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菀:“我正打算明天去娘家呢,回来就把明良和小光带回来。”一眨眼也在姥娘家住了一些日子呢。
她怕金大夫觉得委屈,就跟陆二嫂说,自己和陆正霆不在家的时候,就让陆二哥给金大夫送饭,免得金大夫自己做饭不好吃不爱做,又不愿意去别人家搭伙儿。
陆二嫂自然乐意,“那你告诉金大夫。”
说完正事儿陆二嫂就把锅给扛走,林菀则去跟金大夫说。
金大夫听说陆二哥给他送饭,他点点头,“行,那就麻烦他了。”
反正别让他自己做饭,别让他去别人家吃饭就行。
第二日吃过早饭,林菀就和陆正霆去了林家沟。她在那里坐诊几天,然后下午带着小哥俩回来。
这阵子小哥俩在林家沟做客玩野了。因为是客人,尤其小明光长得漂亮性子乖顺安静,陆明良虎头虎脑聪明伶俐,大家都喜欢他们,所以孩子们对他们都很纵容。
有人宠着纵着,作为小孩子无意识地就会张扬一些。
反正俩孩子看起来比从前开朗很多,小明光爱笑了,陆明良则眉飞色舞的。
陆明良见到陆大嫂,就问她,“娘,老妖婆她们这些天欺负你了没?”
陆大嫂看他跟个大孩子似的,不禁笑道:“怎么的,她欺负我你还能帮衬娘呢?”
陆明良昂首挺胸的,“当然,她敢欺负你,我让我兄弟们给他好看!”
小明光拔出自己的小木剑,表情严肃地做了个突刺的动作。
陆大嫂:“……”
她牵着小明光的手,“我和你们说,不许去老太太跟前惹她,免得挨打,记住没?”
小明光眼睛亮亮的,举了举手里的剑。
陆明良:“小光说得对,我们八路军不待怕的,敌人越凶,我们越要厉害!”
陆大嫂下意识地就要让他不要胡说八道,恰好林菀进来,她笑道:“小伙子们有骨气,好样的!”
陆大嫂就跟林菀说帮她做饭。
林菀:“大嫂,你现在和二嫂搭伙,你回去帮就行,我这里没事的。”
陆大嫂却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不和林菀搭伙不能帮她做饭,有些过意不去,“你二嫂做饭呢,我帮你……”
“真不用。二哥二嫂他们忙着掰玉米呢,大嫂你早点回去做饭就行。”
陆大嫂看林菀的确不在意,她就领着陆明良和小明光,“弟妹,我把小光带走了,让他和哥哥姐姐一起困。”
乡下人都觉得一个娃娃是带,俩也不多什么,更何况已经有五六个的,多一个更不算什么。
小明光虽然依恋爹娘,不过他也懂事,听姥娘说爹娘工作忙带不过来,所以让他和小哥哥一起,他就很听话地跟着小哥哥。
反正白天可以过来找爹娘的。
林菀笑起来,“行,正好我明天出趟门。小光,那你以后领着明良哥哥来咱家吃饭睡觉,好吗?”
小明光便过来抱住林菀的腿,蹭了蹭,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林菀摸摸他的头,“跟大娘去吧。”
等他们走了,林菀就去做饭,她和面,陆正霆在门口帮她洗菜、摘扁豆。
林菀盘算着时间差不多,明天她自己去一趟县里把手工组做的腿套拿回来。
她扭头看过去,陆正霆立刻抬眼,“什么?”
林菀指了指自己,然后抬手用中指食指做了个走路的动作,又指了指腿,“明天我去县里。”
陆正霆理解了,“你自己?”
林菀笑了笑,点头,“反正就去拿回来,我自己就行。”
陆正霆:“不需要当场调试吗?”
林菀摇头,“不用,肯定合适的。”系统量身定做,会不合适?没有的事儿。至于手工做的那个,合适不合适无所谓,不合适还能让他们花时间改?不必的,浪费时间,有那么个东西就行啦。
所以,不需要陆正霆去,她自己去拿就行。这样她早点走,拿到就回来,一天也差不多。
陆正霆却担心她一个人早出晚归很累,如果住招待所一个人也不安全,不过既然林菀说不让他去,那就有她的道理。
毕竟,他不那么方便,去了也不能帮她什么,说到底无非是能看着他安他自己的心罢了。
“好,要是有事,你去找沈飞。他不在也没关系,就找荆光杰。”
林菀点点头,继续和面。
陆正霆洗好菜,把水倒掉,然后把菜端进来。
林菀忙接过去,这时候蔬菜很多,扁豆茄子长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有点油炖炖就挺好吃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林菀看陆正霆坐在那里很安静,以为他担心腿的事儿,就拍拍他,“放心吧,肯定可以的。”
陆正霆握住了她的手。
林菀脸颊发热,笑了笑,去铺被子,“睡觉吧。”
虽然看电影的时候牵过手,骑马的时候也抱过,晚上睡觉还躺他怀里,可那都是有什么事情借机亲近,像这样什么都不做却这般亲密地牵手其实很少。
秋天夜凉,现在都要盖棉被,两人一人一个被筒的。
可林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又睡到了陆正霆的被窝里!
