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口苹果咬的清脆,汁水溅在了手机界面上,奉欢却无暇兼顾,她微微眯起眼,盯着手机里的照片,嘴里嚼一下没一下的。
这不是之前张秋秋叫来揍她的两个混混里的其中一个吗?怪不得他们失踪了,原来是去梅县……跟踪方冰香了。
可无端端的,怎么这么恰巧的,就去跟踪身有玉佩的方冰香?
奉欢抬头看了一眼厨房里胡不归的背影,眼里积蓄了一些怀疑。
乱猜也没有。不过看情况她得马上去梅县一趟。
奉欢很快上网查询了起来,永华市去梅县的交通工具只有汽车,而最近的时间却是在一个小时后。奉欢很快定下两张车票,复又看了墙上的钟一眼,才对在厨房的胡不归道:“别洗碗了,你收拾一下,我们要出一趟远门。”
胡不归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偏过头,看向客厅的奉欢:“去哪里?”
“一个很远的地方。”奉欢没有告诉他具体的原因。
胡不归一瞬沉默下来,他维持偏头盯着她看的姿势许久,久到手上的洗洁剂泡沫一点点变得稀少,低柔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为何这般突然?”
“刚得了玉佩的消息。”
“那——”胡不归刚想说什么,又很快将声音堵在了喉咙里。
迫不及待地想把他送走了啊……不过,也好,他也不想再呆在她哥哥的身体里了。
他抿住要弯起来的嘴角,垂下眼转回头,继续洗着洗碗槽里的碗筷,“待我洗完这些。用不了多长时间。”
奉欢应过一声,三两口吃完苹果便回卧室收拾东西。
在梅县呆不了几天,衣服也不用收拾几件。等胡不归准备好的时间里,她又跟苏深聊了几句。
苏深这会儿在跟踪那个小混混,
不过他还透露了一个消息,他虽然没有查到玉佩的来历,但是他找到了一点儿那块玉佩图样的资料。那如同在浴火的凤凰,最早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图腾。
有关这个民族的记载只有寥寥几句,说是出自传说里一个会长生不死秘术的种族。
苏深原想就这个民族往下查,却什么东西都查不到了。但方冰香的父亲是考古学家,又是他想方设法买来的玉佩,说不定他会对玉佩有所研究。
奉欢捏着下巴想了想,发短信让苏深再仔细查查。
“你在看什么?”耳畔撩来一阵痒意。奉欢心一紧,随后很快放松下来。她若无其事地退出对话界面,对他笑道:“跟朋友聊几句而已。你收拾好了?”
胡不归不觉两人的距离过近,他微微一笑,笑声在她的耳朵里化成一卷柔风:“收拾好了。”
奉欢像是什么也没有发觉,她低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笑道:“我们现在出发。”
坐上前往梅县的大巴车时,已是半夜。
乘车一段时间后,原本还在低声谈论的人们差不多都熟睡了,车厢里再也听不到一丝声响。
窗外边除了呼啸飞离的冷风,就只剩下浓稠如墨的夜色,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色。胡不归清楚地听见身边人轻微的呼吸声,离得他这般近,他不由得悄悄屏住了呼吸,不动声色地偏过头看向睡着了的奉欢。
夜色笼罩着她的面容,留下一片模糊的阴影,褪去白天的嘻笑,此时看上去别样宁静。
还是第一次这么近……
胡不归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抽回视线,阖眼休息。
四周寂静,每当车子咕噜噜碾过一块石头,身下座椅就会传来一阵细微的颤动……仿佛什么都感觉不到,又好像什么东西都能感觉得到。
平静。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少有的平静,少到弥足珍贵。
一次次睁眼皆是乱世,他不得已只能辗转流浪,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兵荒马乱。拔刀见血,横尸遍野,一声声惨叫与哀嚎在他的脑海里从未停止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平静的世界,平静得令他嫉妒。
他奢望了这么久的安宁,终于在这个时代得到。
感觉到身边人真正熟睡过去,胡不归缓缓睁开眼,偏头看向了身边的人。就算在睡梦中,她的睡姿也充满戒备,只要他轻轻一碰,就能立即从梦中醒来。所以他只能看着她,仔仔细细地看过那一根根柔顺的长发,肌肤蒙上一层阴影,只要伸手一触便可知其柔软与细腻。惟不过额上那一道伤疤碍了眼。胡不归的眸色微微转深,染上了一种偏执的暗色。
一朵生长在安宁年代里的花是多么的娇贵,怎么能不得到最好的爱护?
