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不掺和(快穿)——风流书呆
时间:2019-03-07 10:10:07

  这些人并不认识秦二娘,故而只以为她是个强出头的泼妇,拎起拳头就要揍人。几个龟公把筷子一扔就迎上去,准备干一架。眼看一场恶战即将展开,门外又走进来一群人,打头的是一位身长八尺、体格消瘦的男子,五官极为俊美,穿着也很奢华,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唇色十分苍白,脸颊却染着两团不正常的红晕,清润的眼眸似有醉态,堪称风流倜傥。
  “哪里来的小苍蝇,嗡嗡嗡个不停,都给本侯让开!”他只随意摆摆手,身后便走出来几名带刀侍卫,将那些小混混挤到一边去了。
  吵闹的前堂瞬间安静,大家面面相觑,都知道这人恐怕是一位极富贵的大人物,出门还带着侍卫,这种排场怎么着也得是个将军吧。
  “大家都坐着,继续吃,不用管本侯。”俊美男子笑容谦和,转而去看林淡,迟疑道:“你就是林掌柜?”
  “正是林某。”林淡不卑不亢地拱手。
  “你这里可还有千日酒卖,我想买几坛。不不不,不要几坛,你这里有多少我便买多少,统统带走。”男子甫一开口,林淡便猜到了他的身份。自称本侯,面有醉态,天未亮就亲自带着一群侍卫出来买酒,这人恐怕就是嗜酒如命的威远侯。
  威远侯为何会忽然找来,这话还得从两天前说起。只那日,大胡子将领送来一坛千日酒,被侯府管家束之高阁。忽有一天,威远侯兴致来了便带客人去参观自己的酒库,命仆从把酒架上最好的一坛酒拿下来,与几位客人分享。那仆从下梯子的时候晃了一下,把重量最轻的千日酒晃了下来,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不过是一坛没有标签,包装也不够奢华的无名酒,威远侯本不在意,抬起脚正准备走人,浓到极致的酒香却猛然扩散开来,把整个酒库的酒香都盖了下去。酒量最浅的一位客人未曾品尝就红了脸,脚步不由踉跄几下,而千杯不醉的威远侯已是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这是什么酒?”他顾不得地上脏,用指头沾了一些酒放进嘴里品尝,眼睛猛然便亮了,“好酒,真真是本侯喝过的最好的酒!”话音刚落才意识到先前发生了什么,连忙用棉布去吸。只可惜酒库为了保温,铺了木地板和地龙,而非大理石,那酒液很快就顺着地板的缝隙漏得一干二净,彻底寻不见了。
  一坛酒中真仙就摆在眼前,自己却没发现,刚发现便摔碎了,连个甜头也没尝到,叫威远侯如何能够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当下,他也没心思招待客人了,命那粗手粗脚的仆从主动去领二十大板,完了让管家赶紧把献酒的人找出来,找了两天终于找到林淡头上,等不及天亮便来了。
  林淡不知内中曲折,却也看得出威远侯很着急。她仔细打量对方几眼,摇头道:“我这里没有千日酒,便是有,也不会卖给你。”
 
 
第24章 厨娘23
  威远侯已年近四十,却由于武功高强,保养得宜,看上去只三十出头。他体态消瘦,气质高华,身上浸染着一股文人雅士的风流韵致,全无武将的粗俗。
  但是,当他挑起眉毛,眸光泛冷时,一股无人敢违抗的气势便不由自主地倾泻而出,令人头皮发麻。秦二娘吓得浑身发抖,连忙去拉扯林淡的衣袖,悄声说道:“小老板,您可千万别跟他犟,他是威远侯,杀人如麻!”
  林淡自然知道这人是威远侯,却只是微微抬起下颌与对方对视,嘴角的浅笑丝毫不变。
  汤九迈步上前,挡在了两人中间,冲威远侯拱手道:“侯爷,店里确实没有千日酒。”
  “汤世子,你从北边回来了?”威远侯随意瞥他一眼,温和的嗓音中暗藏一丝强硬,“胡峰跟我说那酒是她自己酿的,没有,本侯可以等,有却不肯卖,这是什么道理?”
