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没看见褚煜的微笑,躲了一会,再慢慢的起身看的时候,褚煜已经走远了。
软软看着褚煜的身影,突然有点儿想哭,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想。
其实软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不是只会调皮捣蛋,她也有心,会心疼,会感知,只是很多时候,软软都不想去感知,觉得累。
软软大概是江湖话本子看多了,从来都羡慕那样无拘无束的生活,那个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世界。
待她慢慢的长大,发现周围的人的想法多和她不同,才有些慌了,可是她不想改变,她不想做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
她开始变的更加胡闹,就怕爹爹娘亲会压着自己,让自己变成和旁的人一样的生活,那样的无趣。
她怕压抑,许多的无理取闹,都是为了不被爹爹娘亲压着,因为不想去感知这个世界,她也没有用心去感知爹爹娘亲的好,褚煜的好。
今日,是褚煜第一次如此推心置腹的和软软谈,软软也第一次用心感受了褚煜,明白其实无论自己是什么样的,都没关系,爹爹娘亲会宽恕自己,褚煜也会接受自己。
想清楚这点,软软觉得,以后过稍微“被束缚”的日子其实也是不错的。
软软看着大街上人来人往,或哭或笑,或喜或悲,咧开了嘴,双手扶着栏杆,软软告诉自己,“明天我也会是这个软软,一个很开心的软软。”
嘴上笑着,可眼眶里却含着泪,软软抬起头,闭上眼睛,不让眼泪留下来。
过了一会儿,软软收拾好心情,便坐在椅子上看风景,等着褚煜来叫自己用膳。
也就半个多时辰的样子,小顺子来阁楼叫软软,这时的软软已经整理好了心情,旁的人也看不出来什么异样。
只是,已经有什么东西在悄然改变……
“哇哦,太子哥哥,好香啊!”软软还在好远的地方就闻到了菜的香味。
“来,准备吃饭了,哎,小脏猫,去洗手,方才爬了墙。”
软软想用手去拿菜,被褚煜用筷子敲了一下手指头。
“好嘛。”软软飞快的跑去外边的水缸边用瓜瓢舀了一勺水,匆匆忙忙的洗干净手。
再回来,褚煜已经把菜都端上了桌,给软软盛了一碗鲫鱼汤,揶揄道,“这是方才小顺子从池子里捞起来的鱼,想了这么久了,给你尝尝。”
“嘿嘿。”软软看了褚煜一眼,端起碗,轻轻的吹凉,鱼汤很鲜,软软已经闻到了美味的感觉。
褚煜略带微笑的看着软软,把她喜欢吃的菜放在了靠近她的这边。
“呀!好喝的!”软软喝了一口,抬起头,眯着眼睛,笑看着褚煜。
没想到太子哥哥还有这个手艺,以后谁嫁给了太子哥哥就有福了,不过可不能说出去,不然太子哥哥得生气的。
“那就吃饱一点,待会儿吃了饭休息会儿,晚上孤带你去东街夜市。”褚煜夹了一筷子爆炒牛肉到软软碗中。
“真的吗?太好了!”软软放下碗,听到这个好消息,差点蹦起来。
“嗯,好好吃饭。”
褚煜很高兴,这样的软软,才是他想要的!
软软带着笑意的吃完了饭,因为太子哥哥做的太好吃了,软软吃撑了,又在院子晃荡了许久了,才去房间里午歇了。
待软软醒来,已经是暮色四合,软软洗了把脸,匆匆的出了屋子,褚煜就住在不远处的主屋。
“醒了,来,换身衣裳,孤带你出去用晚膳。”褚煜刚好从屋子里出来,中午忘记把软软的衣服给她了。
今天软软穿的这件衣服,穿上大街上有些招摇,褚煜特地吩咐方城带一套常服。
待软软换好了衣服,褚煜便带着她去了热闹非凡的东街夜市。
第11章
东街,人声鼎沸,好似比白日要热闹几分,挂彩迎灯,街道两边,店铺皆挂着彩灯,着实好看。
大街上,亮如白昼,人们来来往往,或携妻带子,或亲闺蜜友,或三兄五弟,脸上都扬着笑容,好不快意。
“煜哥哥,平日里也如此热闹吗?”软软觉得虽然夜市合该是热闹的,只是这比白日也不遑多让,有如此繁华吗?
“那可就不是了,今日正好是迎阳节,昨日浴兰节,也称端阳节,都说夜里阴气重,为了迎端阳,便在第二日夜里开了夜市,通宵达旦,夜里热闹一番,驱驱阴气,祈愿端阳到重阳,风调雨顺。”后边跟着的小顺子连忙给软软科普一下知识。
这个时候的百姓,大多都是靠天吃饭,每每有什么节日,多是祈愿风调雨顺之类的,让庄稼收成好些。
“怎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呢?”软软有些不解,按理来说,自己这么爱玩,这个时候怎么能缺了自己呢?
