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这些都是流浪宠物?”
阿野嗯了声,问他们要不要喝水。
哪儿能让病人伺候他们?盛钰吉忙让001倒水去了,顺便打开快递员送来的包裹,介绍自己买的东西,叮嘱他记得吃。
由于阳寿的事,她总觉得自己对不起那些死去的动物,阿野所做的事在她这里大大加分。他照顾动物也很用心,给它们最好的食物,还带去店里洗澡,养得皮毛油光水滑的,不怕人。
他只是个小白领,收入应该很一般,能支付得起这么大的开支吗?
盛钰吉问出疑惑,阿野笑笑道:“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也做了一点小理财,养他们还是没问题的。”
她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饭点到了,盛钰吉点了餐跟他一起吃,再次叮嘱他注意忌口,就马不停蹄地回去宠物店。
宋欢欢还在因这件事食不下咽,忧心忡忡地站在店门口,看见两人回来连忙抓住问情况。
盛钰吉安慰道:“只是被狗咬而已,已经打了疫苗,没事了。”
宋欢欢扑进她怀里。
“呜呜,我都吓死了,要是真的得了狂犬可怎么办啊……”
她才二十多岁,从小过得顺风顺水,没遇到过大事,被吓到很正常。
盛钰吉毕竟比她多活十几年,虽然两人表面上是朋友,心里一直把对方当妹妹,今晚便义不容辞地多陪了她几个小时。
等想起来回家时,已经超过十一点了。
协议书上顾云廷特地强调过,晚上回家不能超过十一点。
要不干脆别回去睡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顾云廷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只说了意简言骇地两个字,“等你。”
盛钰吉缩缩肩膀,跟001上了车。
一进家门就看见顾云廷坐在客厅沙发上,脸色阴沉,活像一尊阎罗王。
助理仍陪在他旁边,见她回来大松一口气,忙不迭告辞离开。
“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朋友的宠物店出了事,狗咬了人。”
“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是我朋友,我当然要帮忙。”
“呵呵,你对朋友那么上心,不能对自己的婚姻上点心?”
一段假婚姻有什么好上心的,无理取闹。
盛钰吉坦然道:“我违背了协议,你可以让我赔钱或做事,我毫无怨言,何必扯感情?”
“赔钱?我会缺你那点钱?”
“那你就什么都别管了呗。”
盛钰吉拉住001的胳膊,抬头说:“走,咱们回房睡觉去。”
看着他们并肩走进卧室的背影,顾云廷心里莫名有些嫉妒,眼底隐隐燃起一簇小火苗,久久不灭。
今天要早点睡,明天她要去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盛钰吉洗完澡换上柔软的真丝睡衣,趴在床上,乌黑的长发湿漉漉地披在肩头。睡衣短裤下露出雪白纤细的腿,无论骨骼还是皮肤肌肉,分明都是二十岁时年轻的模样。
不老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用得都是最贵的护肤品。但是那些跟她用同样护肤品的人仍然日复一日的衰老,只有她从未变过。
可是一个人不老很寂寞呀,她想身边有喜欢的人陪伴,而不是永远孤零零的。
001拿着吹风机坐在床边帮她吹头发,修长的手指在她发丝间轻轻抓挠,动作轻柔。
盛钰吉感觉很舒服,不知不觉睡着了。001感知到她呼吸的变化后,调低风速,慢慢把头发全部吹干,收好吹风机。
他没有回他自己的房间,而是坐在床边的地板上,靠着床沿闭上眼睛,等待明天的到来。
翌日一大早,盛钰吉跟001出了门,来到华城市最著名的脑科医院。
医院永远是忙碌的,大厅里排队挂号等着看病的人。接待她的医生把她领到最顶楼,推开一间特殊房间的门,里面摆满各种高科技医疗器械,储存的货物却只有一个——盛如初的大脑。
这个房间是盛钰吉出资建造的,每月要花高昂费用维持,光制作营养液的钱就要数百万。
四哥的大脑被放在一个特制的透明箱子里,用蓝色的营养液浸泡着,上面链接了许多小细管。
据医生说,他的大脑仍然活着,有意识,但是无法感知到外面的世界。
此刻四哥正在想什么?
他是不是感觉自己在一间黑暗的小房间里,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只能回忆从前?
