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赵一伦!
是外科那位让绝大多数女人都喜爱的男人。
贝思甜看得出他绝对不是偶然在那里的,而是有意在听,是针对郑启威的?
她忽然想起郑启威曾经对她说过要小心赵一伦的话,这句话现在想来,怕是比想象的更加复杂。
贝思甜缓缓站起身,按下电梯,这时候郑璐璐也大步走了过来,看到贝思甜,拼命止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不过这里是医院,郑璐璐不想让人看笑话,更不想让郑启威看热闹,更不能让他认为她和母亲没有他不行!
贝思甜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一起进了电梯下楼。
走出外科大楼的时候,郑璐璐已经很好的收敛了情绪,只不过话少了很多,看上去闷闷不乐。
“也好,来这一趟,至少就死心了,也免得总抱了那么一丝希望。”郑璐璐声音低沉地说道。
郑璐璐现在心情颇为复杂,她虽然不是那种自尊心特别特别强的,但是今天的事情还是打击了她的自尊心。
郑璐璐如今才刚刚实习,家里只有一个病痛缠身的母亲,全家就靠着母亲糊纸盒和她打工挣钱,终于等到毕业有了正式工作,却也要实习半年,这半年是没有工资的,她也不愿意接受亲戚的资助,因为每到那个份上。
她现在这个状况,找上郑启威就好像是为了攀富贵一般,至少郑璐璐是这样的感觉,这让她心里十分难受,可母亲内心郁结,吃了多少药都不好,就是想见一见自己的儿子。
郑璐璐如今还是个大姑娘,并不能完全体会当母亲的心,可是母亲的状态她都看在眼里,不然在她挣钱之前,她是不会来找郑启威的。
贝思甜没有将赵一伦的事情告诉郑璐璐,只是轻声安慰了几句。
郑璐璐扯了扯嘴角,想到母亲那里没办法交代,她实在笑不出来,叹了口气离开了中医诊室。
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贝思甜现在都是回家吃饭,虽然距离稍微远了一些,不过每天人来接送,接送的人叫做陈金良,是罗旭东的警卫员。
“嫂子,没什么事吧?”
陈金良个子相比起来不算太高,大鼻子小眼睛,嘴角总带着笑,一笑眼睛就眯成一条缝,很有喜感。
能当警卫员的都有些伸手,而且很警觉,贝思甜比平时晚了七八分钟,陈金良就多问了一句。
“没什么,有个病患刚走。”贝思甜微微一笑。
陈金良见贝思甜无异,便专心开车了。
“今天去老爷子那里吧。”贝思甜说道。
她在郑璐璐走了以后就给家里打了电话,说中午不回去吃饭了,秦氏知道她去吴将军那里,倒也放心。
“好嘞!”陈金良答应一声,路口拐弯去了吴岳凯那里。
陈金良中午的时候就呆在这里了,直到下午将贝思甜送回去任务才算结束。
贝思甜去了吴岳凯那里,李学军则招待了陈金良,按照军衔来轮,李学军的军衔比陈金良要高出很多。
陈金良很是敬重吴老将军,他一直以为吴岳凯是因为罗副团长才对他们有所客气,但是从李学军的嘴里他才吃惊地发现,吴岳凯很关爱贝思甜,就像是自家长辈那样关爱。
这让他不得不对这位嫂子重新定位,这可不是一般的军嫂和军医,看来自己要更加周到一些才是。
吴岳凯看到贝思甜这时候过来,就知道她有事,先让下边去准备饭菜。
“老爷子,能不能查一查赵一伦这个人?”贝思甜说说着,将今天的事情以及之前郑启威的警告同吴岳凯说了一遍。
“郑启威的确是郑家的人,这郑家以前是比肩田家的中医世家,听说很久以前还出过玄医,后来赶上那段特殊的年月,和很多家族一样糟了难,郑家为了保全血脉,低价卖了房子,举家离开了北京。”
吴岳凯喝了口水,继续说道:“郑启威是郑家的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同家人走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都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那些年做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后来一出现,就在一次学术交流上一鸣惊人,随后很快就进入中医科研院,短短两三年就成为那里的副教授,现在应该是教授了。”
“本事如何还没看出来。”贝思甜道。
“听说是凭着真本事,毕竟学术交流会上的人都不是傻子,这个人来历虽然清白,可消失的那几年肯定经历了什么,更何况他还认识贝佳乐,这样一个人都要提防赵一伦,可见赵一伦也是个复杂的。”吴岳凯道。
吴岳凯对赵一伦上了心,让贝思甜不要轻举妄动,先查探一番再说。
贝思甜点点头,她也是这个意思。
“先吃饭吧,吃完饭休息一会就要去上班了。”吴岳凯道。
之前虽然有郑启威地警告,但贝思甜对郑启威本身就充满了不信任,他说的话又怎么可能多注意,今天她亲眼看到这一幕,便觉得赵一伦应该也不是个简单的。
贝思甜轻轻抚了抚小腹,为母则强,她绝对不会让未出世的孩子感到威胁的。
吴岳凯吃着饭说道:“丫头,你还是少吃点吧,这还不到三个月呢,你这肚子看着都不小了。”
贝思甜一怔。
第497章 喜好
贝思甜抚了抚已经开始隆起的小腹,似乎是比别人的肚子要大了一些,真是吃的太多了?
