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上帝!
我的女儿是女扮男装,而不是真的变成了男人!
安妮惊疑不定地暗自观察着两人。
紧接着,格蕾丝就把胳膊
从公爵大人的脖子上拿了下来,心里还在盘算着凶手的身高。
她走到加里警官身后,从背后卡主他的脖子……
这次非常顺利。
加里警官的身高刚好是六英尺,格蕾丝是五英尺九英寸,两人的身高刚好差了三英寸,这与格蕾丝之前设想的凶手与马特的身高差距基本一致。
另一边,公爵大人已经要炸毛了。
快把手拿下来!
从那个男人的脖子上拿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公爵大人的心声,格蕾丝松开胳膊,走到安妮的面前。
“伤口是斜向下的,凶手身高要比死者矮上一截,目前,我推测这个人的身高在五英尺四英寸(162.6cm)到五英尺五英寸(165cm)之间。”
格蕾丝还沉浸在自己的推理当中。
安妮则注意着其他人的表情。
加里警官和弗格斯探长面色如常,公爵大人却……一脸嫉妒?
他在嫉妒什么?
安妮惊愕地发现,公爵大人注视着加里警官,确切得说,他看向的是他的脖子。
他在嫉妒,嫉妒格蕾丝刚才搂住了加里警官的脖子!
一瞬间,安妮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摆了。
会不会、会不会公爵大人已经发现了格蕾丝是个女孩,而格蕾丝自己却不知道他发现了?
“m……布莱克小姐?”格蕾丝回过神来,发现安妮的记事本上什么都没有写。
“哦!”安妮这才反应过来,开始对格蕾丝刚才的话进行速记。
只不过,这一次,她的心情可就不像昨天那么平静了。
安妮并不期望自己的女儿嫁给贵族,尤其是公爵大人这种年轻、爵位高得吓人、领地极大、资产又十分惊人的贵族。
这种男人通常是贵族淑女们抢破头也想拥有的丈夫,同样的,做这种人的妻子,一定会招致很多来自同性的恶意。
安妮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过那种生活。
更何况,两人的出身差距如此巨大,谁又能保证,这以后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呢?
这种事,男人可以随时放手,女人却未必付得起代价。
社会就是如此。
这时候,弗格斯探长走到门口,通知旅馆的服务员把他们的老板叫过
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头发稀疏的中年男人,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这家旅馆不算特别大,但因为临近火车站,所以生意一直不错,每天晚上都会客满。
在这里住一晚上要两个先令,当然,这其中有火车站附近物价虚高的成分在。
弗格斯探长询问旅馆老板,“昨天有没有女人进出过这里?我的意思是说,有没有女人半夜离开。”
由于这个案子现在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凶手的连环杀人案,再加上格蕾丝锁定的凶手的身高,恐怕杀人的应该就是女人。
至少两名死者都没有反抗的痕迹,这说明他们可能在死前,对于凶手的接近并未产生警觉。
两起案子一起发生在盥洗室,一起发生在旅馆的卧室,第二起案子,凶手更是直接楼主了死者的脖子,这和情侣之间的亲密举动非常相似。
这让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占据优势。
在这种私密的环境下,一个女人从背后搂住一个男人的脖子,恐怕下意识反抗的人才不是正常人。
旅馆老板想了想,回答了弗格斯探长的问题。
“确实有一个女人,蒙着黑色的面纱,看身形应该是个年轻女人,下巴轮廓非常漂亮,不过我看不见她的上半张脸。她是九点多来的,我问她要找谁,她说找史密斯先生。除此之外,她就一直说‘我得上楼去’。无论我问什么,她都一直重复那句话,我以为她是史密斯先生的情人,所以就放她上去了。
至于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知道,因为十点钟我就回去睡觉了。”
虽然旅馆老板不清楚,但是旅馆里还有值夜的服务员,他们会在夜里的时候擦拭住客们留在门口的皮鞋,这样早上的时候,客人们就会付上一笔小费。
昨天值夜的服务员告诉弗格斯探长,那个蒙着面纱的女士是十一点半离开的。
由于出了命案,所有住客都被留在了旅馆。
弗格斯探长决定先见一见这些人。
然而,当他看到被聚在一起的住客的时候,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上房女仆!
弗格斯探长一下子想起了眼前女人的身份。
“你怎
么会在这,汉娜?”
