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最是讨厌劝酒之人,转过头去看,果然还是以前坐在最后排的那个男同学。
那名男同学名叫方至,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但是据说人品不怎么样。当年抽烟打架闹事里,总是有方至一个名头。这个人也不好好学习,成天跟个小混混似的。最主要的是他身上有好几个纹身,让林馥馥觉得害怕。
一听八卦,有同学说:“方至两年前刚从牢里放出来呢,简直是我们班级的耻辱啊,怎么还好意思来参加同学会啊。”
“别人班里是优秀校友,我们班级里倒是出现了一个劳改犯。”
“嘘,小声一点啊。对了,他犯了什么事进去的啊?”
“故意伤人好像,说是他去帮一个朋友报仇,然后把人双腿打断了。”
“天呐……好可怕啊,那方至现在是做什么的?”
“好像是无业游民吧,专业的啃老族,不过他家好像有钱。”
“切,金山银山迟早也是要败光的。”
这个方至,林馥馥能印象那么深刻,原因是他追过她。
虽然说林馥馥以前在班级里一直默默无闻,但长得清秀,也不知道怎么的,方至就看上了林馥馥。当时方至坐在最后一排,与林馥馥同组,每次路过林馥馥的位置旁边都会刻意看她一眼。但其实方至追求林馥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最多就是小组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方至偷偷说了一句:“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林馥馥当时正在扫地,吓得扔了扫把就跑了。
后来方至又找到机会单独跟林馥馥相处了一次,是高二下学期的一次体育课,林馥馥因为大姨妈肚子痛而请了体育课的假,然后方至体育课中间跑来给林馥馥买了一杯热奶。
那天林馥馥没有收下那杯热奶,而是认真地对方至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方至当下怔了一下,问她:“你喜欢谁?”
林馥馥想了想,对方至说:“一个我放在心里当宝贝的人,所以不想跟你说。”
方至倒也洒脱,没有纠缠什么,转身就走了。
从那以后,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
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今晚很不幸的,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不仅是学生,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所以气氛十分不错。
做点小游戏,唱会儿歌,还有聊不完的话,都用来忆青春了。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顺便跟莫炀发消息。
林小馥:【同学会好无聊啊。】
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
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很无聊?”
“嗯啊。”
莫炀笑,“可惜了,我不在。”
“你回来了吗?”林馥馥问。
算算时间,他也有可能回来了。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可是没有。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一转身,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她吓了一跳,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难免尖叫一声。
那头莫炀紧张道:“怎么了?”
林馥馥刚想说话,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转头问方至:“你要做什么?”
距离近,方至浑身的酒气,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
方至个子挺高,身材也挺强壮,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此时袖子撩起,露出一个大花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
林馥馥也不是一直讨厌这种花臂,事实上莫炀就因为某男士杂志的封面画过假的花臂,看起来荷尔蒙爆棚,十分帅气。
“你就那么嫌弃我吗?”方至说着,又朝林馥馥走近一步,他脸上的神色极其危险,让人害怕。
林馥馥尝试着跟眼前的方至说话:“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认错?我瞎吗?林馥馥,我不瞎。”
林馥馥的背已经抵在了墙上,她无助害怕,“你别过来,我会喊人的,今天同学会,你喝醉了。”
方至闻言一笑,脸上表情令人作呕,他道:“你叫啊,我倒是挺想听你叫一声的。”
第88章 (*^▽^*)
林馥馥下意识是朝眼前的方至大喊:“你别过来!”
