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士声称,她在今天去教堂的路上,曾在一住户家附近闻到了一股恶臭,当其于午间和朋友聚餐结束返回之时,该恶臭之气味仍未散去。
住宅附近,有无数苍蝇萦绕,恶臭难闻。因该街道住房并不密集,左邻右舍相距很远,故而没有邻居发现异常。
该女士心有不安,即刻去往警局报案,警方进入该住宅时,发现眼前之惨状令人震惊。
据本地警局的梅因探长所说,住宅内有三具高度腐败的尸体,其中一男一女应当是本地屠夫罗伯特·道格拉斯与其妻子卡丽莎·道格拉斯,另一具尸体则是卡丽莎腹中八个月大的男婴。
其中卡丽莎死状最为凄惨,据推测,卡丽莎应是生前被凶手剖开腹部,取出了腹中的婴儿。
她的丈夫罗伯特被钝器多次击打后脑而死,婴儿则死于刀伤。
目前,改案件已转交苏格兰场,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进。”
格蕾丝读完报纸之后,眉头就没有放松过。
她把报纸递给公爵大人,
自己则面色不虞地望向车窗外。
这时弗格斯探长说道:“雷丁镇的人口不算密集,像道格拉斯家的那种有独立院落的平房,是他那个阶层非常常见的住宅。他们这些人通常不住在小镇最繁华的地段,所以房子的分布比较稀疏,有的时候,一英里的街道上,只有十几户人家。”
“这样看来,即使道格拉斯夫妇被杀的时候高声尖叫,也未必有人听得到,是吗?”
“那倒不至于,除非周围的邻居都出去了。”
“这样说来,卡丽莎很有可能是白天被杀死的。”格蕾丝记下了这条线索。
因为最近天气炎热,验尸官判断的死亡时间可能会不准,格蕾丝只能通过这种基于事实的推理,来缩小凶手犯罪时间的范围。
格蕾丝下马车的时候,看见几名警察正扶着路边的大树,像喷壶一样呕吐着自己胃里的存货。
一名医生无奈地站在院子门口,低声抱怨,“你们就不能帮我把尸体抬到……”
“呕……”
回答他的,是警察剧烈的呕吐声。
现场有多可怕,可想而知。
格蕾丝不断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然而真正看到现场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呕吐感还是催促着她冲到了门外。
人在看到极端恐怖的场景时,会有强烈的呕吐感,如果那场景恰好又十分恶心,这种呕吐感就会更加明显。
炎热的天气已经让尸体严重腐烂,但凶手的凶残,以及他给这家人造成的伤害,还是可以通过肉眼辨认出来。
在凶手的性别上,弗格斯探长和公爵大人一致认为是男性。
“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种虐待妇女的案子,犯案的基本都是男人,而且通常是年轻男人。当然,这算不上是证据,只是经验之谈。”
公爵大人此刻没工夫管这个,他正担忧地看着格蕾丝,等到她停止呕吐,才扶着她到外面的一张长椅上休息。
他对于凶手的性别,有更加合理的解释。
“刚才我虽然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但还是看出了点问题。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格蕾丝的脸色,确定她没有继续呕吐的意思,这才继续说道:“卡丽莎的尸体绝对比她丈夫和儿子的
尸体要凄惨很多倍,换句话说,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死得很痛快,只有她一个人遭受了很长时间的折磨。”
“从这一点来看,凶手很有可能仇视女性,或者仇视母亲这个群体。”格蕾丝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说道。
随后她向路边一个小男孩招手,请他帮忙去附近的住户那里要一杯水过来。
小男孩接过银币就赶紧跑进了一个邻居家里,拿着一个玻璃水杯走了出来。
漱口之后,格蕾丝说什么也没办法再进去看看了。
说实话,如果单纯是死相凄惨的尸体,格蕾丝倒不是不能忍受,然而腐烂的气味,配着扭动的蛆虫,即使再怎么忍耐力惊人的人,恐怕也很难立刻接受这种冲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刚才那名医生……
是个狠人。
格蕾丝把水杯还给小男孩,随后说道:“我想我还是等等医生的验尸结果吧!至少我没办法坚持到自己找到尸体所有的疑点的时候。”
验尸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不过在此期间,格蕾丝当然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她去了道格拉斯家斜对面的邻居家,准备打听打听这对夫妻平时的为人,借以判断仇杀的可能性。
