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后来疯了,齐王府念在旧情,拨一间小院子养她,直到兵荒马乱改朝换代,老人稀里糊涂跟着进宫。
那天,她远远看着太子,却突然冒出一句话:“大公子这么大了,小公子若能平安长大,也该是这副模样。”
司以云有些惊讶,还是不太信:“是她糊涂吧。”
喜鹊说:“奴婢原当也是,可是她走到宫墙处,就自言自语……”
喜鹊的回忆里,老人摸着自己的耳朵,说:“明明是同胞兄弟,心连心,却因为天命啊,命苦啊,只能留下一个,体弱多病的那个是老天选的,所以,那个耳朵上有缺损的,是个煞星,只能丢了,哈哈哈,丢了呀。”
说到这里,喜鹊不寒而栗:“这么说来,应该是她胡说吧,怎么丢了一个孩子,还能笑得那么高兴呢?到底是个疯子,主子当个奇闻听,别往心里去。”
司以云确实没往心里去。
不过,都说李缙自幼体弱,倒不像是真的,他在某些方面可一点都不弱。
她想着,又喝口茶。
没几日,皇后又带着王朝云来。
这回,司以云不若第一次那般,她甚至还和王朝云说上话,只觉这位才女并非浪得虚名,若不是命途多舛,此刻,或许早就是东宫的女主人。
瞧皇后的意思,是想把她放到东宫,做侧妃的身份。
甚至暗示到司以云面前,直说女人不能犯妒。
想来,司以云过去在李缙宅邸的“作为”,也流传到皇后耳朵里,她福身,道:“妾身不敢。”
如果李缙纳妾、立太子妃,司以云阻止不了。
她默默垂下眼睛。
说不介意是假的,哪个女人能乐意和别的女人分享夫君?
她心里有点堵。
到了晚上,李缙便又来她院子,这回,他叫人拿来笔墨纸砚,询问司以云:“你觉得,你这方院子叫什么好?”
因搬入东宫不过几月,许多事务方步入正轨,司以云的院子上,挂的还是过去的牌子。
她想了想,说:“妾身读书少,端看太子爷。”
李缙低头想了想,他弯起袖子,写下两个字:青云。
司以云瞧在眼里,抿唇笑了,而李缙叫人来裱好,挂到外头去。
李缙抱着司以云,坐在椅子上,他眼眸深邃又清澈,有种留白的余韵,司以云就要溺进这样一双眼里,只听他问:“今日母后过来,可为难你了?”
司以云摇头:“皇后娘娘来东宫,自然是为太子爷好,怎么能说为难呢?”
李缙吻她耳朵,说:“不喜欢,直说就是。”
司以云靠在他怀里,心里溢得满满的,她摇摇头,想了想,又点头,说:“都听太子爷的。”
李缙推开桌上一余东西,在司以云的惊叫下,他将她抱上去。
此时天色未暗,外头偶有宫人走过的声音,司以云只能咬着自己的袖子,过了会儿,李缙却不知是故意为难,突然将她抱起。
司以云的头靠在他肩膀去,从窗棱子透过的光,落在李缙半边的肩膀。
她微微张开眼,盯着他的耳朵。
鬼使神差的,她想起喜鹊的话。
齐王府本有两个公子,一个体弱多病,一个耳朵有缺损。
她记忆里,那个吹笛少年,确实会迎风轻咳,但李缙的身体确实很好,将养这么多年,似乎是已经好全。
若说耳朵,李缙很喜欢咬她耳朵,好几次都弄伤了。
他对耳朵有莫名的执念。
他在外头,温和得彬彬有礼,后来在她面前,他从来没有掩饰过,就像两个人,又矛盾,又融合一体。
恰好,似乎察觉到她的分心,李缙咬咬她的耳朵:“想什么呢?”
司以云摇摇头,她小心翼翼地抬头。
被亲得微肿的嘴唇有些热,她脖颈伸直,将唇印在李缙耳上。
李缙突然停下来。
第九十八章
最亲密无间的距离,让司以云根本无法忽视李缙身上爆发的杀气。
他想杀了她。
刚有这个意识的时候,司以云脑海里还是混沌的,甚至反问自己,李缙想杀她?为什么?她只是学他,用亲吻耳朵表示亲昵。
只是,好像触到李缙的逆鳞。
静谧之中,她盯着他的侧脸,生怕错过什么,不敢眨眼。
而李缙只是猛地提腰。
这是另一种意义的折磨。
杀气化成别的东西,将她的灵魂、身体,都卷入无止境的侵夺。
恍惚中,他又咬上她的耳朵,在重复结痂的耳垂厮磨,说了句什么,司以云都听不清,谈何回话,直到后来,他稍作歇息,淡淡地问:“累了?”
