心存坏心,于是豪爽道,“我带你们去见一见族长,在我们这儿,只要你们是打猎的好手,别想着干坏事,留下来不是什么大问题!等过会儿,我请你们喝我们部落的马奶酒!”
傅听雪和小达子等人就这样留在了这里,这个部落名为萨其,是丹室族所属部落之一。丹室族是塞北如今最强大的部族之一,像萨其部落这样的部落还有七八个,聚集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小达子原本还猜测主子是想借这些游牧名族的力量东山再起,但看傅听雪毫无动作,每天竟真的过起与那些族人无差的日子,也将心思安分下来。
“主子,主子你瞧,暗一猎回来一头鹿,咱们今晚可以烤鹿肉!”小达子兴冲冲翻开帐帘冲进来,神态像个孩子一样。
傅听雪正要开口,忽然又想起小达子此刻也才十六岁,只勾起一个淡淡的笑来。
他站起身来到帐外,便看到暗一将那头一刀毙命的鹿扔在帐前,暗一抬头看到他,叫了声主子。
傅听雪点了点头,他穿着游牧民族便于骑射的紧袖短打,衣袍是露出小半苍白胸膛的开襟,眉目间的阴冷散去,倒多了几分英气,越发好看了,起码部落中许多姑娘对着他便红脸。
“傅兄弟,还有几天就是我们丹室的篝火节,”蒙格走上前来,笑道,“到时候我们要去到和吉图部落草场交界的地方,你可得好好准备一番啊!”
“篝火节?”
“是呀恰苏夫人,那里离石头城也很近,到时候可热闹了,”扎着许多小辫的少女神神秘秘地说,“最重要的是,那天两个部落里最优秀的男人都在,说不准......”
“说不准桑塔就能找到如意郎君啦。”接话的是个身着深蓝长袍的女子,她盘了发,发髻中点缀着颜色并不艳丽的鸟羽,腰间配着一颗红珠,一副丹室女子的打扮,但只要看她精致的面容,就能将她与那说话的少女区分开来。
桑塔羞恼地跺了跺脚,“恰苏夫人!”
“好了好了,我会去的,但你也知道我的。”恰苏笑了笑,轻轻拍了拍桑塔的发顶。
桑塔苦恼地叹了口气。
恰苏夫人和勒格姐姐是几个月前才来到吉图部落的,原本族长是不同意她们留下来的,正巧出去狩猎的勇士们回来了,她的哥哥阿木受了伤,差点就要丧命,是恰苏夫人救了他,也因此得到了留下来的准许。
从那以后她那个傻哥哥就对恰苏夫人念念不忘了。
结果恰苏夫人换上丹室的服饰后还带上了代表已婚配的红珠,着实让她哥哥沮丧了一阵,但是她们两个人孤零零地来到这里,这么久了也没见过、没听过恰苏夫人那个传说中的夫郎,部落里的人差不多都确定了恰苏夫人应该是个寡妇。
草原上的儿女才不在意这件事情,只要喜欢,那就是要行动!
然后面对着她哥哥阿木及一众动心的小伙子们,恰苏夫人都不为所动。
恰苏夫人那个死去的夫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竟然能好到恰苏夫人对草原的勇士都毫不动心。
想着想着,桑塔又释然地笑起来。
说不定过了这次篝火节恰苏夫人就能成为她的嫂嫂了,毕竟恰苏夫人还这么年轻,总不能孤孤零零地过一辈子嘛。
桑塔歪了歪头,睁着乌溜的大眼睛问道,“恰苏夫人,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啊,我哥哥阿木难道不好么?”
“阿木当然是个好人,”顾央挑了挑眉,“不过我啊,喜欢长得比我好看的男人。”
桑塔倏地瞪大了眸子,上下将她打量一番,她的右脸颊上有略深于皮肤的伤疤,表面也并不平整,但几月前恰苏夫人就请人在伤疤处纹上粉红的花朵,她说这是桃花,这样看起来桃花还像是就生在她脸上似的,让她的脸变得更加美丽了。
可是恰苏夫人竟然说她喜欢比她还好看的男人?!那种男人真的存在么?
桑塔开始对哥哥的前景感到忧虑了,想着是不是该让哥哥去找巫医换一张好看的面皮。
桑塔忧心忡忡地走了,不过很快到来的篝火节立即冲散了她的忧虑。
部落中所有人都行动起来,收拾好各自的帐篷,骑着马拉着车往预定的目的地赶去,又在天黑之前重新安置好,身感疲惫的人就在帐篷中休息,而精力充沛的则兴致勃勃地要去石头城里逛上一圈。
桑塔就正好属于后者,还顺带拐带了自己的小伙伴。
石头城是塞北唯几的几个不变的城镇,由石头搭成,虽然比不上南朝的雕栏画栋,但锋锐大气与草原的气质更为相配,石头城原本是用于各部落交换物资,渐渐就变得更加的热闹,也有了常驻的人口,不过豪迈淳朴的民风倒是丝毫未变。
“恰苏夫人你看,马上就是篝火节了,这时候的石头城也是最热闹的。”桑塔在人群中蹦蹦跳跳,不时停下脚步来指着四周的东西介绍,“这是石头城里最好吃的牛肉饼,恰苏夫人你尝一尝!”
桑塔付了钱便将兽皮包好的牛肉饼递给顾央,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等着她夸赞。
草原中面食格外珍贵,因此桑塔才觉得好吃,这牛肉饼手艺只能算作二等,在吃过御膳的顾央嘴里更是差一些,不过顾央还是笑了笑,“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