她难道就这么主动吗?自己被窝睡得好好的不知不觉就爬到他被窝里?
这时候天还黑着,她悄悄爬出来,打算洗漱一下装壶热水带着咸菜和窝窝头就出发。
她小心翼翼尽量不惊醒陆正霆,她都佩服自己了,轻手轻脚从来没弄醒过他的。
她穿衣下地,点了油灯。
灯光一亮,陆正霆就睁开眼睛,一副刚醒的样子,声音哑着,“这么早么?”
他也起来穿衣服。
林菀赶紧打了个手势,“你继续睡,我自己可以的。”
陆正霆还是起身下地,坐上轮椅送她出门。
“实在回不来不需要太赶,住一宿也可以的。你付双份的钱,把俩床位都占下,不需要和别人一个屋。”
林菀笑起来,心里却高兴他为自己想得周到,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脸,“行啦,外面凉你回去吧,我走了。”
此时天还没完全亮,不过只要过了四点,天就亮得很快,所以林菀一点都不担心。
而且老马识途,她也不需要多管,温柔自己就能不紧不慢地驮着她走。
要不是还没练出来,她都能在马背上睡一觉呢。
到了县城,林菀先去手工组找赵组长,拿条子领做好的腿套。
王维轩和吴稼两人看她自己来,竟然没带着陆正霆,有些为难。
“林大夫,还是要病人试试才好,不合适的可以改改。”
林菀:“麻烦两位师傅了,没事,肯定合适的。”她迫不及待地就收了东西告辞。
等她走了,吴稼道:“林大夫也怪,又不让患者来,还不如直接让人捎过去,多余跑一趟呢。”
林菀当然不想让人捎,她必须亲自来拿才放心呢。
拿到东西她也不在城里停留,直接就要骑马回村,谁知路过供销社的时候居然碰到陆正琦。
他和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子一起,那女人眼睛红肿,表情哀婉。
林菀想假装没看到径直骑马过去,可惜骑马路过还是太引人注意,她一出现在陆正琦的视线范围里就被他看到。
“林菀?”陆正琦一脸惊讶戒备,“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她知道自己和江映月见面偷偷跟着他来的。
江映月一见林菀,原本哀婉的表情立刻振奋起来,目光犀利地盯着林菀。
第54章
当初林菀知道江映月的存在以后, 让周自强带着她悄悄去过一次市里, 找江映月让她离开陆正琦, 因此引发了陆正琦和江映月的矛盾,也让陆正琦开始讨厌林菀。
按照原剧情林菀夏天的时候又给江映月寄去一封信,说自己和陆正琦在乡下生了一个儿子, 让江映月不要再纠缠陆正琦,导致他俩彻底决裂, 陆正琦回乡找她算账, 江映月要和高晋在一起。不过后来江映月不甘心,忘不掉陆正琦, 又下乡来找他,两人最终还是在一起。
现在么, 林菀穿来以后再没破坏两人的感情, 跟陆正琦也划清界限, 也没给江映月写过信, 可陆正琦却被他娘和妹妹绊住没有回去找江映月, 现在江映月忍不住主动找过来。
也许, 不管有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 人家男女主的剧情还是照旧进展的。
林菀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瞅了他们一眼,淡淡道:“我来办点事,不用和你报备吧?”
陆正琦:“什么事儿?还真是巧。”
林菀挑眉:“我还有事, 先走一步了。”她轻磕马腹, 策马离开,要先去一趟县医院。
陆正琦盯着她的背影, 表情有些疑惑,她跟着自己来的居然不纠缠自己,难道……真的是碰巧?
