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尚书和杜锦宁都不知道胡员外跟王海林的真正关系,只觉得这位胡员外反应有些大。不就是借着王海林的权势摆了点架子吗?再如何不至于怕成这样吧?
不过想想吴尚书是王海林的顶头上司,他们倒也能理解。
吴尚书厌恶地摆摆手:“行了行了,赶紧走吧,我们还有要事要做,没时间陪你在这里胡闹。”
“是,是,多谢吴尚书不跟小人计较,小人这就滚,这就滚。”
胡员外也顾不得周里正了,从地上爬起来,看都不敢看吴尚书等人一眼,弯着腰揖着手一路后退,一不小心差点退到稻田里去。好在关键时刻他的随从拉住了他,才没有当着众人的面再出丑。
杜锦宁一直就没把这个跳梁小丑看在眼里,笑着作了个手势:“金公公请,吴大人请。”
一行人沿着田梗,朝前面走去。
这是杜锦宁在润州种双季稻,第一次早稻收割,意义重大。她禀报到京城后,赵晤便派了他殿前的太监小金子和工部官员过来察看。
本来是想随便叫一个工部的主事或是郎中过来的,但吴证却觉得这是工部的大事,一旦杜锦宁的双季稻收成极好,证明润州这个地方能种植双季稻,明年在润州以南都种上双季稻,大宋的粮食产量就能实现番翻。
所以他便自动请缨,亲自到润州来走一遭。
这才恰好碰上了刚才那一幕。
一行人沿着田梗走了有一盏茶功夫,就看到庄子上的壮劳力们已经到达地头了。
“为何开工这么早呢?”金公公问道,“他们还没吃早饭吧?”
此时天才亮没多久,相当于现代的六点钟。而古人生活节奏慢,平时总要辰时,即点钟吃过早饭后才开始上工干活,所以金公公才有此一问。
吴尚书身为工部尚书,自然是精通农事的。但因江南一直都是一年一季稻谷,平时收割都要到农历九月份了,那时候天气凉爽,又不用抢时间,庄户人家自然也没那么早到田地里干活。
所以听到金公公这样问,他也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杜锦宁。
杜锦宁指指天:“现在是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到了中午,太阳火辣,气温极高,人在野外便受不了,极容易中暑。所以这个时节收割稻谷,需得早晚干活,中午歇息,合理地安排时间。”
“杜大人想得着实周到,老夫佩服。”吴尚书由衷地道。
称赞完杜锦宁,他就心有余悸。
像这种细节,是极容易被忽视的,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全都放在种植方法以及亩产多少斤上了。而一旦忽视了这个细节,导致农人中暑身亡,哪怕只有十来起这样的事件,也必会给双季稻蒙上阴影。一旦有人造谣说双季稻不吉利,会死人,想要大面积推广就难了。
可谓是细节决定成败。
这么一想,他看向杜锦宁的目光就不一样了。心里暗暗打着算盘,到明年一定要让杜锦宁主导双季稻的推广,而不是让他再呆在润州这个小地方,埋头做他的什么“农事研究”。
“吴大人谬赞了。”杜锦宁朝吴尚书拱拱手,又继续向金公公解释道,“这种时间,因为要抢时间,是没办法让佃农们慢悠悠在家里做饭的。所以我已让家中女管家组织庄子上的妇孺天未亮就做了大饭团,用竹叶裹了,每人两个,他们从庄子上走过来的路上便吃了,也不耽误时间。等午时回去,也是统一吃大锅饭,不用自己做饭了。”
她倒是想给这些人做包子馒头吃呢,无奈这里是产米地区,交通又不便利。自产的米要比从北方运过来的面便宜许多。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照顾大家的口味上来看,都是做饭团更好。
“受教了。”吴尚书觉得又是一个收获。
打小呆在深宫里的金公公更是听得津津有味,不停地问着各种问题。
这两人领了皇命到此,是特意来亲眼看看亩产多少斤的。
本来按庄子上的规矩,自然是各家干各家的活。而一家子里,总有老人、小孩儿、妇女掺杂在其中,这样一来,干活就慢了。金公公和吴尚书不可能一直呆在田地边晒着大太阳等着,更不可能一等许多天。
于是杜锦宁专门抽调了三十五个壮汉,吴尚书指着哪亩田地,他们就飞快地收割哪亩田地,收割完之后直接称重,让吴尚书带来的下属记录下来。
吴尚书是精于农事的,他把上、中、下田各抽了两块,还把犄角旮旯的田地也抽了两块,将它们各自的亩产一一记录,这叫抽样,以便做统计之用。
这么多亩田地,他本来以为需得两三天才能收割完的,却不想因为杜锦宁抽调的壮丁给力,一早一晚各两个时辰就做完了。许多时间还浪费在了走路上。
“大丰收啊。”看着下属本子上的记录数据,吴尚书感慨万分,看向杜锦宁的目光越发复杂。
一般宋代的水稻亩产都在两石左右,可杜锦宁种这早稻,就算是下等田都接近三石,上等田更是高达四石,一季就实现了亩产翻番。
如果加上晚稻的产量,一亩田地那岂不是要比往年单季稻时翻上三番的粮食产量?
