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未免生事,所以被他父亲关在家中,免得他胡闹,但是,这魔界出现个承天公主这等大事,他是听说过的,但是,榆木脑袋,一时间没有将他与尘水联起来。
“见鬼了?白痴?”翻了个白眼,她现在封印解了,变回女身,就不认识了?想着,还颇有些不是滋味。
扭动了下身子,被绯红盯的有些不自在,绯红咽了下口水,伸出手,在墨尘水身上搓了两下,但是搓的点有些太正,墨尘水整个人如被雷击,定在远处,脑门充血,一脸红透。
“尘水,你怎么幻化成这个样子,不过,挺好看的。”
“白痴!”几乎是咬牙切齿低吼出声,反手就是一耳光。
摸着脸颊,绯红委屈的看向尘水,一脸的懵懂,尘水干嘛打他?“尘水…”他本来,就心情很差了,明日大婚,本就心焦不已,不知如何是好,他找小巴,小巴竟然以死相逼,和父亲说,父亲竟然头一回对他怒目相对。
他知道,他对绯家,有责任,也知道,他是绯家长子,更知道,这婚事已昭告天下,如果取消,皇家和绯家都会收到影响,小巴更是闺誉难保。
可是,谁有考虑到他的感受,当初听到这消息,他就与爹说了,不可以,他也找过小巴…。他也试着去接受,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是如法接受。
“混蛋!”他还委屈?
尘水脸红的滴血,又气的冒烟。可惜,来回就这两句,不会骂人,有时候,也是挺憋屈的事。
第二百八十二章 砸场子去(3更)
或许是尘水的表情,终于让绯红有了些正常反应,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尘水,来回几趟,木讷的眨眼,“尘水,你幻化的这么像啊…连胸…”刚才那一团柔软,妈呀,尘水好邪恶。
恨不得上去就是一脚,这个白痴混蛋,深呼吸,好像每次与他相处,都能引得她气血不畅,“白痴,我本来就是女的,之前为了方便,才幻化成男的,往后…不许动手动脚。”咳嗽两声,墨尘水好容易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说完。
绯红摸着头,上下打量墨尘水,不对啊,尘水不是爱开玩笑的,难道?再次看向尘水时,双眼瞪得溜圆,半天才蹦出两个字,“真的?”
“废话,听说你要嫁人,我来祝贺,不过,看样子,你并不想嫁人。”懒得理这白痴,一旁坐下,干脆眼不见为净,打量起绯红的寝居来,大家公子的住宿,果然讲究,就是这一屋子的红色,太…有氛围了。
“尘水,不是嫁,是娶,用错字了,你真的是女的啊?”
绯红还是有些不太确定,随口纠正,心思还在这男女的问题上,一时间还没转过来,这尘水真是女的?女的?不过,尘水这样子,比以前好看了,而且,听她说话,好像也多了,最重要的是,尘水居然会脸红。
绯红的逻辑思维吧,一般人跟不上点,重点永远在九万八千里之外的某个点上。
“白痴,你看够了没?”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混蛋就是个色胚,有这么盯着人看的嘛?
被这一声娇怒吼的,绯红终于找回点魂,“尘水,你当女人,好看!”
又是一阵面红耳赤,这白痴,谁让他说这个,好不好看,还不是一张脸,不过,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花开瞬间的绽放,应证了一句话,这世上,没有那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的,尤其是被耿直的人夸。
“你这都要成婚了,还盯着别的女人看,白痴,不想成婚,还怪怪就范?你脑袋怎么长的。”怎么当初就被这么个白痴缠上了,无极山那么大,就躲不掉?
提及婚事,绯红总算正常了点,在他眼里,这尘水是女人的事,只是一瞬间的惊讶,尘水还是尘水,所以,也没啥不可以说的,一如既往的靠近,“尘水,我没办法,我跟他们都说了,没人听我的,我不想成婚,我想过了,会害了大家的,我要娶…反正不是小巴,她是师妹!”
