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理智的,知道孩子们去城里会更好,可她自己却是不愿意去的。
她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地方,她那个死鬼男人就埋在村子外不远的坟地,她要是走了,死鬼男人咋办?爱国咋办?他们要是觉得她不要他们了,把他们丢在这儿了咋办?
因此陆婆子说什么都不肯走。
陆爱民跟陈香兰都犯愁啊!虽说孩子们暑假才开始,可娘有多固执他们是知道的,当初多少人说陈香兰家里成分不好,她硬是给陆爱民娶了,多少人说陆爱民没有陆爱国有出息,她仍然咬着牙供陆爱民上学,陆爱民可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现在她说不肯走,那谁劝得动?
两口子又开始合计,愁的不行,这次他们抽空回家就是想把孩子们跟娘带走,这些年一家人真是聚少离多,可搬到县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哪怕大家都要上班上学,早晚也都能见着面。而且县里学校的师资条件也比村里跟镇上好,对孩子们有益处。
陆婆子当初是实在找不到旁人,村长才来找她到学校当老师,教娃们读书写字,人活着总不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县里的学校对老师的要求就严格一些,得是师范学校毕业,还得有教师证,陆婆子哪怕是言情书网出身,也肯定是不行的。
她一个忙活惯了闲不下来的人,让她天天待在家里啥也不干,还没有地给她种,她能呆得住?
怕不是得闷出病来。
玲珑坐在蛋哥哥们中间,张嘴吃陆徽喂的葡萄,再张嘴吃陆央喂的西瓜,这会儿已经不是吃个西瓜都奢侈的时候了,她鼓动小嘴嚼,兄妹三个就远远瞧爹娘在一起愁眉苦脸的商量。
虽然都忙,可两口子的感情却比过去更好了,蜜里调油的,陆徽陆央兄弟俩都是个被无视的命,也就玲珑能插一脚,人家一家三口甜蜜蜜,兄弟俩就只能站在路边吹冷风。
早习惯了,在这个家他们俩是透明的,加一起也没有妹妹一根头发显眼。
陆徽捏了捏玲珑的脸蛋:“小机灵鬼,到你上场了。”
陆徽为啥不自己去呢?因为他了解他爹,他要是上去,话没说完得先挨顿揍,可妹妹就不一样了。
其实陆徽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当然不希望家人分开,这也是为什么他初中三年都坚持朝家里来回的原因。爹娘是工作关系没办法,但他们既然灵活,就应该主动靠拢——这才是一家人不是吗?互相体谅互相包容互相帮助。
奶舍不得这里,可他们又不是不回来了,既然奶闲不下来,给她找点事做不就成了?陆爱民两口子忙起来之后,三兄妹跟陆婆子相处时间最久,兴许是隔代亲的缘故,陆婆子跟他们讲了很多陆爱民都不知道的事儿。
陆徽觉得,他们奶年纪也不大,还是个很有气质的老太太,虽然脾气火爆,生气会抓着笤帚追着他们满院子打,可从本质上来讲仍然是个很厉害的老太太。而且奶经历过很多大事,娘在很多事情上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还有谁比奶更合适吗?
他现在年纪还小,等他大学毕业肯定会帮忙的,二蛋对做生意没兴趣,一门心思想当警察,妹妹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身为大哥,陆徽觉得自己应该担当起责任,给弟弟妹妹快乐且自由的人生。
他还没上高中,却已经把人生规划的清清楚楚。
这是三兄妹商量过后的决定,不过还是得玲珑去说,只有玲珑说的话爹娘才听得进去。这几年娘越发的女强人,也越来越像奶一样彪悍……
因为是坐在台子上,陆徽不放心,自己先跳下去对玲珑张开双手:“哥哥抱你下来。”
玲珑乖乖跳到他怀中,陆徽把她抱下来后又捏了下她肥嘟嘟的小脸,“去。”
玲珑瞪他一眼才走过去。
陆爱民两口子估计是当局者迷,陆婆子不肯去县城,他们就想不出聪明法子来,闺女过来一说,两人顿时茅塞顿开,对呀!找不着当老师的工作,那也不一定非要当老师啊!
陈香兰清楚着呢,她婆婆是个讲究人,刚嫁过来时她也没啥本事,下地干活也比不上别人家媳妇,连饭都不敢吃太多,怕婆婆怪罪,可娘从来没说过她一句不好,还主动掏钱给她买了一架缝纫机,那时候能有架缝纫机可是了不起的事!
陈香兰给人缝补衣服,有时候陆婆子看见了就指点一下,现在陈香兰才想起来她婆婆审美有多好!她事业逐渐做大,给闺女准备了好多新衣服,都是娘给搭的,瞧闺女多洋气多好看啊!
搂过闺女在那滑嫩的小脸蛋上就是一口:“咱妞妞真聪明!娘这就去找你奶!”
玲珑揉着脸蛋,亲的也太用力了……
眼神太过哀怨,搞得陆爱民也想使坏,他跟媳妇一样搂过闺女,在小脸蛋上咬了一口,“爹也去!”
