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反骨(快穿)——古钴
时间:2019-09-30 08:05:17

  他是不会放过草根再被春风吹生了的。
  换了猎户的衣服,搜刮了能带走的猎户一家的所有东西。等吴环宇顺着路找到一个古镇模样的地方,他才发觉自己不是摔到了闭塞的山沟沟里,也不会有什么搜救队来就他——他根本就不在自己出生的那个世界里。这里是连“公元”这个词汇和概念都没有的半封建半奴隶制社会。
  那猎户打从一开始就不明白他手机的价值,在猎户看来那只是一块有点怪怪的装饰品,大概和稀有的玉牌差不多。而那猎户一家养他一个不干活儿无产出还特别能吃的青年已经养了好几个月,他们整个家早已是弹尽粮绝。
  猎户拿吴环宇的东西去卖,事先也不是没和吴环宇说过。只是吴环宇听不懂他们的土话,也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自己的手机换来的,这才以为猎户一家偷他的包。
  吴环宇无话可说。因为等他想明白这些,他已经在良朝度过了一千两百多个日子。也就是近三年……
  吴环宇是穿越者,他没有身份,也因此颠沛流离,几度沦为奴隶,又几度逃跑。幸好他从小就爱学方言,穿到这个世界后也在一直耳濡目染,加上一张好脸,女人们总是站在他这边,对他是能帮就帮。
  沦为奴隶的日子里,吴环宇被其他的男奴隶嫉妒,被其他的男奴隶陷害。他天天为人卖力却扔遭人鞭打,只要主子一个命令,就是主子的脏草履他也得用舌头去舔干净。牲口不如的日子让吴环宇生出了一种极大的愤懑,也让他有了野心。
  ——他一个穿越者,怎么能沦落到这种地步!?穿越里的男主可都是无一例外的龙傲天,个个成就一番霸业后宫环绕,且无数后宫聚在一起相亲相爱从不起火!
  而他呢?他居然只是个奴隶,连自己身上的东西都被人拿走了、还需要自己去讨好女主子才能将将保下其中几样东西的奴隶!
  吴环宇连哄带骗让女主子帮着自己拿回了几样桶包里的东西,他虽愤慨于女主子没什么卵用只帮他讨要回盐巴味精这些装在塑料瓶里仿佛什么好看装饰品的调味品,却还是不得不低三下四哄着女主子帮自己逃走。
  等女主子被他撩得芳心乱跳,真的助他出逃,他拍拍屁.股便远走他乡,心道自己这不是欺骗那可悲的女人。他只是现在还没有能力去接女人。等他有能力了,一定回来报答女人。
  再一次摸出自己身上那些瓶瓶罐罐,吴环宇开始了自己的神棍生涯。
  第一次他业务不熟练,被轰出了楚国的王都。第二次他倒是让赵王另眼相待了,然而赵王这个古代土着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蠢笨。他被赵王逮住了破绽,差点儿被杀死。好在危机关头,他总算再度说服赵王,让赵王相信自己是可用之人。于是他被赵王派到了卫国来。
  ——赵王已经承诺他,只要他能助赵国灭掉卫国,赵王就愿意封他为相!