可是没有用, 方至越靠越近。
林馥馥手无寸铁, 下意识是想往旁边跑。眼前的方至眼圈发黑, 一副行尸走肉模样, 他正用自己高大的身躯堵着那条唯一的通道。林馥馥脑袋里想过好几种逃跑的方式, 但无一例外都要经过方至身边, 等于自投罗网。
这里是在拐角,人来往不多,林馥馥是因为接到莫炀的电话才来的这里, 目的就是不想让别人听到自己和莫炀的电话。
想到电话,林馥馥这才想起自己和莫炀还通着电话, 她忙拿起手机放在耳边道:“莫炀,莫炀,救救我。”
“你在哪儿?”那头的莫炀也急疯了。
这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里莫炀一直在电话那头喊林馥馥的名字, 但林馥馥始终没有回应,她被吓到了,吓地都忘了自己还和莫炀在通电话。但他能够听到林馥馥和一个男人的对话。凭借刚才简短的对话, 莫炀知道对方应该是林馥馥的同学。
“一个拐角……”
林馥馥话未说完,她的手机便被眼前的方至一把拿走砸在了地上。
手机被狠狠砸在地上,“碰”地一声,林馥馥的心也跟着跳了一下。
方至像是发了疯一般。
这个拐角人几乎没人,眼下就他们两个。
方至今晚喝了很多的酒,满身的酒气。
以前林馥馥听说过有些人酒品不好醉了会发疯,但这是她长那么大第一次见。可林馥馥也不能确定方至是不是真的醉了。
“知道吗?林馥馥,我就是想单独和你说会儿话。”方至道。
林馥馥尽量让自己保持沉着冷静, 即便她的声音都在颤抖:“好,你说,我在听。”
幸而好好说话方至还有些理智,他突然蹲下身来将林馥馥的手机捡起来,一脸惋惜,“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他将手机递还给林馥馥。
林馥馥是真的不敢接。
她微微颤着身子,想逃,却也不敢,只能硬着头皮,道:“没事。”
手机早已经摔坏了,屏幕碎得不成形。
方至见林馥馥不接手机也没有有生气,他把林馥馥的手机拿在手里,微微一笑道:“你还记得我吧?”
“记得。”林馥馥说。
“知道我叫什么吗?”
“……方至。”
“真好,原来你都记得。”
林馥馥的背脊紧紧地贴在墙壁上,她不敢动弹。
“我坦白跟你说吧,林馥馥,你是我的初恋。”方至道。
也不知道为何,林馥馥突然有种反胃的冲动,她极力忍着。
“真是奇怪,这么多年了,我居然每年都会想到你。你可能觉得我是个流氓混混,也可能觉得我不学无术,但是没有关系,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方至说着自嘲一笑,“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你那么纯洁无瑕,那么可爱。你知道吗?我到现在都能想起来你课堂上红着脸回答老师问题的样子……”
“你总是喜欢低着头,喜欢捂着嘴笑,也很爱睡觉,每次上英语课你就爱打瞌睡,这些我都知道的。”
这些回忆对方至来说似乎很美好,他嘴角微微带笑,连带着脸上的暴戾也少了几分。可突然,方至不知道想到什么话锋一转:“你和谁在一起都好啊,为什么跟莫炀?”
“莫炀有什么好的?他这个人其实最虚伪,他还不是和我们一起抽烟?还不是喜欢说脏话?他只不过是学习成绩好了一点,骨子里他也是那种男生,那种你讨厌的男生。”
方至问:“这样的莫炀,你还喜欢吗?”
林馥馥却点点头,“喜欢。”
是啊,莫炀也是这样的男生,为什么她就是那么喜欢呢?
莫炀喜欢抽烟,年纪轻轻的就学会了,但却会因为她一句话就戒掉那么多年的烟瘾。
莫炀也会喝醉酒,他也曾在最后这样一步一步朝她逼近,但她却一点都不害怕。
林馥馥一直知道,爱是一种偏见。
方至又朝林馥馥走近一步,眼下两个人只有一步之遥。
他冷冷一笑,说:“既然你喜欢莫炀,也不妨考虑一下我。”
林馥馥闻言终于忍不住自己想要呕吐的想法。
她“呕”地一声将自己今晚吃的大部分绿色蔬菜当着方至的面吐了出来。
方至猝不及防被吐了一身,嫌弃之情难以言喻,“妈的,恶心死老子了!”
