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心虚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这双带着羽毛的拖鞋,但现在的重点不是她穿拖鞋,是沈梦之的事情。
“哥,我觉得你应该找沈梦之谈谈。”
林疆疆闻言看白痴的一样的眼神看着林馥馥,“你以为我不想?”
可这种事情他怎么问得出口?真问出口了那还不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混蛋了?
斟酌了一下,林馥馥又开口问:“那你喜欢沈梦之吗?”
林疆疆默了默。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211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让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近十条街都远近闻名的林疆疆,有一天不再“打打杀杀”。他浪子回头的原因能有什么?因为林馥馥曾经见过这个没心没肺的哥哥,他在大树底下抱着一个女孩。
那女孩在哭,林疆疆一言不发。
可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林疆疆如此痛苦的表情。他是无助的,却又是极力想要保护怀中的女孩。
那个时候的林疆疆十九岁。
十九岁的林疆疆上了大学,还不是一般人都能考得上的重点大学。
谁给的林疆疆这样的毅力?让他一夜之间发愤图强,用了两年的时间将自己逼上绝路。
可如今,林疆疆却甘心待在税务局当个小小的管理员。他像是看淡了所有,不追逐,也不留恋。
林疆疆最终还是点燃了自己手上的那根烟。
他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十分老道的姿势。垂着手,像他此刻的心情。
林馥馥嫌弃地过去一把掐了林疆疆手上的烟,“每次都这样,遇到心事就抽烟。”
林疆疆其实很少当着林馥馥的面抽烟,他大概早已经被人调教地成为一个不在女孩子面前抽烟的绅士。事实上,林馥馥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她不抽烟,就讨厌别人当着自己的面抽烟。
曾经也有个女孩,在他跟前闹着不要抽烟。
——再抽一根,罚你两天不能亲我。
林疆疆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低笑,“林馥馥,长本事了,翅膀硬了。”
“其实,我也不希望你受伤。”林馥馥由衷地说。
坐了一会儿,林疆疆赶着林馥馥上楼,“快去洗洗睡吧,你明早要上班。”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哥,我找个时间约沈梦之谈谈吧。”
“再看看吧。”林疆疆说。
这个夜晚兵荒马乱。
兄妹两人各自心头有猜忌和疑惑,但谁都不敢主动。
晚上林馥馥洗漱完毕早早躺上了床,心里确实五味杂陈。
十一点半的时候,她的手机收到消息提示音。
YANG:【我去北京了。】
莫炀忙,他的工作是每日每夜的连轴转,娱乐圈的拼命三郎。
林馥馥知道他有多忙,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留住这个人。
像是闹脾气一般的,这次林馥馥不太想回这个信息。可忍不住的,又捧着手机一下又一下地看着这条消息。
不一会儿,莫炀又发来一条。
YANG:【晚安,下次见。】
下次会是多久呢?
林馥馥将手机落锁放在床头柜上,转个身拉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她不能太贪心的,不能。越贪心就越容易失落,越容易患得患失。
= = =
日子如流水一般,细细长长,波澜不惊。
林馥馥这些日子和莫炀之间都没有联系,他赶他的公告,她上她的班。两个人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也让林馥馥总是恍惚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终究是没有一点关系。
一大早林馥馥去公司到了位置上之后,发现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份早点,而且在早点旁边放着一张小纸条,写着:【早上好,希望你会喜欢哦。】
拿起纸条看了眼,林馥馥转头在办公区望了望。
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一旁的周小琴笑说:“这个田螺小哥连着一周给你带早餐却不露面,也算是十分有心了。”
林馥馥深怕周小琴说话声音太大,连忙捂住她的嘴巴。
公司里一点八卦都能闹得沸沸扬扬,林馥馥不喜欢。
“怎么?不吃啊?”周小琴拄着脑袋问林馥馥,“我们的田螺小哥真是有心的,每天早餐都是不重样的。”
可这份心对林馥馥来说却有些烦心。她将这份早餐拿起来放在一边,拉开椅子坐下。
这份早餐她是不会吃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会拒绝对方,所以不会收下。但将人家的早餐就这样扔掉,好像也很没有礼貌。于是,林馥馥很为难。
现在的林馥馥就想知道这早餐是谁买的,然后她再好好的和那人把事情谈谈。希望他不要再继续浪费感情和时间在她身上了。
“希望他明天不要再送了。”说着,林馥馥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甜点递给周小琴,“呐,你的雪媚娘。”
雪媚娘一词其实是来源于日本,其外皮是由糯米粉和玉米粉等揉制而成,里面则是动物奶油和时令水果搭配,口味丰富。周小琴尤其喜爱吃,最高的记录是一次性吃了五个。这个个雪媚娘是林馥馥昨晚上做好放在冰箱里的,现在Q弹冰爽,别有一番滋味。
“哇……”周小琴忍不住舔舔唇,“我的雪媚娘啊!”
