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如瑾:“……”WTF!?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被血液沾满了的右手,淅淅沥沥的血还在不断地涌出来,打湿了那原本造型妥当的黑发,从发尾间滴滴垂落。
浓烈的血腥味萦绕在鼻尖久久不去,温如瑾半张脸都给血淌过了,看起来诡异又凶残。他从剧痛的脑子里抽出了原身的家庭住址,而后,用左手掏出了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
“喂,这里是XX街道XX别墅区18栋,对,谁?我自己。头被打爆了……嗯,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好的,知道了。”
这会儿原身似乎晚上并没有开灯,整栋房子都黑漆漆的,然而不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温如瑾摇摇晃晃地起身,只觉得自己的视野都是晃荡而混乱的。他抿着唇,没有说话,窗外的雨似乎很大,雨水击打窗玻璃上的“啪啪啪”的响声一直没有停止过。
温如瑾往窗户那边看过去,这才发现窗户好像一直都没有关上,冷风呼啸着一阵阵地灌进来,失血过多的温如瑾只觉得自己更冷了,这具身体下意识地颤抖了起来。
“……”
啊……好狼狈啊,有点生气呢……要怎么办?
真是过分,连个急救电话都不打,嘶,痛痛痛!这是想要弄死他?
温如瑾随手将一旁搁置在沙发上的毯子捞起来,盖在自己身上,紧紧地把自己裹成了一团,这才蠕动过去把窗给关上了。他可不要一进入任务世界都把自己搞得生病啊,感冒什么的,好麻烦。
看着这造价高昂沙发还有那精致的茶几,温如瑾已经知道了这一回任务世界的背景了,不用说,肯定是现代位面。
这个客厅十分宽敞,温如瑾这会儿脑子已经疼到没有精力去整理原身的记忆了,他只能按捺下来,顺着墙壁摸索了老半天,总算是摸到了墙壁上的某个开关——“啪!”
一阵白光,整个客厅这才亮了起来。
救护车怎么还不来啊……失血过多,又冷,又困。
他迷迷糊糊地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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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哥哥!你终于醒过来了!”
随着视野清晰的,是少女欣喜若狂的脸,对方不等温如瑾反应过来,就叽叽喳喳地问:“现在感觉怎么样,头还痛吗?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想吃点什么啊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人去准备。”
问题好多啊,一个一个回答的话,没有这个精力。
关键是——这女孩子的造型是怎么回事?
乡村肥猪流吗?扫把一样似乎要捅破天的头发,五颜六色的。脸上画着乱七八糟的烟熏妆,说是烟熏妆都是看得起对方了,实际上这是两只眼睛都被打肿了?
还有那嘴巴涂了什么颜色,正红吗?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像血盆大口一样的感觉。
这副尊容,让温如瑾心情复杂,太辣眼睛了。他沉默地选择闭上眼睛,不说话。
女孩子瞧着对方的反应,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却也努力地装作不在意。
“瑾哥哥,还是先喝点水?”她语气中因为温如瑾醒过来的欣喜都被压下去了,努力地扯着嘴唇做出微笑的样子,“先垫垫肚子,我按铃叫医生来给你检查一下,等会儿就有人来送饭了,是你最爱吃的老饕饭馆的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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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的话,把故事写完后再写呀!
第31章 渣男二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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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皱了皱眉, 他也没做什么啊,这姑娘怎么一副被狠狠地伤害过的模样。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没事, 不用担心, ”温如瑾努力地开口,嗓子有些沙哑,“不用叫人送饭, 喝粥就好了。”
天知道他这虚弱的躺在床上的样子多么的诱人,特别是那低沉沙哑的嗓音,简直再性感不过了。
女孩捂着自己怦怦乱跳的心脏:“好的好的,都听你的!”
