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她听得最多的就是——
“你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都各有各的家庭了,你一定要听奶奶的话,要懂事,要做个乖孩子。”
“如果你表现得好,也许他们就把你接进城里了。”
“别人都有父母管着,你没有。所以你一定要自觉,你奶奶年纪大了,你一定要懂事,不要让她怄气,不要让她操心。”
“你奶奶不容易,你一定不能令她失望。”
“你爸妈都不要你,你一定要争气,你不能自己放弃自己。”
“你小莲姐初二就早恋,父母不同意她就直接跳楼,还和那男娃租房同居,你一定不要学。他们肯定做过那事了,女生这样不自爱,将来怎么嫁人?”
……
邻居、七大姑八大姨等等,几乎都这么讲。
如是。
她养成了好强的性格,力求做到别人眼中的完美,力求不要成为被群体排斥、唾弃的那类人。要懂事、要有好成绩,要展示出自己的优秀,表示自己并不是因为不够乖不够听话才成为一个没有人要的孩子,她也不可以成为别人眼中堕落的人,不可以和男生恋爱约会。
假如她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展示出不喜欢。
否则就是做了错事,要受千夫所指。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她从不敢和男生接触,就算接触也仅限于学习交流,唯恐被人看出一点暧昧。
一旦单独相处,就一定会不自在,怕别人说点什么,也怕对方讨厌自己。
以至于,哪怕到了能谈恋爱的大学,她依然尽量避免和男生接触。每一次被表白时,她都不胜惶恐,耳边仿佛又响起了从前听过的那些声音——
“你要懂事。”
“你要乖。”
“你一定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本来你父母就不管你,你自己一定要争气,千万不要堕落不要和男生厮混……”
……
也正因为如此,哪怕她再喜欢唐元,从不敢令他发现,更不敢让别人看出来,甚至在同学说起他时,她还要故意贬低他两句,说他是不好相处的唐耳朵,高傲且自恋,一点都不好相处。并表明她不是一个看长相这样肤浅的人,大家都喜欢唐元,但她就不喜欢。
哪怕她打从心底反对那一套把性看成是很不应该、很脏的观念,从小到大潜移默化受到的影响却无法磨灭。
哪怕她现在认为性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学生也有约会谈恋爱的权利但前提是要有家长的正确引导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且懂得做好保护措施,不应当以有没有和人发生过性·关系为标准来评价一个女生是否自爱,只要在每一段关系中都是一对一且忠诚的,哪怕没有走到最后,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女生不应该因为曾经和男朋友做过而遭受鄙夷和蔑视,但大环境下的禁止早恋仿佛是在阉割人性,而她仿佛早已被阉割,在这方面只是一个残障人士。
观念改不了她在这二十多年的环境中塑造出来的本能和自我防御机制。
她已经二十七岁了。
她喜欢了唐元很多年。
她从不敢跨出那一步,直到现在,她都不敢让唐元知道自己喜欢他,不敢接近他,也无法想象如果自己的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人会是什么样。
直到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
到今天,她的生命剩下两个月。
这是她和唐颂交往的第三十一天,连拉个小手她都会不自在一直在努力克制不让自己表现出排斥和异样的第三十一天。
拍水、拍精华乳、上妆前乳、拍CC霜,然后描两抹柳叶眉,涂一张胭脂唇,镜子里的人亮闪闪的瞳眸仿佛昭示着她的兴奋。
她轻轻地颤栗着,手一抖,口红就涂歪了,在她唇角留下一抹红,仿佛吸了血一样。她轻轻地,一下一下地将那抹血一样的红擦去,最后换上一套金色的V领外袍,只腰间一根系带,里面是成套的nei衣裤。
看上去像是穿了一条宽松V领裙,披散着长卷发,精致的锁骨、颈下一片雪白的肌肤、微微的隆起、浅浅的阴影,都昭示着她的心机。
确定服饰和妆容都没什么问题后,她才去厨房下厨。
当四菜一汤端上餐桌时。
“叮铃——”
“叮铃——”
“叮铃——”
门铃声一声接一声响起,一共响了三声便停下。
陆之韵知道是唐元,他有强迫症。
她最后对着镜子补了补口红,在下一个三声门铃响起前走向门口时,脚踩的那双精致的夏天式样的毛毛拖鞋衬得她脚踝骨玲珑精致,光洁白皙的小腿弧线修长流畅,走动间,在金色的袍摆下格外诱人。
活色生香。
这是唐元在看到开门的陆之韵后想到的一个词。
在他的计划中,他会见机行事,找机会在陆之韵的后颈拍一掌,将她击晕,然后抱着她出去,如果有人问起来,他就说他女朋友晕倒了,他要带她去医院。
把她关起来后,他就用她的手机发布社交动态,并在微信中挑明她已经知道唐颂在会所女票女昌的事,和他分手。
再以事业为由,表示她正在闭关写作。
等写作期一过,要是编辑问稿子就说状态不佳码出来的都是废稿已删除,再发动态说去国外旅游疗情伤顺便找找灵感……总有编不完的理由。
如果有破绽,再编别的谎话来圆。
为了不要引起她的怀疑让计划顺利进行,他一定要管理好面部神情,务求做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
是以。
他换上陆之韵新拆的一双男士拖鞋,居高临下,低头淡淡地看着她,问:“我小叔什么时候到?”