怕被闺女指控,他脚底抹油溜得飞快,玲珑两只手捣住两边脸蛋,气鼓鼓地走回蛋哥哥们身边,一头扎进陆徽怀抱:“脸疼!脸疼!”
陆徽心疼地给她摸摸,塞了颗剥好的葡萄到她嘴里,玲珑这才稍微满意,对着陆央张开小嘴:“啊。”
陆央会意,跟伺候老佛爷一样叉起一块西瓜送过来,两人一起用力,把玲珑又拉到台子上,三兄妹就跟刚才一样亲亲热热地坐在一起,等着看戏。
他们家生活条件可是领先了其他人家一大截!
村里第一家买彩电的是他们,第一家买冰箱的也是他们,第一家有了摩托车洗衣机的还是他们!这些东西,村民们只在广播里黑白电视上看到过!他们还不知道这是啥的时候,陆家已经用上了!
玲珑的小伙伴们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跑来玲珑家看电视,大彩电看得清楚极了!还有好多好吃的!
所以得知玲珑要搬去县里了,最难过的,也是这群小豆丁。
第426章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一)
陆婆子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要不说陆徽聪明呢, 劝说路线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先是陆爱民两口子上去晓之以理,接着妹妹上去动之以情——他们家乖妞一撒娇一掉眼泪, 神仙都难说不,更何况是疼她疼的不行的奶?
不过陆婆子也把丑话说在前头, 要是她不适应,她还是要回来的。
陆爱民陈香兰当然是满口答应,有小闺女在,娘去了还想回来?
不存在的。
就这样, 陆家人趁着孩子暑假举家搬迁到县里去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他们既然要到县里住,村子里的地肯定就没法重了, 陆爱民就做主把地让给了老王头,老王头这个年纪也不怎么下地,都是把地租出去,每年拿到的钱跟粮食也够他一个人吃喝。
玲珑的小伙伴们难过极了, 他们舍不得漂亮可爱的玲珑,也舍不得玲珑家里的大彩电。家里收拾的那天, 小伙伴们都来找她,玲珑穿着精致的小裙子把他们迎进来, 陆徽陆央兄弟俩就跟两个骑士一样忠诚地守护在她周围, 这么大的人了还能跟一批小豆丁玩一起。
玲珑上学早,育红班就上了一年,小学也跳了两级, 不然以她现在这个年纪哪里读得到四年级啊,之所以没有继续跳是因为再跳可能就要跟陆央同班了……玲珑不想跟陆央一起上学,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差点把妹妹弄丢的缘故,玲珑不在陆央视线内还好,一旦出现在他视线内,那必然是被管的密不透风,干啥都不行。
可她要是比陆央年级更高,说出去也不好听啊!
因为比同班同学都要小许多,玲珑在班里基本属于众星拱月的存在,大家都让着她,觉得这个漂亮可爱的妹妹又聪明又讨人喜欢,尤其是小男生们,简直不要太喜欢跟她一起玩。
不过大家都有点怕玲珑的哥哥们,尤其是那个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大哥哥,每次星期五放学都会看到他来学校接玲珑,那时候是没人敢朝玲珑身边凑的。
特别是小男生们。
但现在玲珑要转学了,他们实在是舍不得。
小孩子想法单纯,玲珑也挺愿意带着他们一块玩儿,既然都要走了,很多玩具跟衣服她都不要了,娘说新家给她准备了一间大大的衣帽间,里面全是新衣服新玩具呢!所以在征得了陈香兰的同意下,玲珑就把自己的小裙子跟玩具平均分给了玩得好的小伙伴。
她虽然护食,却也很大方,小朋友们得到了好东西,离别的愁绪顿时被冲散了许多。
等玲珑送走了自己的小伙伴,陈香兰又给兄妹三人派任务了。他们要搬家,少不得跟邻居亲戚打声招呼,陆爱民这次回家专门开了辆吉普,要带走的东西不多,他主要是买了些糕点当礼物,陈香兰叫儿女们过去就是要他们挨家挨户送的。
同姓的族人都是亲戚,陆爱民得亲自去,但诸如左邻右舍这样普通交情的,娃们就能去了。
先是送了比较好的几家邻居,最后才轮到王翠兰家。因为当年王翠兰家的粪球想吃玲珑的西瓜导致玲珑对粪球一直感官不好,两家本来就不咋地的关系越发淡了,偶有借锄头借板车之类的来往,但王翠兰再也不像过去那样闻着香味儿就带着自家娃掐饭点来蹭饭了。
玲珑没想到当初一块西瓜之争,居然能有这样出其不意的效果。
陆徽陆央对王翠兰家也淡淡的,玲珑缠着他们问,陆徽才告诉她说当年陆央光顾着捡麦穗把她弄丢时,村里人都帮着忙找,不知道王翠兰家是记恨还是生气,反正就当没这回事儿。当然,他们家妞妞丢了,人家帮不帮忙是人家的事儿,可乡里乡亲的,就小孩儿口角,一块西瓜,至于吗?