她还很注意控制食量,就怕后边控制不住,以她的身量,穿稍微宽松一些的衣服,前三个月甚至都看不出怀孕,可她现在的肚子已经显怀了。
贝思甜决定之后吃的再稍微减量,多吃一些有营养的,这样既给孩子充足的营养,到时候生的时候也好生。
贝思甜无意当中发觉赵一伦露出一些端倪,吴岳凯一查,还真查出一些问题来。
这赵一伦是在贝思甜进入232军区医院之前一个月来到的,有着非常华丽的履历,但这些履历全都是国外的,是个海归。
不说别的,就是这个时间就巧的让吴岳凯发笑,也幸好因为这件事发现了端倪,不然对赵一伦这个人一点防备都没有,就真是太可怕了。
贝思甜下午回到中医诊室,马三枪已经等在了那里,现在江艳梅和马三枪这两个钉子户,就专门来找贝思甜的,马三枪还好,的确是有毛病,江艳梅有时候就是闲的没事了。
江艳梅有事没事的过来,还是有一次无意当中知道贝思甜懂养生,这才一次次地过来请教。
岁数大了再养生其实都有些晚了,但是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现在江艳梅更年期症状减轻了很多,每天的心情都不一样,面对事物的心态也就不一样了,家里也还算富裕,正在不断向着小康奔,好日子谁都愿意多过,就由此上了心。
马三枪这次来,不仅是来拿药的,贝思甜还想见一见他的那个老战友。
现在她在收集一切关于玄医的信息,更何况现在较为早的民间接触就是马三枪的战友了。
不过他这个战友是真的脾气古怪,弄得马三枪是左右为难,他是很感激贝思甜为他治病的,这么多年的毛病,贝思甜几服药下去就见了效,他也想回报一下贝思甜,回报自然是急人所需。
可偏偏他那老战友是个老顽固,顽固的让人咬牙切齿,恨不得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边到底是个什么构造。
他要是不想见的人,是怎么说都不见的,谁的面子也不给。
他那老战友是个上尉军衔,军衔不高,但是臭脾气大,而且他一直念叨,他一个老朽和一个小姑娘有什么可聊的。
马三枪知道他是不愿意将那段经历随便告诉别人,他觉得贝思甜只是因为好奇因为八卦才想要见一见。
那段经历对于马三枪的战友来说是宝贵且稀罕的回忆,他不想被人如此儿戏。
马三枪当然会解释,可奈何他那战友认定了自己的想法,根本不为所动。
马三枪苦笑连连,“贝大夫,我真是对不住你,我那战友那脑袋瓜子被炮炸傻了,死活就是不同意,唉……”
他是真的想帮贝思甜,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就是见个面,讲讲那时候的经历,这有什么的!
那时候他可是追着他们讲,都没人爱听的,现在有人想听,反而还这个德行,马三枪也是气的够呛。
贝思甜反倒没有马三枪那么生气,闻言笑道:“杜老先生有什么兴趣爱好没?”
