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若榆淡淡莞尔:“我对海底捞没兴趣……林玲,你知道我的性格,你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我是只要在乎了,就会一直在乎下去。”
他是个目标深远心志坚定的人。认准了一个方向就会全力以赴,和某林那种遍地开花的性格还真的不一样。
林玲有些头晕目眩。
她想到了那个夜晚,她决绝地摔了杯子以后,穿着高跟鞋从老师同学中间跑了出去,他也不假思索追了上来,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停车场,她听到了他大声喊道:“林玲!”
他是个说话很稳重的人呐,除了那一次,何曾听到他这样焦急的语气?
——在那之前,他们谈论过许多次将来要找个什么人。她喜欢充满安全感的肌肉男,他说要温柔顾家的好女人,彼此还调侃对方当了法医以后绝对交不到男/女朋友。结果兜兜转转,来到了那个停车场,他说:“如果你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话……”
她愿意什么?!
她到底愿意不愿意呢?!
连她自己都觉得,除了他已经没有了更好的选择。
可是当时充斥在她脑海中的只有那份断送了她法医之路的评估报告!
眼下,被表白的是她,不是刘景宁,可是刘景宁的小心脏一直在砰砰砰地撞击着心室,一下又一下地跳个不停。
“师兄……”她很艰涩地开了口,却是道:“随你吧。”
他的心志就是她。
***
告别了师兄,林玲就回到了乡下。
刘翠华的葬礼再次举行,这次来的人明显比之前要多得多,除了亲朋好友以外,公安局和记者都来了。全村没有一个老人的下葬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经过一番澄清,刘景宁的犯罪嫌疑全部洗脱,还成为了拯救被拐儿童的女英雄。王村长亲自把一面“见义勇为”的旗帜奖励给了她,村民们纷纷鼓掌。
“刘翠华这个养女儿厉害啊,要不是她发现不对劲,老太太就白白被那两个人贩子给害了!”
“人家中考是镇上的第一名呢,说不定以后就是个大学生,有出息着呢!”
“翠华她可以闭眼了,养女儿这么孝顺,这么有出息。”
“哎呀,连宝在哪里?我问问他要出多少彩礼,给我家小子娶了这么个老婆以后就有福气了!”
喇叭声阵阵,锣鼓声喧天,刘翠华的棺材再次启程。
这一次,刘翠华可以真正安息了。
到了殡仪馆,林玲磕完了头,胡连宝就塞给了她一笔钱:“丫头,你揭发了凶手,妈她会在天上保佑你考个好大学的。”
“大伯,这钱是?”
林玲粗粗一看,少说也是三四百块钱。
“大伯没什么本事,这是大伯跑车赚来的一点钱,你回到学校以后,多买点好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去考试。”
林玲莞尔一笑:“嗯,谢谢大伯。”
同时她也在心里说:再见了。
****
小小的骨灰盒安置在了墓碑之下。
墓碑上面的黑白照片已经泛黄不堪,只有慈祥的面孔依旧。
周围的人渐渐远去,最后只留下了她和脑海里的那个她。
刘景宁是个十分敏感的女孩子,出殡的这一天,林玲能够感觉的到她的心里在想一些玄乎的问题:
我到底是谁呢?
我从哪里来的呢?
我将要往何处去?
是不是我以后也会和奶奶一样,就定格在坟墓的几行字上?
刘景宁还真是个小哲学家,懂得思考这些哲学的本源问题了。
林玲就劝道:“景宁,你马上就要高考了,把心思都集中在学习上面吧,其余的也别多想。”
脑海中的刘景宁很惊讶:“你能感应得到我在思考什么?!”
“嗯,我占用了你的身体,可没占用你的魂魄。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那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能够进入我的身体?为什么知道我家发生的事?”