这话问得有点伤人。
陆之韵有点生气,她打扮成这样,他要问的就是这个?这无疑是对她魅力的一种否定,当然,这种否定是令她感到安全的。
她掩饰住自己在和人单独相处时的不自在和手足无措,微笑着说:“不急。他有应酬,刚给我打电话,说来不了。”
唐元心中暗自庆幸,手指蜷在掌心抵了抵,清亮而漆黑的瞳仁冷淡地看着陆之韵:“你叫我来,想说什么?”
陆之韵给他拉开一张椅子:“先吃饭,边吃边说,好不好?”
也好。
在带走她之前,先让她吃饱,免得后面她太生气不吃饭饿肚子。
他有点别扭地坐下,后知后觉地想起不应该,他应该先给她拉的,但她已经在他对面坐下了。
平心而论,陆之韵的手艺不太行,赶他差了不是一星半点。但,是她做的,因此哪怕味道十分平常,他依然很给面子不疾不徐地进食。
心里有一点高兴。
他没表现出来。
陆之韵则和他说:“从上学那会儿,你就讨厌我,为什么?”
唐元有些诧异地皱眉:“我没讨厌你。”难道那些善意的、春风拂面一般的微笑,都白给了?
陆之韵默了默,又说:“你有。最近你还总是嘲讽我。”
唐元抬眼看她:“我说的都是事实,你看人的眼光确实不行。”
陆之韵将从前他讨厌她的各种事例列了个一二三四五,唐元只有一个回答——并没有,是你想多了。
他是很帅气精致的模样,气质冷冽中带着贵气与傲气,本来就很有距离感,他的态度又淡淡的,态度加冷淡的语气,听起来更像嘲讽了。
他又不套在人际交往书上看来的友好和平社交准则,完全随心,因此看起来就冷漠了些。
陆之韵心里有数。
她也表现得很冷淡,务求不要让他以为她对他有什么想法——那是真的,但她不想让他知道,否则她会想永远回避他。
然后就只能偷偷看,她疯狂而大胆的计划便丧失了执行的土壤。
陆之韵垂眸,隐下心中所想,在饭后倒了两杯茶,递给唐元一杯,随后强行碰杯,道:“不管怎么样,我就要和你的小叔结婚了,这是事实。不论你讨厌我是事实还是误会,我们一杯茶抿恩仇,从今天开始和解,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和谐相处,不要再让我难堪了,怎么样?”
不怎么样。
唐元心道。
但,考虑到她即将被他带走,永远地成为他一个人的,他决定让她短暂地开心一下。
他声音低低地:“好。”
陆之韵闻言,莫名地有点生气。
他居然答应了!
这是想和她撇清关系的意思?
但。
她很气。
她就是不表现出来,脸上挂出如释重负的微笑,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盯那杯茶。
在唐元的脑海中,他已演练好了今天的行动方式。
他喝下这杯茶。
待会儿她肯定要收拾碗筷洗碗。
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他一个手刀砍在她后颈,劈晕她,就能把她带走了。在往后漫长的时光里,她都将和他相处,然后在他的控制下患上斯德哥尔摩,从而爱上他。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计划。
唐元镇定地喝下了那杯茶。
他醒来时,头有些痛,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听到了锁链碰撞的声响,随后,他的意识回笼,起身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张床上,床是不锈钢做的,四条床腿都焊死在地上,锁链的一端锁死在床腿,另一端,锁在他的手腕上。
而陆之韵,正跨坐在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叠在椅背上,下巴搁在手背上,笑开了眉眼看着他。
他被她关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韵韵:啊,我喜欢他,一定不能让他知道!
