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惊澜麾下府兵据说有十万左右。
拿下个小小的乡政府还不跟过家家一样容易?
再听话那也不是他惊澜的领地啊!
桑地号称丝绸、鱼米之乡,蛇地的莽林中存在大量珍禽异兽,居窑的陶瓷堪称一绝,几乎每个领地都有自己的特色,那为什么不索性像当初占了八堃母族的盐巴一样,将这些小领主们干掉,将之变成自己的地盘,彻底称霸一方号令天下不是更美?
因此林夕对于跟惊澜有关的一切都格外小心谨慎。
惊澜也算是杀死岩的元凶了,别管因为什么,总之岩的命她没能保住,给他报仇总要想办法做到吧。
况且,她最主要的任务目标阿黛此刻就在惊澜的领地呢。
八堃这里的关卡林夕派的是凤卫的人在把守。
好在这个时代交通极不便利,信息传递也就十分缓慢,如今已经十一月初了,距离九月十九还有小一年的时间。
她必须在这一年中,迅速壮大起来,想要她去给什么巫神磕头敬香?
想都别想!
如今桑榆领地之内是百业待兴,这一年多的缓冲期就显得尤为宝贵了。
果然如林夕所料,黄金城划出的可售区域很快被两地的贵族们哄抢一空,各处都开始大兴土木,年轻力壮的男女印奴们身价一路看涨,如今懂得建筑和淘金以及一些技术工的薪水已经涨到最低五两银子一个月。
没办法不涨,有个桑地专门负责做饭的女印奴很快掌握淘金的技术,据她说跟做饭淘米差不多。
就是这个女人创造了大漓溪日淘金的最高记录——一斤六两!
整个大漓溪为之沸腾!
听说这个女人如今拿着每个月十两的薪水,还有有人试图挖角。
世界依然是不公平的,有钱的老爷们只要付出每个月十两银子的代价,就有可能赚到每天一斤六两的黄金。
虽然再出现这个数字的可能性很低,但是那些刚拿到平民身份的印奴是没有资格去自己淘金的,否则必然会遭到所有贵族阶层的激烈反对。
不过从身无分文到如今每个月都有薪水,并且生命得到保障,印奴们也是十分满意的。
为了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林夕真的是绞尽脑汁。
印奴在人口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可惜资源却掌握在绝大部分贵族和商人们的手中。
林夕能顺利掌控住这场变革的节奏,主要还是因为她拥有强横的兵力,所以说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武力才是一切的王道。
当然,林夕觉得有时候一颗聪明的脑袋也算是武力的一种。
这是她从周晓棠小姐姐身上得到的结论。
因为知道早晚要跟惊澜这个庞然巨物对上,林夕在掌控一切局面之后,将侧重点依旧放在练兵上。
黄金城的规模已经是桑地领主府的四倍有余,这一大片荒地被林夕卖了个大价钱。
只有大把的银钱在手,才能养得起大批的部队。
六部已经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比如以市场价格回收黄金,然后由匠做署加工成各种精巧的饰品、器具再卖给那些富足的家庭。
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这些饰品也必然走俏,因为很多图纸都是林夕跟桑木共同研究出来的,林夕再没有美术天分,起码还有见惯各种位面的眼力在吧。
然后信也提出以战养战的策略,当然此战非彼战。
经过解放印奴运动之后,原本各世家偶尔一次的交换会安全也就成了问题,自己雇佣大量印奴吧,不划算,不多带点人吧,安全又没有保障。
这就好比你今天只想喝杯牛奶结果却需要养上一头奶牛一样。
于是桑榆运署就成立了。
里面都是学习过淬体术的战士们,专门负责保护往来的商队,只要付出一些金钱即可。
部队的薪水照发,世家们付出的酬劳就成了奖金,战士们也得到很好的锻炼。
军队给商队做镖师,安全系数自然是杠杠地!
这样的合作大家都很满意。
在淘金热还没有消退之时,林夕又提出开发蛇地莽林的决定。
第675章 印奴32
若是论起领土面积,蛇地都快赶上赤天领地那么大了,不过人口就少得可怜了,因为大部分山区,人们是不敢进入的。
里面各种凶兽根本不是拿着简单的棍棒等武器的他们能够抗衡。
单单一个岩麟蟒就令人闻之色变了,所以尽管不收取任何费用,开发莽林还是遇冷,无人响应。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林夕将五十多凤卫分散成五个小队,再加入精挑细选、修炼淬体术时间比较长的士兵们,浩浩荡荡率先开始了对莽林的征伐!
……
……
“王……王……饶了我……饶了我吧!”
