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乖死了。
林馥馥一脸无辜,小声地说:“好像又变大了诶。”
那么大,她一只手根本握不住。
莫炀将林馥馥翻了个身压在床上。
这个姿势的契合度是最高的,她背对着他,他也能亲吻她的后背。
林馥馥依旧是那么敏感,尤其这样折腾她。
她脸埋在柔软地枕头里咬着唇,也不敢大声叫出来,只是粗粗喘着气深怕别人会听到。还是莫炀哄她,在她耳边说:“这里隔音好。”
说着便又循着去吻她的唇。
……
后来快结束的时候,莫炀把林馥馥转过来面朝着自己。
小姑娘被爱后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蚀骨的娇柔,莫炀十指找到林馥馥的,与她紧紧扣在一起。林馥馥的无名指上早就被他的戒指套牢,以后都不准摘下。
= = =
十二月底的天.安.门,升旗仪式已经是七点多了。
酒店离天安.门.近,步行就能过去,所以倒也不是那么赶时间。
两个人昨晚折腾了一次后就没有再来了,莫炀想着今天要好好带小家伙去玩,所以想让他好好休息够。
六点半的时候两个人从酒店出来,莫炀把林馥馥裹得紧紧的,给她戴了手套又戴帽子,还要把口罩戴上,“大早上冷,这会儿还是零下五六度。”
烽市的零下是少数,偶尔出现零下的时候也都是大半夜,这个时候人们都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但在烽市是属于室内室外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第52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馥馥知道生命在于运动, 尤其某项运动她被莫炀死死按住不能动弹的时候, 开始发奋要好好锻炼身体。
天色已晚,莫炀带林馥馥看了看夜景之后就和她踏上了回烽市的飞机。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和莫炀一起坐飞机。
来时她坐的是小型机,又窄又闷的空间, 让她一度对飞机这个交通工具并无好感。但回去的时候是头等舱的感觉又大不一样。
莫炀心疼地对林馥馥说:“你老公我欠的债早就还完了,这个头等舱还是坐得起的。”
两人交往以来, 林馥馥在经济上从来不占莫炀一点便宜,她始终还是觉得他还债太辛苦,她能分担一点就分担一点。
每每莫炀看到林馥馥这副省吃俭用的样子就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林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 加上林馥馥从小就懂事,所以她在用钱方面要比一帮同龄人节省许多。高中时候很多女孩子开始化妆买衣服,但是林馥馥从来都是最简简单单的模样。
也就是这几年林馥馥自己赚钱了, 开始买一些化妆品和首饰,但学生时代的林馥馥很少伸手向父母要钱买什么。
两个人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开销,莫炀没有送过林馥馥什么贵重的礼物,林馥馥也从来不提。
但说起来,林馥馥已经十分满足。
这次莫炀的演唱会是送给林馥馥最美好的礼物,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如果非要与金钱挂钩,这次演唱会所有演出票房所得远超过一千万,但这些票房所得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意义非凡。
其实这些年莫炀陆陆续续还完了债,之前买了房子之后手头上的确没有盈余。但是他的身价毕竟摆在这里,年末的时候又签订了不少代言合约,若是手头真没有一点积蓄,他也不敢求婚。
求婚之前莫炀其实想过很多,人跟了他,他自然是要给林馥馥更好的生活。衣食无忧要排在第一,他以后要养着她,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所以他必须要有积蓄,况且他也年轻,以后还能挣更多。
飞机上空姐认出莫炀和林馥馥,纷纷送上祝福。
林馥馥红着脸道了谢谢,莫炀则大方接过空姐递上的明信片签上自己的名字。
玩了整整一天林馥馥的确也累了,坐在舒适的位置上没有多久便闭上眼睡着。
一旁的莫炀倒是没有什么困意,他给林馥馥拢了拢毯子之后拿出pad看了看自己接下来的行程。
元旦前后莫炀都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工作安排,但因为电影《战墨》计划大年初一上映,相应的宣传和路演都要在年底相继展开。可想而知,那段时间会有多忙。
莫炀想着,等这段忙完之后,他就要把婚礼的事情提上日程了,他真的迫不及待和林馥馥一起过日子。
未来的日子还那么长,他越想越觉得各种暖,忍不住伸手轻轻拉住林馥馥的手,与她的十指紧扣。
= = =
林馥馥和莫炀从北京回来之后赶上了平安夜,接下来就是圣诞节,元旦节,新年。