  “汤世子?”林淡丝毫也不搭理威远侯的诘问,走上前仔仔细细打量汤九,脸上满是恍然:“你是小侯爷?”姓汤,排行第九,她早该想到这人就是永定侯府的小世子汤承。也不知这些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竟从一位色若春花的美少年,长成现在这副五大三粗的模样,五官还是俊美,却带上了极强烈的阳刚气,眉峰处的一缕刀疤更为他平添一股暴戾,贴身的劲装压根裹不住他虬结有力的肌肉,与当年的翩翩少年郎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莫说感情淡漠的林淡,就算是对小侯爷爱得深沉的原主来了,恐怕也认不出对方。
  汤九身体一僵,连忙解释:“林淡你听我说,我原本早就打算告诉你……”
  未等他把话说完,林淡却先笑了,不是故作大度的假笑,也不是被欺骗的苦笑,而是真切的、见到故人的喜悦:“小侯爷,多年不见您别来无恙,老侯爷身体可还好?”
  汤九忽然就哑了,讷讷道:“好,我们都很好。”林淡并未恼怒,他应该松一口气的,却为何心中满是失望?
  “本侯可不是来听你们叙旧的。林掌柜,这千日酒你是卖还是不卖?”威远侯温和的嗓音已完全被冷沉取代。他的几名侍卫齐齐把手按在刀柄上,仿佛下一瞬便会暴起。
  一行人堵着门口,店里的食客想跑不敢跑,想留不敢留,一个二个吓得面无人色。
  林淡却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拱手道:“侯爷莫恼,您可曾听过蓬芽?”
  “《尸子》曰:赤县州者,是为昆仑之墟,其卤而浮为蓬芽,上生红草,食其一实,醉三年。”威远侯表情有些惊异。他原以为这不过是一则传说而已。
  “千日酒可令人畅饮一次,酣醉三年,用什么东西酿造的酒,后劲会如此大?我循着这条线索往下查,最终找到了蓬芽,便也还原了数百年前的酒方。但侯爷可曾知道,这蓬芽一年浮一次,一次结百果,千果才能酿一坛酒。我耗费三年也才得了一坛,却已经被土匪糟蹋干净,又上哪里去为您再酿一坛。方才所言只是其一,还有其二。侯爷此次回京是养病来的,可您知道您得的是什么病吗?我观侯爷面赤唇白,双目泛红,易燥易怒,应是肝脏有损的表现,而酒乃穿肠毒药,热性独冠群物,对肝脏损害尤其大。我若是再把一坛如此烈的酒卖给您,您病情加重了算谁的?”
  林淡徐徐道:“为了侯爷身体着想,这坛酒我不能卖,望您海涵。”
  嘿!说来说去反倒成了我的不是了?威远侯转了转手上的扳指,冷硬的表情竟有些松动。随他一同前来的侍卫头领连忙跑上前低语:“侯爷,太医千交代,万嘱咐,让您切莫酗酒,您就听他老人家一言吧。这千日酒对身体损伤太大,咱们不买了行吗?”
  之前还气势汹汹,仿佛一言不合就要砸店的侍卫们,这会儿全都缓和了神色。这酒不卖就对了,他们还想等侯爷康复了,尽早跟随他回东南驻地呢。
  “酒不买也行,”威远侯知道属下是为自己好,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终究不是那么太爽快,不由冷笑道:“本侯便在这里吃顿饭。方才听你的店小二说你什么菜都会做,包客人满意?那好,我便点一桌用酒做的菜,你可会?你要是做的不好,没让本侯满意,本侯就把这家店给砸了。”
  说到这里,看似风流倜傥的威远侯终于露出一些武将特有的粗犷与霸道。
  满不满意还不是凭你一张嘴?汤九眉头一皱就要站出来理论。别人怕威远侯,他却是不怕的。
  林淡拉住他,颔首道:“自然会。”
  “小丫头见识少却狂得很,这么轻易便答应了,你也不听听我的要求。”威远侯继续道,“别以为倒那么一杯半杯料酒下去,让食材染一股酒味,就算是用酒做的菜。本侯的意思是,用酒本身做一道菜,吃一口便满满都是酒液,却不伤肝脏,你能吗?”