两家关系就淡了。
但都要搬走了,没必要结这个仇。
王翠兰家两年前养了条狗,又丑又凶,还特别彪,粪球上学后带同学来家玩,好几个娃都被咬过,家里人来找,王翠兰就凶神恶煞地把人家骂回去,久而久之,粪球也没啥朋友了。
至于大花,初中没上完就被王翠兰拽回来不给上了,现在天天在家干活,她不是块读书的料,这会儿上学又不是国家义务教育,家里还是得交学费,用王翠兰的话来说,没必要浪费钱。
玲珑三兄妹到王翠兰家门口,就看见大花蹲在院子里洗衣服,木盆里堆积了小山一样高的脏衣服,她就坐在小马扎上吃力地搓,听到自家狗叫才知道来人了。
抬头一看,先看见的就是长得面如冠玉的陆徽。
说起陆徽,那是真的好看啊,大花都没见过像他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她小升初考的一般,但镇上就一个中学,所以她也去上了。镇中虽然不能说多么好,却很注重学生学习,初一第一学期末就实行了实验班跟普通班的制度,大花成绩不行,掉在普通班,所以就跟陆徽当了一学期的同学。
陆徽多厉害啊!回回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老师们的宠儿,同学们艳羡的对象,上初中的女生已经有些朦朦胧胧的感情了,大花不止一次听班里女生讨论实验班的陆徽有多厉害多好看。
她心想,自然是好看的,小时候就好看。
说起来他们小时候还一起玩过呢,只可惜后来陆徽有了妹妹,他那个妹妹又是个傻子,就很少有玩的时间了。再后来陆徽妹妹不傻了,可两家却不怎么来往了,就算是住得这么近,也是一年到头说不上几句话。
现在瞧见陆徽,她顿时紧张不已,连忙站起身把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又撩了撩头发,可惜这样的动作并没有为她带来几分体面,而是让她越发感到自卑。
陆徽跟同龄人是很不一样的,这一点并不仅仅体现在他优异的成绩上。
乡镇初中的男生,都处于青涩叛逆的时候,甚至于以欺负女生为乐,很多人偷偷抽烟,脏话不绝于口。这很正常,男人说脏话骂粗口咋了?她爹是出了名的老实人,不也常常把脏话挂嘴边吗?
但陆徽从来不会这样。
他总是穿的干干净净,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课桌上的书本井然有序,非常有礼貌,从不说脏话,也从不欺负女生。什么抽烟喝酒……他更是不会干。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
正因为这种格格不入,甚至于随身携带手帕的行为,有些看不惯他的人就嘲笑他是娘娘腔跟怂包,陆徽对此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回,他班里一个女生被初三几个男生围着逼她认干哥,因为已经放学了,那几个又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没人敢招惹,大家都当做没看到快速回家。
大花当时抱着书包目不斜视地快步走过。
直到陆徽从车棚里推出他的自行车,那天他正好值日,所以走得晚了点。
不知道为什么,大花就停下了。
她看着陆徽把自行车放到一边,书包挂到车把上,又脱掉校服外套,很快地把衣袖卷起来——她才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的男生,他温暖又美好,却又高不可攀。
陆徽来她家干啥呢?难道是来找她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大花就忍不住兴奋起来,她的手指因此微微颤抖,盯着陆徽的眼神显得很炽热。
他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跟黑色的裤子,看起来很休闲,也特别好看。初中之后大花从来没有跟陆徽说过话,而在上初中的时候,他们最亲密,也不过是陆徽经过她的课桌那一瞬间,她闻到了从他身上传来的清爽的肥皂香味。
“我们家要搬家,所以我爹让我们送些糕点过来。”
陆徽的声音也很好听,大花成绩不好,脑子里晕晕乎乎就想起一句“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看向陆徽手里拿着的那盒糕点,看起来很高级,她都没有见过。
陆徽把糕点递过来,大花局促地又擦了擦手,这时候二花从堂屋走出来,看到玲珑眼睛一亮:“玲珑你咋来俺家了?”
虽然大花不喜欢玲珑,但二花喜欢啊!她觉得玲珑好看又大方,所以虽然她比玲珑大好几岁,也很少在一起玩,可见了面总是很热情地打招呼。
她也不怎么嫉妒人,很淳朴,过来就夸:“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是你娘给你的?你娘对你可真好,俺也想穿新裙子,可俺娘不给,说要给弟弟攒娶媳妇的钱。”
玲珑就不由分说地从陆徽手上把糕点拿来,塞到了二花手里,凑近她耳边悄悄说:“那你待会来找我呀,我还有几条裙子,你要是不嫌弃,就给你。”
二花狂点头,“不嫌弃不嫌弃!”
“那我们走啦,拜拜!”
陆徽初二的时候学校才开设英语课,他觉得这门语言很重要,因此每天回家都要抓着弟弟妹妹学,二花不知道拜拜是什么意思,但看着玲珑对自己挥手,就喜滋滋地跟着学:“拜拜!”
陆徽走了。
看都没看自己一眼。
大花的手都没来得及伸出去,就换了人。她站在原地失魂落魄,二花靠过来说:“哈哈姐你知道不!妞妞说要给俺几条裙子呢!让俺待会去找她!哈哈!妞妞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