他深深地凝视了奉欢许久,随后伸手摸向口袋里的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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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的偏执来自于对安宁的渴望,只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遇见了女主,又正好是身体主人的妹妹,所以才将她当作一朵花来照顾和关怀。认为任何伤到这朵花的人和事物都是在毁灭他的安宁,这大概能懂了吧_(:з」∠)_
对了下一章的更新时间换到星期四的下午一点噜
第9章 反穿将军(9)
次日上午,二人终于踩在了梅县的土地上。
坐了一夜的车,又睡了一个不踏实的觉,奉欢觉得脚下的步子都有些飘。
这一个县城不大,但规模发展得不错。奉欢带着胡不归去吃了一顿早餐,饱腹之后,她才感觉清醒了不少。随后,奉欢就着记忆里曾经去过几次的地址,奔向了方冰香家。
然而出乎奉欢意料的是,一到方冰香家附近,就发现居民楼四周挤着不少看热闹的人,叽叽喳喳讨论得热火朝天。而被人群包围,又被人群讨论的那一栋居民楼,却安静得过分。
他们都围在方冰香家楼下。
奉欢一皱眉,突然感觉不妙,可她的个儿不高,踮起脚尖想看看什么,却偏偏都被面前堵得水泄不通的人挡住了视线。正当她想找个高点的地方看看时,身边的胡不归突的一下将她抱了起来,像抱小孩儿一样,让她坐在他的臂弯处,如此一来她所能看到的地方高出许多。
胡不归并没有吃力的样子。联想到初次他背着她气喘不已的模样,奉欢心下猜测他的变化为什么这么大。她面上不动声色,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明明是夏日,他的身体却透着一股凉意,细一看,他的面色也带着一丝苍白。奉欢一怔,很快又笑道:“多谢啦。”
胡不归轻敛了敛眼,面上静静露出一抹笑容。
视线穿过人群,奉欢见到,方冰香住的那栋楼下停了一辆警车,一条条禁止入内的长横幅拉起,伫立的雪糕桶围出一圈难得的安静地,还有一两个警察维持着周围的秩序。
方冰香家被封锁了。
不好的预感在奉欢心里越放越大。
她抬头望向远处二楼的楼房,有几道人影走来走去,里面的景象却不能完全看清楚。她一边看,一边听四周的街坊邻居八卦着,说是三楼的住户昨晚惨死在家里,原因是有强盗入室抢劫,搜刮值钱的东西时见到方冰香醒了过来,为了灭口强盗就把她乱刀砍死了。
强盗?奉欢眯了眯眼,嘴角弯出一抹古怪的笑容,昨天才看到那个小混混尾随方冰香的照片,这么巧昨天晚上就死了?
杀人的是那个小混混。
抢劫?不仅仅是方冰香家里的钱财,那块玉佩估计也落入小混混手里了吧。
至于玉佩最后会落入谁的手里……
奉欢面上的笑意越发灿烂,只是眼里带了点漆黑的冷意。她低头看向抱着她的胡不归,他正淡然立于人群之中,对于周围人说的话似乎并不在意。注意到奉欢的视线,他立时朝她回看了过去,温和地笑了笑,问:“姑娘怎么了?”
有疑点的是,这一世胡不归不认识方冰香,又怎么会知道玉佩在方冰香身上?
难道他有什么特殊的法子知道玉佩的位置?
这样一想,倒也想得通上一世刚来这个世界的胡不归,怎么会跟距离永华市那么远的方冰香在一起了。
另外还有……胡不归怎么跟远在几百公里外的梅县的小混混联系的?
“奉姑娘?”
一声轻唤叫回了奉欢的注意力。见胡不归还在看她,奉欢摇了摇头,笑道:“没事。”
她一边听着街坊邻居八卦,一边看着三楼警察的身影在方冰香家里走动,玉佩大概不在了,但是方冰香的爸爸是考古教授,里面或许有一些对那个会长生不死秘术的民族研究的资料——还是另外找个时间再过来看看。
周围的街坊说起这案子简直口沫横飞,仿佛自己身处在犯罪现场一般,将整个过程说得活灵活现。奉欢漫不经心地听着,一边记了记周围监控器的位置。
又听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新的信息,奉欢这才拍了拍胡不归的肩膀,道:“放我下来吧。”
“如何?”胡不归稳稳地将她放在地上,比起初次背她,这会儿他的力气大了不少。
“可能有点糟糕啦。”奉欢似是不太在意地收回了看单元楼的视线,转过身慢悠悠的往人群聚集相反的方向走去,声音轻快,“玉佩大概被偷掉了。”
胡不归轻步跟上她的步伐:“那现在怎么办?”