  这要求甫一提出来,满场食客就都哗然了。酒用在厨艺方面只能起到调味的作用,从来没听说过还能做菜。那可是酒啊,相当于一捧水,放在锅里顶多烫一烫再装壶,从没听过有哪个厨子能把它做成一道菜。旁的不说,只说你怎么把酸甜苦辣咸这些味道调入酒水里,让它既入得了口、饱得了腹,又满足得了食欲,这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威远侯这是摆明了来砸场子啊!
  汤九怒目而视,一字一句道:“侯爷,您强人所难了。您若是闲得慌,不如回家多喝几服中药,养养身子。”
  “小兔崽子,本侯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威远侯冷笑连连。
  林淡却慢条斯理地扎好头巾,徐徐道:“用酒做菜?可以,侯爷您稍等片刻。”话落让紧张不安的小竹把自己珍藏的一个坛子抱出来。
  看见那泥封完好的坛子,威远侯便得意地笑起来:“还说没有酒,这不就抱出来了吗?告诉你,若是你送给本侯的这坛酒不如千日酒,本侯照样砸你的店,求饶也没用。”他满以为林淡不可能拿酒做菜,所以先行屈服了。
  然而林淡却只是浅浅一笑,拍开坛口的泥封后用漏勺小心翼翼地捞出一样东西。众人定睛一看,不由惊诧。只见这东西半臂长,长条形,通体晶莹翠绿,像玉石,放在砧板上却弹了弹,十分绵软娇嫩,又像某种食材,不但卖相好看,连香气也十分浓郁,甫一展露便把那奇香卤汁的味道盖了过去,非常霸道。
  哪怕阅酒无数的威远侯,一时间也说不出这东西的来历,不由追问,“这是什么东西?”他暗暗咽了一口唾沫,又吸了吸鼻子。香,这东西真他娘的香,比起千日酒也不差什么。
  “这种酒的酿造方法是我在杨林县那边学来的,用党参、大枣、陈皮、丁香等数十种药材发酵而成,酒液浓香醇厚,又兼具养身之效,哪怕是不掺水的干酢,喝上百坛也不会醉,与那千日酒的酒性正相反。这酒名为杨林肥,为何加一个肥字?只因酒水里还有一味料,那就是肥肉。”
  用肥肉酿酒,这可真是听都没听说过!在场众人不禁哗然,但看见摆放在砧板上的翠绿物体,又不得不信。
  威远侯眼睛都瞪圆了,满心的不爽利已完全被好奇取代。他爱酒,自然也爱听酿酒的故事,尤其林淡仿佛对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酒知之甚详,便更让他感兴趣。他猛然意识到,自己看错了这位小姑娘,人家哪里是见识少所以狂傲,人家是见得太多了,心里有底。
  林淡把晶莹剔透,翠绿可爱的肉条切成薄薄的肉片,徐徐道:“这坛酒刚封存三月,尚未酿好,但这肉却已吸饱了酒液,变得晶莹剔透,形似冰玉。你们莫要觉得奇怪,实则百越地区也有一种类似的酿酒方法叫做玉冰烧,便是得名于此。”
  她把切好的肉放进盆里,浇上两勺奇香卤汁,用手微微抓一抓腌制,完了把未曾发酵却已经泡了一天的醪糟取出来,打成糯米碎,拌入生抽、胡椒粉、五香粉等调料,放着备用。
  一切准备就绪,她把腌好的冰玉肉片倒入糯米碎中搅拌均匀,再入蒸笼蒸三刻钟,完了装盘,最后从从容容地洒上少许姜末与葱花,这就成菜了,又让小竹把自己的泡菜坛子取出来,从里面夹了一些豆芽菜,一根一根散放在小碟子里,滴上一滴香油做点缀。
  “侯爷您请用。”林淡轻轻把菜放在桌上。咚咚两声闷响传来,威远侯这才回神,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里透着讶然。
