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豪——三春景
时间:2019-05-16 05:52:01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那样的打算。他没有多看一眼天津,只是看着天色已晚,不便于赶路,于是勉强让小厮寻了一个住处。只是暂住一晚,然后明天就赶去京城,而不多做任何停留。
  实际上,从匆匆忙忙住进天津的客栈起,他始终处在一种心神不宁当中。先人对这种情绪有一种很好的形容,近乡情怯,精准到位,不得不感叹当初造词者的精妙。
  当然了,许文华的家乡在苏州,他现在北上京城完全可以算作是背井离乡。
  但,有的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家乡不止可以是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也可以是指另一个人。他所在处,便是心安,而心安处便是家乡。
 
 
第465章
  “少爷,这儿就是京城啊!”许文华这次带出门的小厮年纪并不大,只有十五六岁。虽然在古代已然算是成丁,但算成是小孩子也没什么问题。特别是许文华本身并不是对下人苛刻的,所以性格上相对要活泛一些。
  此时见到京城威严雄壮的城门,左右看看,好奇的不得了。
  他自小在苏州长大,见惯了苏州的繁华富庶,因此不会像一般人那样,见到京城的排场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但是,京城和苏州到底是完全不一样的城市。苏州的富庶只是富庶而已,那里多的是自由的气质,商业的兴盛让那座城市金光闪闪,到处都充满了投机者,人们不断地打破传统,创新求得机会......
  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也富有,但这种富有是由王公贵族、官员这些人堆砌起来的。而这些人,也是这个帝国最为守旧的一批人。这在让京城比不上苏州的时尚、活力的同时,也多出一种庄重感!
  苏州因为人口膨胀的关系,原本的城内人口扩展到城外,以至于城外一带反而成为苏州最繁华的所在。因为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形制改变了,中心地带也迁移了,大家似乎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但是这在京城是不可能的!
  京城在规划之初就是下了大力气的,讲究的是横平竖直方方正正!行走在其间找路容易,因为东就是东,北就是北,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
  而各种不同级别的街道宽窄、材质都是各有规定的,绝对不会出现纰漏,不同的城门、坊门、市门,以及各个坊市的钟楼鼓楼之类更不必说!总之,京城就是一个非常讲究‘规矩’的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有一套完整的度量衡。
  整齐法度,自有一种大气之美!
  许文华抬头看到了恢弘大气的京城城门——这是本朝之初就有修建的!其实前朝的城门还能用,但是开国□□非常具有远见,早早就看出皇城会不堪重负,得新修一圈更大的城墙将京城保护起来。
  晚修不如早修,早一些修还可以给子孙后代减轻些负担。就像萧何给刘邦修了宫殿,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这个,皇室子孙永远都是越来越奢靡,工程成本也是越来越高的。而建国之初,贪腐没有那么严重,皇室也比较朴素,这个时候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搞一些有价值的基础设施建设,其实是很不错的!
  用最高标准修筑的城墙十分坚固,这也是许文华见过的最高、最雄壮的城墙。只是城墙而已,就已经看出这和家乡小球流水人家截然不同的气质了。
  “这就是京城,走吧。”坐马车抵达了京城之后,许文华也没有迟疑,很快就随着进城的人流进了这座从未真正亲眼见过,却一直有所耳闻的都城。
  对于京城,许文华没有像对待天津那样随意。相反,他很仔细地一路看过去,脑子里忽然意识到,在这之前,有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说不定看到的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样想着,忽然就觉得有一种微妙的趣味。
  小厮坐在马车上照看行李,这里是闹市,是不允许打马的,马儿也只能慢慢的走。他不懂自家少爷这个时候怎么这样悠闲,不是应该尽快找个落脚地吗?做什么自己先下车步行了?
  为了看的更清楚,许文华没有坐车,而是下了车边走边逛,近距离观察了一把京城。
  逛的心满意足,或者说天色已经很迟了,得立刻找个地方住下了,许文华才重回马车。吩咐车夫:“去帽子胡同周遭找一家客栈。”
  许文华没有去苏州会馆,而是直接去了帽子胡同附近。他是给连翘写过信的,所以知道她的住址。
  车夫却有些为难:“公子,这个却有些难办呢...你说的帽子胡同在京城有两三个,不知道是哪一个?”
  许文华回忆了一会儿,灵光一闪:“临近国子监的那个!”
