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美貌可以升级[快穿]——似伊
时间:2019-04-04 09:42:31

  索拉跟着羚羊七天,而他准备的水,早就在三天前喝完了。
  也就是,整整三天,他只靠着干野猪肉过活。
 
 
第11章 
  四十多度高温的非洲大草原上,有着一望无际的尖毛草,枯黄一片,炙热的太阳烤的人的皮肤发烫,仿佛要将草原上的一切生物全部蒸干。
  索拉生生熬了七天,终于把他追赶的成年羚羊给耗死了,而他自己也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正当他以为自己就这样挂掉的时候,他整个人一晃,就出现了位面超市里面。
  对于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因为,他知道,这会是他活下来的机会。
  一瓶的浓缩的苹果汁并不能满足一个三天未喝水的大男人。
  索拉将已是空瓶子的苹果汁放到了桌子上,真挚的道了一声谢。
  宁初看着那浓缩苹果汁空瓶子,抽了抽眼角,还未说话的时候。
  索拉一双眼睛又再次扫视起来,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被宁初放在最外侧货架上的爽肤水。
  爽肤水为了穿漂亮的衣服,特意让宁初给它买了一身,透明的纯白色包装袋子。
  它正美滋滋的体验着自己漂亮的衣服。
  冷不丁被一直黑黝黝、粗糙的大手给提了起来。
  在爽肤水和宁初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
  索拉霸气的撕扯掉了爽肤水的包装袋,拧开后,一仰头,就往嘴巴里面灌着。
  这会,爽肤水终于反应过来了,它尖叫着,“宁宁,救命啊!有臭男人要非礼我啊!”
  “放下!”宁初捂着头疼的脑门,看来来了一个中二时期的非洲青年。
  这是有多渴啊,见到液体就往嘴巴里面送,苹果汁就算了,本来就可以喝的。
  但是爽肤水……是由众多化学成分的组成的。
  乙醇,蒸馏水,酒精香精,以及保湿剂。
  这些东西喝下去,确定普通人的肠胃受的了吗?
  索拉懵了,难道这个也是毒/药吗?
  他使劲的摇了摇手上的爽肤水,瓶口太小了,他倒了半天,也只倒了一丢丢出来。
  而且明明是很香的水,喝下去却是苦的不说,还有些涩嗓子,比他在草原上,喝小泥坑的脏水味道更要难喝。
  难道大都市的人,每天都喝这种包装高档,实际却难喝的要死的水?
  真的是太可怜了。
  索拉无辜的把爽肤水瓶子举了下来,宁初一个箭步,一把夺过索拉手上的爽肤水。
  拿到手上的爽肤水,松了一口气。
  臭男人,黑男人,太可怕了。
  嘤嘤嘤的哭了起来,“宁宁,你差点就见不到貌美如花的爽肤水了。”
  那嘤嘤嘤的哭泣声,让宁初脑门疼,她直接将爽肤水给锁到了柜台的屉子里面。
  店铺内瞬间安静下来了。
  接着,她又从冰柜里面,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了索拉,“喝这个吧!”
  索拉的皮肤虽然很黑,但是他有一双黑白分明,干净到极致的眸子。
  那双眸子里面不含任何杂质,如同刚出生的新生儿一样,对着世界有着懵懂和无知。
  他紧紧的盯着宁初手上那一瓶白色透明的水,思考了三秒钟后,“谢谢!”,果断的接过那一瓶子矿泉水。
  这一次,他喝下去,终于是正常的水味道了。
  不仅如此,冰冰凉凉的矿泉水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一下子驱散了他内心深处的那一抹燥意。
  他满足的喝了一大口,放在嘴巴里面存着,迟迟舍不得咽下去。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美味的水啊!
  索拉紧紧的抱着瓶子,明明是干净到极致的眼睛里面,却含着一丝火热。
  如同看美娇娘一样看着手中的矿泉水。
  三分钟后,一瓶子五百毫升的矿泉水全部进了索拉的肚子里面。
  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每一个干瘪的细胞,在吸收了水分后,又再次的活了过来。
  宁初站在一旁,就淡淡的瞧着,中二时期黑皮肤青年,足有一米九的魁梧个子,怀里揣着个和他巴掌大小的矿泉水瓶,满脸的陶醉。
  如同抱着以为他心爱的女人一样。
  ……
  即使在怎么不舍。
  那矿泉水瓶子里面的最后一滴水,也被索拉给刮了出来。
  他砸吧了下嘴,满足的眯了眯眼睛。
  解决了威胁生命的大事后,索拉方才歉意的看向宁初,“店主,之前确实抱歉,我实在太渴了。”
  宁初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
  “这么好喝的水,可以卖我一瓶吗?”,索拉满是期待的看着宁初。
  宁初并非小气之人,何况,索拉还是位面超市的客人。
  她直接打开冰柜,又拿出了两瓶冰凉的矿泉水放在柜台上。
  “你可以带走!”