坦白来说,眼前的画面很恐怖,人类大脑一点也不好看。
但是只要想到四哥的灵魂在里面,盛钰吉就愿意一直待下去。
她要了张椅子,坐在箱子旁边跟他说话,聊最近发生的趣事。
001如同一个忠诚的侍卫,始终站在她身后。
“十年间世界的变化真的很大,你肯定很想看看吧?别着急,我一定会让他们尽快给你造好身体,到时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再也不用担心被人嘲笑,再也不用跟人斗来斗去,想过什么生活就过什么生活……”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自言自语的模样如同精神病患者,最后忍不住抬手捂住脸,声音哽咽。
“我真的好想好想听你说句话……”
001抬手搂住她的肩,让她靠在自己怀中。
一个多小时后,盛钰吉眼睛通红地走出医院,站在街上不知该干什么。
公司的事暂时不用她管,她也没心情去宠物店帮忙,不如去吃点好吃的,调整一下心情?
全市遍地都是她的吉吉餐厅,盛钰吉打算打电话给沈明渊,让他开车接自己去,却接到了唐霖打来的电话。
“姐姐,出事了。”
少年清冷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微不可查的惊慌。
第48章
盛钰吉心里一紧,以为他又被小混混绑架, 仔细一问才知道, 原来楼上有个人跳楼掉在了他的阳台上,摔得到处都是血。
警察调查清楚原因, 确认跟他没关系, 跳楼的那户人家也愿意出钱把阳台翻新一遍。但是物业的人告诉他刚死过人的房子最好还是不要住了, 先放个几年, 将来找个法师做做法术贴张符,免得沾染怨气。
唐霖不相信封建迷信, 但是死人的画面给他留下了点心理阴影, 不想继续一个人住在那里了, 打算回自己的出租屋。
盛钰吉一听那哪儿行, 好不容易让他接受自己了,怎么可以回到原点?
他才十八岁,哪怕表面装得成熟, 心里还是很怕的吧?不如……接到自己身边住?顺便还可以讨论一下让他回去念书还是干点什么,免得浪费大好青春。
前提是得说服顾云廷才行。
她把唐霖接了过来,带他吃了顿饭,然后回到跟顾云廷一起买的房子里,打电话让他早点回来, 有事想跟他说。
顾云廷昨天才受了气, 哪儿肯听她的话?故意磨磨蹭蹭到了晚上七八点才进家门。
沙发上一字排开地坐着三个人,盛钰吉和001他认得,可旁边那个一看就有些欠揍的臭小子是谁?
盛钰吉开门见山。
“他是我恩人的儿子, 叫唐霖,家里遇到了点困难,我想让他暂时在这儿住一段时间。”
顾云廷眯起眼睛,狐疑地打量二人。
“我没听说过你有什么恩人。”
“我活了三十年,不能有点小秘密?”
“这是我家,凭什么让一个陌生男人住进来?想都别想。”
“那我带他出去住总可以。”
“可以啊,等着律师上门,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约,你把合约当儿戏。”
她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所以一早做好了准备,起身吩咐001,“帮我收拾行李。”
顾云廷抓住她的手腕,“我说了不许你出去住。”
盛钰吉坦然自若地转过身,“谁说我要出去住了?我要去旅游。”
旅游?
“正好我一直想去趟尼泊尔,干脆带唐霖和001一起去,协议上没有说不许我旅游吧?”
去国外旅游少说也要十来天,顾云廷千算万算算漏了这个,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提着行李箱出门。
千挑万选地房子里只剩下他一个,顾云廷想起之前的画面就来气,一个电话把刚洗完澡准备睡觉的助理叫过来,安排事情给他做。
助理身穿睡衣木着一张雕塑脸敲键盘,他则叉腰站在窗边,看背影顶天立地,看正脸分明磨着后槽牙。
另一边,盛钰吉让001订了去尼泊尔的机票,因为几年前已经免签,所以他们连办签证的时间都不需要,直接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线上买了几身适合天气的衣服,翌日就登机出发了。
此时助理已经工作了一整夜,趁着顾云廷去上厕所的功夫悄悄打个盹,听到冲水声连忙又坐直身体,继续面无表情地工作。
华城市的夏天很热,要是中午出门能暴晒到人中暑。尼泊尔则凉快许多,酒店里甚至没开空调。
但是盛钰吉还是失算了,她忘记了这里此刻是雨季,飞机落地当天是倾盆大雨,三人都没伞,靠着001用行李箱挡出一片天,才跑到机场外上了车抵达酒店。
大雨天不方便外出,他们就在楼下逛逛,吃点特色美食,买了几条羊绒大披肩。
唐霖总是冷着脸,一点年轻人的朝气都没有。盛钰吉特地给他买了大红色的披肩,看起来喜气洋洋的。
这显然不符合他的喜好,每当他裹着披肩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就会朝她投去幽怨的眼神。
第一天是下雨,第二天也是下雨,第三天傍晚时太阳总算出来漏了个脸,盛钰吉见广场上人头攒动,很热闹的样子,连忙叫上001和唐霖一起出去玩。
雨过天晴,空气好极了。街边有人在卖油炸甜甜圈,排了长长的队伍,香味飘出老远。
尼泊尔是个万神之国,拜各种千奇百怪的神袛,其中就有拜猴神的,据说还建了专门的猴神庙。
不大的广场上游荡着十几只深褐色的猴子,据说是政府让专人养的,狡猾机灵,会趁人不注意时跑进商店抢东西吃。
盛钰吉从旁边的水果摊上买了一串香蕉,蹲在地上喂给猴子吃。小猴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看他们,懵懂天真,惹人怜爱。
001没有爱心这种东西,就站在旁边看着,保护她的安全。
唐霖来的时候不情不愿,讨厌吵闹的游客和烦人的猴子,但是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也默默地掰了根香蕉开始喂。
盛钰吉笑嘻嘻地侧过脸,“是不是觉得挺好玩?接下来几天应该都是天晴,我可是把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呢。”
唐霖有种不妙的预感,“什么安排?”
