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在上——魔法少女兔英俊
时间:2021-01-09 09:43:18

  这明显是真正的神器!这上面的蓬勃的大海之力,让人觉得握住它似乎就能掌控大海!
  魔王点了点头:“是给您准备的礼物,从海神那里抢、咳,我是说从海神那里要过来的,芙蕾说您喜欢收藏兵器,而且也更喜欢长兵器,她的枪法小时候也是您亲自操练的。”
  “嘿嘿!”霍华德子爵手里握着海神三叉戟,笑得根本合不拢嘴,他似乎一瞬间遗忘了对魔王的恐惧,浑身洋溢着纯粹的喜悦。
  魔王看了看他的表情,心想这应该是满意的意思,于是迈开步子,朝着不远处的霍华德夫人走了过去。
  “啊!是您呀,魔王大人。”霍华德夫人回过头,对着侍女们宛如将军般威严的面孔瞬间变得慈祥,“正好,我想问问你对礼服的样式……”
  魔王直觉这个话题不会很快结束,他抢先一步开了口:“我准备了给您的礼物。”
  “哎呀!”霍华德夫人惊喜地笑了起来,“何必这么麻烦呢,我已经……”
  魔王递给她一面镜子。
  “这是?”霍华德夫人接过,这是一面装饰不算太过华丽,但却让人从心底里觉得宁静和圣洁的一面镜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霍华德夫人不由自主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魔王解释道:“这是月神的镜子,除了能摆在梳妆台上,还能抵御一切魔法攻击。”
  “啊!这么贵重!”霍华德夫人下意识抬起了头,但也难掩脸上的欢喜。
  魔王觉得这应该也是满意的,人类可真是奇怪,表达喜欢的方式千奇百怪。
  举国瞩目的盛大婚礼,如约在三天后举行,整个王宫被装点得如同盛装出场的贵族少女本身,简直连每一块石板都透露着喜庆的气氛。
  王都内的贵族们开始陆续入场,妮娜和霍华德夫人如临大敌,务必在每一个方面做好万无一失。
  而此时,这场婚礼的两位主人公,已经悄然换上了平民的衣服,溜去了热闹非凡的外城区。
  芙蕾看了眼自己身边做了些掩饰,戴上了单边眼镜的黑发青年,清了清嗓子:“咳,莫尔先生,我们该从哪里逛起呢?”
  魔王眼中闪过一丝笑意,看着同样做了改变,顶着一头利落短发,做佣兵打扮,还背着一把长剑的芙蕾说:“嗯,芙拉蕾小姐,我似乎隐约听到了您肚子叫的声音,先从吃的开始买吧?”
  芙蕾微微红了脸,她小声抗议:“才没有的事!”
  但两人还是先去了小吃摊前,这里比以前更加热闹,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民们在这里展露着自己家乡的手艺。
  他们买了一份甜糕,卖糕的大婶热情地给他们盛了两份。
  芙蕾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她问魔王:“今天这里是不是和平常有些不一样?”
  “那当然啦!”
  魔王还没有开口,动作麻利的卖糕大婶已经接过了话头,她指了指自己摊前挂着的红布折成的布花,与有荣焉地笑起来,“您不知道吗?今天可是芙蕾女王和魔王大人结婚的好日子呀!”
  “看看,这是我家挂的布花,那边也挂了捧花,还有那边挂了风铃——据说这是他们那里结婚的习俗。总之,虽然我们进不了内城区,但大家都在和他们一起庆祝呢!”
  芙蕾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大家都一起庆祝啊……”
  大婶热情地把手里的两份糖糕递给他们:“是的,也只有今天,对你们这样的小情侣,买一份多送一份!”
  “那两位大人保护了整个阿尔希亚啊,还让人来给我们治病,真希望他们能够永远幸福下去。”
  卖糕大婶感慨了一句。
  芙蕾兜头被陌生人的善意和祝福环绕,一时间似乎还有点手足无措。她微微瞪圆了眼睛,小声道谢:“谢谢您。”
  边上有人趁机起哄:“我说,这么好的日子,你们要不要趁机和女王、魔王一起结婚算了!”
  “就是啊,一起结了,多有纪念意义啊!”
  “嘿,要是真结婚,那我这份烤肉可就免费送了啊!”
  魔王忽然觉得自己脚边变重了,他一低头,亚修一脸幽怨地看着他,压低了声音:“真好啊,这么多人给你们庆祝结婚,你们还能偷跑出来玩,你们还记得在努力工作的我吗?”
  “咦,你们不会已经结婚了吧?这是孩子都有了?”
  “这孩子可真可爱!”