  区区一个诸侯王的丞相自然无法满足吴环宇的权欲,他要的是更大的、更多的、更高的权利。为此他计划二十六岁前先帮赵王灭掉卫国,在赵国接收了卫国丰饶的土地以及蓬勃生长的人口之后,在三十岁前帮赵王横扫周边诸国。
  等扫清诸国,那就是对良天子下手的时候了。到时赵王攻入朝歌,他就反水赵王,以此换取做天子近臣的权利,并向良天子展示自己的忠心。
  之后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还是直接废了良天子自己做皇帝,吴环宇还没有想好。不过没关系,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慢慢地做权衡。
  卫国……一个大王幼稚无能、还有些昏庸,五姓满脑子都是让大王快快长大好去抱女人的无能国家。这样的诸侯国只会是他吴环宇星辰大海征途上的小小一颗石头,他只需要将它踢开即可。
  昂首阔步地迈入卫国首都帝丘那完成了还不到一半的宫殿之中,二十五岁的吴环宇自信满满。
  这几天他已经仔细想过了——就算途中杀出来个程咬金又如何?他以“食神”的身份进入卫国之后一直是饱受礼待。但同时,卫国的五姓直到现在也依旧与他隔着一层。
  这些老奸巨猾的土着从最开始就是旁观着他忽悠过于年少的卫王。在五姓的眼里,卫王不过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而卫国的实权也确实攒在五姓的手里。即便他已经让小卫王臣服于他,倚仗着小卫王的他依然越不过五姓。
  他需要展示自己的“神力”,可之前他为了提高自己的逼格,也为了节省那些不剩多少的调味品。很多时候他都在强调自己的“神术”多么多么难用出来,多么多么的珍贵珍惜。他不能自打嘴巴主动提出展示“神力”与“神术”。这个突然杀出来的程咬金倒是给了他最好的展示舞台。
  换上白色的宽袍大袖,如同云中仙人一般翩然行过卫国的宫殿,走到大殿之上的吴环宇骄傲地仰着头颅,他相信自己的时代即将马上到来。
  “大王。”
  “神人!”
  一见吴环宇,胖成个球的大王就连“滚动”到了他的面前。吴环宇居高临下地审视着这个自己一手制造的胖子,只觉得他不光长得像猪一样丑,还和待宰的猪一样笨。
  “……神人今日真要与萤娘一战?”
  吴环宇听小卫王的问,自动在脑内把小卫王的话换成了猪哼哼。
  “那奴隶既然敢质疑吾,想必卫国从上到下质疑吾的人也不在少数吧。”
  视线走过大殿一圈,不出意料地看见卫国五姓齐齐到场。吴环宇冷笑着拿话去刺姬淼,在见到顾凌霄这个美貌的小女奴时眼中迸出了难以压抑的狂热。
  吴环宇不是恋童癖,又不像这个时代的人那样可以把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当女人看。他看着外貌比实际年龄还要小的顾凌霄,胸中全是大人欺负孩子的得意——他不认为自己将一个女孩、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女童当敌手有什么问题。首先是对方先来挑衅他的,其次,受限于平均寿命很短的缘故,在这个世界,十三、四岁的孩子已经会被视为成年了。九岁、十岁就嫁人的女孩儿比比皆是。十三、四岁就当爹的孩童也不少。
  吴环宇本来就不是道德标准非常高的那种人,他当然也不会有大人欺负小孩子的负罪感。反之因为对方是小孩子,觉得自己一个社会人哪儿能输给小学生的他自信满满,只恨不得早早结束这场已经早有定论的比试,开启自己的下一个任务关卡。
  “——今日吾便当着众人的面让你们见识见识吾的神术神力!也好让世间万人皆知吾并非欺世盗名之辈!”
  吴环宇说罢正经严肃地从小卫王的身边走开,从头到脚连头发丝儿都在表示拒绝与姬淼浪费口水。姬淼默然无语,这下子再有多少话也没法说了。
  顾凌霄早看见了吴环宇。对上吴环宇的视线时她还微笑着抬起手臂,左手上右手下、袖中两手掌朝下地向吴环宇行了个卫国的传统礼。
  吴环宇见状只是轻声冷嗤,非但没有还礼,反而倨傲又鄙视地拧开了脑袋。
  顾凌霄也不恼。她自顾自地行完礼,又站回了姬淼身后。吴环宇心道这黄毛……噢不秃头丫头倒是抱大.腿抱得快,他要让那胖成球的小卫王多说两句,那小卫王铁定要为她求情,想把她从今天的比试里摘出去。
  不过事到如今,谁还能阻止他呢?小卫王休想,小卫王的舔狗就更别想了。
  见年少的大王满肚子劝解都被憋回的肚子里,商郦心中喟叹一声,面上严肃道:“既然神人对比试无意见,萤娘,你又如何?”
