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上层的变动大,省里的变动也大。到了厂里,又何尝不是这样。
计寒梅哪怕是再怎么不愿意,她也到了退休的年纪了。赵平还能站最后一班岗,她却真的到线了,最多也就是在家属委员会里,当个主任,发挥余热,调解一下邻里关系。
她卸任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把罗恒生扶上了革委会主任的位子,顺便再送了一程。
有这么一个人在上面占着位子,不管再调了谁来,都还有腾挪的余地。
其实这些变动,对四爷和林雨桐来说,也没产生多大的麻烦。不变动最好,能省点心,变动了,费点心思而已。
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唯一比较操心的就是几个孩子。丹阳的婚事一直是没有定下来,跟那个叫方继明的小伙子,不知道是不是在谈恋爱。反正时有接触,但却从来没有带回家里来。
林雨桐就说:“咱不能因为别人说,就去谈恋爱。也不能因为怕别人说,就不去谈恋爱。要是觉得合适,是可以考虑的。”
丹阳点头如捣蒜,“考虑考虑,肯定考虑。”
可等考虑好了,要结婚了,高考都恢复了。
那一年,朝阳考入了H工大,骄阳考上了广播大学。丹阳也结婚了,并且回她的母校任教去了。
家里就只剩下两口子。端阳不放心,带着宋璐和孩子搬回来住了。
宋家几次要调端阳去B京,都被端阳推辞了,说什么都不去。他跟宋璐说过了:我爸我妈在哪,家就在哪。
宋璐也笑:“你和孩子在哪,我的家就在哪。”
林雨桐笑着跟已经住回军属院的常秋云是说:“我也是没想到,一个个都成了没良心的飞走了。只有端阳,是靠得住的。”
常秋云也哼呢:“你两个哥哥也都是靠不住的,我也没想到,能养老的是闺女。”
这都是说笑的话,四爷不会一直把端阳留在身边的。孩子的去前程要紧啊!
况且:“我跟你妈可还都不老,赶上好时候了,这十年积蓄的力量也该动一动了。”
大刀阔斧的,厂里也是要创新和改革的。
这个时候的中原重工,罗恒生早已经退居二线了,去工业厅担任了个副厅长,没几年,就去了人大。再之后,就没怎么听到消息了。倒是谢东升和罗燕妮一直都留在厂里。终其一生,罗恒生和罗燕妮这对父女,都没和解。哪怕是罗恒生病入膏肓,陷入弥留,嘴里一直念叨的也是‘雪娇’。为了父亲走的没有遗憾,罗燕妮还专门托人去东北找个雪娇的儿子,打听到他的消息,然后把消息告诉已经睁不开眼睛的父亲,父亲这才缓缓的松开紧握起来的手,然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比起罗恒生的黯然退场,沉寂了半辈子的钱思远却青云直上,好些人都说,大器晚成,就说的是钱思远这样的。
中原重工人员更迭,一拨一拨的变动,但无法忽视的就是企业的蒸蒸日上。
不光是中原重工,就是当初的一一五,也受益匪浅。比如当年愣是要扩建出去的厂区,如今一一五可就在接近市中心的位置,这地皮一年比一年的值钱。比如当年开班的技校,在国家大力的发展教育事业的前提下,这些学校都被移交给市里,省里,换个名字,就成了大中专院校。这都是他当年留下的资本。
等一切都步入正轨,谁都想着,金厂长要大干一场的时候,却没想到,他利索的放手了。
为厂里办的最后一件好事就是,在B京的郊区买了大片的土地,说是要盖酒店,要盖办事处,其实这地皮,建成高层小区的话,当做福利房子分下去,将来只怕几代人都得念着金厂长的情。
两人撒手不干了,回了B京。对于四爷来说,才像是漂泊了半辈子,落叶归根了。
几个孩子随着爹妈走的,端阳和宋璐回京城很容易,一个在政府机关,已经是正处了。一个在医院上班,也是科室主任了。丹阳两口子也跟过来,方继明在宣传部,丹阳却去了农业研究中心,干她的老本行去了。朝阳却没有跟过来,而是选择留在中原重工,他爸没完成的事,他希望在他的手里做完它。骄阳是满世界的飞,她是学新闻的,做了随行的记者。经常跟着领导出国做采访报道的工作。
总之,好像每个人都忙了起来,只有四爷和林雨桐是清闲的。
到了周末的时候,孩子们能回来的尽量都回来。反正再想把一家人聚齐吃一顿饭,却有些困难。
这得选朝阳进京开会的时候,得选骄阳不出国的时候,然后还得刚好是赶在周末这个时间点上,然后凑齐,回家,陪爹妈吃饭。
家里的条件好了,孩子们都不希望妈妈劳累了。就说雇个保姆吧,心里还寻思了一堆的话,知道那个年代的人,对于这种用保姆,请佣人是比较反感的。因此,做了很多的铺垫之后,一提这事,他妈就答应了。他爸还一脸认同的点头,觉得儿女还算是有良心,知道心疼妈了。
等保姆请回来,人家这么自然的用保姆,叫几个孩子都沉默了。人家的爹妈都是‘老古董’,就自家这爹妈,忒的与时俱进了。
虽然家里有保姆了,但是孩子们回来,还是当妈的亲自下厨,给孩子们做好吃的。
饭桌上,红卫嫌弃肥肉太腻,被端阳给拎出去抽了几下:“嫌肉腻?你知道我跟你叔你姑姑他们小时候去人家农场薅人家的麦苗吃吗?如今给你肉,你都嫌弃腻的慌。我看你就是好日子过的,惯得你!饿你两顿,什么毛病都好了。”
红卫委屈的不得了,“我就喜欢吃野菜馒头,不爱吃肉还不行了?”