奉欢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再看吧。”
“那一切听姑娘所言。”胡不归微微一笑,温润如玉的面容上看不出什么异样的表情。
奉欢决定在梅县停留一天。她就近找了一家宾馆,定下两间房后,两人稍作休息一阵,随后闲适地在梅县里转悠。
难得外出走一走,胡不归却对了解新奇世界没了太大的兴趣。一路上他静静跟在奉欢身边,只在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时才别过头来看她,轻弯弯的眼里满是柔柔的笑意。
梅县不大,他们慢悠悠地走了一圈,间或去了梅县有名的景点呆了一会儿,直到晚饭后,两人一起回到了宾馆。
买好的汽车票在明天上午出发。奉欢提醒了胡不归早点儿休息,便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先与苏深发了一个短信,因为之前早有联系,他便与奉欢定在了一家宾馆,原本是为了随时见面,但现在也没时间见面了。
听闻到方冰香的死讯,苏深也有些懵逼,他不过一会儿没盯住方冰香就出了这事,心觉自己这回失职。再说回来,他看那小混混胆小如鼠的模样,怎么也不像是个敢杀人的家伙。
至于现在该怎么办……
苏深说是他在梅县有几个认识的人,可以去问问梅县有哪些销赃点。那小混混偷了不少东西,总得找地方销赃。
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奉欢沉默了一会儿,拒绝了苏深的提议,只让他今晚小心盯着胡不归,看看他这一个晚上的行踪。
苏深去盯胡不归,去方冰香家里查玉佩来历的事,就交给了奉欢。
直到凌晨三点。
万籁俱静。梅县陷入了一片完全的黑暗之中,只有马路上偶然传来一声摩托车疾驰而过的呼啸声,在窗帘上闪过一道浑浊的亮光。
没了多少睡意的奉欢轻轻一翻身,从床上下来。她换好衣服,从包里翻出在宾馆房间里找到的一些可用的零碎小件,随后悄悄开门往楼下走去。
宾馆柜台,那一名守夜的员工昏昏欲睡,再怎么吵闹的电视剧声响也无法将她从困倦里抽离。奉欢出去时,那员工也只是勉强抬眼看了看,困意重重的大脑让她没多少精力去记一记这个凌晨出去的客人。
顺着白天走过一遍的印象,奉欢来到了方冰香家附近。她边想着白天记过的监控器的位置,一边绕到单元楼下。白天时,这里拥挤着一群看热闹的街坊邻居,直到深夜,这儿才一片死寂,给那一间曾经死过人的屋子蒙上一层阴暗的气氛。
奉欢毫无所觉,她悄悄踩上阶梯,避免过大的声响引亮楼道灯。
白天取完证后,警察都离开了,这里没有人看守。奉欢一路无阻地来到方冰香家门口。她避开门口拉的塑料条,亮起手机灯,将光对准了大门锁。之前的门锁撬坏了,现在大门用一把新的锁栓着。
她掏出口袋里的小夹子和一根回形针,用力掰弯了,随后对着光开始耐心地撬锁。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就在她闷热得额头上沁出汗珠时,锁内传来“咔嚓”清脆一声,她取下锁,大门缓缓地拉开一条缝,随之一股带着血腥味的冷风从门缝里逸了出来。
奉欢面不改色地拉开门,稍稍用衣服遮住了手机光,一边借着一层朦胧的光亮打量屋子,一边在手指上缠随身带的胶布。
满屋凌乱,衣服、生活用品等等翻箱倒柜地掉了一地。客厅里除了乱之外没有其他的异样,那进来的强盗似乎真的只来偷东西的。
印象之中,原主曾经来过这个地方,还跟方冰香大吵大闹,现在这里变成这样……难免唏嘘。
绕过客厅的杂物,奉欢来到了方冰香的卧室门口,手机灯一晃,马上映出床单上一大块一大块暗沉的猩红色,血液喷涌一地,甚至连墙壁上都是一片喷射状的血迹。因为天气炎热,这些血很快凝固。
床头柜被扯了出来,衣柜门大开,衣服翻得凌乱、证件纸张丢的满地都是。这般搜索的痕迹,看得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让别人搜刮走了,更别提什么玉佩。
有用的线索都让警察带走了。奉欢在方冰香的卧室转了一圈,并无所获,随后来到了书房,比起其他被乱翻一通的地方,书房显得整洁不少,想来小混混没在里面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奉欢轻手轻脚地在书房里翻动着,书架上摆着许多考古类的书籍,抑或是一些研究古时生活习俗的书本。她仔细搜查了一下,忽然发现有点儿不对,在一排摆满正经讲科学的书本里夹着一本神话传说。
奉欢的目光一顿,她从中抽出那本书,随手一翻便翻到了书主常看的那一页。手机光微微一动,映出一排用墨线划出来的文字。
说是很久以前有个皇帝想要长生不死,为此派了无数的手下去民间寻找各种秘药。一来二去的,皇帝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一个会不死术的凤凰族,当即欣喜难耐地派兵将那一族人全抓了起来,要挟他们说出秘术。
凤凰族仗着自己开挂死不了,一开始宁死不屈,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当凤凰族活下来的人越来越少时,他们开始感到了害怕,不得已,族中的几个人交出了秘术。
然而想要不死,同样没有那么简单。所谓能让人长生不死的秘术,事实上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符咒,辅以符咒使用的,还需要一味药,一味……几乎找不到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