“她喜欢你,你不知道?”傻子都看的出来,不过,傻子也看得出,这白痴喜欢的是宠儿,不过,那小巴应该也是个明白的,为何还要嫁?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绯红的耿直是在表,而墨尘水的耿直是在里。
“她喜欢我?”绯红不太确定的问了句,小巴没说过啊,难道是因为这样,那这样就更不成了,“怎么办,尘水,我不想成婚。”
尘水丢给他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她没来之前,就知道这家伙不想成婚,可是,这是他自己的事,问她有什么用?“你没长嘴,没有腿啊?不想成婚,说不通,不会走啊,怎么会有你这么白痴的。”
“跑?不行不行,我要是不见了,绯家,还有皇家,都没法跟人交代,那小巴师妹也会被人说闲话的…”
“白痴,这世上,你想万全齐美,可能吗?你想顾全大局,那就不要管自己心里的想法,你想成全自己,就不能顾全大局,哪有那么多顺心顺意的,懒得理你。”
绯红并非不懂,所以他才纠结,成婚违背本心,一走了之,又觉得对不住太多人,难以两全让他左右为难,是他自己贪求太多。
“尘水,我是不是很没用?”自己的事都处理不好,他想要一个最好的结果,到头来,却是最糟糕的。
的确是,尘水不客气的点头,“没有尽善尽美,你不想成婚又不想连累绯家,你可以去找一个人。”
“谁?”该找的都找了。
“人界的帝王,说明你的初衷,与绯家无关,堂堂人界公主,那帝王总不会强嫁。一时之狠,好过一辈子都痛苦。”
绯红侧过头,看向墨尘水,他发现,尘水比以前爱说话了,果然,女人和男人是有区别的。
“老盯着我看干嘛,想你自己的事,明日就是大婚了。”这白痴。
绯红收回目光,其实,他心里早有想法,默默坐下,“尘水,谢谢你能来,我姓绯,就不能置绯家不顾,也不能置皇家颜面不顾,其实,就是看到你,忍不住任性了一下。”
就他这样,还笑的出来,合着刚才这白痴都是跟她胡说,早就认命了,不知为何,气不打一处来,他要顾全大局,管她屁事,懒得理他了。
起身欲走,“你既然这般懂事,舍得牺牲,当我没说,对了,明天宠儿也会来祝贺,你到时候可要笑的更灿烂点。”别哭了!哼。
“宠儿会来?”
看吧,这心思从来都不懂的遮掩,如何在皇家这种复杂的环境下生存,在绯家有绯家护着,可是成了公主的驸马,绯家就鞭长莫及。
“尘水,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想成婚,是因为喜欢宠儿?”绯红单纯,但是不傻。
难道不是?尘水都懒得回他。
绯红一笑,还是那般明亮,不染尘埃。“没错,我是喜欢宠儿,可是,那种喜欢,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结果的,宠儿身上有很多让人很难不喜欢的点,相处久了,都会喜欢吧,我知道,她眼里心里,都是她家少爷,我不想成婚,与喜欢宠儿一点关系也没有,即便不成婚,我也没想过去跟宠儿说什么,或者幻想什么,我不想成婚,是不想耽误别人,我……会尽力去做好。”
见鬼的尽力,尘水在不停留,转身就走,他要逞英雄,那是他自己的事,她管这么多做什么,得,明天的婚礼一定热闹,她是不是的备份礼去?时间还来得及吧。
房间内独留绯红一个人,看着闪耀的烛火,映衬着满室的红,却没有半点喜庆的气氛。
清晨,黎明破晓,整个轩辕城就被公主大婚的气氛渲染,百姓也比往日起的更早,都等着看这场热闹。
宠儿带着小弹簧离开了雁霞岭,交代小白在雁霞岭等着,有消息,离开发信灵过去。
“主子,别忧心了,说不定,一会就在婚宴上见着了。”小弹簧安抚一句,看了看宠儿,总觉的哪里不对,突然拉住宠儿,“主子,咋们是去参加婚宴,你这好歹,也稍微注意下装扮。”灰溜溜的,平日是看惯了,觉得没什么不妥,可这喜庆的场合,还是装扮一下吧。