富丽堂皇的寝殿内,烛火映照之下,身材矫健魁梧的男子裸身而起,随便抓过什么东西揩拭手和身上的血迹。
他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刚刚还在自己身下哭泣哀告的娇弱女子,此刻正青白着一张脸,已然奄奄一息。
他一招手,等在外面的八个洁婆立刻鱼贯而入,对于殿内血腥中夹杂着淫靡的气息恍若未闻,有人极其熟练的将床上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下半身血迹殷然的少女用床单子一裹,像抬一只死狗般抬了出去。
剩下的洁婆则快速换上新的被褥,将手中的小瓷瓶轻轻挥舞了几下,一股淡淡的花香立刻代替了原本的气息。
一个云鬓高堆,头戴碧玉蝴蝶簪的丽人款步而入,这女子身量并不算高,肤色略微有些发黄,却胜在体态妖娆,媚骨天成,连走路之际柳腰款摆都带着股极尽魅惑的味道。
那男人身量极高,猿臂一舒,将那宫妆丽人一把扯进怀里,上下其手,两人拥着倒在新铺好的床榻之上。
女人用手指轻佻描绘着男人挺拔的鼻子、性感的薄唇,似娇似嗔娇声轻笑,唇边一对梨涡隐隐:“还不餍足?成天跟发了情似的。”
男人一把撕开她胸前的衣物,邪魅一笑:“不喜欢?”
“妾不敢。”女人半垂着眸颤声说道,屋顶上镶嵌的铜镜里,映出这男人完美的倒三角身材正在她身上不停起伏着。
单手捏住女人尖尖的下颌:“你有什么不敢的?本王这寝殿你都说闯便闯,嗯?”
“这美人……一个个往宫里……宫里抬,妾不是怕王上你……忘……忘记了妾?”随着男人激烈的运动,女人的话被撞击得不成语句,断断续续的讲出来,宛若娇吟。
男人一口咬在女人锁骨处,那里有一块略微发白的痕迹:“再怎么一个个抬,里面也总有一个位置是属于你。”
可是我要的,是你身边那一个位置。
入得惊澜的后宫,从开始的谨小慎微,四处逢迎到如今除了王后南栀,就属她黛结衣最受宠爱。
自从月前她给惊澜生下第一个儿子,更是敢与成婚多年一直无出的南栀公然叫板,已然是母凭子贵了。
可是,还不够!
阿黛觉得曾经她引以为傲的“黛结衣”三个字,如今却成了一个十分刺耳、刺心的称谓。
她要做王后。
做惊澜的王后!
做这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这边一室的旖旎,衬得王后南栀寝宫里愈发冷清。
初嫁,她心里也是爱极了这个高大、挺拔,天神一样的男子。
她的心里,他并不仅仅是这赤天的王,他还是她南栀的男人。
南栀曾经和很多女人一般被他世所罕有的王者之气吸引,努力想要掌握住这个豹子一样俊美、机敏、狡黠的男人。
可随着彼此的熟悉,察觉到他那些令人尴尬的恶习,南栀渐渐开始对这个枕边人充满了惊惧。
他专门喜欢在女人月事的时候与人欢好,似乎对于血腥、暴力有着极度强烈的兴致。
他行迹诡秘,几乎除了做那种事的时候之外,很多时候都是不知所踪。
而想要成为他最爱的女人,陪伴着他一生一世的奢望,在南栀失去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孩子时,彻底熄灭。
或许她已经不再喜欢惊澜,但是并不妨碍一个母亲疼爱自己即将出世的孩子。
这个愿望,依旧没能实现,她盼了那么久的孩子,居然早产后夭折了。
她总觉得那个已经九个月的孩子,失去得太过莫名奇妙。
南栀开始不动声色调查,而被掩盖的真像令她生不如死,为了自己的父兄,自己的母族,她只能虚与委蛇。
然后直至有一天,南栀无意中发现他的“秘密”,顿时惊骇得无以复加。
从那以后南栀更加沉默寡言。
惊澜只以为她失去了孩子,性格变得有些孤僻,哄了几次也就渐渐失了兴致,她喜欢做一个雍容大度、不争宠、不哭不闹喘着气的活死人,就由得她去好了,只要别妨碍到他。
反正这宫里的女人多得是,各领地每年都要进献大量美丽的少女给他,个个幼嫩得如春日里第一朵绽放在枝头的娇蕊。
令人想折下来捧在手心里轻轻怜爱……
再狠狠揉碎的娇蕊!
惊澜每次召宠姬妾,都在那个专门的寝殿,或者是姬妾们自己的房间。
而他大多数时呆的那个寝殿,是不准女人进入的,能呆在里面的只有惊澜和他那两只黑豹。
惊澜的手有一搭没一搭抚摸着黑豹顺滑的皮毛,这种手感绝对不比抚摸那些年轻女孩子们嫩滑的肌肤差。
豹子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惊澜回过头去,门口出现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
“王,桑地和蛇地被人统一变成了桑榆领地。那里如今已经没有印奴,新领主废除了印奴的存在。而黄金的确是有的,就在桑、蛇两地原本的界河大漓溪处。距离界河几十里的地方则发现了铜矿、铁矿和银矿。”
“哦?”惊澜开始给另一只豹子顺毛,一下下宛若在抚摸着那些少女一般:“这么说,桑榆领主不是发财了?”