  连翘与唐宋通信的时候提到过,他辗转得知了这个。这会儿回忆,忽然就想起来了。
  得了具体的位置,车夫便不再犹疑,开始赶着马车往那边去。虽然闹市区依旧不能打马,但闹市区毕竟是少数。其他地方让马疯跑起来他是不敢的,不过小跑一下却是毫无问题。
  这个时候说的大城,相较于后世的城市也是完全不如的,所以即便没有汽车等交通工具,只靠马车之类的,也能比较快的到达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
  马车最终停在一间名为‘紫云天’的客栈前头,门口招呼的跑堂的眼力好,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舍得出钱的主儿。招呼了另一个跑堂的,连着车夫、许文华带着的小厮,一起帮忙拿行李。
  好在许文华来的匆忙,带的东西非常有限。否则一个从南到北,经历了这样漫长旅途的旅客,行李会非常可观,即使是四个人恐怕也一次拿不下!
  小厮轻车熟路地安排道:“给安排一间你们客栈里最上等的房间,赶紧送来洗澡的热水!”
  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开始和车夫算车钱。至于许文华,他是从来不理这些琐碎事情的,他也理不清楚,他的天赋点是点在别的事情上的。他只是看着一楼大堂有不少吃饭的人,观察着这些人的举动。
  这也算是职业病的一种了,许文华每到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总是很喜欢观察那个地方的人。
  不过,这一次的观察带有另一重含义——这其中会不会突然出现那个他一直记挂的人?这个念头冒出来,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定了,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一家主要做客栈店,而不是主做酒楼。后院和楼上都是客房,也就是一楼大堂才卖饭菜,但也大多是供应住户。外头的食客很少有进这种客栈吃的,他们要去吃,高端的可以去酒楼饭庄,便宜的有各种各样的路边摊,简单舒服!
  这里虽然离连翘现在住的地方近,却是她不可能来的。
  车夫也是估量着许文华的身价找的客栈,这价‘紫云天’虽然不说是什么富丽堂皇的所在,却也干净整洁,属于中上档次的客栈了。许文华看了一眼是满意的,也就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默认了入住这家。
  此时要了最好的房间,更不坏了。
  这是后院的一间厢房,不仅仅有卧室,还带着一间小花厅,相当于后世的套房了。而且这房间是平房,与其他房间也不相连——私密性、隔音性都相当好。许文华自认为不会打扰到别人,只是怕别人打扰到他。
  他是一个对生活很有要求的人,衣食住行莫不如此。之前是在船上,无法强求也就算了,现在都住在京城了,有条件弄这些了,怎么可能继续委屈自己!
  更不错的是这家店规模不大却也因此弄得很有一些‘家庭式’的意思,收拾的特别干净,但这种干净又和大客栈那种干净不同,从厢房里的小摆设看的出来,是很有品味的。
  看到房间就定了下来,先付了十天的房钱。也不知道要住多久,要是之后还要住,续钱就是了。顺便还给了两个帮忙搬行李的小厮打赏,因为出手阔绰,过来送热水的时候十分积极。
  在船上的时候最难的就是洗澡!除了补给靠岸的时候去码头澡堂洗澡,船上基本上只能做到擦身。今天总算能不限热水地泡个澡了!只有这个时候才更能发现泡澡真是一件舒服的不行的事情!
  沐浴之后,大概是因为天气渐热,散开的长发梳通之后揩干,很快就半干。许文华也懒得出门去吃好酒好菜了,这个时候十分疲惫,又被热水澡泡的有些昏昏欲睡起来,便直接让小厮去大堂点一些饭菜送过来。
  等菜的时候头发也基本上干爽。
  颇为潦草地吃完这顿在他心里平价为不及格的饭菜,许文华蒙头就睡!大概是因为太过疲惫的关系,许文华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熟睡很快。和之前在天津过夜时完全不一样,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想法。
  只不过这种空白是一时的,第二日日头升的老高,阳光穿过花窗洒进室内的时候,许文华才自然而然地醒来。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夏了,厢房的床用的是轻薄的纱帐,可没有遮挡阳光的作用!
  醒来之后的几秒钟,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反而十分懵逼:我是谁?我在哪儿?
  缓过这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哦,他已经到达京城了。
  ‘到达京城’就像是一个开关,糊成一桶粥的脑子忽然清明起来。而第一个被他想到的就是一个并不那么容易被想到的事...这个时候,他应该离她很近了吧?
  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紫云天’就在帽子胡同胡同底的后面。按理来说,如果住在‘紫云天’的二楼,开后窗往下看,就能将帽子胡同收在眼底!