三番啊,这是什么概念?这能让多少人吃饱饭了啊!
吴尚书想想就觉得激动不已,热血沸腾。
第769章 不满意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下属。
赵晤一心为国,与赵晤一道深深为这个大宋殚精竭虑的吏部尚书齐伯昆也是这样的人。所以自打赵晤登基之后,他们商量着通过各种手段提拔或扶持起来的官员,无不都是人品正直、一心为公的人。
吴尚书便是如此。
如果换作别人,或许已在考虑着从双季稻这一巨大功劳里分一杯羹了,再不济也要把杜锦宁笼络到自己的阵营中去,为自己所用。
吴尚书却是没这样想。为这样的亩产激动万分之余,他便思索着如何给杜锦宁请功,以便于她能为大宋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未来。
杜锦宁却对这样的亩产不甚满意。
要知道,在杂交水稻还未出现的1958年,全国年平均亩产就有400公斤左右。从1976年开始,杂交水稻在全国大面积推广,比常规稻平均亩增产20%左右。年,袁隆平主持的超级杂交稻第一期亩产700公斤;2004年,第二期亩产800公斤。到她穿越的2017年,采取一年两季种植,一般较好的土壤和气体条件下亩产一吨粮食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指的是一季晚稻的亩产。
而按着宋代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九十七公斤换算,经过她精心指导、宋庄头他们精心护理的上等田,最高亩产也不过才四百公斤不到,这还有稻田养鱼增加亩产10%的加成,否则就更少。
这样的亩产,远远低于她的心理预期。
问题出在肥料和农药上。
虽说后世人对于化肥农药没什么好印象,总觉得不施化肥农药的绿色食品才是最健康的。但不可否认,化肥农药是农业种植增产增收的有力保障。
因为再肥的田地也经不起年年一年两季的植物索取,种上几年就沦为贫瘠土地;另外土壤中的常量营养元素氮、磷、钾通常不能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需要施用含氮、磷、钾的化肥来补足。
同时,农田里的粮食一旦生病或是有了虫灾,基本上这田地就没什么出产了,一年的辛苦化为乌有,农民就会陷入贫困的恶循环之中。
而杜锦宁前世虽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在兴趣使然的情况下,可以记住小说,记住做豆腐的方法,对与专业相关的茶叶种植与制作、园林种植与设计都有所涉猎,但她却不是一个化学家和物理学家。虽说给她时间,以她高中和大学里所学的化学和物理知识,也能捣鼓出化肥和农药来,但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撇开她跟齐慕远的感情不谈,女扮男装这灭门大罪就像悬挂在头顶、随时掉落的刀一样,让她不能安心地做这项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作。
请恕她自私,她没有为古代百姓抛头颅洒热血、为他们随时献出自己和母亲生命的觉悟。
把杂交水稻研究出来,就已是她能做的极限了。
不过,这不防碍她给工部的官员一个研究的方向。
她皱着眉头,对吴尚书道:“我觉得,亩产还能再提高些,如果肥料施放得当的话。”
她这副对结果不满意的表情,对吴尚书的刺激很大。
这样的亩产,杜锦宁竟然还不满意?这种时候,他不是洋洋得意,而是在思索着如何再提高产量?
吴尚书只觉得内心深处受到了难以言状的冲击与洗礼。
他连忙敛了敛心神,问道:“杜大人何出此言?可是有什么心得?”
杜锦宁点点头:“照我多年种植物花卉的经验,我发现不同的植物,对肥料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而且它生长的不同时期,需要的肥料也不一样。如果能够研究出这个规律,针对性地施肥,粮食产量必然能再增长一大截。”
她看向吴尚书,十分恳切地道:“吴尚书,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您能不能在工部专门设一个部门,招几个在这方面有天赋的人来做这个事?我一个人精力有限,研究稻种就占用了所有时间,分身乏术。”
虽然这事需要禀报赵晤后才能定,但吴尚书还是给了杜锦宁一个肯定的回答:“设一个部门没问题,招几个人也没问题。不过你既然有了这样的思路,能不能带他们一带,给他们指个方向?”
“这没问题。”
就算吴尚书不说,到时候机构成立的时候,她也是要提出这一点的。毕竟有她做指导,那些人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几十上百年才出成果的一项课题,在她的指引下,没准几年就能有成效。
吴尚书看看她,又试探着问道:“让他们到这里来给你带着?”