他语气轻柔,似乎带着笑意。
人影躬身道:“回王上,这桑榆领主不知道是不是蠢,竟然弃黄金而取铜铁,自己开采铜铁矿,却任由治下那些世家、贵族们去淘金。线报的人说,应该是个神力天生却没脑子的蠢女人。”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那人影跪行至惊澜面前,双手将砸破他额头自身却完好无损的砚台双手高举,任由额上鲜血在脸上滴落却不敢动手擦拭。
“这样愚蠢的线报就不用再浪费本王的粮食了,再派人过去。”
看了看恭敬举着砚台的属下,惊澜伸手接过,似乎心情突然很愉悦,像是自语又像是在解释:“舍黄金而就铜铁,只能说明这个女人在储备战略物资,要准备跟我们开战呢!连黄金都舍得让出去,这样气魄的女人……”
天生神力啊,尝起来会是什么滋味呢?
第676章 印奴33
惊澜王派来的特使到达桑榆领地时,林夕正带着队伍第三次对莽林进行围剿。
经由五队凤卫带起来的凤翔军已经有三百多人。
这些精英将永远隶属于这片土地的王者直接调派。
在这三百多凤翔军的带动下,几百里的莽林几乎被人们给翻了个遍,彻底击溃了莽林深处不可进入的说法。
初探莽林共有三十多人受伤,死亡两人,其中一人死于岩麟蟒之毒。
第二次伤八人,无人死亡。
林夕希望第三次人员伤亡是零。
岩麟蟒的速度实在太快,
这也是几百年来所有熟悉这种蛇特性之人谈蛇色变的根由。
不管什么部位,只要被咬到很快就会失去行动能力,岩麟蟒守在附近耐心等待它的毒液将猎物从内部化为汁液,残忍的蜘蛛式进食过后,地上只有一副被吸食干净的皮囊。
所以岩麟蟒其实来自F国,吃的是“吸餐”。
第一个人死后,林夕被气到暴走,令其他人原地待命,小心警戒,她则不顾众人阻挠亲自带着凤卫的人直接追杀到岩麟蟒的老巢。
接连杀掉十多只岩麟蟒后,林夕总算找到可以解岩麟蟒毒素的东西。
那是一种手指粗细叫做鬼鸠藤的植物,在莽林里面几乎随处可见。
林夕发现每只岩麟蟒的老巢必定选在有鬼鸠藤的地方。
那上面挂着一些岩麟蟒蜕下来的皮和鳞片。
记得曲九霄曾经告诉过她,一旦找不到毒物的解毒方法,就想办法去探它的巢穴或者经常出没的地方,百步之内,必有相克之物。
这几乎成了自然界的一大规律。
林夕深以为然。
这和某移动百步之内必有某联通,麦叔叔百步之内必有白胡子老爷爷,小学校百步之内必有复印社、零食店,中学百步之内必有网吧,大学百步之内必有时租房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其中奥妙并不难解,万物相生相克,存在必有道理。
岩麟蟒的毒导致它经常出没的区域大部分动物绝迹,植物也被毒死,既然能在它巢穴存活,必然是岩麟蟒毒不死,甚至是它十分需要的东西。
鬼鸠藤就属于这种,岩麟蟒不但对它无可奈何,还要依靠它弯曲盘旋的藤蔓刮走自己蜕不干净的皮肤、鳞片,而鬼鸠藤则一点点吸收消化掉那些岩麟蟒的蛇蜕给自己增加养分。
多么奇妙的自然界啊!
林夕找到这个之后,用莽林中的野生动物做了几次实验,发现只要被岩麟蟒咬中,半个小时之内无论是吃下鬼鸠藤的叶片还是用藤条泡水喝,都可解毒。
不过过后要拉一段时间肚子。
但是跟丢命比起来,简直是太小儿科了。
这一重大发现连同两条岩麟蟒以及鬼鸠藤被林夕命人快马传送回黄金城,新成立的太医署没过多久就研制出专门可解岩麟蟒毒的鬼藤丸,面向全国,低价销售。
只要出去莽林身上带上一颗,就无需惧怕岩麟蟒。
还有一物也可预防被岩麟蟒咬伤,那居然是它自己的皮。
在狩猎中林夕他们捕获了不少岩麟蟒,将皮硝制成护腕、护膝等保护住容易受攻击的部位,一般动物很难一口咬透。
除非你遇见的是独角犀或者是铁尾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