“有倒是有,杜老鬼喜欢舞文弄墨的,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文化人,听说还学着人家去参加什么论坛会去,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马三枪先是嘲讽了一顿。
“不过啊,这杜老鬼肚子里帝的确有些墨水,我听杜老鬼说,他以前是上海什么学校的什么学生,还是个高中毕业呢!小时候镇子上有私塾先生,也跟着练过大字,就是不知道真假。”
贝思甜微感诧异,那个年代的高中毕业生可是相当不错的,字若是从小练就,肯定写的也不错。
主要一听说杜丁伟参加过论坛会,便知道应该有些本事,但凡被称为论坛会的,都不是自发组织的那种。
“您帮我打听打听,看看杜老先生喜欢谁的墨宝。”贝思甜笑道。
如果好淘换的,她就去淘换一些,不过若是古代名人真迹的,那可就难为她了。
一般情况也不会要古代名人真迹的,都知道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就算真的有,也不可能为了听故事而随便送人。
马三枪很想帮着贝思甜,听完就点点头,“这个没问题,不就是打听他喜欢谁的字吗,这个简单。”
贝思甜将方子交给马三枪,让他去抓药,他现在的状况不需要符水调理,只需要按照古方上的药煎熬就可以了。
贝思甜原本是想写出一些古方的,但是因为怀孕的缘故,这件事也错后了,等到闲暇时候倒是可以写一写,毕竟这些古方如果真的就此失传,就实在太可惜了。
马三枪走了,秦丰旺笑着说道:“贝大夫真是给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这两位都是十分不好调理的人,到了贝大夫这里,就迎刃而解了。”
秦丰旺对贝思甜的评价很高,又说道:“贝大夫知道古方的时候若是被郑副教授知道,怕是就要有人找上你了。”
贝思甜微怔,问为什么。
“中医科研院一直都在收集民间流传出来的古方,有的甚至高价购买。”
秦丰旺说这话,也是在提醒贝思甜,如果你不想让人知道你有古方的事情,那就低调一些,不然科研员知道了,怕是要不得安宁了。
他是老中医,他更注重传承,对于将自己的传承随便流传出去,这是他所不赞同的,虽然他也知道,这些东西被国家收录后不会失传,可到底有些过不了心里这道坎儿。
“谢谢秦师傅提醒!”贝思甜知道他一片好意,所以真诚地道了谢。
马三枪走了没多久就又回来了,原来他连家都没回,直接就找去了杜丁伟那里问,这种事倒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杜丁伟便痛快地告诉了他,并且说如果贝思甜真的能给他带来这两个人的墨宝,他就同意将那段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她。
“是谁的?”贝思甜问道。
“一个叫魏贤散人,还有一个叫啥来着,好像和贝大夫一个姓,写的什么小楷。”
第498章 赠字
“簪花小楷?”贝思甜挑眉。
“对对对,就是这个。”马三枪觉得贝思甜的水平也不错,居然还能知道这么复杂的名字,他可是记了好几遍,最后还是给忘了。
贝思甜大感诧异,魏贤散人就是魏元卿,魏元卿和吴岳凯在文学圈子里都十分有名气,一手字写的叫人拍手称绝,喜欢的自然不在少数,她当时就想着如果是这二位的字,她说不定能够讨来一副,就算是其他人的,她也能托这两个人弄来,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位杜老先生居然对她的字也感兴趣。
不对啊,她写的是簪花小楷,而魏元卿的却是狂草,风格南辕北辙,也不是说杜丁伟喜欢草书就不能喜欢小楷,只是簪花小楷更受到女性的偏爱,若是名人字帖也值当收藏,可她没什么名气啊。
虽然有所疑惑,不过既然是她和魏元卿的字,倒也好说了,于是她笑道:“马老爷子,多谢您特意跑这一趟,到时候我会带着这两个人的字去拜访杜老先生的。”
马三枪见状忙摆手,“我谢谢你还来不及呢,就是这么点小忙还有这么多周折,可当不了你一句谢。”
马三枪走了以后,秦丰旺不由地问道:“小贝,你说的那么笃定,打算去哪弄这里两个人的字呢?”
秦丰旺虽然不擅长写字,但是对这个圈子里的事情也会进行了解,这个年代文化人都受到人的尊敬。
贝思甜笑笑,“正好有认识的人,可以去问问。”她说的比较含糊,不是想隐瞒什么,只是不好多说,总不能笑呵呵的去跟秦丰旺说,杜老先生想要的就是她的字吧。
那就智商和情商都欠费了,所以干脆就不说好了。
贝思甜下了班就去了魏家拜访,她来都是魏元卿亲自接待,除非他人不在,也会让长孙魏仲源接待,在魏家,长子的分量不如长孙,因为本事摆在那里。
贝思甜说明来意,魏元卿二话不说就提笔写字,一幅字而已,贝思甜想要,还能不给?
“对了,你不是说打算开一家字画店吗,开起来了吗?”魏元卿乐的在这种小地方和贝思甜打好关系,因此很主动地问了起来。
“正在找地方呢,北京找个地方可真是不容易。”贝思甜笑道。
“行,要是开张了可要告诉我啊,我去捧场!”魏元卿道。
“一定会请您去的,您来了我那小店的分量都不一样了。”
贝思甜的话让魏元卿老怀大悦,他看得出贝思甜是真心这么想的。
贝思甜将东西都准备好了,第二天下了班就去杜丁伟那里拜访了,同去的还有马三枪,他不放心贝思甜来这里,怕杜丁伟那臭脾气把贝大夫给气着了。
杜丁伟是个黑胖黑胖的老头,人常说有钱难买老来瘦,可他却说,年轻的时候吃都吃不饱,现在好不容易日子变好了,还要减肥?
他那圆脸上续着胡子,鼻梁上还架着一副无框圆眼镜,如果再穿上一件袍子,手底下再打打算盘,就活脱脱的一个记账先生了。
贝思甜忍住笑意,将礼物送了上去,“晚辈的一点见面礼,还望杜老先生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