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小宝眼神一变,手中长枪向上一横,在空中接住这一剑,一枪一剑相碰发出“噌”的一声,擦出一道火花,下一秒,长枪和剑各自落回手里,靳珂被震得虎口发麻。但他笑了起来,暗想果然虎父无犬子,才这么小武功造诣便如此之高,长大后说不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真希望主子早点醒来亲自教导小主子。
靳珂拿出认真的态度,挥剑上前和米小宝继续过招,虽然米小宝武功不俗,但毕竟才学武不久,自然不是靳珂的对手,最后败在靳珂手下。但他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很高兴能有人陪他过招,抱着靳珂的腿让他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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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王来宝赶着一辆牛车停在了很美味饭馆门口,不光给米味送了一百个新鲜鸡蛋和一麻袋萝卜,竟然还给米味送来了一筐泥鳅。
王来宝呵呵笑道:“这东西是我打鱼的时候顺手弄到的,这东西没肉,刺还多,做出来也不好吃,我婆娘不爱做,所以我就送来给你了,米小娘子你别嫌弃啊,我听我大哥说你手艺好,什么东西都能做的特别好吃,所以我就想着带给你试试,看能不能做成菜。”
泥鳅在乡下很常见,但做出来不好吃,一股土腥味,村里人也懒得费工夫去抓这些滑不溜秋的东西,有那功夫还不如去抓两条鱼呢,但王来财每次抓鱼都会顺手抓到不少泥鳅,往常他都是让自家婆娘自个儿随便烧一烧吃一吃聊胜于无,但这次他想着给米味送一筐来,也算是一点心意。
米味一点都不嫌弃,泥鳅可是好东西啊,它肉质鲜美,营养价值也高,被称为“鱼中的人参”,因其属高蛋白低脂肪食物,在现代很受欢迎,做出来也很美味,卖的很是不便宜,没想到在这里却被嫌弃成这样。
米味掏出十文钱来给他,“谢谢你了王二哥,以后要是再打到泥鳅什么的你就送来给我,我买。”
“这怎么成,钱你收回去,这东西不值钱,我是送你的。”王来宝坚决不收。
米味只好将钱收回来,但说好,要是下次再送来什么一定要收钱,不然她也不收。
泥鳅不能久放,米味决定今天中午就做泥鳅面。
第34章 泥鳅面
先将泥鳅去头去肠给清洗干净,然后热油下锅,放入葱姜蒜后加入泥鳅进行煎炒,等到泥鳅开花之后放入调料调味,渐渐的,泥鳅的香味爆发出来,厨房中弥漫着浓浓的鲜香。
李二梅在农家生活多年,对泥鳅自然不陌生,她之前和其他人一样觉得泥鳅不好吃,而且灰不溜秋的也难看,所以哪怕再馋也不会去捉泥鳅回来吃。但今儿个她才知道不是泥鳅不好吃,是他们不会做,原来泥鳅也能这么香。
看着米味向锅中倒入热水,李二梅暗自吞了口口水,这才问:“老板,这些泥鳅也不多,我怕不够卖的。”
米味向锅里放入做好的面条,一边放一边说:“的确不够,你跟客人们说一下,今天泥鳅面限量,只有五十份。”
李二梅都能想象到那些食客听到这话之后的反应,肯定又要嚷嚷老板。
“那我们的泥鳅面怎么卖?”
米味想了想,最终决定卖八文钱一碗。
李二梅咋舌,犹豫道:“老板,八文钱一碗会不会贵了点啊?之前咱们的麻辣香锅也才八文钱一份呢,但麻辣香锅里面又是菜又是肉的,还配大米饭,而泥鳅面就只有泥鳅和面条,客人们会不会不乐意?”她不好意思说的是,外面的肉丝面条也才最多也四文钱一碗,泥鳅哪能比得上猪肉呢,卖八文钱的确贵了,而且城里人压根不会吃泥鳅这种长在泥里的东西,她有点怕五十份卖不出去。
米味笑着道:“放心吧,泥鳅面的味道绝对值八文钱一碗。”
见她说的这么笃定李二梅也就不再劝了,出去外面招待客人。
很美味饭馆的大名如今在方圆两里之内还是很有名的,每天来的大多数都是附近的食客,因为离的近,所以大家每日都来的很早,今天也不例外,泥鳅面还没出锅就有人来问李二梅:“今天中午是吃麻辣香锅还是酸菜鱼?”
李二梅摇头,“两样都不是,今天中午吃泥鳅面。”
“泥鳅面?”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蹙起了眉,“不会是用泥鳅做的吧?”