这是唯一一栋距离道格拉斯家少于五十码的房子,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长得瘦小佝偻,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
格蕾丝百分之百确定,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
因为眼前这位老人,眼睛患有轻度白内障,耳朵也不大好使,体力更是没办法支撑他完成杀人的举动。
格蕾丝用自己最大的音量说了好几遍,这位老人才听清她的目的。
“你是说罗伯特?我看着他长大,他出生的时候,我都已经搬到这好几年了。”
虽然耳朵不灵光,老人还是知道了道格拉斯一家的死讯,毕竟这桩惨案简直是近几年最耸人听闻的案子,周围人的议论,他不可能一句都听不见。
当格蕾丝问他道格拉斯一家为人怎么样的时候,老人告诉她,罗伯特是个温和的年轻人,平时和邻居们相处也很融洽,只不过他为人比较沉默寡言,因此很少邀请别人去家里做客。
正因如此,这
起案子才会这么久才被发现。
根据老人所说,罗伯特的妻子卡丽莎也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女人,平时和其他人相处的时候也从不会与人起争执,夫妻两个都是那种平和的性格,因此从来没有过什么仇人。
而且卡丽莎没出嫁的时候,家里离这里也不算太远,他们这些邻居也都知道她结婚前是怎样的人,更知道她在和罗伯特结婚之前,并没有和其他男人过多来往,更不可能致使认识的男人因为嫉妒等原因,对她和她的家人痛下杀手。
总的来说,这两夫妻就是两个老好人,既没做过亏心事也没得罪过什么人。
看起来,凶手应该就是一个对无辜的人下手的变态杀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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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尸检报告
“呼!新鲜空气真是让人怀念!”医生摘下一次性橡胶手套,丢进杂物桶里,然后向格蕾丝几人走去。
他的身上还带着死者尸体上的臭味,只不过比较淡,让人勉强能够忍受。
“尸检结果怎么样?”弗格斯探长立刻追问起来。
医生掏出手帕擦了擦汗,说道:“这只是初步检查,不过话说回来,那个孕妇,也就是卡丽莎,几乎用不着特意做解剖了,您明白我的意思吧?”
想起那具惨不忍睹的尸体,弗格斯探长不自在地点了点头。
“我主要检查了卡丽莎的尸体,另外两个,要等尸体送到我的解剖室再说。卡丽莎的嘴角比嘴唇其他地方腐烂得严重,这说明她的嘴角是有伤口的,应该是凶手在行凶之前,用手帕一类的东西堵住了她的嘴。”
也就是说,邻居们听不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卡丽莎根本没办法呼救。
至于八个月大的婴儿被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之后,其虚弱程度是怎样的,格蕾丝也猜测不出来。
也许根本哭不出声。
而且孩子的哭声本身算不上是特别引人注意的事。
医生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格蕾丝几人的神色,“接下来的话,可能会让你们更加吃惊。”
“无论多么吃惊,该知道的还是要知道的。”弗格斯探长摆摆手,示意他赶紧说。
“咳,卡丽莎的肾脏和肝脏不见了。”医生用平淡的语气说出了这个极为可怕的事实。
“该死的混蛋!”弗格斯探长忍不住破口大骂,“可是,该死的!他拿走那些东西干嘛?”
医生后退了一步,“这一点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怀疑凶手受过特殊的训练,解剖一类的。卡丽莎肚子上的伤口非常平整,几乎是一刀垂直向下划开的,没有二次切割的痕迹,而且婴儿的身上没有那种长长的划痕,只有被杀死时的刺伤和一个奇怪的小伤口。”
“你是说,他可能是个医生?”弗格斯探长满脸狐疑。
“我认为有这个可能,当然,我也不能这么断定,有些经验老到的屠夫也能做到类似的事,总之我不认为普通人能做到这种事。
”医生摸了摸鼻尖。
对于凶手拿走死者内脏的事,格蕾丝有几种不同的推测。
第一种假设,他可能是个尸体和器官的贩卖者,长时间进行此类工作,让他变得心理扭曲,杀死卡丽莎的同时,他仍旧没忘了老本行,所以把内脏拿走了。
但是这个假设,解释不了凶手为什么只拿走了卡丽莎的内脏。
因为尸体很久都没人发现,说明凶手有足够的时间,把罗伯特开膛破肚。
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第二种假设,这个人是黑魔法的狂热信徒,这些从女人身上取走的器官,对他来说有特殊的作用。