  林淡柔声解释,“这盘菜叫酒酿粉蒸肉,虽是酒料做成,却不伤肝脏,反倒健脾润肺、增强心肌,十分养生。这盘菜叫廖糟绿豆芽,养肝安神、清胆通脉,可解酒毒。您先尝尝看,若是不符合您的要求,这家店您砸了便砸了,我别无二话。”
  因伤了肝脏已许久没有食欲的威远侯,不自觉就拿起了筷子。
 
 
第25章 厨娘24
  面前的这盘菜呈半圆形倒扣在碗中,正一股一股冒着热气,隐隐约约有米酒的甜香散发出来,却并不浓重,那是因为外层包裹的糯米粉曾在坛子里发酵过,黏性更大,所以紧紧锁住了内层的香气。
  威远侯用筷子把外层的糯米粉扒开,一股独特的气味便扑面而来,不仅让他愣住了,连围观的人群都发出一阵难耐的骚动。只因这香气太浓太浓,综合了酒香、草木香、卤汁香、肉香,并一股极淡的豉香,香气层层叠加,却丝毫不显得杂乱,反倒加深了旁人对食物的渴望。
  什么叫做佳肴?色香味俱全的菜就叫做佳肴。林淡做的这盘菜,看着不显,闻着也平平无奇,但是,当你扒开外面的糯米,使那被紧紧锁住的香气展露出来,这盘菜便似瞬间拥有了灵魂。
  翠绿的冰玉肉片因为浸透了卤汁,稍薄的部分已染上一点微红,看上去像娇嫩的花瓣,肉里的油脂被热气一点一点逼出,渗透进了亮褐色的糯米粉里,使两种食材紧紧粘附在一起,粉中有肉,肉中有粉,非常入味。
  威远侯夹起一块糯米粉包裹的冰玉肉片,只咬了一口就愕然地睁大眼睛。无他,这肉片果然像林淡说的那样,已经吸饱了酒液,咬一口下去就仿佛喝了一杯酒,满满都是醇厚的酒香。这肉片与其说是一种食材,倒不如说是另一种盛酒的容器,却又饱含着肉质的鲜嫩,更有一股腌制后的酱香与豉香,口感极其丰富。外层包裹的糯米粉也同样味道独特,本就是用来做廖糟的,半发酵过,比普通的糯米粉更软糯,更甘甜。
  口里甜的、咸的、酱的、酿的,各种味道融合在一起,却丝毫掩不住那越嚼越浓的酒香,入喉之后完全没有酒水的灼烧感,反而觉得胃里一暖……如此离奇的要求,林淡竟然真的做到了,她用一双巧手把酒做成了菜,且滋味十分美妙。威远侯不由自主地看了对方一眼,末了去夹凉拌豆芽菜。
  豆芽菜也是用廖糟泡出来的,里面拌有一点点花椒和香油,咬断茎秆,流出的是带着植物香气的酒液,非常清新爽口。
  威远侯餐餐都要喝酒,往往只吃了两口菜,肚子里就全被酒水灌满,然后酣睡过去。皇帝让他回京养病,他却越养越瘦,也是这个缘故。如今,他的属下见他竟愿意坐下安安稳稳地吃一顿饭,且胃口看上去十分好的样子,不禁露出欣喜的神色。
  他一筷接一筷,吃相很优雅,速度却不慢,片刻功夫已经干掉了半盘酒酿粉蒸肉,一碟豆芽菜也吃得只剩下一点点汁水。其余食客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不停吞咽口水。娘的,这林掌柜的手艺也太好了些,本以为她做的卤肉已是味中极品,没想到这粉蒸肉竟比卤肉还香,只闻只看,却吃不进嘴,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折磨。
  咕咚、咕咚,厅里响起接二连三的吞咽口水的声音,旁人听不见,威远侯武力高强却听得一清二楚,抬起头看看自己带来的、正竭力装作一本正经的侍卫,不由转头去看林淡:“给我的属下一人来一盘粉蒸肉。”
  “抱歉侯爷,这杨林肥我只酿了一坛,肉也只有一块,如今都被您吃了。”林淡无奈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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