温如瑾不是讨厌这个女孩子,而是对方的造型……真的太糟心了。
他选择不看。
……
温如瑾在这个将自己整饬得异常辣眼睛的女孩子的照顾下, 喝了粥, 检查了一番, 而后就疲倦地再一次睡了过去。
然而在睡梦之中也不能闲着。
【温如瑾, 接收任务。】
温如瑾冷漠脸:“哦。”
【本次世界任务为:做到以原身的身份所能达到的极限。另外, 记得要端正你的态度:对待叶风铃要如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对待朴洱要如初春一般温柔包容。】
身份……?看来原身的身份不一般。
温如瑾的躯体确实已经进入了睡眠的状态, 然而他的精神力却异常清醒地在翻阅着原身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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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的姓名已经被轮回司系统同化, 正如温如瑾所料, 原身出身显赫不凡,他父商母官。
原身的母亲付知春是C国G省的省长,原身的父亲温奇则是C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兼任CEO,原身这人可谓是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家中要钱有钱, 要权有权。最让人欣慰的是原身的父母还是因为爱情而结合在一起,并不是因为家族联姻,而婚后的感情更是甜蜜得过分,如胶似漆。
付知春生下原身后,身体就不大好,温奇则不愿意再让自己的妻子再受怀孕的苦,直接去手//术结//扎了自己。
原身便是这一对有钱有权还有爱的夫妻两唯一的一个孩子,因此两人对自己的独子可说是恨不得宠到天上去,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放着又怕沾灰。
而两个家族的长辈们也是十分地喜欢原身这个长得粉雕玉琢还有礼貌的小朋友,哥哥姐姐们逢年过节就是跑车游轮不要钱的送。
在两个大家族的宠爱之下,原身被养得不知天高地厚也不食人间烟火。他年幼的时候倒也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遛狗斗鸡都是小事,小朋友打打闹闹大人也没怎么关注。
但是等到原身就这样歪着长大了,就完蛋了,这厮的观念已经形成了——凭借父亲和母亲两大家族的权势,就算他将天给捅了一个窟窿,他爹妈都有本事给他补好。
外人看来原身大概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了?
上课林黛玉:语英历如浆糊,数理化似狗爬,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下课黄飞鸿:遛狗斗鸡、赛车赌马、吃喝玩乐无所不精。
原身不学无术到了极限,高考时成绩不到三位数。大学是根本没办法考进去,还是靠家族运作,让他进了G省的著名大学。
温如瑾:“……”所以,究竟是如何办到的?就算是闭着眼睛ABCD乱选一通,七个科目加起来,也得超过三位数的分数?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成功避开所有正确答案神奇体质?
大学开学后,温如瑾对他们学校的新晋的校花萝莉软妹叶风铃一见钟情。这萝莉校花,就是让温如瑾一秒爆头的女人!
对于女人这方面的事情上,原身家里管得很严,原身偷鸡摸狗再怎么折腾也不敢玩女人,因此在这方面他还比较保守和单纯。
只是以原身的家世,不论走到哪里,总有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因此原身对于女人的印象也就是挥之即来的。然后自信满满的原身就在叶凤玲的面前,吃瘪了。
叶凤玲不仅不觉得荣幸,反而觉得被原身喜欢上是一件恶心的事情,她义正言辞地拒绝原身,眼睛里面的厌恶简直不要太明显了。
但是这样的叶凤玲,反而更加激起了原身的征服欲。他喜欢这个娇小的女孩子,小小的、嫩嫩的身体里面似乎有着难以衡量的能量一般,她是俏皮的、可爱的,也是冷漠的、难以接近的。原身喜欢她笑起来酒窝浅浅的模样,喜欢她随风飘扬的头发,喜欢她娇小却//凹//凸//有//致的身材……
于是原身果断对叶凤玲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原身第一次喜欢一个女人,也是第一次追求一个女人,他将叶凤玲真正地放在了自己的心上,将她视作自己的唯一和真爱。以往对于追求他的女人,他都是懒洋洋地不拒绝也不接受,自从决定要追求叶凤玲之后,原身便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追求自己的女人。
原身的毅力不错,追一个女人从大一追到大二下学期都不放弃,有这股毅力,用在学习上得多好啊?
没有人看好原身。叶风铃的闺蜜更是当着原身的面讽刺他:“只会靠着父母,没有任何本事的废物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们家小玲一辈子都不可能看上你这种纨绔子弟的,你还是趁早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
如果是温如瑾的话,他估计会微微一笑,照就照,怎么了,长得很帅啊,剑眉星目,有什么不满意的?
至于靠爹妈,讲道理好不好,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啊。你们不满意,不如重新投胎?