他说着伸出手就准备甩林馥馥一巴掌,可是这一巴掌还没有甩出来,方至就被人从身侧用力一踹甩到了地上。
这一脚力道大,饶是方至那么一个大男人,被这么重脚一踹,整个人也被甩出去老远。
莫炀的眼里似乎都能喷出火来,他很想上去将这个男人揍成肉泥,但想到一旁的林馥馥,于是一步走到林馥馥面前紧紧揽住了她,道:“没事没事,我来了。”
他一点也不嫌弃刚吐过的林馥馥,直接伸手给她擦了擦唇边的一些污渍。
林馥馥整个人几乎都要瘫软下来。
从前的林馥馥总觉得电视里那种英雄救美的桥段狗血,可刚才那个情况下她无助绝望,方至的嘴脸仍像是噩梦在林馥馥的脑海里盘旋。
被踹倒在地的方至一时半会儿还起不来,但这里的动静却惊动到了那边包厢里的老同学。起初是一个一班的同学准备去上个厕所,却不料目击到莫炀踢方至的场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连忙跑到包厢里大喊:“莫炀和二班的那个劳改犯打起来啦!你们快出来!”
方至劳改犯的名号深入人心。
于是两班班级的人涌出来的时候,就见方至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准备去回击莫炀。
一班的同学们眼疾手快,几个男同学立即冲上前一把拉住方至。
可方至这一身的恶臭,几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嫌弃。
“怎么回事啊这是?”原一班的班主任道。
眼前的情景是,大明星莫炀怀里抱着娇滴滴的林馥馥,林馥馥在一抽一抽地哭。
莫炀声音冷冷的,道:“问问这畜生。”
因为方至这人在众人心里都没有太好的印象,莫炀这样一说,所有人便明白了。
方至浑身上下的酒气,他索性坐在地上也不站起来。
完全不顾形象地环绕一圈在场那么多人,方至笑笑,“莫炀你又算是什么好货色?”
莫炀没有理会方至,转而拍拍怀里的人儿道:“不怕啊老婆,我们走。”
遇上这样的事情或许放在以前其实也不至于让林馥馥哭,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会儿就是觉得很害怕,甚至整个人都在颤抖。
莫炀见林馥馥这副样子,直接打横抱起了她,路过一帮老师同学身边的时候道:“她受了惊吓,我先带她离开。”
至于这个方至,因为其没有对林馥馥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莫炀暂时不能耐他如何,但这笔账莫炀是先记着了。
一班的班主任连忙点头,“去吧去吧。”
几个热情的同学也忙跟着莫炀一起出去,“没什么事吧?人受伤了吗?”
这次好好的同学聚会,因为方至这一闹,瞬间没了气氛。
本来都想着,莫炀这次好不容易来,可得好好熟络熟络感情,毕竟这年头谁不想沾沾明星的光。
众人只见莫炀这般深情温柔地抱着林馥馥走,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不知道刚才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心中也猜到一二,不由看方至的眼神都很奇怪。
这好好的同学会,这个劳改犯来干什么啊,真是。
原计划九点后专场去包厢唱歌,这会儿也泡汤。
众人散去,方至却还坐在原地。
没一会儿,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方至的身边。
“啧啧,弄成这副样子,谁能看得上你?”沈梦之伸手捂着鼻子,眼中难掩嫌弃。
方至抬头,一脸暴戾,“你他妈给我滚!”
“要是我也滚了,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有人帮你了。”沈梦之说着蹲下身,她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对方至说:“你也是傻,今天人那么多你就敢堵着林馥馥。”
“还不是你出的馊主意?”
“我只是说让你霸王硬上弓,可没让你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呀。”沈梦之乐呵呵的,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朝方至扔过去,“好了,你快擦擦身上这些东西吧,臭死了。”
方至其实并没有喝得多醉,但神志确实也是不太清楚。
沈梦之站起身,高跟鞋在大理石瓷砖上来回走动。
末了,沈梦之站定,她问方至:“还打算霸王硬上弓吗?”
第89章 (*^▽^*)
夜晚的烽市吹着寒风, 这会儿竟然开始飘起小雨。
莫炀抱着林馥馥出了酒店, 他弯着腰用自己的身子给她遮雨, 虽然雨也并不大。
助理陈嘉上眼疾手快, 本来正坐在驾驶座玩手机的, 见莫炀抱着林馥馥过来, 连忙下车开了后车门。
尾随着一同出来的一个女同学吴春微忍不住还是拿出手机偷偷拍了一张莫炀的照片,待人走后不免感叹:“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假的呢,可是看莫炀那宝贝的样子, 真让人羡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