上房女仆的肩膀一缩,头部因为惊吓,猛得摆动了一下,就像痉挛了似的。
汉娜被叫到了一个房间,单独审问。
“汉娜,你必须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会来这里?”格蕾丝询问的时候,就发现弗格斯探长一脸不高兴。
汉娜的出现,说明他手下的那名警员确实在守夜的时候打瞌睡了。
“我……”
“你最好说实话!”心情不佳的弗格斯探长拍了一下桌子。
上房女仆被他吓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只好抽抽噎噎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汉娜表示自己和马特正在交往,而且已经秘密订婚。
她还向格蕾丝展示了自己的订婚戒指。
他们之所以秘密订婚,是因为很多雇主不允许自家的仆人之中产生恋人或是夫妻。
一方面,雇主们担心发生丑闻,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已婚的仆人会把生活重心放在自己的家庭上,从而不能尽心地服侍雇主。
而且对于仆人们来说,已婚的身份会让他们的薪酬降低约三分之一。
这也是上流社会的管家通常终身不婚的原因。
仆人们秘密结婚实际上并不是罕见的事,汉娜的解释的确是无可指摘。
“马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去一次,很晚才回来,我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所以就偷偷溜了出来。”
因为马特经常借着采购必需品的理由出来,所以他在去其他地方之前,确实会先去一趟商店。
久而久之,商店的售货员也就和他认识了,两个人碰面还会聊几句私事。
昨天汉娜在打烊前去商店打听马特的下落,售货员知道她是亨特先生家的女仆,以为有什么要紧事,所以就告诉了他马特的去向。
于是在马特办理入住之后,汉娜就立刻也办理了入住,并要求老板把她的房间安排在马特的隔壁。
“我趴在墙壁上偷听,结果听见一个女人叫他亲爱的,这个花心的男人!”汉娜忿忿不平地说道。
“你是否敲响了他的房门,找他理论?”
“不,没有。”汉娜说道:“这有什么可理论的?他背叛了我,还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关系,这是事实,根本不需
要再理论什么了!去他的!我才不要嫁给这种男人!我当时决定,睡一晚上就退房,回去就和他取消婚礼,如果那家伙能在前台碰到我,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恨不得让他羞愧地钻进地底下!”
可惜的是,汉娜还没来得及退房,服务员就在叫早服务的时候,在马特的房门口闻到了血腥味。
于是所有人都被警察困在了旅馆,不得离开。
单纯从杀人动机上来讲,汉娜确实有杀人动机。
但是她完全可以杀完人就退房,而不是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
能在杀完人之后在隔壁睡一宿,这可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心理素质。
而且之前弗格斯探长和加里警官曾看过入住记录,汉娜并没有用自己的本名。
这种情况下,如果她及时退了房,警察顺利找到她的几率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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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坎贝尔夫人
看汉娜的意思,昨天凶手下手应该非常利索,不然她不可能连惨叫声都没听到。
当然,整个旅馆都没人听到惨叫声。
毕竟凶手快速割开了马特的喉咙,使得他发不出太引人注意的声音。
在马特的口袋里,加里警官发现了一些饭店的代金券,其中有十几张是一个名叫“狼吞虎咽”的小饭店的。
看名字就知道这家饭店并不高档,因为“狼吞虎咽”馅饼从一开始,就是农民吃的东西,价格自然不可能太昂贵。
除非那是拿着金锄头铲地的农民……
即便如此,那家饭店也不可能一次性给马特这么多代金券,除非马特在那里有熟人。
根据这条线索,加里警官找到了饭店的人,询问之下,得知饭店里有一个女服务员亚当斯太太和马特走得很近。
亚当斯太太是个年轻寡妇,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
不过这种生活相对贫穷的寡妇,也许为了生计,不会像其他未婚女士那么在意名声。