林馥馥笑,“小心凉呢。”
周小琴有得吃了那是忘了东西南北。
看着周小琴吃得那么满足的样子,林馥馥的心里也很满足。
上班没多久,主编助理韩咹咹突然来找林馥馥。
韩咹咹一头长发及腰,今天穿一身修身的套装,看起来抚媚多情。
在林馥馥的眼里,那种大红的影星都不见得有韩咹咹漂亮。不过,能当上主编助理光有外型可不行,别看看起来柔柔弱弱的韩咹咹,她做起事情来却是雷厉风行。
如今韩咹咹是公司头牌红人,也是主编助理,更是未来主编的热门人选。
当年林馥馥来公司上班的时候顶替的就是韩咹咹以前工作的岗位,所以她在上班的时候也受到韩咹咹不少的照顾。
“上次的事情我听说了,被欺负了?”韩咹咹柔柔地问道。
她指的是上次有人来公司借着“食物中毒”敲诈林馥馥一事。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对不起,我不该把这种事情带到工作上来。”
韩咹咹笑着拍了拍林馥馥的肩,“你又不是在上班时间做甜点,我怪你干什么?倒是想跟你说,杂志社准备开一个甜点栏目,我看你对甜点好像挺有研究。”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
说研究倒是谈不上,但是她非常喜欢做甜点。周末大部分的时间她会待在烘焙室,学习新品或者改良配方。钻进烘焙室后,无论多忙多累,她都不会觉得无聊。
韩咹咹手上拿着一个文件夹,从中间抽出一张A4的打印纸推到林馥馥面前,“初步方向已经定下来了,第一期的节目也会很快录制。但是我们还没有定下来满意的,并且适合上镜的甜点师主持人。”
纸张上的是第一期拍摄的计划,林馥馥还没看完全部内容,却被上面的嘉宾一栏给吸引。
“第一期请的是莫炀啊……”
韩咹咹点点头,“上次杂志社采访莫炀的时候和他提过邀请,他表示自己对甜品也十分有兴趣,可以来参加第一期节目的录制。”
莫炀现在就是流量的保证,上次上热搜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团队公关好,那件事情本该算是他演艺生涯上的污点,没想到事情演变到最后,莫炀成了男友力的代名词。
任何节目只要有他都会有不少的点击,第一期就能够请到莫炀,无疑是锦上添花。
“韩助,我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吗?”林馥馥突然有些跃跃欲试。
韩咹咹等的就是这句话,她合上文件夹,说:“目前有三位候选的甜品师等待试镜,不过,我倒是认为你可以去试镜。”
林馥馥的长相乖巧可爱,别看小脸圆圆的,但上镜十分可爱。
有一次外景拍摄的时候外请主持人临时有事,不得已林馥馥硬着头皮去顶替,虽然磕磕碰碰效果并不算特别尽如人意,但林馥馥的镜头表现却让韩咹咹印象深刻。
录制节目不必现场直播,可以多拍摄几次,也可以通过后期剪辑,总之现在要有合适的人选才最重要。
林馥馥正犹豫着,韩咹咹直接问:“明天早上就来参加试镜吧,好吗?”
林馥馥就像是被灌了迷药似的,直直地点头回答:“好。”
这多少算是一次锻炼,虽然林馥馥不能确定自己一定能被选上,但她要拼尽全力。于是下班的时候她匆匆忙忙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家去为明天的试镜做准备。
不想,林馥馥刚到了公司门口,突然被人迎面拦住。
那人手捧着一束鲜花,挡住她的去路,大声喊道:“林馥馥,我喜欢你!请你和我在一起!”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写字楼门口人来人往的人,此时都驻足。
枯燥无聊乏味的写字楼生活,一抹血红的鲜花,无疑点亮了高.潮。
不知是谁吹了一个口哨,继而有人在旁边喊:“答应他!答应他!”
远远的,坐在保姆车上的莫炀一脸的锋芒毕露。
他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嗤笑了一声:“答应个屁啊。”
第10章 (*^▽^*)
这不是林馥馥第一次被告白,但却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直白的告白。
这种告白方式林馥馥长那么大其实一直很疑惑,如果对方当面拒绝,那告白者是否会很挫败?
