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皇——山中君
时间:2021-02-10 10:44:55

  这还没完,他还要保证武正明不会突然改变路线,保证每一个时间点都准确无误,保证自己的最后防线真的能挡住北狄人,还要保证在朝廷查案的时候,他所做的一切不被翻出来。
  要知道武正明一案可是惊动了天子,不单是唯一活着回来的杨天广,还是当时的督护薛天成以及北疆及云川城所有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都进了一趟大理寺。在天子的盛怒之下,最后能囫囵完整出来的人不超过十个。
  杨天广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件事情之中,杨天广只能说是极其的幸运,幸运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你是说,杨天广没这个本事?”这些弯弯绕绕傅静姝不是很懂。
  姜雍容点点头:“他若是有,当初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那会不会是他有更厉害的同伙?”傅静姝道,“比如你爹那种。”
  邬世南正端着茶杯,一口茶险些被她这句话呛着。
  傅静姝生性高傲,向来不大将人情世故放在眼里,故而说话并不太考虑别人的心情,但这么说话实在太过无礼,任谁听了都要生气。
  偏偏姜雍容没有,姜雍容只是思索了一下,平静地道:“我父亲确实有这份能耐。但他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要通敌叛国。”
  论权势,已是位极人臣。
  论地位,已经和风家平分天下。
  姜家已经拥有了这世间能拥有的一切,无以复加,不需要用背叛来得到任何东西。
  再说句实在话,在姜原的眼里,风家的天下便是姜家的天下,他怎么可能把姜家的天女山白白送给北狄人?
  傅静姝一想也有理。
  如此费力地做一件事,总要有利可图。
  姜原虽然可恶,却着实不能从这件事情里获利。
  唯一一个从这件事里头获利的人就是杨天广,可惜在姜雍容和邬世南的眼里都只能勉强不算草包而已。
  “那到底是谁?”傅静姝头疼了,“罢了罢了,这事交给你们两个去想,我去上课了。”
  她说着便起身,将烤得香气扑鼻的红薯拣了一盘子,说是带去给孩子们高兴高兴,一面拣一面摇头,“一个是京城第一贵女,一个是北疆首富,竟然只能烤个红薯佐茶,啧啧,实在是寒酸,太寒酸。”
  姜雍容和邬世南:“……”
  自从服下萤道长的药丸起死回生之后,傅静姝不单身子越来来好,整个人的性子好像都变了,话也多了,笑容也多了,还特别喜欢打趣姜雍容。
  看着傅静姝托着一盘子烤红薯离去,邬世南轻声道:“姜姑娘,真是多谢你了。”
  “这可不是我的功劳,我不敢掠美。”姜雍容叹了一口气,笑道,“再说,若真是我做的,一定不敢让她恢复得这么精神。”
  邬世南闻言顿时笑了,两人以茶代酒,轻轻一碰。
  天越来越冷了,这里冷,天女山更冷。刚刚为军中送去了一批冬衣和厚毡毯,草原上已经不见半点绿意,马儿们在野外已经啃不上草了,军士们要多吃些才能御寒,马儿们也要更多的草材才跑得快……这些随随便便一用,银子便哗哗地没了。
  ——这世上最费钱的事情是什么?
  就是打仗!
  两人同时感慨。
  “不过,杨天广就算不是主谋,只怕也脱不了干系。”邬世南接着道,“只可惜金伯怎么也不肯开口,他一定知道当年的真相。”
  姜雍容点头。确实是。真相一定装在金伯的肚子里,可金伯就是死脑筋,怎么也撬不开他的嘴。
  叶慎在外面叩门进来:“大小姐,二公子的信。”
  姜雍容拆开来。
  信上回覆的是她上次所问的事情,经过这些时日的查探,姜安城明确地告诉姜雍容,父亲跟杨天广只见过一次面。
  就是在当年杨天广和北疆一干人等被押往京中在大理寺受审之时,当时是天子亲临,三堂会审,父亲作为丞相也在场。
  除此之外,父亲和杨天广从未有任何接触,信件往来倒是有的,每年外官们都会往京里送东西,冬天曰“炭敬”,夏天曰“冰敬”,有头脸的京官皆有份,姜家作为天子往下第一人,所收的炭敬和冰敬当然也是最多的。
  随炭敬和冰敬附送的自然还有一份常规的请安信,姜家收到之后,照例也会回一封答谢函。这都是官场上寻常的应酬往来,无论是请安信还是答谢函,皆是出自幕僚之手,正主儿连看都不一定会看一眼。
  姜雍容微微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愿意,但她确实怀疑过父亲。
  父亲也许没有出卖武正明出卖国家,但也许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理由,帮过杨天广。
  还好,是她多心了。
  父亲虽然醉心权谋,但绝不会失了分寸。他视风家的天下为己物,当然也会视风家的子民为自己的子民。
  不过,看着这封信,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立即磨墨,沉吟一下,写了一封信。
  写完之后,递给邬世南:“邬公子,你看看。”
  邬世南接过来,首先一怔。
  共事这样久,邬世南对她的笔迹已经十分熟悉,但这封信上却是一副全然陌生的字体。
  “这是我父亲的字。”姜雍容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温和而笃定,“除了金伯,我们还可以试试从杨天广身上下手。”
 
 
第108章 .  大事   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
  雪光从窗纸上映进来, 屋子里亮堂堂的,每一面墙壁都很厚实,半点风都透不进来。
  屋子里点着暖融融的炭盆, 桌面上还养着一盆水仙,清水晶莹, 水仙刚刚冒出一小截绿芯子。
  “元元醒啦?”