生怕杜锦宁拒绝,他忙又补充道:“不占用你时间,你只需要告诉他们要做什么,让他们做就是,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杜锦宁要是个男人,下决心要做这件事,自然不会拒绝吴尚书的提议。
但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不希望太多人聚拢在她身边——陆九渊他们虽然也在这儿,但只要她表示不便打扰,他们绝对不会上门来打扰她。而且他们相处多年,彼此的人品都信得过。
可那些朝庭官员可就不一样了,年纪都比她大,资历深,一个两个都是大爷。再者,谁知道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包藏祸心的人呢?
她立刻摇头道:“这倒不必。他们都是工部官员,精通农事;我一个润州同知,如何能指导得了他们?到时候你成立部门,也不必把我的名字写进去,我真分不出太多精力去干别的。要是他们研究出成果,我出力又不多,偏论工行赏的时候又不好绕开我,到时候倒是让皇上为难,您说是不是?所以还不如一开始我就不进入这个团队。”
她笑道:“吴尚书您放心,我也期望他们能研究出好的肥料出来,让我的亩产能更进一步。我一心只盼着咱大宋好,知道什么、有什么想法定然不会藏私的。”
杜锦宁这一说,吴尚书倒是反应过来了。
他点点头,道:“你思虑得对,倒是我考虑不周了。”
虽说抽调人来做肥料研究的时候,他会慎重考虑人选,那些光哔哔却不做事的官员一律不要。但不患寡而患不均,真出现杜锦宁说的那种情况,他也不好处理。
“行,那就照你说的这么办。”他道。
第770章 不作不死
第二日,佃农们正常收割稻谷,杜锦宁则带着金公公和吴尚书去看了玉米。
吴尚书还是第一次看到玉米这种作物。
他好奇地问道:“这种作物,能亩产多少斤?”
“按桂省那边往年种植的情况来看,一般亩产都是三四石。”杜锦宁道,“地域不同,产量会有差异。咱们这片田地能收获多少,要到秋天才能知晓。”
说着她吩咐跟来的几个下人:“去掰上十来个玉米,晚上让金公公和吴尚书尝尝。”
“这时候就能吃了?不用等秋天成熟的时候?”金公公好奇地问道。
“此时的玉米正是最嫩最好吃的时候,但不耐储藏……”杜锦宁给他把玉米的特性介绍了一遍,听得金公公很是期待。
不过他是赵晤身边的太监,最知道如何表忠心,道:“皇上没尝过的东西,咱家可不敢偏皇上先吃,今晚就不必备这个玉米了。杜大人你让人掰上几十个玉米,让咱家明日带回京去给皇上尝尝。”
“金公公说的是。”吴尚书也连忙道。
杜锦宁无奈,又怕这两位为了衬托自己的忠心,说她作为臣子,不把皇上放在第一位,有什么好东西不知道第一时间进贡给皇上吃。
她只得解释道:“其实这种玉米,在桂省已种了有一二十年了。估计当年出现的时候,桂省巡抚与知府都进献过,没准皇上还尝过呢。这东西嫩着吃还好,老的时候吃,特别粗糙,难以下咽。在桂省,这些玉米一般都是吃不上米的穷苦人家才吃的。估计先皇看不上,便没叫进贡。”
金公公和吴尚书便有些尴尬。
金公公三十来岁的人了,十二、三岁的时候进宫,在宫里也呆了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吴尚书就更不必说了,六十来岁的人,是工部的老人。就算当年先皇不把桂省官员进献玉米的事放在心上,他们也不能表现出不知此事,否则就是不关心国事了。
但他们确实是不知此事。
不过刚才那番表忠心的话,便显得他们无知了。这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不过金公公和吴大人这样说了,那这玉米还是不吃了吧。”杜锦宁道,“至于献给皇上的玉米,需得等明日清晨来采摘,才最新鲜。到时候就劳烦金公公带回去给皇上了。”
得,这下子自己没得吃不说,金公公还揽了一桩麻烦事。
要知道,从宫外把东西带进宫里给皇帝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万一东西在过手的途中被人下了药,那把东西送进宫里的金公公,可就别想保住小命了。
这一下,金公公特别后悔自己刚才多了那么一句嘴。唉,表什么忠心嘛!
可麻烦还不止这点。
杜锦宁也知道给皇帝送吃食要承担很大的干系,她干脆又对金公公道:“为了保证玉米的安全,金公公要不要明日清晨跟下官一同到玉米地里摘玉米?”
她指了指几十亩田地:“这么大一片玉米地,到时候您随便选择一块区域,让您带来的御卫采摘,这样不经过别人的手,更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