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我想上天
时间:2019-03-02 12:30:36

  见小姑娘不吭声,慧秀柔声哄她:“多亏你三姨好心帮衬咱们,娘才能把你送到医院来治病,你可要好好多谢你三姨。”
  冬秀知道这孩子是怕生,忙从包内取了两只带着小铃铛的小镯子在她面前摇晃:“来,这是三姨给你的见面礼,喜不喜欢?”
  那对镯子周身还缀着几个指甲盖大小的小动物,亮闪闪的透着精巧童稚,很是吸引小孩子的目光,小姑娘看着那叮当脆响的小镯子眼神一下便亮了起来,只是没有贸然伸手来接,而是先看向母亲,得到点头示意后才笑着接过镯子,宝贝的握在手里,嘴里也小声的叫了声三姨。
  这孩子被教的很好,虽然病弱胆怯了些,却很是乖巧听话,那双在消瘦的脸庞上显得愈发大的眼睛里也毫无凄苦惧怕之色,反而满是天真和喜悦,犹如一头可怜可爱的小鹿般惹人怜爱。
  小姑娘到底还在病中,吃了两口冬秀带来的白粥不一会儿就怏怏的睡过去了。
  “家里的房间已经给你们收拾好了,一会儿咱们再叫医生来看一看,要是没有大碍就拿了药回家去,这医院可不利于养病……”
  这时候的医院硬件条件可不能与现代的相比,病房里拥挤而嘈杂,气味儿也十分难闻,间或还有渗人的惨叫传进来,十分怕人,小姑娘睡梦中还不时被惊得蹙起眉头,睡得很是不安稳。
  妹妹一片好意,慧秀自然心下感激,只是常言道救急不救穷,她能在关键时刻毫不避忌的出手相帮已是不易,自己哪能一再的去麻烦她呢,况且她是有了家庭的人,带自己这样穷困潦倒的亲人回家去住,又会不会为难她呢……
  冬秀看出她的踟蹰,只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便故意激她道:“你不肯去是不是在心里怨着我呢?”
  慧秀讶然:“这是什么话?好端端的我怨你做什么?”
  “当年要不是我一意撺掇着要你出去照相,也就没有后面这些事了,你哪里会吃这些苦呢?”
  慧秀拉着她的手真诚道:“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从来就没为当初的选择后悔过,你知道吗,当初我要是不跟着他离开陶家,也许还活不到今天呢,何况我现在还有香儿,便是再苦我也不怕!”
  “可是我怕,看着你受苦我心里就不好受,总是歉疚难安的,便是为了我心里好受些你也要与我回去。”冬秀企图用这个蹩脚的理由减轻大姐心中的负担,反正她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再回那棚户区的,“就算不为了我,为了香儿你也别再推拒了,医生的话你也听见了,她小小的人儿,身体底子却弱得那样,必须要好好养着才行,你们那个地方本就阴冷湿寒,待入冬了可怎样过呢,别叫她旧病未愈又添新伤,她小孩子家家的可经不住啊。”
  冬秀的话算是戳到慧秀的软肋了,她自己是早已被生活的不幸给折磨的麻木了,遭苦受难的又有什么可怕的,可她的香儿不行,女儿就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和光明,只要是为了女儿好,她什么不能接受,什么不能做呢,为了女儿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甚至一度动了把她送回到那人身边的念头……
  冬秀又拉着她情真意切的劝了半天,总算是说动了她点头同意过去与她们同住。
  “那就叨扰你们一段日子了,这样吧,麻烦你先帮我看着香儿,我回去与房东交割一下,顺便收拾一下行李再过来!”
  这就相当于搬家了,她自己一个人怎么弄得过来呢,冬秀便提议要陪她一起去,慧秀自然不肯,一来女儿还小,身边肯定得有个熟人陪着她才能放心,二来,三妹这样体面的人也实在不宜到那种肮脏混乱的地方去,保不齐便要遇到地痞流氓,甚至那黑心的人贩子,倒不如她一个人来得利索干净。
  慧秀走了没一会儿,小丫头就醒过来了,四处张望没见着自个儿亲娘,当下便惶急得要哭,幸而冬秀很有孩子缘,哄起孩子来也有一手,很快便安抚住了小丫头,等慧秀拎着两个包袱回来时,便见自己女儿乖巧的半躺在床上听三妹给她讲故事,那副聚精会神微瞪着的眼睛里全是惊奇和欣喜,显然已经完全被那故事给迷住了,连她走到跟前都没发现。
  还是冬秀一眼看见招呼了一声,小丫头这才回过神来,张着双手惊喜的投入了娘亲的怀抱。
  冬秀便趁她们母女亲昵的时候去办了一应结算的手续,又拿了几包纸包瓶装的药回来,这才招呼着娘俩个收拾了一番出院了。
  坐在黄包车上,小丫头窝在娘亲的怀里,好奇的打量着越来越繁华的街道景致,心里也不由得有些雀跃起来:“娘,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她虽然人小不知事,可也清楚的知道这是与她的家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里的街道是干净平整的青砖,没有混着屎尿污水的泥泞,也没有恶臭蚊蝇,路的两边是高得不得了的漂亮大房子,而不是芦杆稻草扎成的破烂小屋子,,她心里暗想:这里难道就是三姨刚才跟她说的那个爱丽丝的仙境么……
  “咱们去你三姨家里做客,你可要乖乖的。”
  “嗯,我知道,我会帮三姨好好照顾弟弟妹妹的!”小丫头十分懂事的跟她娘保证。
  慧秀听着却差点掉下泪来。
  她一个小脚女人,还带着个孩子,本身也没有什么本事,是绝难找到正经活计来养活自己和女儿的,无外乎能给人缝补浆洗,甚至涮马桶清茅厕罢了,可就是这样的活计也不是常常能有的,好容易找着能允许她带着孩子去帮佣的人家却也不白费这番好意,还要净使唤着她的香儿去擦桌子带孩子,可怜她的香儿才多大呢,比那睡在摇床里的孩子也重不了几斤,还要抱着去哄……
  女儿越是懂事,她心里就越不是滋味。
  一时到了家门口,冬秀抬手敲门,很快就有个妇人过来开了门,满脸笑意的迎她们进门:“太太回来了!”