  笛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元元半靠在床上,身上披着厚厚的崭新棉袄, 回过脸。
  这些天被病痛折磨, 瘦了不少, 下巴变得尖尖的,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分外大。
  笛笛手里捧着一碗汤,小心地喂到元元唇边:“这是娘刚刚熬的大骨汤, 里面还放了人参,来,喝一口。”
  周大夫说了,元元的腿能不能好全,全看元元自愈之力。
  自愈之力的高低, 全靠每个人身体所获取的滋养。元元从小到大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自愈之力当然算不上多强。
  姜雍容坚持将元元接进城中照顾, 也是出于这一点原因。这一次元元娘再也没有拒绝, 只是每天想着法儿做些好吃的给元元。
  邬氏富可敌国, 补品药材不计其数,源源不断地供给元元使用。这碗汤里面放的可不单只是人参, 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重的药味,早把骨汤的鲜美盖住了。
  但元元还是乖乖喝完了,笛笛给他倒水漱口, 元元接过杯子,却没喝,望着窗外道:“姐姐,你听。”
  “听什么?”
  “读书声。他们在读书呢。”元元轻声道。
  这里离私塾确实很近,但街巷里更多的是叫卖声,人们的说笑声,至于读书声,笛笛仔细听了听,还真没听出来。
  “我就知道,元元想读书了。”笛笛坐正,肃容,“来,姐姐教你读。”
  “诶?”
  姐姐向来是看见读书就想跑路,元元可是清楚得很呢。
  “不信啊?你听好了,今天夫子讲的是诗,名叫《免罝》。肃肃免罝,椓之丁丁……”
  把一首诗都背了出来。
  元元睁大了眼睛,蓦地反应过来:“等等,我的书!”
  笛笛帮元元把书拿过来,元元翻到那一页,让笛笛又背了一遍,又是欣喜又是惊奇:“姐,你全背对了哎!”
  那还用说,她可是跟着一群小屁孩们学了半天呢。
  她先教回了元元读,然后又一句一句给元元讲解。
  元元惊喜地道:“姐姐,你可以当夫子啦!”
  “还差得远呢。”笛笛捏了捏元元的脸。元元的小脸蛋儿以前还捏得到一截子肉,现在却是明显瘦了下去。
  她的心里有些酸楚,深深吸了口气,“不过,我想明白了,以后我也要好好读书,将来去考状元!”
  她以前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既不能帮家里挣来吃喝,也不能帮善堂的孩子们换来衣食。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街串巷,弄来的银子不单可以养活家里人,还能接济邻居。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很能干,直到这次元元出事,她才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全用错了地方。
  就算她一辈子这样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义?顶多只是让家人勉强糊口而已。真正的灾难来临,她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和母亲抱在一起哭。
  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世都当个小混混,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
  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只是哈哈大笑:“姐,状元都是男的!”
  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
  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
  笛笛用力点头:“对!”
  “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
  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
  “小姐,少爷他现在怎么……”
  金伯的话还没说完,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那个人是谁?!告诉我,那个出卖我爹,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
  金伯痛苦地摇头:“小姐,不要问了……”
  “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父亲死了,我母亲瞎了,我弟弟的腿断了,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笛笛的眼眶酸胀,泪水瞬间涌出来,“我告诉你,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
  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
  “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
  *
  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
  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
  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
  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
  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
  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
  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
  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
  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
  “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
  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
  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
  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
  “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
  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
  “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
  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他才不怕!越吓人越刺激,越不怕。
  他还能侃侃而谈,“我娘说,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
  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
  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这对浓眉大眼,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
  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爷爷你怎么哭了?”
  “我……我不是哭,我是……高兴……”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他试图笑一下,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
  “我还有事儿,不能陪你聊了。”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
  说着转身便要走。
  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金伯一惊,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小心马车!”
  刘子义探头一瞧,“嗐,没事儿,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跟着大声叫道:“夫子!夫子!”
  马车停下,姜雍容掀起车帘:“刘子义,现在还没有下学,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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