而且以马特的收入水平,能够有一个长期的情人,已经非常难得,在外貌上要求过多,可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
亚当斯太太不太情愿地承认了自己和马特的不正当关系。
“他每过几天就会约我去某个旅馆,当然,每次都不是同一家。虽然这不道德,但是为了生活,我没别的办法,我每天要出来工作,周薪却只有六先令,我要养活我的孩子,就只能做这种事。”
亚当斯太太今年二十七岁,她的丈夫因为工厂的事故去世了,工厂主却并没有付多少赔偿金。
她和丈夫有一个女儿,今年才三岁,亚当斯太太和女儿住在临近贫民区的一个小联排屋的阁楼里,治安条件比在东区的巷子要好一些,每周的租金要四个先令。
为了让女房东帮忙照看一下她的孩子,不要让她一个人在家出了事故,亚当斯太太每天还要额外给房东太太六个便士,这样一算下来,她的周薪根本就不够用。
所以亚当斯太太最终选择放弃自己的自尊,做了马特的情人。
马特每个月会给她三十先令,也就是一镑半金币。
这样她就有钱养活孩子,并且能让女
儿吃点好的。
饭店里工作的人都对她的行为很反感,但亚当斯太太一个寡妇,靠自己确实赚不来什么钱,一周六个先令差不多是女服务员能拿到的最高薪水了。
为了养活孩子,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所以大家虽然不喜欢,但到底也能理解她。
饭店老板也对她偷偷拿代金券送人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根据饭店老板的说法,昨天晚上“狼吞虎咽”的打烊时间是九点半,在那之后,亚当斯太太才离开饭店。
另一边,亚当斯太太的女房东则认为亚当斯太太是十点到家的,之后再也没出去。
“阁楼上面的木板不算特别厚实,人在上面走动,声音会很大,从阁楼下来的木楼梯也是,如果亚当斯太太从楼上偷跑下来,我是绝对会听见的。”
这是房东太太的原话。
亚当斯太太自己也对警察的审问感到莫名其妙。
“说实话,我昨天也忐忑了一宿。”亚当斯太太有点羞愧地说道:“您应该也明白,这笔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的孩子还很小,如果她每天能有一小块肉吃,她会长得很好的,不会像东区那些孩子一样发育不良。可是昨天马特并没有给我写便条,他通常会写便条到饭店里,可是我等了好几天……按理说他二十号就应该写的……”
亚当斯太太并没有收到马特约她见面的便条,这对她来说,可能代表着那每个月一镑半的额外收入会离她而去。
这可是亚当斯太太难以承受的损失,因为没了这笔钱,她可能就没办法继续住在现在这个“好房子”里了,也没办法让房东太太顺便帮她看顾孩子。
没有做过母亲的人,可能无法理解亚当斯太太的行为。
但安妮是可以理解她的,在生存都艰难的情况下,人是很难坚持原则的。
目前看来,亚当斯太太没有作案的条件。
因为这是现实世界,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去见见坎贝尔夫人吧!”从亚当斯太太的住所出来之后,格蕾丝提议先去见见第一个案子的嫌疑人。
他们至少要把所有嫌疑人确定一遍,才能使真正的凶手有所顾忌。
于是在
吃过午饭之后,四个人乘坐马车,去了坎贝尔夫人所居住的富人区。
坎贝尔家的别墅实际上要比亨特先生的别墅气派,这也从侧面说明,坎贝尔夫人把丈夫的收藏卖给一个经济实力比她丈夫差一大截的人,绝对是个赔本买卖。
格蕾丝走到大门前拉铃的时候,一个女仆跑过来开了门。
这个女仆一脸刻薄相,看起来像个脾气古怪的人。
走进别墅之后,格蕾丝发现坎贝尔家的仆人都是这幅样子,每个人身上都有着浓浓的阴郁气息。
得知几人要见坎贝尔夫人,女仆用审视的眼神看了公爵大人一眼,问道:“你们是来收购古董的吧?夫人不会同意的。”
她把几人误认成了当铺的人。
“我们要先见见坎贝尔夫人才行。”公爵大人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
女仆撇撇嘴,不情不愿地去了楼上。
仆人们是这样,足以说明坎贝尔夫人在家里,并不受人尊敬。
过了一会儿,一脸疲倦的坎贝尔夫人就顺着二楼的楼梯走了下来。
她穿着一件宽松的茶礼服,脚上穿着丝绸拖鞋,头发披散着,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名声。
还没等她走下来,出现在客厅的女管家就大叫了一声,然后猛得冲上楼去,把坎贝尔夫人“扛”回了二楼。
看起来,女管家比坎贝尔夫人本人更在意她的名声。
“这女人绝对喝了鸦片酒,她估计以为自己在梦游。”弗格斯探长不太客气地说了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