  冬秀愣了一下,立时反应过来,这是新请来的一个帮佣朱妈,她便一边笑着把大姐让到沙发椅上坐下,一边笑着问朱妈:“先生呢?”
  “先生才走了没一会儿呢,说是去看戏了呀,哦,对了,房间我们已经按先生的吩咐准备好了,床帐褥子都是新换的,又到成衣店买了两套衣裳,就是不知道尺寸合不合身,那牙刷牙膏羊毛巾之类的也在百货商店买齐了……”
  冬秀:面上笑嘻嘻,心里mmp,听不懂啊!
  看来方言的学习要尽快提上日程了呀,她本来听着这吴侬软语就很是吃力,这朱妈偏还是个快人快语的做派,这一溜话说出来,瞬间叫冬秀有了那些年被英语听力所支配的恐惧。
  幸而黄妈是个善解人意的,不声不响的过来解围道:“太太,先生去戏园前还交代了,说是在锦茳饭庄定了席面,您回来后给他们饭庄去个电话即刻就能派人送过来,还有今儿置办的东西,先生说未必齐全何意,待以后再慢慢添置罢!”
  冬秀听着黄妈一口地道的京腔,居然生出几分听到乡音的亲切之情,十分欣喜的问她:“您是北京人?”
  相比朱妈的活络,黄妈就沉稳多了,带着种八风不动的老练,语气含笑的回道:“算是半个北京人吧,先生说太太您听不懂这边的话,就为我会说京话才专门请了我呢!”
  冬秀心里一甜,很为胡竞之的体贴而感动,他就是这样润物细无声的细致入微,时刻叫人感到熨帖。
  慧秀在一旁听了也很为妹妹感到高兴,看来她们夫妻俩感情是极好的,这样她住着也安心很多。
  “要不先叫这位太太和小姐到房里去歇息吧!”
  主家也没给她们俩交代过这两个人的身份,黄妈一时也不好随意称呼,只得随大溜的糊弄过去,也是提醒主家太太给她们交代一二的意思。
  冬秀倒是听出了黄妈的话外音,可她一时间也说不准该叫她们怎么称呼大姐和香儿,她自己可是个连直系亲属的称谓都闹不太明白的人,这就真的很尴尬了,而且不礼貌。
  这时代的雇佣虽说不是下人奴仆之流,可也不如现代的保姆一般自由随性,都很有上下尊卑的意识,在称呼上也是很讲究的,可一来她不确定几人的年龄谁大谁小,不好叫她们跟着一起叫大姐或大妹子,显得不够尊重,二来大姐既不算已婚,更不是离婚,这称呼就更有得掂量了,哎,头大……
  冬秀一边在脑内飞快的捋着关系图,一边给大姐倒了杯水,又开小差的想着她这儿零嘴倒是有,可这孩子正病着呢,也不能吃,索性给香儿抓了个喷香溜圆的橙子抱着玩。
  慧秀见三妹妹没有立即答话,哪能不知道她在苦恼什么,这也怪她事先没有说清楚,她身份本就尴尬,有些事也实在说不出口,结果倒闹得三妹为难了。
  幸亏冬秀机灵了一把,想着她与大姐现今的社会关系不正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姨妈嘛,叫人喊她姨妈就是了,只是还不知道大姐跟的那个人姓什么,当下笑着问大姐道:“大姐,咱们香儿起了大名吗,我这三姨还不晓得呢!”
  香儿在一旁认真回道:“三姨,我有大名,叫鲍韵香!”在医院短时间的相处中香儿已经完全被这位温和美丽又会讲故事的三姨给俘获了,这会儿也很是亲近她。
  冬秀一把抱起她,刮刮她的小鼻子,喜道:“哎哟,咱们香儿的名字可真好听呐,三姨可真喜欢你,想不想看看三姨给你准备的小礼物?”