  索拉眼睛一亮。
  宁初接着道,“但是需要等价物品交换!”,接着她伸出手,比了一个四字,意思是四块钱,两瓶矿泉水。
  索拉的脸色当即难看了起来,他是随即被传送到这个地方的,他最为珍贵的羚羊却被放在了非洲大草原上。
  不然他还可以用一只羚羊腿来换水。
  可是现在……
  瞧着索拉的脸色,宁初心中多少有点数了,她叹了口气,又是一个穷鬼。
  她在心里喊了一声,“系统!不能来个富余的客人吗?”
  系统洋洋得意,“索拉可是最有钱的那个人。”
  宁初嗤了一声,她还真没看出来。
  算了!就当做善事了,不要钱了。
  索拉抬手从头摸到尾,最后,在宁初意想不到的地方,把绑头发的发带给取了下来。
  其实说起来是发带,不过是用茅草编的一条麻绳。
  于是乎,在宁初惊讶的目光下,索拉拽着麻绳,从上往下一缕,从里面调出了几颗发光的小碎钻出来。
  两颗白色的,一颗蓝色的,还有一颗粉色的钻石。
  这是索拉用来娶媳妇的一部分聘礼。
  在他们部落,会用这种亮晶晶的石头,来装扮新娘的发饰。
  他目前一共找到了十颗,在位面超市里面,却花费了一大半下去。
  索拉有些肉疼,可真贵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水可是救命水,和命比起来,亮晶晶的石头可以在找罢了。
  他把碎钻放到了柜台上面,推向了宁初,“店主!我身上只有这个东西可以交换了,你若是不愿意要,就等我下次,把羚羊腿带给你一只。”
  不知道怎么大,宁初脑海里面突然有了一个画面,一米九的黑人魁梧大汉,背上背着一条血淋淋的羚羊腿。
  推给她,“店主,给你的羚羊腿……”
  宁初摇了摇头,把脑海里面乱七八糟的想法丢掉,她低头,看着柜台上的四颗碎钻。
  每颗估计有小拇指加盖大小,她的嘴角抑制不住的抽了抽,她都不知道,店铺里面的矿泉水,竟然会卖这么贵。
  她收下了两颗,已经算多的了,又把另外两颗推给了索拉。
  索拉原本就黑色的脸,更黑了,阴沉的能滴水来。
  在他们部落,若是送人的东西给别人,又被推了回来。
  表示,他们送的东西,并不符合主人的意。
  索拉咬咬牙,又从麻绳里面倒出来了两颗碎钻,推向了宁初,“店主,这是我最大的限度了。”
  说完,他抱着两瓶水,转瞬间就离开了位面超市。
  留下宁初一个人,呆呆的看着玻璃柜台上的六颗碎钻。
  索拉后面又给宁初了一颗血钻和紫钻,在灯光的照耀下,每一颗钻石,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这六颗都是成色极好的钻石,可以说,这里面的每一颗钻石,都是能拿出去当做压箱底拍卖的商品。
  宁初摸了一把自己脸,有些不可置信,随即她用食指和拇指碾起来一颗,钻石,拿在手中实实在在的重量,让宁初回过神来。
  “系统,看来客人并不都是穷鬼。”,这六颗碎钻,别说两瓶矿泉水了。
  哪怕是把整个超市买下来,都是搓搓有余的。
  不怪宁初没见过世面,而是她以前做的都是跑龙套的小演员。
  也就只在一线大牌明星身上,见过这种紫钻和血钻,蓝钻和粉钻。
  哪怕是这些一线明显,也是极为宝贝的。
  而今,她面前的柜台上,放了整整六颗珍贵钻石。
  “宁宁啊!大气点,以后这种东西多了去了呢!”,系统语重深长道。
  “……”,她这不是一直被穷鬼用户给坑怕了嘛!
  再说,从位面超市离开的索拉,突然凭空出现在非洲大草原上。
  吓跑了一群的正在吃草的长颈鹿。
  他看了一眼,被自己藏在草垛里面的羚羊,气喘吁吁的把羚羊从草垛里面拉了出来。
  羚羊刚死不久,血液还是热的。
  也就是说,其实按照时间来换算,他离开的并没有多久。
  索拉摸了摸腰间挂着的水袋,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抿了一口,那水刚好把干裂的唇瓣给打湿了。
  他立马把水袋子又放了回去。
  索拉舔了舔嘴角,原本干裂的唇角被水滋润过后,舒服了不少。
  他拍了拍腰间的水袋。
  这里面的水,足够他坚持着走出大草原。
  索拉扛起了那足有两百斤的大羚羊,一手拿着巴掌大小的野猪肉干,边走边啃。
  他背上的这只羚羊,足够他回到部落里面娶到媳妇,繁衍崽崽。
  至于亮晶晶的石头,则需要在跑一趟,去碰下运气,看下还有没有了!