孩子们对野菜馒头爱的什么似的,吃那口新鲜。可端阳几个,谁也不乐意碰那东西。
桌子上撒了饭粒,孩子们说是不卫生,坚决不吃。但是端阳几个,却从来没这毛病,掉在桌上的,一定会捡起来吃了的。
孩子们嫌弃当爹妈的不讲卫生,当爹妈的嫌弃孩子们不知道珍惜粮食,只会浪费。
一顿饭吃的,吵吵嚷嚷的,也算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热闹吧。
吃完饭,四爷拉林雨桐,两人默契的,谁也不说话,牵着手,慢慢的朝外走去。
太阳的余晖,将两人的身影拉的长长的,丹阳蓦地一下,眼眶就湿润了:“打从我记事起,就这样……爸妈两人就这么搀扶着……一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现在了……”
骄阳突然跑回房间,将相机拿了出来,对着这越走越远的背影,摁下了快门。
朝阳就说:“怎么不拍个正面照?”
骄阳摇头:“哥,你不懂……其实这背面才更动人呢。”
不管面上有多光鲜亮丽,背面总是有许多的坎坷的,艰难的,不为人所知的困苦与窘迫。可不管经历了什么,他们从年少一直走到如今,始终不变的都是相互牵着的手和相互依靠的身躯。
双手紧握,十指相扣。
两人看着远方,似乎是不知道脚下的路还有很长。他笑着,她也笑着。
孩子在后面打趣的喊:爸,你可抓紧点,别把我妈给丢了。
丢了?
丢不了!
他在哪,她就在哪。
她在哪,他就在哪。
第1277章 黑白人生(1)三合一
疼痛感已经适应了吗?
反正没怎么觉得疼,再清醒的时候就是觉得冷。
睁开眼睛,倒是光线刺目,抬起手遮挡着,眯着眼看了半天,才看清楚头顶上那亮如白昼的节能灯。
灯?!
还好还好!时来运转,没给扔到缺吃少喝的年月里。
她翻了个身,叫婶子躺平。
嗯!
身下硬邦邦的,像是凉席?
对的!这纹路摸着就是凉席。
再摸索了一遍,身上没有盖的。怪不得冷呢,身上没有盖的嘛。她的头微微抬起,找被子。
可被子没找到,眼前的情况又叫她有了发蒙。
怎么个意思呢?
自己这一边是墙,一遍是……一排躺着的人。
看样子,都是女人!
这么想着,又不由的‘呸’了一声。住在一块的,可不都是女人吗?啥地方能有男女混住的情况呢。
真是脑子没清楚吧。
可转过来又想,也不对啊!这怎么一排排的睡?
看着节能灯,应该是年代不算是特别的久远才是,怎么还有睡大通铺的?
又不是大车店,更不是那种联排联铺的大宿舍。能睡架子床的情况,谁睡这玩意。
再看那雪白的墙壁,铺着瓷砖的地面,还有……
那什么玩意?
床铺下面两米远的角落里,为什么有便池,边上还有洗脸盆。
就算是卫生间,哪怕是那种很开放的人,那卫生间也会用透明的玻璃给圈出来才对。哪里的地方会是这种的,半点隔断都没有。
开放度这么高的……这还叫开放吗?
以林雨桐的见多识广,她立马明白了,这里不是监狱,就是看守所。
然后她慢慢的收回视线,可真是猫了个咪的,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了呢?
要是这是古代,还能越狱。可现代文明的情况下,那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你逃一个试试?
躺在这里了,有点心绪难平。她缓缓的闭上眼睛,至少得知道,这原主到底犯了什么事了吧!
