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清供
时间:2021-02-20 09:29:43

  “就算这是真的,我们也没办法阻止,除非这家伙是在大街上暴力杀人。”弗格斯探长叹了口气,“我觉得你们两个太紧张了,要我说,一百封恐吓信里,九十九封都不会兑现。”
  “但是还是会有一封兑现,不是吗?”格蕾丝把那封信收好,严肃地说道:“我不会要求您把警力全用在这件事上,但是您至少应该增派一些巡警。”
  “如果这就是你们希望的,我会那么做的。”弗格斯探长很不乐观地说道:“在我看来,阻止杀人比破案本身还要难得多。”
  格蕾丝当然懂得这个道理,但是她的责任感不允许她忽视这种潜在的危险。
  更别说她的家人此刻还居住在伦敦。
  格蕾丝和弗格斯探长说完这些,就打算回家看看。
  说实话,她自己也有些犹豫。
  因为万一那个暗处的疯子并不知道她家的地址,她这次去,没准就会让家人陷入危险。
  可是如果她不去……
  格蕾丝想了想,觉得自己完全不可能放心。
  于是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当安妮听到门铃响时,还有些诧异。
  “这个时候谁会来啊?”她把艾米丽抱起来,让她和哥哥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才走过去开门。
  “您应该先问问门外拉铃的人是谁。”格蕾丝看到母亲这么容易就给未知的访客开门了,更是难以放心。
  “哦,格蕾……格雷厄姆,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快进来!”母亲安妮根本没注意到女儿的紧张,反而为女儿的归来高兴不已。
  “公爵大人,快请进。”她先把格蕾丝拉进门厅,这才注意到女儿的雇主就在旁边。
  这是公爵大人第二次来到格蕾丝的家,不过很显然,这次的房子让公爵大人稍微满意了一些。
  格雷厄姆的父母怎么能住那样奇怪的小房子?
  他又一次想起了上次那个矮小的、东区的房屋。
  时隔几年,总管先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唔,两个小家伙也长得很快。
  格蕾丝抱起自己已经四岁的妹妹艾米丽,一只手摸了摸弟弟爱德华的脑袋,这才说道:“妈妈,您最近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家里有访客,一定要再三确认是认识的人,才能开门。”
  说到这,她猛得停了下来。
  可是,万一凶手就是认识的人之一呢……
  事关家人的安全,怎么小心都不过分。
  格蕾丝甚至打算雇佣几个壮汉,每天在自己家周围巡逻。
  然而公爵大人认为那些中介公司的人还不如丹尼尔斯别墅的仆人们可靠。
  听着两人的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安妮一头雾水。
  “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孩子?”安妮皱着眉头说道:“我和你父亲从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为什么会有人来伤害我们?”
  格蕾丝把自己收到匿名信的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
  “我怀疑这是某个心理畸形的变态写给我的,谁都预料不到这种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想起自己破获过的案子,格蕾丝忍不住拉下了嘴角,“我甚至不能确定,是不是我曾抓住的某个凶手的亲戚朋友,打算对我实施报复。”
  “除了黑市的那个案子,我认为其他人报仇的几率几乎不存在。”公爵大人安慰格蕾丝,“但是黑市的案子都过去这么久了,我想不会有人还不死心的。”
  “但愿是这样。”格蕾丝说道。
  然而两人聊天时的状态,引起了安妮的注意。
  公爵大人对待仆人都是这么……亲切随和吗?