“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具体的也说不清楚。总而言之,我是来帮你的。”
现在真相大白,刘景宁又可以重新开始人生路了。
对于这次的穿越,林玲也有话要说:“老实说,你真的挺多愁善感。”
——两个灵魂的互相作用,导致她的思维也逐渐和刘景宁靠拢了。
刘景宁本身就是个孤儿,所以她对被拐少年小宝儿十分怜悯。这份感情传达到了她的身上,也就让她的心里多了一份爆棚的母爱。
刘景宁喜欢做饭,嗯,导致她这个万年做饭自己吃的家伙,也给别人做饭了。
更绝的是,刘景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了梁师兄的一切。梁大叔的气质优雅,温柔多才,还会做饭洗衣服赚钱,这种男人对小女孩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小景宁生长在那种乡村里,从来没见过这么优质的男人,小女孩春心萌动了,林玲几乎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能听到姑娘扑通扑通的小鹿乱撞。
这点才是最囧的:“姑娘,咱们矜持点,你别老是把心跳加速好么?”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林玲是个花痴,事实上,能学法医的妹纸都是心理素质无比强大的。哪怕是面对一具八块腹肌的美男身体,她脑海里想的也是全身的骨骼图和各种解刨分析理念,旖旎?你跟一个法医谈什么旖旎?
刘景宁这才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不是故意喜欢上他的。”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过——梁若榆他跟我走的,你也要适可而止。”
“他……也会走吗?”
心脏猛地沉了沉,这是刘景宁在难过。
原来失恋是这样的,会牵扯到心肌阵痛,林玲想,就好像心脏病发作一样。
刘景宁是真的喜欢上了梁若榆,连心痛的感觉都这样的清晰,一阵阵传导到了她的思维之中。
那是小鹿乱撞以后,却发现撞的是一面高不可攀的南墙。
那是第一次心动以后,下一秒就发现:还是放弃这份爱比较妥当一点。
这样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是有一点残忍。
刘景宁沙哑着嗓子,问道:“那我还会遇到像他这样的人吗?”
林玲也有些茫然:“不知道,不过你还年轻,以后可以慢慢找的。”
“嗯,我会好好努力的。”
“那,再见了,刘景宁。”
“再见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女孩的只有轻轻扬起的晚风。
***
《景宁打官司》的结局——
【我叫江振南,是个自由撰稿人。】
【2014年的一天,我去拜访了一位华裔女教授。】
【我按响了门铃,门是全自动开启的,从走廊一直走到客厅,到处都是洋溢着春天的气息。看得出来,这里的女主人很爱伺弄花花草草的,连池塘里都载满了中国移植来的睡莲。】
【我很快见到了我的这位客人,她叫刘景宁,国内基础物理学的领航人之一。她于1994年申请到了清华全额奖学金留学欧美,回国之后不久,认识了同为教授的丈夫,于是就跟着他一起来到了圣地亚哥。】
【我想采访一下她关于1990年冬天的故事。报纸上报道的是:她凭借一己之力,抓住了杀死她奶奶的人贩子,但是她自己很少提及这件事。】
【今天,我们聊了聊这个话题,她跟我说,我很感谢警察的帮助,但是我更加感谢的,是两个帮了我的无名人士……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资助,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
【刘教授始终没有说那两个人是谁,但是她这样对我说:“我对物理学,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好奇心也是来源于此。宇宙真的是无限大的吗?多维时空真的存在吗?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我吗?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思考起了这些问题。”
“后来我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去了伦敦和巴黎,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去寻找时间和空间的真相所在。”
“这就是我选择了物理学的原因。”
【说话间,她谈吐优雅,举止端庄。看样子,她17岁那年遇到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留给她的疑问,真的改变了她的一生,也改变了世界物理历史。】
【她还提到了国内的两个亲人:一个远在浙江余姚的弟弟,还有一个住在东北的大伯。弟弟是她认下的义弟,在十七岁那年,她帮这位弟弟找到了家人。如今30岁的义弟,已经是当地的水果大王了。而大伯还住在老家的房子里,因为胡家培养出了一名教授,大伯在村里很受人尊敬,今年还当选了村长。】
【我也见到了她的丈夫,圣地亚哥大学的教授乔治先生。乔治先生十分疼爱他的中国妻子,他说,能够遇到刘景宁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他们说,他们在1998年的春天相遇于图书馆,共同借走了一本书——《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他们相信,世界上总还有另一个他们存在。】
Happy end
***
林玲看完了书,就把结局发给了师兄。
——没想到刘景宁最后成为了一个科学家,一个探究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物理学家,还是拜他们所赐?!
林玲有点囧,她这个来自天外世界的灵魂,无意间还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多维宇宙那是绝对存在的,比方说他们的文明就是。而书本中的世界,则是相对于他们这个维度而言的,下一个维度的世界。这里的人可以随时穿越进去,但是不能改变其中的因果规律,这就是时空管理局铁的法律。
要不然,她也不用这么费心费力改变小说中的因果律了。
好了,刘景宁和小宝儿都过得很幸福,她也放心了,至于什么时间空间的问题,就留给他们自个去摸索吧!