元元:我,我喜欢她,我好想让她知道可她就是不知道!
作者菌:女主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错误的错误的,大家请勿模仿,文中都是戏剧效果!
元元:那什么,我愿意。
作者菌:……
第181章 畅销书作家X年轻霸总
陆之韵从未像现在这样近距离看过唐元。
从前上学时,总不敢明目张胆地看, 隔着许多同学, 偷偷看着,心里忐忑着, 唯恐被别人发现。
后来,在望远镜中虽然能专注地看了, 也得益于望远设备的精良品质看得很清楚,但那又和现在不一样。以前是看得见摸不着, 现在是这个大活人就在她眼前。
至于刚刚吃饭时, 她十分遵守社交礼仪, 举止得体, 并没有这样仔细地盯着他打量他。
他是真的好看, 是经得起仔细推敲的好看。
皮肤白皙,毛孔细腻, 五官分明,眉清目秀。流畅的面部线条勾勒出一张窄脸, 樱花唇,悬胆鼻, 锋利的剑眉下是一双桃花眼,闭眼未醒时有种安静而锋利的美, 睁开眼时因那双秋波盈盈的桃花眼而显得柔和了几分,令人心向往之,又不敢接近。
陆之韵知道,在唐元短短二十七年的生命中, 绝没出现过这样的事,她决定吓吓他。
于是,即便他醒了,她依然眼珠都不转一下地盯着他,自以为眼冒凶光。
秀眉微扬,红唇张合,语调恶劣地笑着说:“这间房是用特殊材料改建的,隔音效果很好。你叫啊,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嗓音却清甜。
她的做态,看在唐元的眼中,便成了晶亮的眸子里满是兴味。
她还笑开了眉眼。
她的眼里终于有他了。
至少,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眼睛不可能看别人,更不可能忽略他。如是,仿佛他多年来的期待突然有了回应,这令他的内心竟有种来之不易的兴奋。
他的喉结动了动,漆黑而清亮的瞳仁对上陆之韵的双眼,后知后觉地,求生的本能令他开口。
低沉的嗓音,不疾不徐地响起在这个小房间里,窗外是一片黑中亮着些许灯光,听不到喧嚣,天地间一片寂静。
“为什么?”
他挣了挣锁链,没挣开,深邃的双目中浮现出费解之色:“你为什么这么做?”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在陆之韵这里着了道,在他的印象中,她应该是清清冷冷的,谁也无法接近的。
纵然是笑,都不是真心,像是社交上的敷衍。
她会有些散漫,不接受世俗陈规,天性是有些浪漫有些理想主义的,偶尔会犯点傻,比如接受唐颂的追求并打算和他结婚就很傻。
陆之韵就这样看着他,迷人地笑着,对他眨了眨眼:“你猜啊。”
嗓音清甜,上扬的语调故意拖长,显得格外柔软。
唐元听得心口一酥,竟没有惧怕,盖过求生本能的,是无法自抑的兴奋,令他脖颈微微泛红。
对他而言,也许和他预想中的计划不一样,但,这是他的机会。
他终于,和她孤男寡女,同处一个屋檐下了。
如果如同他对她的觊觎一样,她也觊觎他就更好了。
内心升腾起强烈的期待。
看在陆之韵眼里,便成了他被她气得脸红脖子粗。
他的喉结滚了滚:“不猜。”仿佛要不是被束缚,他一定会怒发冲冠上来打她。
声音却好听极了,听得陆之韵浑身都是热的,是兴奋,亦是得偿所愿。
“真的不猜呀?本来,我还等着看你震惊的样子,真是扫兴。”
她皱眉,叹了口气。
唐元不忍让她失望,沉默一瞬,看着腕上的手铐和锁链:“你喜欢我?”
陆之韵下意识地翻个白眼,瞥他:“你想得美。你们这种,自身条件比较好的男人,都这么膨胀的?”
唐元眼眸一黯,心底淌过毫不意外的失落,心底的想法就更浓烈了。假使陆之韵放了他,这里,这个房间,成为他关陆之韵的地方也不错。
都是现成的。
陆之韵起身,走了过去,捏住他的下巴,令他抬起头来,说:“你最好不要反抗我,否则,我就不给你吃,不给你喝,也不让你去卫生间。你……最好做一个识时务的人。”
她凑近唐元,闻到了他身上清冽的淡淡香味,眼眸一垂,又坐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