  格蕾丝刚才的样子也说得上是毫无防备……
  安妮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困惑。
  在公爵大人的一再坚持下,丹尼尔斯别墅里的两名相当孔武有力的马夫,被安排到了克里斯蒂家的隔壁。
  根据公爵大人的说法,这两个人曾经是他父亲的部下,在军队服役十年之久,是在他父亲死后四年被聘请到丹尼尔斯别墅工作的。
  有人保护自己的家人,格蕾丝自然也就可以专心查案了。
  她和公爵大人乘坐马车,准备回丹尼尔斯别墅讨论一下接下来的计划。
  “这个人写字的方式很奇怪。”又看了一遍信之后,格蕾丝对信上的字迹产生了一些疑问。
  一般人写字,每个单词之间的空格不会相差很大。
  可是这个人,就像是刚刚学会写字的孩子似的,有的单词离得非常近,有的离得又很远。
  而且这个人经常会把单词写错,然后划掉重写。
  格蕾丝经常在划掉的单词里,发现类似“fala”
  、“bolo”、“seka”这样奇怪的单词。
  这些单词的的确确存在于现有的词典里,但问题是,这些词汇一般人根本不会用到。
  更何况它们还经常出现在一些明明该用动词的地方,这就显得非常奇怪了。
  格蕾丝根本不能确定,这是写信者故意制造无意义的谜团,还是他(她)日常的确会用到这些奇怪的单词。
  “这会不会是某个地方的土著方言?”公爵大人摩挲着下巴,“土著人似乎会用这种音节简单的单词。”
  但是,土著人会书写英语,这本身就是非常少见的事了。
  因为绝大多数的土著,或者说曾经的奴隶,他们的后代几乎没有机会学习写字,更别提学习书写英文了。
  但这个写信的人,在信中用了不少生僻的词汇,就像是一个故意卖弄学问的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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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遇害的酒吧老板
  “这个人的文化水平应该不低, 不过我还从没见过哪个黑人或者印第安人在英国上学。
  印度人倒是有可能,但是他们的文字和语言明显不会出现bolo这样的单词。”
  英国作为世界商业、工业与文化的中心,拥有着全世界最先进的科技, 同时也有着非常多的大学。
  然而放在其他国家, 上大学可就是相对比较罕见的事了。
  至少公爵大人和格蕾丝目前还没听说过哪一所大学会接受黑人学生。
  哪怕是提供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公学,也几乎没有其他肤色的学生。
  印度能够来这里接受教育的,也基本都是王室贵族的后裔。
  更何况即使是英国人自己, 男人里也有三分之一的人是完全不识字的文盲, 其他地方就更不用提了。
  正因如此,写信的人的身份就更加让人捉摸不透。
  格蕾丝反反复复端详了信封和信纸,确定那就是杂货店里最常见的普通货色,既不是昂贵的印花信纸,也不是那种粗糙廉价、一戳就破的信纸。
  单纯看这些,格蕾丝很难判断写信者的社会阶层。
  ……
  两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还没等格蕾丝查出什么来, 第一起惨案就发生了。
  十六号早上八点钟的时候, 弗格斯探长就来到了丹尼尔斯别墅。
  他脸色灰败, 神情狼狈, 似乎在为这起惨案而担忧。
  对他来说, 最可怕的不是死了眼前这么一个人, 而是那个疯子之前在匿名信里声称自己会杀更多的人。
  这个疯狂的杀手, 不仅仅在挑衅格蕾丝, 更是在挑衅苏格兰场, 挑衅大英帝国的法律。
  如果让这家伙屡屡得手, 苏格兰场就会成为彻头彻尾的笑话, 警察局好不容易在公众心中一点点建立的信任,也会瞬间瓦解。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很快就赶到了书房。
  由于心里惦记着案子,两人都没有睡懒觉。
  弗格斯探长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在皮卡迪利大街有一家名叫“奔跑的听差”的酒吧, 昨天夜里死了一个男人。(①)
  这个男人名叫约翰·卡文迪什,今年三十七岁,是酒吧的老板。
  “酒吧里的酒保今天早上过去的时候,就发现卡文
  迪什先生倒在吧台后面,尸体已经僵硬了。”
  弗格斯探长习惯性地揪了两下鼻子下方的八字胡,说道:“法医认为他是氰·化物中毒死的,虽然目前还没有做正规的尸检,但是我们在尸体附近发现了一个古典杯,杯子里残留着苦杏仁的味道,医生说这是一部分特殊氰·化物的特点之一。”
  有关这一点,格蕾丝倒是知道一些。
  毕竟苦杏仁吃多了确实会中毒,苹果籽磨成的粉也可能会让人瞬间丧命。
  平时吃苹果不小心咬破苹果籽的人一定能发现,苹果籽有一种泛着苦味的植物香气,这种香气和苦杏仁的味道相似。
  两者都含有同一种氰·化物——苦杏苷。
  氰·化物作为最臭名昭著的毒药之一,不仅能够快速让人丧命,而且没有解药。
  即使是有解药的后世,这种毒药起效之快,也足以让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毒者等不到救援就快速死去。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只要把这东西吃下去,就等于是和死神打了照面了。