***
林玲很快就找到了下一本要穿的文:《蔷薇下的羔羊》。
蔷薇是美丽而尖锐的花朵,羔羊,嗷嗷叫着,代表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
这是一个富家女与贫家女互换身份的故事。
孙薇是个千金大小姐,她从小父母双亡,被伯父收为养女,得到了林家人的万千宠爱于一身。
然而就在她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从乡下来的小保姆田穗,一场错位的青春惨剧就此开展。
林玲很喜欢封面上的一段文字:
【……蔷薇满身的毒刺扎得那一棵渺小的禾穗遍体鳞伤。那个无辜的女孩遇到了那个高贵的女孩,她就是一头沉默的羔羊。她早早就凋零在了淤泥之中。而蔷薇继续怒放着,炫耀着她带血的爪牙。】
孙薇和田穗其实是一对被调换了身份的大小姐与农家女,二十二年后两人相遇,上演了一出血腥的报复惨案。
而她的任务就是去阻止这个惨案。
准备好了以后,林玲就提交了申请,要求再开展一次穿书业务。
【申请正在审核……】
【业务申请通过,编号:0027。】
【时空穿梭正在进行,祝你们好运。】
嗯?!你们?
林玲这才想了起来,某人也是要去的。
第32章 、032蔷薇...
田穗初次来到孙家打工的时候,就收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下马威。
这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桌子上摆放着不少插花花瓶,是日本陶艺的欧式复古树脂花瓶。里面点缀着三色堇,勿忘我,还有风信子等鲜花。香味很浓烈,有种醉人的馥郁。
衣柜里都是漂亮的各种名牌大衣和包包,光是Gucci的斜挎就足足有二十多个。
田穗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房间,不经看走了神,于是乎……她碰倒了一个花瓶。
“哗啦……”
珐琅彩的花瓶碎了一地。
响声惊动了房间的主人孙蔷,孙蔷提着裙子,踩着淑女风格的小皮靴跑了上来,就像一位公主那样——
哦,请她收回原话,孙蔷发火的时候根本不像是个公主。
她抬起了曲线优美的隔壁,用她那高贵的手——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田穗的脸上顿时火辣辣地疼,浮起了五根手印。
而孙蔷嫣红的唇,配上绯红的脸色,显得桃花般艳丽无比。
但是这张嘴吐露出来的都是恶毒的字眼:
“笨蛋,我让你进我的房间了吗?!”
田穗捂着脸颊,忍着眼泪,她的牙齿几乎咬破了下巴,这都是屈辱的表现。
孙蔷看她这副样子,更加耀武扬威了:
“去把碎片给我捡起来,捡不干净就给我舔干净!”
田穗深深吸了一口气。
袖子里的手指已经紧紧握成小拳头。
孙蔷还不依不饶:“愣着干嘛,去捡啊,别以为你是你妈推荐进来我家的,就能站着不动吃干饭!”
妈妈……
田穗的拳头一节一节松了开来。
就像一点一滴地抛弃尊严,只剩下赤果果的“苦涩”两个字。
——她的妈妈还在住院化疗,看病需要很多钱的,她,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于是她弯下了腰,去捡地上的碎片。
却冷不防地,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
***
这是A市的一栋别墅里早上发生的事情。
别墅的主人姓孙,是个跨国企业的CEO,打人的姑娘是他的侄女孙蔷,也是整个孙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
有一种职业叫做保姆,适合手脚勤快,身家背景干净,又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做。田穗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姆。
田家母亲年轻的时候,曾在孙家干过八年的保姆,深得孙家人的信任。后来她服侍的那对夫妻因为空难死去了,她还带着主人家的孩子去了另外一个孙家,哺育了那孩子一段时期。
如今,那个孩子长大了,就是今天扇了田穗巴掌的孙蔷。
而田穗刚刚从乡下过来,还没找工作呢,母亲就被查出来乳腺癌需要紧急切除。为了给母亲尽快手术,她厚着脸皮向母亲的东家孙家借钱。孙家借是借了五万的手术费,但要求她留下来,继续她母亲之前的保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