虽然十九世纪很多人都开始相信科学,但是直到二十一世纪,仍有一部分臭名昭著的罪犯,对已经证伪的黑魔法深信不疑。
格蕾丝在梦中,就曾听说过一个俄罗斯老太太,因此杀过不少人,其中包括她的几任丈夫和一个好朋友,不仅如此,她还取走了尸体上的一部分肉块和器官,用以“修习”黑魔法。
警察在搜索她的住处的时候,还找到了记录这些无稽之谈的魔法日记。
这种人往往极端邪恶,人类的感情对他们来说不值一提。
因为他们坚信,完成某个黑魔法的法阵,他们就可以成为超脱人类的存在。
正因如此,这些人往往会选择熟人下手。
第三种假设,凶手是个恋物癖或者异食癖,他拿走那些器官,是为了收集或者食用。
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会对特定的物品有特别的迷恋。
而且他可能也喜欢食用动物的肝脏和肾脏。
格蕾丝把这些猜想写在纸上,给公爵大人过目。
这时候,医生提起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我能够非常确定的一点是,卡丽莎应该是在十五号那天的白天去世的。”
“那么她不可能是上午十一点前死的。”弗格斯探长笃定地说道:“十五号那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有人看见卡丽莎的邻居和她一起在集市出现过。因为卡丽莎怀孕了,没办法自己一个人走过去,她的邻居家有一辆轻便马车,所以就带着她去了集市。那个邻居把她送回家
的时候,时间是十一点。”
“男邻居?”格蕾丝问道。
“当然了,轻便马车只能坐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车夫,我可没见过女人赶马车。”弗格斯探长说完之后,脸色逐渐变得凝重,“啊,你怀疑……”
“不,我只是要把所有可能犯案的人都记下来。”格蕾丝转向医生,问道:“不过,您是怎么确定她是白天死亡的呢?”
“胃里的残留物。”医生说道:“她的胃里还有没消化的食物,这说明她刚吃过饭没多久,但是劳工家庭的人食物种类比较单一,面包、马铃薯、一点点肉和蔬菜、汤什么的,所以我原本也没办法判断那是早餐还是午餐。”
他话锋一转,“不过,既然弗格斯探长说有人看到过她十点多出现在集市,那么她就应该是吃过午饭之后被杀的。劳工家庭因为家里的男人通常七点多或者八点钟就要上班,所以吃早餐的时间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恐怕七点钟就吃早饭了,到了十点多的时候,她胃里的食物应该早就进了肠道了。”
“那么那个男邻居作案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了。”格蕾丝说道。
至少按照之前那位老人的说法,卡丽莎是一个在男女关系上非常谨慎的女人,她不太可能会在买完菜回家之后,还留下男邻居,一直到烹饪过午餐再吃完午餐。
这中间的停留时间有些太长了,即使当天是礼拜日,这一切也不符合常理。
“凶手应该非常痛恨女人,或者孕妇,他在卡丽莎的身上捅了很多刀,而且我怀疑……这个人曾经侵犯过卡丽莎。”医生的语气逐渐变得沉痛。
即使见惯了尸体,医生也不得不承认,凶手的残忍是他生平仅见,卡丽莎的命运也太过凄惨了。
医生隐晦地表示,卡丽莎的衣服几乎都被扯烂了,而且下半身也有一些不可言说的伤痕。
因为死亡现场太过可怕,格蕾丝几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毕竟尸体已经开膛破肚,第一眼的时候,人的注意力很难放在其他地方。
说完了卡丽莎的尸检问题,剩下的内容对于医生来说,反而轻松了不少。
因为另外两名死者虽
然也死于谋杀,但他们死前并未遭受过多的折磨。
这也许是这场不幸当中唯一的安慰了。
其中罗伯特的死因非常确定,就是被人猛击后脑导致的脑出血。
为了确定他不会再醒来,凶手在他的后脑连续击打了多次。
凶器也被留在了凶案现场,是一把磨损严重的扳手。
警察曾去道格拉斯家的杂物间翻找过,在和其他工具做过对比之后,他们最终确定那把旧扳手应该是出自杂物间,也就是道格拉斯自己的家里。
这说明凶手是先杀死了卡丽莎,然后在她的家中逗留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罗伯特回到了家里,发现了卡丽莎的尸体,之后就被听见动静的凶手从背后袭击了。
据本地警方调查,罗伯特十五号当天在肉铺工作了一天,六点钟的时候才离开肉铺,往家的方向走。
有关这一点,肉铺的老板和其他雇员都能作证。
他三天没来上班的事,肉铺老板也很纳闷,第一天的时候,他还派一个年轻人去敲过门,但是当时道格拉斯家里门窗紧闭,那个年轻人敲门也没人应答,所以他只好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