  “什么!”亚修一脸震惊,“谁是他的……”
  魔王露出了恶意的笑容,他一把拎起了亚修,装模作样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哦,闹别扭了,糖糕吃吗?爸爸都给你买,来,叫父亲——”
  亚修拼死抵抗,周围哄笑不断。
  芙蕾站在人群里,微微露出笑脸。平日里总是和贵族们尔虞我诈,她都快把自己当成如传闻中的冷酷无情,又狂傲的女王了。
  原来她还是被这么多人爱着的,她最初,就是为了保护绿宝石领的平民们在努力学习的,现在,她要保护这里的所有人。
  芙蕾低下头咬了口糖糕,她看着还在努力和亚修做“父子斗争”的魔王,心想,如果这样的话,其实办个结婚典礼似乎也是不错的事情。
  ——好像多办几个也不错。
 
 
第109章 番外·十金币
  方珍珠领, 很少有人知道,这个贫瘠到大部分人都吃不饱的地方,是智慧神教的圣子, 纽因长大的地方。
  他那时候还不叫纽因, 他大概到了七八岁,才有了“埃尔森”这样一个名字。原因是他妈妈又生了个弟弟,现在人们说起“比尔家的儿子”有了歧义, 为了方便, 他终于有了个名字。
  他是家里的长子, 还有一个四岁的妹妹,和一个刚刚出生还在襁褓里的弟弟。他们家很穷,即使已经根本喂不饱原有的两个孩子了,他的父母似乎也还打算这么继续生下去。
  他父亲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 偶尔能从不知道哪里弄来两个钱,他猜多半是赌桌上。母亲靠帮别人浆洗衣服换一点食物,但她怀孕的时候也干不了活, 多半是纽因在做。
  他的母亲也并不会因为他的能干而夸奖他,她眼中透着麻木,最常做的就是靠在他们家那张并不牢靠的木制床上,半倚着床头, 茫然地看着门口。
  纽因偶尔停下来的时候会想她到底在看什么, 是未归家的父亲?还是不知何时会来的死神?
  这个家里唯一会发出声音的是他还不懂事的妹妹,那个还不到知道人间绝望年纪的小丫头,每天黏在纽因身边,学着他浆洗衣服的动作, 一脸需要表扬般的傻笑着。
  纽因以为自己就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 他想如果他能再长大一点, 就可以去帮忙做一些卖力气的活,也许能攒下点钱,去做学徒学一门手艺,或者做点生意,这样家里都会好过一些。
  他本来就活在烂泥里,无论朝哪里迈出一步,都算是走向更好。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难得没有喝得醉醺醺的回来,他一把拉过纽因和妹妹,甚至让母亲带上了襁褓中的弟弟,着急忙慌地前往智慧神教的教堂。
  一家人不明所以地跟着他,到了那儿才知道,是智慧神教的人在招收学徒。
  这和一般的信众不一样,如果通过了审核能领一大笔钱,但被选中的孩子从此以后就属于智慧神教,他们要改名换姓,从此跟随在神的身边。
  纽因一下子不安起来,即使知道他们不一定会被选上,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拉紧了身边的妹妹,扭头看了母亲一眼。
  即便这个姓氏并没有什么尊贵的,姓名也不曾有过什么被期许的含义,但他还是没由来的不想舍弃。
  ——他通过了。
  那位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的教士在看见他的一瞬间就惊呼出声,惊喜得宛如看见什么稀世珍宝,他大声宣布,会给他的父母十个金币。
  十个金币。
  是他们那条街上的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金钱数目。
  纽因茫然地回过头,他看见听到“十金币”的一瞬间,他的母亲眼里亮起了光。
  原来那双早已失去希望的眼睛,也是可以被金钱照亮的。
  纽因垂下眼,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他没有出声,任由旁人推着自己前进。
  但他的母亲忽然嚎啕大哭起来,她冲过来一把拉住纽因,忽然改了主意。她大喊着:“不要!我不要十金币了,不要带走我的孩子!”