  而这个事实让许文华的感觉立刻微妙起来,虽然还没有见面,但感情上已经不同。就好像原先连翘住在苏州的时候一样,许文华住在家里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去见连翘,因为他们住的是那样近,随时随地都可以见面。
  洗漱之后许文华没有再吃客栈供应的早饭(也有可能是早中饭?),而是收拾了一番,出门觅食去了。
  昨天过来的时候他就有注意了,大概是附近有很多国子监的学生,周遭卖吃食的店特别多。虽然特别高级的酒楼似乎没见到,但‘好吃’‘满意’对于许文华来说,本来就不是由价格来决定的。
  有的时候只是路边简简单单的一碗粥,也比酒楼的高档珍品让他觉得满意。
  许文华是公认的玩咖,单只说‘吃’这一样的话,也是行家里手了。只不过他和一般人只认那些珍贵的食材,以及各种‘奇技淫巧’一样的料理膳食的方式不一样,他更看重食物的本味。
  虽然其他人也说自己追求的是食物本味,但是真正做到许文华这样,完全不受其他影响的,也是少之又少呢!
  而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抱有一个很隐秘的念头——和某个姑娘不期而遇,就如同他笔下那些缠缠绵绵的故事一样。
  本质上而言,许文华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
 
 
第466章
  路上偶遇当然是美好的想象了,虽然许文华现在住在帽子胡同周边,但周边人来人往的,想要偶遇也是讲究机会的。遇到了就是遇到了,遇不到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享用了一番与家乡完全不一样的早饭,许文华并没有着急登门去找连翘——近乡情怯...近乡情怯啊!越是靠近,越是会突然收回脚步。
  许文华无聊的在街上晃荡,至今他对于自己一定抵达京城依旧没什么实感!这不比后世,一天之内往来于祖国的大江南北也不显得奇怪。交通的发展使得国家‘变小’了。在古代,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是很远的距离,很多人甚至一辈子没有跨过这个距离。
  但在现代,这个距离随随便便就能跨过,求学、探亲、访友,甚至只是为了娱乐、购物、休闲,都会驱车去到家乡之外的地方。这样一来,就显得世界变小了。人们对于自己所处地方的变化也就更容易调整过来。
  但是在这个时代,从船上下来,已然身处与家乡相隔千万里的京城,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更何况这种微妙里还掺杂了别的东西——如果他想,他可以立刻见到连翘!这是以前随便可以做到的事情,但是在连翘上京之后就不是了。
  现在突然之间恢复,最初的欢喜后反而是无所适从(虽然他就是因为想要见一见她,才来京城的)。
  许文华站在街面上踌躇了一会儿,最终将烦恼暂且丢到脑后,决定至少今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是看到对面有家书铺,于是慢慢踱步了过去。
  这个时候书铺生意正是好的时候,刚刚吃完早饭,出门闲逛的人很多。除开家里订阅报纸的,这个时候都会将自己常看的、感兴趣的报纸买回家!
  当然了,这个人多是分区域的,报纸那边人当然多!其他的地方就宽敞多了,零零散散几个人而已。许文华没有在报纸区域前面停留,直接去到了里头卖书的地方。
  和后世的书店一样,此时的书铺也会给各类书籍分区域。一眼扫过去,小猫三两只的客人里,除了在挑程文的,就是在挑小说的。程文这个东西,相当于后世的教辅资料。后世大家看书越来越偏向使用电子的,纸张类书籍都是个别有这方面坚持的人在看了。这个时候卖的最好的实体书也就是教辅了而已......
  所以眼前这一幕,就算是让现代人来看,也是过于真实了。
  许文华对于程文当然没有兴趣,很快就踱步到了小说那边。而小说这里摆在最好位置的赫然是《李宜主传》的第二册,而且只剩下一本了。
  见许文华将这册小说拿起,正在整理书架的小伙计笑道:“客人要是要这个,就赶紧拿上吧!《李宜主传》的第二册前天出的,一开始就供不应求,到今天补货补了好几次了!今日又要补。只是要补货的地方多,说不定来货的时候就是下午了!”
  似乎是怕许文华不买了,那小伙计还道:“也不止是我们一家这样,公子满城的书铺去看看,哪一家都是如此呢!”
  一般来说,这种一边连载一边出的单行本都是短线和长线并存销售的。所谓短线,就是在极短的时间内销售很多,但是这个销售量也占了总销售量的大部分,等于是在最开始的时间内就已经将潜力压榨干净了。
  长线销售就正好相反,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人家是细水长流一直有,最后总数一算,数量也很惊人呢!
  在这个时代,传媒业还是很落后的,所以宣传方面就会跟不上。所以,如果不是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而是直接由书社发的单行本,就算是书社下死力气推,在报纸上拼命打广告,最终的结果也不会太好。
  这类小说就是适合走长线路线,质量上佳的,随着口碑慢慢发酵,自然能一直维持一个水平比较高的出货量。质量一般的也不要紧,慢慢的出货罢了,总能卖掉的——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一样,没有入VIP之后无人订阅的小说,多少都是有人看的。
  当然了,完全没有人愿意花钱的小说也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小说应该也达不到VIP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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