司以云抓他的手臂,咬着嘴唇点头。
显然,他问累了,并不是怜惜之情,短暂的休息后,似湖底暗流旋涡又翻腾起来,数不清过了多久,他起来,披着衣服,走入屏风后。
司以云勉强撑着自己,也披上衣裳,乌发全拢在左肩,顾不得右颈的红梅,她声音有点哑:“爷生气了吗?”
屏风里的水声顿了顿。
司以云有点不安。
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恃宠而骄”,但与李缙在一起,任是谁,会产生一种想法,要让那双漂亮的眼睛看自己,只看着自己。
皇后说她善妒,她确实是善妒。
帮李缙除去那些女人,她自己没有私心吗?她无法细数。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她还是怕李缙会落下她。
方才那种杀气,她并不能忽视,即使杀气转欲意,丝毫不能抚平她心里被挑起的恐惧——李缙想杀了她。
过去中毒、挨刀子,她知道,那是李缙安排的,都是有用处。
可这回,李缙是毫无理由,想杀她。
她撑着腿软,在屏风外等了好一会儿,里头传来低低的回应:“没有。”
司以云已经分不清他说的话能信几分。
她打个寒噤,赤脚站在地上,寒从脚起,让她慢慢冷静下来,她这样做,更会惹得李缙不喜。
像是表面洒满糖霜的蜜饯,里头确实烂坏的果子,一口咬下去,又苦又涩。
但也是这种味道,来回拉扯她的理智,让她于即将沦陷之际,又深深吸一口气。
没多久,李缙自屏风后走出来。
他披散着头发,眉眼含笑:“若是不累,帮我擦擦头发吧。”
他主动给她台阶下,司以云点点头,拿过白色的布巾,李缙坐在床边,她半跪在床上,带着虔诚,从他浓密的头发慢慢擦下来,直到发尾。
她擦得很柔很慢,随着手臂的动作,浅浅的鼻息喷在李缙颈部和手臂上。
李缙平静地目视前方,喉头滑了滑。
过了好一会儿,那鼻息停在他手臂上,他回眸,司以云终究还是抵不住,靠在他手臂上睡去。
她手上还抓着白色的巾帕,李缙轻柔地拿下巾帕,扶着她躺下。
他伸手捏着她的耳垂,如画眉眼中,浮现戾色。
没有待多久,半个时辰后,他离开了。
而过了半盏茶的时候,司以云才慢慢睁开眼睛,她顺着他刚刚抚摸她耳垂的力度,也放在自己耳上。
不对劲。
脑海反复回想起喜鹊的话,还有那个老嬷嬷,本来从不在意的事,因为这件事,占据她的脑海。
齐王府本来真的有两个公子吗?
不可能,司以云摇摇头,她心想,都是巧合,如果真的有这回事,李缙浑身没有瑕疵,耳朵如玉雕,没有所谓痕迹。
对耳朵的执着,可能是因为胞弟的逝去。
不过,出生教坊司的她,与那些大家闺秀不一样的是,她见过足够多的世面。
比如有一种东西,能够掩藏瘢痕,是教坊司的女。妓们向往之物,就是教坊司妈妈,也收藏着一块,以备不时之需。
价值千金的人。皮。
那李缙到底是不是李缙?可是,没理由。
司以云猛地摇头,她觉得自己疯了,怎么会把这些事串起来呢?简直比写戏折子的书生还敢想。
平日里,她心思太细,心思九曲回肠,好处自然躲过不少劫难,在教坊司里,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坏处当然也有,那就是容易多想。
她吐一口气,强让自己忘掉联想,终于在极其疲惫之中,陷入深睡。
如果不是又发生一件事,这一荒唐的想法,早在她脑海里尘封,不会再被提起,而不会像一根斜刺,突然戳进她心里。
春走夏至,又一年端午。
比起去年两广大旱,流民民不聊生,如今,在近半年的拨。乱反正之后,百废待兴,天下欣欣向荣。
不过,这一切都和京城没有大关系,不管兴衰几何,这座城市总是繁华又热闹。
司以云征得李缙同意,带着喜鹊和黄鹂到外头,先看过龙舟,吃粽子,回头,她到那熟悉的江口。
她不知道碧螺是具体在哪个地方死的,只能挑一处地方,让着喜鹊架火盆,一张一张地烧着纸钱。
喜鹊问:“主子,今日是谁的忌日?”