  纽因猝不及防被她拉进怀里,她身上破败的酸臭味和久不见阳光的霉味一股脑钻进他的鼻子里,从能走路起再也没有被母亲这么抱过的纽因,头一次茫然无措地掉下泪来。
  “妈妈……”他喊。
  下一瞬间他的母亲被一巴掌掼到了地上,他的父亲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恨不得再对她踹上几脚。
  他的母亲蜷缩在泥土地上,发出呜咽般的悲鸣,纽因飞身拦到她身前,教会的人立刻大惊失色上来拉人。
  眼看着那个男人被拉开了距离,纽因看向他不断抽噎的母亲,还有不明所以跟着大哭起来的妹妹,他鼻子一酸,却还是开口说:“我跟他们走。”
  “我换十个金币,妈妈,你拿着那十个金币,离开这里吧。离开父亲,自己带着孩子去……”
  她立刻惊慌失措地抬起了头,她伸手紧紧拉着纽因:“不,不!没有你我怎么办,没有他我怎么办……”
  纽因所有的话被噎在了喉咙口,他可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让她明白有了这十金币,她完全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但那个瞬间他忽然明白了——他没法救她,无论他今天换到了十个金币,还是一百个金币,她都没有独自活下去的勇气。
  人群分开,一位长相就很符合“德高望重”这个标准的老先生走了出来,纽因听见有人喊他“主教大人”。
  主教大人站在纽因身边,拍了拍他的头顶:“我会让教会照看一下她的,平日里会给她一点活计做。”
  纽因垂下眼,他麻木地点了点头。
  主教大人带着他往教会内走,语重心长地告诉他:“等你拥有足够的智慧,总有一天你会忘记曾经的苦难,那些都会让你更为强大。”
  但除此以外,小小年纪的纽因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无法拯救。
  后来他被送往了王都,远离了这个贫瘠的方珍珠领,抛弃了作为“埃尔森·比尔”的人生,接受了圣洁的洗礼和赐名意识,他仿佛真的洗净那些低贱的出身、穷困的过往,成为天生高贵的神的孩子,作为“纽因”而活。
  他很聪明,他甚至在王都站住了脚跟,成为了神灵的眷属,从那以后他的身份都变得不一样了,就连他曾经的老师看见他都要叫一声“大人”了。
  智慧神给予了他无尽的知识,他当时觉得,这大抵是天底下最仁慈的神灵了。
  但他懂得越多,一个疑问也悄然发芽。神灵为什么不把知识分给那些愚昧的民众?智慧神教的诸位都是很有知识的人,但他们似乎恪守着教规,不会轻易把知识教给普通人。
  可如果那些人如果不那么愚昧,也许、也许很多人都能活下去,都能过上好日子。
  在他心底的某个角落,也许是每次被人在背地里叫做“值十金币的”,看到愚昧无知的母亲,看到依然被困于泥潭的穷人,他都会从心底里冒出那么一点不甘心来。
  他不敢质问神灵,只能尽自己所能,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神灵允许、智慧神教教规允许的范围内,一边和高高在上的贵族们周旋,一边尽可能地帮助那些人们。
  从芙蕾来到王都那天起,这座繁华的黄金之城似乎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他很欣赏芙蕾,这个来自绿宝石领的女孩,表面温柔内敛,内里无畏勇敢,看着她莫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就算时代的浪潮汹涌而至,她只有一叶小舟也会乘浪而起。
  看着她一步步往上,一步步力挽狂澜,阻止邪神的骗局,他居然觉得久违的痛快。
  他很聪明,他是个心思缜密的悲观主义者,他一边想着自己注定救不了太多人,一边又像是不甘心一样悄悄付出努力。
  看着芙蕾·霍华德的时候,他偶尔会生出——她难道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走向什么结局吗?否则怎么能够走得那么无畏,那么毫不犹豫。
  她好像就算不知道未来会走向何方,也会尽当下最大的努力,那双纤细笔直的肩膀,仿佛能够坦然面对与诸神为敌的未来。
  如果她成为女王,站上阿尔希亚的顶点,或许真的能够终结未来的诸神之战,能够在天灾之下保护住所有人。
  但他没见到她成为女王的那天。
  ……
  在芙蕾女王继位之后,战争之神迅速带兵撤出了红玛瑙领,与整个阿尔希亚井水不犯河水,半点边境线都不越。
  饶是芙蕾很想对付他,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借口。
  但战争之神也并没有完全沉寂下来,西边群国战乱不休,战争之神无法拥有席卷大陆的战争,就在自己的治下的领土里开启了征战,像是一场残酷的,用血肉堆积的大练兵。
  西方群国很快经不起这样的消耗,这样的土地养不活孩子,游民们一有机会就朝别国逃去,很快战争之神就要没有人来玩自己的战争游戏了。
  比起安定下来,让人类休养生息,发动一场战争,虏获他们的物资和士兵更符合战争之神的需要。
  战争之神不打算和得到了至高神最后力量的魔王对抗,他蠢蠢欲动的矛头对准了朝北方刚刚安定下来的庞波帝国。
  失去最大的威胁也是最大的支柱的庞波帝国,现在是个背后没有神灵的普通国家,那位狼皇似乎也不像传闻里那么弑杀,他相当有眼力见地和阿尔希亚结了盟,以极低的商品贸易税率换取了魔王的庇护。
  得知战争之神打上了自己的主意,狼皇没有丝毫反抗的想法,干脆利落地朝阿尔希亚求援。
  据说当晚芙蕾高兴得在床上打了个好几个滚,抵不住她的死缠烂打,魔王只能带着她御驾亲征,前往了庞波帝国的狮鹫城。
  战争之神很快收到了一封挑战书,阿尔希亚女王芙蕾,用十分嚣张的言辞挑衅他,说不用神灵插手,只用人类士兵对弈,保证能打得战争之神落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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