高中的时候,林馥馥就见过这种告白方式。男孩子大庭广众之下拿着一束花单腿跪地向女孩子告白,结果女孩子拂袖离去不留一丝情面。当时一帮人看着热闹,在男孩子告白失败之后唏嘘。有为男孩子抱不平的,也有说活该的。
林馥馥当时心里酸酸的,说不上来为什么。她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敢去告白,就是因为知道会被拒绝。而有时候比拒绝更可怕的,好像就是对方当着所有人的面否定了这一切,那大概就是被人在心里刺一刀的感觉。
林馥馥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这个人目测也就二十五六岁,个子不高莫约一米七多点,他戴着眼镜,留着半长不短的发。长得很清秀,皮肤很白皙,拿着玫瑰的手微微在颤。
林馥馥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可对方却能唤出她的姓名。
被告白的瞬间,心里确实是有些高兴的。谁都不能否认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很不错,但下一刻也很茫然,因为面对眼前的情形感觉窘迫。
如果再不做决定,恐怕围观者会越聚越多。
林馥馥朝这个男人走近一步,小声地说:“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好吗?”
面对软糯的林馥馥,原本准备强势告白的男人,也欣然笑着点点头,“就对面的咖啡馆吧,怎么样?”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道了声好。
这段插曲前后时长不到半分钟,似乎还未上演就已经划上了句话。两个主角朝对面的咖啡馆走去,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尚未得到结果的告白,难免让人好奇。有些人选择目光追随,有些人则拿着公文包匆匆离去。
这是一家挺小的咖啡馆,在中午和下午的时候白领多数喜欢聚集于此,但到了下班的时间,这里经常冷冷清清。
两人面对面落座,店员端上来两杯提拉米苏花式咖啡。
林馥馥的心里十分的平静,甚至在斟酌接下来需要用到的词语。她很明确自己要拒绝对方,但要如何拒绝才能让对方不伤心?
男人率先开口,自我介绍:“林馥馥你好,我叫江湛寒。”
“你好。”林馥馥微微一笑。
江湛寒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但是我默默喜欢你三年了。自从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对你印象深刻。那天早上你匆匆忙忙赶公交车,我就站在你的旁边。你记得吗?你不小心踩了我一脚,然后抬起头对我说对不起。这三年我每天都找机会和你偶遇,我知道你每天早上九点会准时打卡,每天下午五点半会准时离开。你中午的时候喜欢去对面的快餐厅用餐,下午的时候喜欢在公共区喝一杯咖啡。林馥馥,我就在你们同层的办公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我知道你没有男朋友,请你考虑一下我,我真的很喜欢你。”
眼前的江湛寒眼底带着期盼和紧张,原先想说的话全部被自己打乱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会儿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一口气全部说出来了,却松了一口气。
在林馥馥说出那句不好意思的时候,江湛寒其实早就已经猜到了结果。
三年前,林馥馥才刚来杂志社工作,初出校园的大学生,脸上写满了青涩。
同样的,三年前的江湛寒也刚刚进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
林馥馥一脸歉意地看着眼前的人。
她的拒绝没有错,但更多的是感同生受。听江湛寒说出那些话,有那么一刻林馥馥想到了自己。因为,她也是这样的。
那个时候,她知道他每天早上一定会在七点钟的时候到校,下午五点钟的时候准时去琴房。他习惯性会在上午第二节 课后走出教室和同学们站在走廊上聊天,会在中午大太阳的时候去打一场篮球。她默默记下他的喜好,也想着,他能不能喜欢一下她。
可是林馥馥从来不敢把自己内心的喜欢如此大胆地说出来,她没有江湛寒的勇气和胆量。
在不远处的一辆保姆车上,莫炀的脸好像沉地能滴出血来。
林馥馥和那个男人就坐在玻璃船旁边,一举一动外面看得清清楚楚。
助理朱嘉上时不时看看后视镜里莫炀,默默祈祷着咖啡馆里林馥馥能够注意到这边要发疯的某个人。
“老猪,你想喝咖啡么?”莫炀沉声问。
朱嘉上刚想说不想喝,怎料莫炀已经拉开了车门。
莫炀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以及黑色的口罩,没有戴墨镜的双眼里好像燃着熊熊烈火。
他在心里念着林馥馥你敢答应她你就死定了,可人却鬼鬼祟祟地溜进去,深怕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