  顾凌霄微微屈膝,朝着商郦行礼:“奴奴自然也无意见。”
  “如此,那便遵照大王之命,比试开始。”
  商郦挥手,他身后四列士兵顿时两两分开,向着顾凌霄与吴环宇让出了道路。
  “两位,请吧——”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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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配吴环宇是身穿,所以一开始不懂古代的语言。
  凌霄是魂穿,因为有原主萤儿的记忆,所以一开始就通宵古代的语言。
  小仙女们看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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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食神的1001夜
  大殿之中已经被挂上了一块素白的麻布。稍一仔细分辨就能知道这块麻布是许多块小麻布拼接而成的, 可见卫王与卫国宫廷着实穷得慌, 连几块大些的布都拿不出。
  想想也是讽刺,老卫王为了能随时与宫女淫.乐,在大殿上铺上了厚厚的皮毛,他的孙子却是几块□□布都拿不出来。不光如此, 这帝丘的宫殿除了这第一座是极尽巧思, 其他全是未完工的烂尾楼。尤其是王城外围, 那附近的宫道还不如五姓门前的大道干净宽敞呢!
  吴环宇想到这里, 这才注意到今日大殿上的毛皮已经被撤掉了——既然是要比拼厨艺, 殿内自然不能再铺易燃的皮毛。大殿平时只有中央那块凹下去的方形地面上能燃火,因为那块方形的凹地上镶嵌的不是一般的石头,而是一种导热特别厉害的石头。这种石头从中央的凹陷往整个大殿延伸出去, 铺在其他石头的下面。是以只要在大殿中央的方形凹地上烧火,热量就会从大殿中央往外一圈一圈的传播,整个大殿都能在雪中温暖如春。
  现在为了让顾凌霄与吴环宇公平竞技,大殿中央的巨鼎以及大殿上铺的厚实皮毛都已经被移走。正好现在也到了初春,地板虽然渗出一层冰冷的凉意, 但还不至于让人无法忍受。
  被当成帘布的拼接麻布悬在大殿中央, 将大殿从中分为均等的两边。遵从男左女右的习惯, 以卫王姬淼的上座为中心, 吴环宇被带往了姬淼的左手边,顾凌霄则被带往了姬淼的右手边。两人中间那一块白麻布完全隔绝了彼此的视线,无论是吴环宇还是顾凌霄都看不到彼此。
  帘布在风中微微摇曳。吴环宇向着右手边看去,只能依稀辨识出顾凌霄的影子, 但无法看清顾凌霄究竟在做什么。显然对面也是一样。
  吴环宇猜这要么是那个女奴隶萤娘的要求,要么是五姓布置,毕竟那个猪一样的大王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脑子的。会这么布置的原因也简单,萤娘怕他能看见她做什么,怕他与他做同样的东西,却又比她做得更好。
  吴环宇心中冷笑。萤娘真以为隔开他们两人,她就有胜算?先不提他留了个决定性的后手,光是他今天要做的东西那萤娘就决计无法想象。他原本想着萤娘这个对手会时时刻刻盯着他一点儿也不放松,自己“施法”的过程被她看在眼里,难说她就看出了什么破绽。有这帘子在中间隔着,那观察力异于常人的萤娘压根儿看不见他,剩下这些头脑简单的古人,他要糊弄他们还不容易?