  冬秀一边抱着香儿往她们房里走,一边招呼大姐跟上来,朱妈和黄妈忙上前帮着拎过包裹。
  这间公寓的装修实在算得上上层,看着就很高档洋气的样子,再换上崭新的生活用品,一股安逸富贵气便扑面而来,冬秀对房间的布置很是满意,带着香儿把各种东西认了个遍:“这个是洗澡用的香皂,晚上三姨给我们香儿洗个香喷喷的澡,洗完我们香儿就真的成个香人儿啦!这个是牙刷,香儿会自己刷牙了吗……”
  香儿毕竟还小,没有什么旁的心思,一路只是好奇连连的打量着这天堂般美丽的房子,慧秀却有些局促了,她已经好久没洗澡了,身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味道,跟这个富丽雅致的房子格格不入,看着脚下绒绒的织花地毯,她到底没有踩上去,自己的鞋上满是泥尘,哪能随意污了这样的好物呢……
  “大姐,今后你就与香儿住这间房吧,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再看看可还缺什么,等明儿咱们再出去买去。”
  慧秀哪有什么行李好收拾的,那包袱里不过几件母女俩的旧衣裳罢了,加起来恐怕还不如那只雪白的搪瓷洋脸盆值钱呢,她一时都不知道要把那灰扑扑的包袱放在哪里才好。
  冬秀让她们先在房内整理,也是给她们个适应的缓冲时间,免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她自己则是打电话去要了席面,要说民国时期的外卖服务也是很不错的,她跟胡竞之在北京时就爱三不五时的叫个酒楼的席面吃,不说别的,就说那送外卖的速度和服务,好些都是现代海底捞级别的。
  不过等了一时三刻,一桌饭菜就齐备了,伙计连摆盘的事儿也给干好了,冬秀看一眼桌上的菜色,再次为胡竞之的细心感到赞叹,盖因他叫了一桌地道的家乡菜,其中还有正适合香儿这样的小病患的营养粥品。
  朱妈和黄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一起上桌同食的,冬秀又不惯有人在旁边伺候着,便分了些菜食叫她们俩自己去吃。
  待吃过饭,冬秀本想领着她们到外头的小花园里转一转也好消消食,不过考虑到大姐是个小脚,散步还不如静坐轻松,香儿病中又不能吹风,便作罢了,干脆又摆弄起了前屋主留下的留声机来。
  磁啦声过后悠扬明快的歌声传出来:“抬花轿呀送花轿,姑娘上轿是头遭,阴差阳错仙女庙,凤变鸳鸯颠颠倒……”
  呵,这是她特地为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写的曲子之一《花轿谣》①啊,她在北京的茶舍里听过现场版的,当时这首活泼俏皮的歌曲一唱出来,立马便引起了满堂喝彩,而且迅速的流传开来,这样子从未听闻过的曲调多么欢快啊,叫人听了心里明堂堂、亮晃晃的,正合了普通百姓们的喜好,因此是出乎意料的受欢迎。
  而唱片里录制的歌曲比之现场听的却也丝毫不差,冬秀仔细分辨着,总觉得配曲都更加轻快了些,听着居然很有几分喜庆的味道,仿佛真是一首用来歌唱欢天喜地的送嫁场面的歌曲了。
  而且这支歌谣原本并不长,冬秀听了会儿才发现,这唱片里的歌居然被人给改编过了,又添加了许多歌词进去,风格却毫不生涩突兀,反而使得感情更加流畅,故事更加圆整了,正暗合了小说的大团圆的结局,更加有味道了,不由大加赞赏:真是改得好改得妙啊!
  她正仔细分辨那些新增加进去的歌词,大姐突然幽幽的说:“这歌可真好听啊,那故事就写得更好了,可惜再好也是假的……”
  冬秀一边把好奇的香儿抱起来放在留声机旁边任她打量,一边接话道:“你看过那个故事?”
  难不成大姐也是她的书粉么,呵呵,想一想还有点小羞涩呢,又有点衣锦还乡的爽快,大姐要是知道这故事和歌曲都是她写的,还不知道怎么吃惊呢……
  “我又不像你,打小不爱女工刺绣,偏喜欢读书写字,比个男孩子还要刻苦好学些,记得那时候三婶还老笑你,说你要去考状元呢,我是不如你的,原本认得的那几个字这些年也早忘得差不多了,哪里看得了,不过是之前在一户人家做帮佣,那家有个念书的小姐极爱这个故事,整日疯魔了一般抱着那小说念叨,逢人还要讲给别人听,我也跟着听了个大概罢了。”
  “那你觉得那小说写得怎么样?”冬秀暗戳戳的求夸奖。
  “看那小姐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就知道自然是很好的,只是未免太过好了,叫我这样的失意人看了不免心酸不平。”
  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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