“第一天游览神庙,第二天跳滑翔伞,第三天逛集市,第四天徒步登山……”
唐霖捂住额头,后悔当初叫了她一声姐姐。
就在盛钰吉等人走过无数神庙,为四哥磕头祈福时,顾云廷已经无法忍受空无一人的房子,独自回到父亲的半山洋房。
助理终于得到解放,逃也似的回了家。
洋房闹中取静,是绝佳的避世好去处,顾云廷一进门看见绿幽幽的草坪,燥郁的心情勉强化解了些。
顾临野不喜欢吵闹,于是园丁修剪草坪都不用割草机,而是一把大剪子,正蹲在地上剪得满头大汗。
他走过去问:“老爷子呢?”
“老爷前段时间就出去了,还没回呢。”
顾临野的行踪一向神出鬼没,想去哪儿去哪儿,也不打招呼。这么多年来顾云廷早已习惯他的作风,发了条信息给他说自己回来了,想找他聊聊天,就大步走进了洋房。
洋房外面看起来精致美丽,里面却是突兀的混搭风,而且挤得满满当当。
宋代传下来的实木桌椅上垫着非洲手工编织毯,法国茶几上摆着中世纪的西班牙银质小碟。
客厅明明有五六十平方米,却硬是被各种乱七八糟的收藏物品给挤占得一点空间都不剩。
顾临野热爱世间一切事物,也厌倦世间一切事物,仗着丰厚的资本,他把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买回家来,类似一个收藏狂,买回来以后却又连欣赏的兴致都没有。
唯一能让他当成心肝至宝爱不释手,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的,是一根被他锁在书房保险柜,相当貌不起眼的金簪子。
金簪子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已经被他摸得看不出原本面目,像一根深黄色的小细棍儿。
顾云廷犹记得小时候自己不懂事,偷偷趁他不注意拿出来看过。
结果就是从不动怒的顾临野把他狠抽了一顿,屁股皮开肉绽,一两个礼拜都穿不了裤子,从那以后老老实实,再也不敢造次。
到今天他仍然好奇那根簪子是谁的,不过已经知道顾临野不想说的事就绝对不会说,于是懒得费工夫去想。
他一脚踹翻地上的木雕漆金大象,大摇大摆上了楼,走进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间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已是傍晚,顾临野还是没回来。顾云廷草草吃了点东西继续睡。
夜深人静时,有人轻轻摸他的头发,把他从梦乡里拽了出来。
顾云廷睁开眼睛,借着清冷的月光,看见了身穿白T的顾临野。
微弱光芒中,他仍然是个青年,已经看起来比自己都年轻。
顾云廷揉了揉眼,咕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又跑到破庙里当和尚去了。”
顾临野好脾气地笑,“做过的事我怎么会再去做?倒是你,又吃瘪了?”
“谁说的?”
“不吃瘪你不会一回家就睡觉,小时候你被高年级的同学打了就是这样。”
顾云廷被他说中了心思,无法反驳,起身借口上厕所进了卫生间。
顾临野心里清楚他的个性不好相处,甚至算不上好人,但是喜欢他身上的一股劲儿。
想做什么就一定要做,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永远充满动力。
活了太久的人,是很难拥有这股劲儿的。
因顾临野没吃晚饭,别墅就又开了一顿夜宵。顾云廷陪他坐在价值连城的金丝楠木椅子上吃火锅,餐厅里飘满麻辣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