司以云想了想,说:“一个好姑娘。”
可惜,她护不住那位姑娘。
她们没有在东宫外待多久,作为侍妾,能得李缙准许出东宫,已然是天大的恩宠,须得把握度,不可再冒进。
回东宫前,司以云让喜鹊和黄鹂买许多粽子,封好赏银,分给青云院的下人。
宫人们一个个喜洋洋的,其中一个老嬷嬷更是双手合十,祝道:“主子这般心善,一定很快会有小皇孙。”
说到孩子,这么久来,司以云的肚皮都没动静,皇宫与东宫看在眼里,背地里会有些风声,她倒不介怀。
老嬷嬷继续说:“老婆子没什么本事,倒是懂点女人之道,到时候,小皇孙的乳母,老婆子定会把关!”
司以云不是很有兴致,她强撑着笑容:“那我在这谢过嬷嬷。”
突然,她想起什么,叫喜鹊:“你拿些粽子,去找那位从王府到宫里的老嬷嬷吧,这过节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起她。”
喜鹊挠挠头:“哪位老嬷嬷?”
司以云说:“你以前说过,是皇后娘娘的奶娘那位。”她停了停,补充一句,“她好似有点疯。”
喜鹊一拍手:“哦,是她,可是她过世了。”
司以云愣住:“什么?过世了,什么时候?”
“好多天之前吧,那时候刚入春,”喜鹊说,“那天被人发现,嬷嬷在打水时,掉入井中,后来那口井被填了,新挖一口。”
“哦。”司以云脑袋有点空,重复道,“过世了啊……”
黄鹂给司以云斟茶:“主子心肠软,不过人各有命,是没办法的事。”
是啊,人各有命。
一个许久没出现的想法,像一本落下灰尘的书,随着知道老嬷嬷的去世的消息,突然被翻开。
司以云明知荒谬,但若窥得一角密事,不得不多想。
或者说,她跟着李缙太久,知道并非所有事情,都和表象看起来那般,老嬷嬷的死,像是掩耳盗铃。
到了夜里,司以云在看书,推门声响起,李缙的靴履跨进门槛。
今年因改朝,春猎推迟到端午,所以李缙白天去了猎场。
离开猎场,他直接朝这边来,身上的劲装勾勒出清晰的腰线,少几分温润,单是看那高大的身材,只觉仿若利刃,向来漂亮的眉眼,更如精雕细琢的璞玉,流光溢彩。
这般端方公子,见者无不道声好。
司以云愣了愣,她放下书,站起来相迎,一边为他解下护腕:“妾身以为太子爷不来了。”
李缙笑了笑,说:“不来你这,我睡猎场?”
这倒是事实,宫人都说,太子良娣司氏盛宠不衰,若非很忙的事,李缙一定会到青云院,不知情的,还以为她是太子妃。
司以云有自知之明,不奢望当上太子妃,只求这种日子能够过久一点。
今天,却有点心神不宁。
李缙躺在床上,拍着司以云的背脊,主动说起猎场的事:“打了一头白狐狸,没坏它的皮子,叫人剥下来,好好处理一番,秋天一到,你就能穿上狐袄子。”
司以云眼波流转:“多谢太子爷。”
她张张口,意识到自己居然想问疯嬷嬷的事,眉心狠地一跳。
李缙一定不喜欢她问这些,他们如今浓情蜜意,她就是觉得困惑,也不能贸然开口,将美好打破,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可是,这件事堵在她心口,不上不下的,也让她有点焦躁。
她只是想听李缙说,他确实有个胞弟,然后,胞弟已经意外逝去,只要从他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她绝对不会再追究。
李缙发觉她的犹豫,手指捧起她的脸,问:“不喜欢狐皮?”
“不是,”司以云目光含情脉脉,“太子爷猎的狐皮,妾身怎么会不喜。”
她发觉,自己这般眼神,李缙很受用。
他低笑一声,眼角眉梢禁不住的喜意,双眼温柔又多情,声音也轻起来:“肯定很适合你。”
司以云笑了笑:“那妾身明日去瞧瞧那狐皮。”
李缙应声好。
他微凉的唇蹭蹭她耳尖,呼吸逐渐滚烫,顺着她耳朵到脸颊,再咬上她的嘴唇。
一年多了,他们已经无比契合。
这是司以云梦寐以求的日子。
但是,她还是在想一件事,李缙不曾碰过笛子,她曾在命悬一线后求过,但是,李缙拒绝了,而且也不愿再提,她是聪明人,当然也不会提。
只是,偶尔在梦中的笛声,都渐渐模糊,变成李缙有规律的呼吸声。
那翩翩白衣少年,如今变成玄服男子,眉眼是一样温润多情,只是,前者伸出手,将她从泥沼里拉出来,后者走近一步,他脸上虽然带着温和的笑,按住她的肩膀
推她回暗无天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