李二梅如实点头。
男子瞬间不太想吃了。
这男子姓朱,大名朱茂才,附近的人都叫他朱老板,是在前面大街开布庄的,因地理位置好,生意很不错,所以也不差钱,对吃喝更是舍得,自从无意中吃了很美味饭馆的饭菜之后,从此成了饭馆的忠实食客,每日必到一天不拉,十天里有八天都是第一个到饭馆的。
他报着满满的期待而来,但听到菜名后却很失望,泥鳅这个东西实在不好吃,长在泥里,难看又难吃,连庄户人家都懒得吃,老板怎么会用这么个东西做吃食?
他犹豫了一下,在想今天是不是先回家吃,等明天老板换菜单了再回来。
此时又有两个人结伴走了进来,在得知今天中午吃的是什么之后,和朱茂才一样面露失望和迟疑,犹豫了片刻后问道:“怎么卖的?”如果便宜的话那就吃一碗吧。
李二梅轻咳一声,不太自信地报价:“八文钱一碗。”
“什么?八文钱?”两人傻眼,“怎么卖这么贵?麻辣香锅也才八文钱一锅,这泥鳅面里面不就泥鳅吗?老板这定价太不合理了。”
“是啊,泥鳅做的再好吃又能好吃到哪里去?怎么也不至于八文钱一碗吧。老板是不是定错价了?”
李二梅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说价格没定错。
朱老板本来都打算走了,但听了这番对话后又不走了,因为他觉得米味不会是傻的,敢要这么高的价钱那肯定是有原因的,要是真的很好吃,万一错过了岂不遗憾?
于是他大手一挥,“先给我来一碗!”
第一碗终于卖出去了,李二梅很是高兴,兴冲冲地跑去厨房给他端了一碗泥鳅面来。
朱茂才深吸一口气,一股浓浓的鲜香味扑鼻而来,一点都闻不到泥鳅的泥味和腥气,反而有种独特的香,诱着人去吃它。
朱茂才内心暗喝一声,刚刚他没走果然是对的,这味道太香了,吃起来肯定不差。他立即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泥鳅送入嘴里,这一吃差点以为自己吃的不是泥鳅而是别的什么东西,肉质鲜美滑嫩,入口即化,比他吃过的任何肉都不差,更绝的是里面的面条,吸收了泥鳅的鲜味之后,口感鲜美又劲道,入味极了。
朱茂才又喝了一大口汤,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果然不能以貌取菜,泥鳅也能做成美味啊。
本来准备走的俩个人看他吃的这么香,也迟疑了,问他:“这面好吃吗?”
朱茂才低头苦吃,只竖了个大拇指给他们看,其他的什么也没说,一切只在不言中。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调转脚步,让李二梅给他们一人来一碗。
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个有趣的现象:每当有人进来后听说今天吃泥鳅面,便会露出怀疑之色,然而看到其他人大快朵颐吃得香甜,又再次迟疑,最后要了一碗尝尝,然后便跟前人一样吃的稀里哗啦的。
像一场无声的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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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某诗会上,张子轩面露失望之色,对身边的年轻书生道:“青云兄,这诗会没什么意思,我想离开了,你和我们一起走吗?”
年轻书生点头,“我也正想走呢,咱们一起吧。”
见他和自己一样不喜欢这样华而不实目的不纯的场合,张子轩很高兴,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他们是同道中人。
张子轩和刘文瀚是在一次文会上认识刘青云的,三人学问都不错,又都是外地学子,更重要的是性格相投,所以很快便相熟了,今天本来约着一起来此赴一个诗会,哪知道诗会并不是他们以为的探讨诗词,而是某些人附庸权贵的把戏,他们待了一半就待不下去了。
张子轩亲近地拍拍刘青云的肩膀道:“青云兄我知道一个地方做的东西特别好吃,我请你去吃午饭。”
跟在一旁的刘文瀚附和道:“对对对,我们一起去吃饭,那个饭馆饭的菜味道特别好,保证你吃了以后还想吃,”
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某样吃食,张子轩下意识滴吞咽了一下口水,“不知道今天老板做什么好吃的了,前几天的酸菜鱼可真好吃啊,剩下的汤咱们带回家还能美美地吃一顿晚饭。”
“咱们赶紧走吧,万一今天又限量那可就吃不着了。”刘文瀚提醒。
“对对对,别耽误了,咱们赶紧走,我都饿了。”
听着他们略带夸张的话语,刘青云的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了某个人做的吃食,张兄他们说的饭馆做的饭菜再好吃也一定比不过她的手艺,他来京城已经一段时间了,也吃了不少美味,但从没有人做的吃食能比得上她。
张子轩二人带着刘青云走进杨柳巷,指着巷子尽头对他介绍道:“我们说的那家饭馆就在最里面,我们二人当初就是因为这家饭馆所以才决定住在这里的。”
此时的杨柳巷早已不复张子轩二人初来时的模样,那时候巷子里人烟稀少,看起来寥落又破败,但此时却热闹得很,三三两两的人结伴而来结伴而走,倒是让这个外表破败的巷子看起来多了很多人气和生气。
刘青云好奇地问:“为何此巷如此热闹?倒是跟我看到的其他差不多的街巷不同。”
刘文瀚和张子轩都笑了起来,不无得意地说:“咱两刚来的时候也嫌弃这里破旧,但就是因为有那家饭馆所以来的食客越来越多,这条巷子就这么一日日地热闹起来了。”
“哦?”刘青云不禁来了点兴趣,“那家饭馆真的如此厉害么?”