这么一沉下去,脑子里的记忆一点点的回来,画面一帧一帧的往过放。
她心里暗道一声:侥幸。
不是真犯了事就好。
这丫头叫林雨桐,出生在秦省一个叫做义柳县的地方。家里在县城开着个小酒楼,承包个酒席之类的,日子过的是相当不错。
这原身她爸,早些年就是一街上的地痞二流子。大奸大恶的没有,但是要说是什么正派人,那也绝对不是。
论起这原身他爸,那也算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林三娃是八岁没了爹,十岁没了娘。上面有过两个姐姐,可以爹娘没了之后,这两个姐姐倒是都被亲眷们分着领养了,闺女都是大闺女了,没出嫁能帮家里干点活,等出嫁的时候还能要一笔彩礼钱。不算是白养活。可这么大一个小子,还是个淘气的没边的小子,没人肯要,也没人敢要。
最后几家商量了,说是每家轮着给送饭。可这送来的饭,不管是不是剩菜剩饭吧,也不管是冷是热吧,要是按时送也行了。可谁家能没点事,老记着给别人家的孩子送饭?
于是,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凑活的活着。
是人都想活着,吃饱穿暖是最基本的追去吧。一个那么大点的孩子,怎么能把自己的肚子混饱呢?
大街上卖烧饼的,他凑过去抢过来,对着烧饼呸呸呸的唾上两口唾沫,然后再把烧饼递过去:“大叔,我看见上面落灰了,怕你卖不出去。你瞧,我跟您把灰给擦下来了。”
卖烧饼的追过来,你说拿这小子怎么办?
得得得!可怜见的,就一孩子,拿去吃吧。
你说就这德行吧,咋在附近混的活下来的?
要么说是一人物呢?没少祸害邻里,可也没见谁真跟他恼了。比如这卖烧饼的大叔吧,总被林三娃隔三差五的混去两个烧饼,可等附近新来了一家卖烧饼夹肉的跟他抢生意的时候,他就知道林三娃的好处了。
这小子知道感恩啊!
那家开始卤肉了,生意还不错,趁的大叔都快没生意了。结果林三娃赶在对方生意特别好的时候挤过去,捏着人家的肉搁在手里甩了甩:“没事,一个苍蝇而已。味儿好着就行!给我来个三斤。”赶明儿去,又喊着说:“我在乡下收上来的肉给你留着呢,记得晚上来拉,要不然放不住。记得把钱带上,我不赊账,一块二一斤,不还价。”
人家的猪肉都五六块钱一斤,凭啥他的猪肉才一块二?
还乡下收上来的?!
这玩意只能是病死的猪了吧。
谁敢吃病死的猪肉?叫这么折腾了三回,这人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知道内情眼睛明亮的人,品出几分滋味了。这小子真想坏谁的买卖,那真是一肚子的坏水。于是,街面上做生意的都不愿意得罪他。
卖肉的说:“三娃子过来,拿两根骨头回去炖汤。”
卖馒头的说:“今儿剩了几个贴边的,边上糊了一点,要是不嫌,娃子你拿去。”
就这么着,林三娃自打十四岁以后,生活就能温饱了。凡是关照他的铺子,街面上的混混二流子,是不敢去骚扰的。这家伙也不打人,但他的那种处事办法一般人都瘆得慌。他是拿着搬砖,朝自己脑门上拍的人。
还有一个买衣服的寡妇,这些混混子常去,满嘴的荤话想占人家的便宜。因着这女人给过林三娃两件次品的衣服。林三娃去,就跟那些混子说了:这是我姐,难为她就是难为我。这么着你们看行不行,你们也别难为她了,有啥就冲着我来吧。尽管来难为我呗。我也不用你们动手……
他当时就掏出刀子,朝着他的大腿上来了这么一下子,血哗啦啦的往外流。
然后从那之后,混子都管他叫哥了。
平时周围的乡亲邻居肯关照,谁都给他面子,觉得三娃子这人也还不错,混是混了点,但知道人情。又跟那些混子走的不算是远,也能通过那些人弄几个散碎钱花。
人家就这么着,没啥正经的营生吧,却也把日子个过起来了。
等到了年纪了,林三娃寻思着娶媳妇了。可他这种人呢,用一般人的看法说,那就不是一个过日子的人。
跟他打交道行,在外面夸他一声义气也行,但要说把闺女嫁给他,那不行。
反正,属于婚姻困难户吧。
林三娃心说,这不行啊!媳妇还得娶啊!我林家可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然后这小子出去了一趟,去了哪里不知道,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
这大姑娘是外地的口音,好些人就打听呢?以为是三娃这瘪犊子把人家的闺女给拐出来的。
人家姑娘摇头,表示不是哄自己来的,就是自己要跟来的。
后来打听的人多了,大家才知道,这姑娘是逃婚出来的。后妈要把她嫁给一个大龄的瘸子,这丫头给跑了。身上没一分钱,差点被人又给卖了。幸亏遇见了林三娃,救了这姑娘。然后人家姑娘心甘情愿的跟他回来了。
好些人都说,打算卖这姑娘的人肯定是林三娃是一伙子的,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不那么吓唬人家姑娘,人家也未必就跟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