江映月咬了咬唇,轻哼道:“我好不容易悄悄来找你一次,她就碰巧出现,还真是巧呢。正琦,她现在可是你嫂子。”
也不怪她对林菀有敌意,毕竟之前林菀没少在她和陆正琦之间搞事儿,所以一见到林菀她立刻怀疑是有什么事儿。
陆正琦握了握拳头收回视线,冷冷道:“我们分家了,我和她并不熟,我只是怕她伤害我三哥。”
江映月:“算了,我们不要说她,正琦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真的要一辈子就留在家里吗?”
陆正琦脸上露出无奈又不甘的神色,却坚定道:“就算留在家里,我也能做出一番事业来的。我不会向命运屈服,我生命的重量不是别人决定的!”
江映月眼中有光,她看着陆正琦,激动之下抓住了他的手,“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不管环境怎么恶劣,不管外力如何压迫,哪怕风刀霜剑,哪怕艰难险阻,都不能击溃我们的理想和意志。”
陆正琦缓缓抽回自己的手,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在人来人往的供销社门前,让人看见说闲话。
江映月也意识到自己太激动,她对陆正琦道:“我支持你。”
他们原本想一起留在城里,不过他们都是普通家庭,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也只能作罢。
陆正琦扭头看她,依依不舍,却欲言又止,他虽然因为高晋有些不爽,可他也知道自己没能力帮助她什么。如果她和高晋在一起,她就能靠他家的关系留城,如果和自己在一起,他能给她什么?
他点点头,“谢谢。”
他看看不远处的国营饭店,虽然自己没多少钱,却还是咬咬牙,“饿了吧,走,先去吃饭。”
江映月摇头,“我不饿,正琦,你……”
这一次见面,她感觉陆正琦变了很多,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能让他这么短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从前的陆正琦表面温润,可其实张扬自信,甚至骨子里带着一点桀骜,天不怕地不怕,有着少年人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可是自从他结婚逃婚又回来,再次见面,他眼中有了沧桑,面上有了风霜,那种面对现实的无奈从他身上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让她很是心疼。
陆正琦笑了笑,“走吧,你大老远总不能让你饿肚子。”
江映月:“我们去县革委会食堂吃,你不是在公社当干事了嘛,应该能去吧?”
陆正琦欢喜她还是那么善解人意,“你要是不介意,那我们就去吃食堂,委屈你了。”
江映月浅浅一笑,“委屈什么?我得做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那才能决定是不是一辈子的……委屈呢。”
陆正琦心下一动,情不自禁地盯着她看,“你……”
江映月移开视线,她还没有做好决定,她欣赏他、喜欢他,和他有说不完的话,有很多共同话题,可是……就如妈妈说的,人生路好长,那是一辈子的事儿,需要慎重。
她不顾一切地来找他,他能不能也回报他相等的感情?
两人往革委会的方向去,江映月问道:“正琦,你回乡了,我……怕是也要下乡,你……可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陆正琦犹豫了一下,感觉有些难过,却还是道:“如果是从前,我必然劝你勇敢一些,不要太势力,不要考虑太多的得失,更不要为了权势金钱折腰。现在……”
没吃过苦,不知道苦到底有多难下咽。
没有当过家,不知道过日子有多不容易。
从前他只需要坐享其成,不为生活难,现在他要撑起一个门户来才感觉到普通人的日子有多难,多不容易。家里吃没的吃,穿没的穿,想干点什么都没钱,真真的是寸步难行。
以前他觉得自己可以凭着知识文化,一飞冲天,可以追寻自己的理想和爱情,可以……
现在,自己有爹娘、妹妹,都是压在他肩上的担子,他已经不能那么洒脱地抛下一切去任性。
也许命运就这样,错过一步,就步步错过,他只能回到这片曾经鄙夷的土地上,扎根,然后奋斗,在这片土地上再发芽开花,开创一片新天地。
“现在如何?”江映月停下来,仰头看着他,他依然那么英俊高大,依然是她喜欢的人。
陆正琦似是下定决心一样,“你如果有路子还是走一下吧。下乡……不是那么容易的。”
从前他一直在学校里,顶多秋假回家帮忙干活儿,那时候不觉得如何。现在回到家里在公社上班,秋收的时候要跟着书记们下乡督促秋收交公粮,他们这些年轻的干事都要下地干活儿。
日头火辣辣地烤着,比人高的庄稼地里跟焖罐一样,又累又苦,真的不是细皮嫩肉的学生干得了的。
经历过生活的苦楚,他才能真心给她建议,她应该受不了这种苦。
江映月看着他,“正琦,你、真的变了。”
从前的他一往无前,不懂为别人考虑,现在居然会为她考虑,也许……是他变心了?
她眼中浮现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