摊开手,看了看自己的装扮,想了想,觉得小弹簧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她墟鼎中,还是有些衣物的,“我换一套。”一个转身,身上的烟灰色宽大长袍,变成了浅浅的金紫色,这套袍子,还是在妖界的时候羌无给备下的。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她就收到墟鼎中了,正好用上,“如何,可够正式了。”
小弹簧呆看了宠儿一会,迟缓点头,非常之够,就是,太盛了,还好,主子平日不修边幅,要是每日这般精致,到叫其他女人没了颜色。
“走吧…”这紫色极淡,又镀了一层琉璃彩金,不是红色,应该不会抢了新娘子的风头吧,说来,这天生丽质,有时候,确实挺让人嫉妒的,就一身衣裳,连带着发式都没变,就像换了个人。
远远,就看到尘水已经在约定好的地方等候,不过,这一身…可是把宠儿和小弹簧都给惊艳了,黑红搭配,本就极为重色了,加上墨尘水出挑的五官,凹凸有致的身材…啧啧,这是去贺婚,还是去砸场子啊。
第二百八十三章 抢亲去?(4更)
婚礼的主场,是在绯家,但是,在宫中也有一场送亲的场面,这绯红,一大早就被伺候的换上了大红的喜袍,戴着礼帽,风姿灼灼,脸上笑逐颜开,可是,那笑的背后,是淡淡的苦涩。
看着新郎骑着马出了绯家,准备去往皇宫接新人,绯谦和族人这才折身回到绯家准备招呼客人,等待新娇到来。
“族长,今儿个来的客人,可是举足亲重,绯红娶的又是当朝最得宠的公主,咋们绯家可不能出乱子,马虎不得。”族中长老个个面带喜色,满面红光,这是绯家的荣光。
绯谦频频点头,对着族中之人,不时的拱手,有劳大家,身为今天的主家族长,他一会还的去后堂招待贵客,前面的事,就的族中之人帮着应付了。
“当家的,你明知道,这孩子无心这婚事,你当初干嘛要答应,公主固然是好,可是,娶个公主回来,这孩子的心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家里有个公主媳妇,她这个婆婆也不好当啊。
绯谦如何不知,自己的儿子,生性纯良,这婚姻,确非最完美的选择,叹了口气,“大喜之日,说这些做什么,绯红和公主,师出同门,有同门之谊,往后相处,也应该没问题,那公主也是见过,是个不错的,行了,快去忙了,这些话不可乱说了,明白吗?”
当初,帝王派天师来说亲的时候,他当时第一反应,何尝不是觉得不妥,可是,那公主让人送来的一封信,让他觉得,这门婚事,对儿子来说,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儿子喜欢谁不好,偏生喜欢上惊魂散人的人,与其看着孩子痛快,不如早些断了他的念想,而且,他也是自私的,这公主对儿子,有情有义,相信,儿子往后会明白的。
这婚庆的仪式,在绯家,宠儿等自然是到绯家祝贺,再说,进出皇宫,也着实麻烦,不如,等新娘子出来,一起祝贺。
“尘水公主,你这堂堂魔界公主来祝贺,带了什么贺礼啊?来,开开眼。”时间还早,他们不想进去凑那热闹,就在绯家对面不远的酒楼坐下,等到嫁娶的车驾到了,他们再去不迟。
墨尘水两手空空,满不在乎的盯着下面热热闹闹的人群,贺礼她自然是准备了的,着什么急。
得,还是这副样子,少言寡语,小弹簧撑着头,好生无趣,宠儿则是看向小弹簧,“你当初的婚礼,也是这般?”这般麻烦?
干嘛扯到自己身上,小弹簧撇了撇嘴,她当初,可是简单的很,拜个天地,就算完事了,“忘了。”
这种事,能忘,骗鬼呢!宠儿不信,也不再问,反正娃都有了,再去问这些,好像是挺没趣的,“真没想到,绯红和小巴能凑成一对,这机缘…真难说。”
“大喜的日子,本来不该说,但是,我觉得,小巴自称成了公主之后,就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主子,你别忘了,那魅的事,她明明与那魅之间有联系,却瞒着不说,差点害死你,这次要不是因着绯红公子的面子,这趟,可来可不来,说起来,小巴的心思太复杂,与那心思单纯的绯公子一起,往后,那绯公子不得被吃的死死的。”这成双入对,讲究的不就是个般配,小弹簧觉得,那两人属实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