“当然厉害!你去吃吃看就知道了!走走走!”
三人一进门,恰好看到有几个人吃完离席,张子轩眼疾手快地跑上去占了位子,高兴地说:“今天运气太好了,刚来就碰到个空桌子。”
刘文瀚也很高兴,开玩笑道:“看来咱们今天不用蹲着吃饭了,总算不再有辱斯文了。”
刘青云看看左右,发现每张桌子上都坐的满满当当,还有不少人没抢到桌子便随意地坐在马扎上吃,却依旧吃的很香,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此刻的形象。他不由相信这家店的手艺是真的不错,不然不至于这么多食客。
张子轩叫住李二梅,“今天中午吃的面条吗?给我们也来三碗。”
李二梅提醒:“张公子,今天中午吃的是泥鳅面。”
“泥鳅?”张子轩虽然不是生于农家,但泥鳅还是见过的,听闻此言不由皱了皱眉,“老板怎么用泥鳅做面?这能好吃吗?”
李二梅指指周围的人,“张公子,你看看他们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张子轩三人同时转头去看其他人,就见一个个埋头苦吃头都不抬,吃的稀里哗啦的。
这要是不好吃能吃成这副模样?
李二梅又补充了一句:“今天的泥鳅有限,就剩几份了。”
张子轩瞬间抛却内心的质疑,道:“赶紧给我们也来三碗。”
很快三碗面便被李二梅端了来,张子轩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就吃,一口泥鳅入嘴,表情瞬间变得享受,“这泥鳅也太好吃了,可我以前怎么听人家说泥鳅不好吃呢,明明老板做的很香啊?”
刘文瀚咽下口里的面,抽空道:“老板做什么都好吃,再不好的食材到她手里也变得好吃了,泥鳅算什么。”
“也对。”张子轩快活地叹了口气,“要是我以后能娶到一个像老板这样手艺好的娘子就好了,等下次我娘再要给我相看,我一点过让她给我找个厨艺好的姑娘。”
刘青云拿筷子的手一顿,眼神也发生了点变化,问他们:“老板是女的?”
张子轩没注意他的异常,“对啊,老板是个很年轻的小娘子,手艺真的特别绝,人也很好。”
刘青云急急追问:“老板是不是还带着一个孩子?大概三四岁的模样?”
这下两人终于发现些不对劲了,看着他问:“青云,你认识这家饭馆的老板?”
刘青云怔住,心跳突然就乱了,原以为上次一别从此再也无见面的机会,哪想到竟然在京城再次相遇。
虽然不知道她为何带着孩子来了京城,但不管怎样这都说明他们之间是有缘分的,这一次他不想再错过了。
见张子轩二人还在疑惑地看着自己,刘青云笑了,“之前老板在宁阳城住过一段时间,恰好租住在我家隔壁。”
“这么巧啊!那可真是缘分。”张子轩忙道:“那青云你等会可以去和老板打个招呼。”
刘青云笑着点头,接下来却无心吃面了,眼睛不由自主地不停往厨房方向看,等张子轩二人吃完之后他便让他二人先走一步,他继续留下来等着。
这一等就等了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泥鳅面卖完了,许多人来迟了没买到,垂头丧气的离开,店里的人也逐渐散了。
这时米味从厨房里走出来,一眼便看见大堂里还坐着一人,定睛一看,她哑然,没想到刘青云会在这里。
虽然曾经发生过某些尴尬的事情,但过去了这么久米味早就不在意了,所以走上前去笑着打招呼道:“青云你怎么会在这里?”
刘青云站了起来,抿抿唇,嗓子发涩,“我来京赶考,恰好前几日认识了两位学子,他们带我来这里吃饭,没想到会是你开的饭馆。”
米味突然想起在庐州府听说了刘青云中举的事情,怪不得他会出现在京城,明年二月份就要春闱了,很多学子都提前来京备考。
米味鼓励道:“你学问这么好,这次春闱肯定也没问题的,你娘肯定很高兴吧?”
说到刘方氏,米味又随口问了一句:“你娘和你一起来了么?”
刘青云点头,衣袖下的手暗暗地握了起来,小心翼翼不动声色地打量她精致的面容,“我娘不放心我一个人过来赶考,所以陪着我过来了,我们现在住在东澜坊的四和胡同里。”
要是没有之前发生的事情米味绝对是要邀请刘方氏过来这边吃个饭聊一聊的,毕竟做了那么长时间的邻居,但现在却没办法说出这话,只好略过不提,道:“你赶考是大事,有人在身边照顾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