好像一年里最重要的节日全部集中在了寒冷的时候,似乎是要为这个寒冷的季节增加一些温暖。
小时候总是喜欢过节的,但是这些年因为工作,每逢过节,莫炀就更加繁忙,好像很久没怎么休息过。
这次的圣诞节和元旦,莫炀很期待,很期待和林馥馥一起过,更重要的是,林馥馥的生日就在十二月三十一日。
到达烽市已经将近凌晨,莫炀特地将林馥馥送回了家。
林馥馥这两天去北京一事家里是知道的,加上莫炀的求婚弄得轰轰烈烈的,今天一大早林馥馥的妈妈薛白梅就打来电话问情况了。
林馥馥这次没有支支吾吾什么,反正她和莫炀谈恋爱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了,于是把实情和薛白梅说了。电话那头薛白梅倒是没有多说什么,毕竟电话里也说不清楚。
将人送到家门口,莫炀对林馥馥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拜访叔叔阿姨。”
虽然演唱会上对林馥馥求过婚,但是按照传统,莫炀还是要上门提亲的。
林馥馥红着脸点点头,“那你回去的路上要小心一点哦。”
她正准备下车,莫炀却突然拉住她,“怎么办,不想放你走。”
莫炀真是恨不得分分秒秒和她黏在一起。
其实林馥馥也是。
林馥馥放在车门的手缩回来,转而探身抱住莫炀,她突然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一口,甜甜地哄他:“明天晚上我们一起过平安夜。”
是啊,明天就是平安夜了。
莫炀反手将林馥馥抱得更紧,有些孩子气地说:“还要一起过圣诞。”
“嗯。”
两人又在车山腻歪了好一会儿莫炀才放林馥馥走。
烽市的夜晚气温也不高,林馥馥下了车之后飞快地跑回家。她在进家门口之间转过身,果然看到莫炀已经下车。
“快回去吧。”她用唇语对他说。
站在车旁的莫炀点点头,朝林馥馥挥了挥手。
= = =
第二天就是周一,林馥馥虽然很想和莫炀黏在一起,但她也不能无故就请假。工作岗位上人人各司其职,她若想要变得更优秀,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
早上林馥馥一到公司就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有些同事早就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给林馥馥发过祝福,但当面见到无论如何都还要再送上祝福。
虽然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但因为林馥馥和莫炀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要八卦的早也八卦得差不多。莫炀求婚的画面还在各位脑海里久久盘旋,现在各个都十分羡慕林馥馥。
周小琴身体恢复不错也早来上班,看到林馥馥,她一脸的笑意,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为什么,老天为什么要那么不公啊!”
林馥馥笑着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雪媚娘递给周小琴,“呐,请你吃的。”
周小琴一把接过,高兴地忘乎所以。
“对了,公司里有个八卦。”周小琴说。
林馥馥打开电脑,随口问:“怎么了?”
“咱们韩助要当上主编了,大概就最近的事了。”
林馥馥闻言侧过头看着周小琴,一脸的开心。
这可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韩咹咹当了这些年的助理,唯一的目标就是当上主编。这几年韩咹咹的能力大家都看在眼里。
韩助本身条件很好,她不缺钱不缺势,但有一颗好胜心。
林馥馥这几年其实没少受到韩助的帮助,所以打心底里是为了韩助感到高兴。
周小琴说:“接下来就是一轮新的主编助理竞争了,我都能想到未来会有多腥风血雨。”
谁料周小琴话刚说完,就听林馥馥说:“我要去竞争。”
“什么?”周小琴以为自己听错。
林馥馥认真地再说了一遍:“我要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
周小琴闻言重重地点点头,“你好好加油哦!”
到了中午的时候林馥馥来到了地下车库,莫炀在等她。
今天一大早莫炀就让朱嘉上买了一堆的食材,他亲自下厨,为林馥馥做了爱心便当。就像他上次说的那样,他有空闲的时间就给她做饭。
忙活了一早上,林馥馥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接过保温盒打开来一看全是自己喜欢吃的菜,食指大动。
“慢点,没人跟你抢。”莫炀说着打开煲了整整一个早上的鸡汤给林馥馥,“先喝一口,小心噎着。”
林馥馥接过汤喝了一口,满足又畅快。
鸡汤好喝不腻,真的很棒。
怎么会那么幸福呢,吃了几口林馥馥停下来,一脸满足地看着莫炀,“谢谢你啊莫炀。”
“要谢啊,晚上好好谢我。”莫炀意味深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