  羚羊有了,媳妇还会远吗?
  有了媳妇了,崽崽自然就有了。
  他也就不用担心被赶出部落了。
  索拉雄赳赳气昂昂的扛着羚羊,大步向前,连天上的日头都觉得小了几分。
 
 
第12章 
  远在位面超市的宁初自然不知道。
  她不过给了几瓶水的缘故,竟然关系到索拉的人生大事。
  索拉走后,宁初的一双眼睛彻底黏在那六颗碎钻上拿不下来了。
  不仅如此,她还财迷的把碎钻给拍成了照片,上传到奢侈品论坛上。
  奢侈品论坛的板块很多,有玉石,手表,包包,首饰,其中,钻石就分在首饰下面的一项子分类。
  这个论坛上,可以说是华国的奢侈品云集的地方,同样也是估价联系卖家的地方。
  宁初迅速的拿着早八百年前不用的企鹅号,注册了一个小号,#超市小老板#
  注册号好账号后,轻车熟路的发了一个帖子【求助!!!扒一扒钻石价格!!!】
  她的这个帖子不是别的。
  正是那六颗碎钻的全方位无死角的图片。
  她发完帖子后,也没想到会这么快有人理她,于是迅速的关上电脑,下线了。
  宁初电脑刚关闭,就瞧见陆北玄穿着一身很正式的西装,手上提着两个不伦不类的蛇皮袋子。
  每一个袋子都装的满满的。
  陆北玄本就生的器宇轩昂,尤其是那一双俊脸,生的儒雅秀气,走起路来,更是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尊贵气场。
  只是他每次的形象,和他那一身气质,实在是太不搭了。
  宁初喊了一声系统,结果无良系统,每次在陆北玄来的时候,就彻底的没了动静。
  她认命的起身,正准备招待陆北玄的。
  哪成想,陆北玄对着宁初点了点头,把左手边的袋子放到了沙发上面,似笑非笑的盯着宁初,说出的话,却让宁初快要肉麻死了。
  “宁宁,我不在的日子,可有想我呀!”
  “有呀!有呀!。”,宁初腹诽,睁着眼说瞎话,想念你的驱鬼符呀!
  可真好用,这话,她是不敢说的,不然她敢确定,面前男人会跟刺猬一样炸毛的。
  陆北玄眼睛里面闪过一道光,目光灼灼的盯着宁初,显然是很满意宁初这么上道。
  看来,他不在的日子,小女人还是挺乖巧的。
  值得鼓励,不枉他跑那么远去抓七彩锦鸡。
  他举起了右手上的一个蛇皮袋子晃了晃,宁初明显感觉到了里面有东西在动。
  她的眼皮子跳了下,很自然的问道,“这是什么宝贝?”
  陆北玄当着宁初的面,揭开了蛇皮袋子,露出了里面一直活蹦乱跳的七彩锦鸡。
  之所以叫七彩锦鸡,自然是它浑身上下有七个颜色。
  这七彩锦鸡有着鲜红的鸡冠,脖颈处也长于普通家鸡,它一身蓝绿色羽毛,在灯光下,仿佛在发着油光,看起来颇为精神抖擞,不仅如此,陆北玄将七彩锦鸡放出来的时候。
  那七彩锦鸡明显一副斗鸡眼的样子,不知道身处何方。
  待缓了一会,它方才凶狠探出脖子,一副要跟宁初拼命的样子。
  宁初,“……”。她这里是超市啊!铺面,这厮给她一只山鸡有什么用!
  陆北玄看出了宁初的疑惑,他一巴掌拍到七彩锦鸡的脑袋上,那七彩锦鸡的头晃了一下,就晕了过去。
  “这是七彩锦鸡,肉质细嫩鲜美,尤其是对女孩子的身体好,难得遇到一次,配着我挖的百年野山参,给你补身体。”,陆北玄轻描淡写的把七彩锦鸡的来路说了下。
  这七彩锦鸡有灵性,是他在梅山上守了三天,下了不少的套子,方才捉到的。
  不仅如此,他还把很早之前,他第一次出师时,去的大山深处,挖的一根百年老山参给拿了过来。
  上次他来铺子的时候,就发现这小女人的身体虚的很,需要大补。
  如今这七彩锦鸡正是温补的好食材,配着野山参熬出来的汤刚刚好。
  陆北玄并没有看错,宁初的身体底子并不算很好。
  早些年,她在孤儿院,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没能补到营养,好好调理身体,导致她一直有个痛经的老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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