  “我们询问了酒保,酒保声称自己昨天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弗格斯探长的嘴巴一撇,“或者倒不如说,去酒吧的人多多少少都有那么点可疑,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怀疑谁。”
  “而且很显然的一点是,昨天晚上,酒保是等着客人都走了,才和卡文迪什先生打了招呼,离开了酒吧。”
  “酒吧停业的时间,应该已经是半夜了吧?”格蕾丝问道。
  “没错,酒保是十二点过一刻走的。他声称卡文迪什先生似乎有什么事要办,因此才打发他先离开了。”弗格斯探长回答了问题之后,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相信那家伙,因为最后看到卡文迪什先生和最早发现卡文迪什先生尸体的人,都是他。”
  公爵大人这时站起身,拿起外套,“我们不如去现场看看。”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格蕾丝和弗格斯探长也拿起外套向外走去。
  马车上,弗格斯探长大概说了一下卡文迪什先生的人际关系。
  根据苏格兰场的调查,卡文迪什先生原本是个水手,因为脑子比较灵活,每次跑船运的时候,都会偷偷带回来一些珍贵的舶来品。
  久而久之,他就靠着倒卖这些值钱的小物件,攒下了一笔钱。
  卡文迪什先生知道海上的生活终究不稳定,有了这笔钱以后,他就在皮卡迪利大街租下了一个店铺,开起了酒吧。
  皮卡迪利大街有着数量众多的交际花和站街女孩,这些人在烟酒上面花销很高,因此卡文迪什先生的生意一向不错。
  根据住在附近的几名交际花所说,卡文迪什先生平时为人还不错,很多站街女孩在他那里都可以赊账吃早餐。
  当然,卡文迪什先生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因为站街女孩想要赚来一顿早餐钱,实在是非常容易。
  如果是那些没有固定工作或者刚刚失业的酒鬼,卡文迪什先生是一概不会同意赊账的。
  几名交际花还声称,卡文迪什先生虽然没有结婚的意思,但他本人偶尔也会去某个站街女孩的住所“娱乐”一下。
  因此昨天他半夜还没走,有可能就是在等某个女郎赴约。
  “这家伙几乎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平时多数时间也都待在酒吧里,认识的都是酒吧的常客,一些小商人、交际花、站街女孩、过来寻找艳遇的水手、富人家的男仆之类的。但是这些人和卡文迪什先生似乎都没有太深的交情,也没有太多金钱瓜葛,最多就是赊账而已。”
  “卡文迪什的亲人也只剩下一些不常联系的远房亲戚,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他本人也没有结婚,只有一个远房侄子,偶尔会来酒吧喝两杯。不过他这个远房侄子的经济状况,似乎不太乐观。”
  弗格斯探长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张画像,“他这个侄子名叫埃德蒙,今年二十四岁,是个铁路工人。”
  “铁路工人在工人里全是比较富裕的一群人了。”格蕾丝说道。
  毕竟铁路工人可是被称为“工人贵族”,他们的周薪和一些受过中等教育的普通职员差不多,在二十到三十五先令之间,是可以让妻儿待在家里、自己独立养家的那种工人。
  “我不说你恐怕也能猜到,一般这这种人之所以贫穷,不是因为赌博就是因为酗酒。埃德蒙这个人沉迷赌马,经常把自己一个礼拜的薪水赔进去,然后向自己的远房叔叔卡文迪什先生借钱生活。”弗格斯
  探长提起这种人就觉得头疼。
  “而且那个酒保告诉我,卡文迪什先生因为他的远房侄子总是去赌马,心里非常不高兴,所以最近埃德蒙再来借钱的时候,他都没有同意借钱给他。
  卡文迪什先生训斥埃德蒙不应该赌钱,如果他把钱攒起来,现在恐怕都已经可以回乡下娶妻生子了。
  他警告埃德蒙不许再去赌马,还说自己不会再借给他哪怕一个便士。”
  卡文迪什先生还承诺会给埃德蒙提供食物,但是想让他拿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得不说,卡文迪什先生的做法的的确确是在为他那不上进的远房侄子着想。
  然而埃德蒙是否领情,格蕾丝几人就不得而知了。
  马车停在了皮卡迪利大街,几人走下马车,钻进了那家名叫“奔跑的听差”的酒吧。
  酒保仍旧待在吧台的附近,紧绷着脸等待着警察的进一步盘查。
  酒保名叫帕克,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是个黑人。
  公爵大人和格蕾丝对视一眼,决定调查一下这个家伙。
  帕克虽然浑身上下都是黑人特征,但是他和本土的英国人一样,穿着优雅的长礼服,头上戴着高礼帽,说起话来也是标准的英音。
  如果不看他的脸,仅仅听声音,恐怕很难将他和英国人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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