但是原身这个外在纨绔内心单纯的小傻子实在是被打击得不轻。
温如瑾也不喜欢原身这种不上进的人。但是拥有强大的精神力以及无数次穿梭位面的阅历,他很容易地看出来原身虽然不学无术、虽然纨绔无赖,但是对方的灵魂至少是白的。
至少,对方从来没有生出过恶毒的念头,也不曾做过恶毒的事情。原身虽然不上进让人看不起,但是至少这个傻白甜是真的天真可爱啊。
只是可惜了,这种人傻钱多的孩子,都是用来给别人坑的。
在追求叶凤玲的两年时间里,原身是什么都给她送了,各种各样的奢侈品:什么包包啦高跟鞋啦时尚华服啦,还给叶凤玲送了一套在G省省城二环的一套别墅,跑车也送了好几辆……这一切,嗯,义正言辞拒绝了原身追求的叶凤玲,都笑纳了。
是的,笑纳。因为又不是她自愿收的啊,都是原身逼着她收的,她根本就不想要!但是原身非得逼着她收下,她也很无辜啊,不收不行,最后就收了呗。至于用上了,那都收下了,不用的话多浪费啊?
你看看人家……多么单纯可爱的、勤俭节约的软妹小萝莉啊!一百个原身都配不上人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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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哥哥,阿姨本来说要过来的,但是有个紧急会议她又回去了,叔叔他还在飞机上,得要三个小时后才能到达G省,不过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辣眼睛的小姑娘拉着温如瑾的手,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
温如瑾眉头抽了一抽,认真地看着她那张完全看不清真实皮肤的脸,问道:“你要不要先去洗脸?一整天了,会不会难受?”
“啊!?”朴洱下意识地捧着自己的脸蛋,撇过脸,躲开温如瑾的眼神。
但是她很是嘴硬地说:“我就喜欢这样,瑾哥哥你别管我了,我还不能有点自己的喜好吗?”
“你喜欢这样?”躺在病床上的男子眉头一挑,明显不相信对方的话。
“对!我就喜欢这样的风格,我觉得这样子特别酷,你别管我!”说变脸就变脸,刚刚还说要好好照顾温如瑾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拉下脸来,瞪了他一眼,转身气哼哼地转身。
“真烦,爸妈也是,瑾哥哥你也是,烦死了,我不能有自己喜欢的风格吗?天天管这管那,你怎么不管管你那女朋友,都一天一夜了也不见她来看看你!”
然而此话一出,朴洱猛地收声,直觉自己说错话了,她有些小心翼翼地瞅了温如瑾一眼,见对方没什么反应,决定壮着胆子演下去:“我走了,不想在这里待着,明天再来看你。”
温如瑾:“好的……”这是骄傲的性格?还是口是心非?
朴洱,也就是辣眼睛的肥猪流与杀马特结合体小妹,是原身的小青梅,与原身光屁股一块儿长大的。
实际上从原身记忆的蛛丝马迹之中,温如瑾已经知道了对方在暗恋原身,但是……原身拿她当兄弟。
兄弟!!!
温如瑾对这一对小冤家的相处,真是哭笑不得,一个暗恋到死不肯开口,另一个拿人家女孩子当兄弟当哥们,什么都不避讳。
每一次原身找朴洱商量要如何讨好叶凤玲的时候,对于朴洱来说,这无疑是扎心的。
温如瑾来得有点迟了,朴洱已经把自己搞成了乡村非主流的模样,而原身都已经跟叶凤玲成为男女朋友了,估计朴洱小姑娘的心脏已经被扎成马蜂窝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凤玲这个坑爹货,只拿原身当个提款机,不要白不要的冤大头,万年备胎或者千斤顶,谈恋爱?谈恋爱是不可能和原身谈恋爱的。
但是他们为什么又会成为男女朋友呢?
叶凤玲的老爹在G省开了家小公司,得罪了人,斗不过人家,最后赔钱赔得倾家荡产。正是生死攸关的时刻,而后这位老爹忽然发现自家女儿身后跟这只有钱有权的傻狗,于是叶凤玲万般无奈之下,勾了勾手指头,原身屁颠屁颠地奔过去献殷勤了,靠着自家老爹的实力,三两下帮叶家摆平了所有的事情,甚至还让他们的生意蒸蒸日上。
为了给原身一点甜头,叶凤玲还很是厚道的,她大慈大悲地答应了要和原身交往。
所谓男女朋友……逛街,没有的!约会?没有的!亲吻?没有的!更别说什么深入的亲密接触了,原身就是脖子上挂了一块——“叶凤玲她男朋友”的牌子。
他这二十四孝好男朋友,给叶凤玲是又当爹又当金主又当招牌的,但是男朋友应该享受到的福利,诸如拉个小手亲个小嘴什么的,对不起,没有!想都别想!不存在的!
给你挂块牌子,你这靠爹妈活的辣鸡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至于舔女神香喷喷的脚?想都不要想!
温如瑾是极为无语,他这也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碾到尘埃里面去的小傻子。这妥妥的得是个24k金镶钻的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