  恶意地想象着自己事后告诉顾凌霄:她提议用帘布隔开两人那是自己亲手断送了自己唯一的获胜希望。那时的顾凌霄会露出怎样绝望的表情,吴环宇咧开了嘴巴。
  石制的日晷在大殿外就有一个。有宫人在外面候着,见日影指向了未时,便宣布比拼开始。
  比拼的时间统共是一个时辰,也就是两小时。这样长的时间足够吴环宇轻轻松松地铺开自己带来的一系列原材料,他开始慢慢地和面、揉面,用一些神神怪怪的奇怪姿势仿佛施法一把在面上搓来揉去,嘴里还不断的念念有词,一会儿是“呀!”、一会儿是“嚯!”一会儿是“显灵!”总之是什么能扰乱顾凌霄的心思,他就专捡着什么说。
  吴环宇真正的杀.手锏在他的袖子里。他往面团里加了干酵母,又往其中揉了些白糖。
  野营时有女生带了面粉和酵母,准备钓不着河鱼、捡不着野菜的时候烤饼子吃。这些东西野营时直到最后都没人用上,以前在家里从不做饭的吴环宇却是在穿越后用上了。
  这个时代的发酵技术还停留在极为原始的地步。酒几乎没有度数,味道连现代的甜白酒都不如。酱油和酸醋这种极为基本的发酵调味品也没有。通过发酵制作出的主食更是见都没见过。
  这里没有馒头,没有包子,没有花卷,没有发糕,没有臭豆腐,没有乳腐,没有豆豉,没有酸菜,没有乳酪,没有酸奶,当然,也没有面包。
  这里的面统统都是死面。面饼坚硬到能当飞盘使,可想而知吃起来会有多么的硌牙和粗糙。面条没有人做,吴环宇让人做出来的面条要么是下水一煮就化了散了,要么就是吃起来像无味的口香糖,最糟糕的莫过于一半稀一半夹生的面条,真得是光卖相就让吴环宇下不了那口。
  卫国因为被赵国夺下了城池还拿走了整个国家超过三分之二的粮食,现在是民不聊生。发酵能让面团膨大至少两倍,不但能飞跃性得提高面食的口感口味,从视觉上还极大的增加了面粉的量。
  同样多的面粉,卫国人只能拿去做一个死面坨坨,吴环宇却是能拿来做三个鼓鼓的大面包。一个死面坨坨吃不饱一个年轻人,三个大面包却是怎么都能喂饱一个饿汉了。发酵技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妥妥的是“神术”。
  糖与高温让面团飞速发酵,等面团发酵好了,吴环宇把面团放进了自己做的蒸笼里,上锅蒸起。
  实际上他原本是不打算蒸馒头的,他想做的吃食是汉堡包——汉堡包多新颖啊!有肉有菜!还能拿在手里吃!这对这个大多数食物都用手掰着吃的时代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他没有烤箱,也没办法做出类似烤箱的东西。汉堡里独特的酸甜酱他又不会做,便只能退而求其次,准备做号称“华国式汉堡包”的肉夹馍。
  只是这个肉夹馍是他自己的改良版,其中加入了他自己泡的腌黄瓜,还夹了这时代的人最爱吃的油滋滋的红烧五花肉。
  这时代的人个个饿肉,见了肉、特别是五花大肥肉那眼珠子都会泛绿光。这个时代的人还特别好甜,因为这里没有糖工厂,连甘蔗和甜菜都没有。红烧肉对这时代的人来说是极品的奢侈。
  把腌黄瓜剁碎和红烧五花肉拌在一起,里面加多多的味精。吴环宇敢确定:只要这时代的土着吃上一口他这肉夹馍,保准就跟磕了有成瘾性的大麻子一样停不下嘴来。
  红烧肉甜腻腻的香气之中,吴环宇极为满意地扫了一眼被红烧肉的甜腻香气吸引过来的卫国五姓。现在这座宫殿里就没有一个是不为他的红烧肉流口水的。五姓这样的贵族还好,那些伺候在旁的宫人宫女个个是喉头滚动不停地吸着口水,年纪小些的童儿甚至已经在啜着自己的指头了。
  “时、时辰到——!”
  外面看着日晷的宫人朝着殿内喊。早就完成了肉夹馍的吴环宇高坐一旁,他看着几个宫人急急忙忙地拆下大殿中那块隔绝了他与顾凌霄的白布,却在白布落地的瞬间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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