可也就是因为自己爱玩,才会被蒙在鼓里。
“这,小.姐有所不知,这迎阳节多是民间百姓在欢庆,与咱们上头贵族是不搭边的,所以您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软软这一问,小顺子还有些懵,幸好脑子转的够快,不然还不知道该咋说呢。
“好了,小顺子就别哄着她了。”褚煜回头,把软软往后转的小脑袋拉过身前,“若不是你太过调皮,大概姨母也不会瞒着你,这夜市你也该逛过千儿百回了。”
儿时,软软是来过夜市的,只是那时候还小,软软大概是没了记忆,可那一次,对国公府,对褚煜来说,却记忆深刻,并且后怕至极。
那时软软也就四五岁的光景,国公夫人带着软软来逛夜市,也是一个这样的好天气,这样的好景致。
国公夫人看中了路边的小摊贩的花样子,便想着挑几个回去,因为软软一直不肯让别人抱着,国公夫人自己抱着一个手挑东西,可是软软看着大街上人来人往,很是兴奋,一直挣扎着要下去。
国公夫人无奈,便把软软放下,让她抱着自己的腿,自己在挑花样子,本想着反正还有几个下人在,也不能出什么意外。
后面天空中放起了烟花,花花绿绿的,好看极了,几个下人都难得见到此情景,抬头看着天空,她以为她会看着郡主,她又以为她会看着郡主,待烟花燃尽,低下头的时候,才发现,郡主不见了。
国公夫人原地转了一圈,没发现软软的影子,吓到腿软,要不是下人扶着,便要跌倒在地了。
还是国公夫人身边的大丫鬟有点主见,把国公夫人扶进了茶楼,派人连忙去了顺天府,直接让顺天府尹派人寻找。
因为是迎阳节,人又多,人来人往的,又是夜里,哪怕彩灯再多,也是影响寻人的。
且这时朝堂不稳,前朝余孽尚有余存,若让他们知道,先找到郡主,只怕凶多吉少,毕竟郡主是未来太子妃,杀不了皇上太子,能杀一个太子妃也是不错的。
顺天府尹不敢让人明目张胆的搜查,都是着便服,仔细打听,这人来人往的街道寻人,难度可想而知。
这般下来,半个多时辰也未寻见软软踪迹,一个才四五岁的小丫头,好似凭空消失了。
褚煜那时正在沐浴,听闻消息,三下两除二便穿起衣服,往宫外边跑,褚煜那年不过十岁,却也吓得苦了,怕再也看不见那个娇娇软软的小包子。
东宫的宫人拦都拦不住,眼睁睁看着褚煜骑马出宫,宫门口的侍卫怕伤了褚煜也不敢拦,导致,这个时辰了,还惊动了皇上皇后。
待褚煜找到了国公夫人,软软也刚好被找到,原来是跟着街边的小乞丐走了。
小乞丐手上刚好拿着一个讨来的馒头,舍不得吃,想拿回去给病重的母亲吃,便一路拿着。
而软软这个小吃货,看着吃的就跟着人家走了,跟在后面,一摇一摆的,幸好没被旁人撞到踩到。
要说为什么街上行人这么多,手上拿着食物的也不少,怎么就偏生看上了那个小乞丐呢?
大概是身高问题吧,软软还小,要是不抬头,哪里能看见旁人的多少东西呢?而那小乞丐躬着身子,恰好在软软的视线之内罢了。
小乞丐也没发现软软,带回到了自己的地方,才发现后面跟着一个胖嘟嘟的小丫头,看着穿着,便知道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见软软一直盯着自己手上的馒头,以为软软是饿了,便忍痛割爱把馒头给了软软,又带着软软回到了大街上,正好被寻软软的人看见。
一开始还以为是小乞丐拐了软软呢,那衙役上来便抓着小乞丐,抱着软软到了国公夫人坐着的茶楼。
国公夫人看着了软软,顿时便觉得气都顺了,抱着软软就是一顿哭,软软见着娘亲哭,便把没有吃完的馒头塞到国公夫人嘴里,然后指着小乞丐说,“哥哥给的,娘吃……”
抱着软软哭的国公夫人才发现被抓着的小乞丐,连忙让人松开,用帕子擦干了泪,温言细语的问了话,小乞丐如实说了,国公夫人很是感激。
既知道了小乞丐的处境,便会明白,一个馒头对于小乞丐来说有多难得,国公夫人让大丫鬟带着小乞丐下去,好好安顿。
自然,护了安楚郡主一分,便会回他十分的,从此以后,世上便少了一个乞丐,多了一个安居乐业的百姓。
褚煜见着了软软,这心才安定了下来,幸好那小乞丐人性未泯,不然若是把软软给拐卖了,也是能卖些钱的。
也就是因为这次软软差点丢了,后面国公爷便从军中寻了两个武功不错的回来,守着软软,便是凝云凝月了。
国公夫人只怕是吓的不轻,后面和国公府的下人都说了,不许再和软软说夜市的事儿,到了夜市这一天,更是一定要看着软软入睡,睡着了也有人守着。
这般保护下,软软哪里能知道呢?小顺子不知道,可褚煜却知道的清清楚楚。
第12章
褚煜无意与软软多说,而软软也只以为是说自己平常的跳脱。
“好嘛,我的错咯,既然今天来了,那我就得好好玩上一番。”软软不甚在意,这般话语,都不知听了几千几百回了。
“嗯,跟着我,不许丢了。”
褚煜都让软软出来了,自然也不会再拘着她,也相信自己在她身边能护她安然。
东街是南北走向,在皇城东边,也是进城首选之地,西街多为少数族人商贩,东街多是汉族商贩,汉族多种庄稼,而少数族人则多有其他营生,因此这通宵的夜市只开在了东街,西街是没有的。
若是西街人想凑热闹,便得转大半个皇城到东街来,不过西街想凑热闹的人也是少数。
褚煜一行人是从街尾开始逛的,街尾有一家酒楼菜色不错,本想带着软软去用了晚饭,不然待会又是乱吃一通。
只是软软过于兴奋,并不想先去吃饭,拉住褚煜想进酒楼的步子,“煜哥哥,咱们先玩好不好,待会儿饿了咱们再去吃饭。”
褚煜回身看着软软,很是了然,“软软,你确定待会儿你还会想吃饭吗?”
“当然,不吃饭吃什么!”软软很快接话,毫不犹豫,可是这有时候吧,毫不犹豫的话儿,偏让人疑上三分。
褚煜不信任的眼神看着她,盯的软软心里有些虚,半刻,才蠕喃道,“那咱们先去吃饭吧…”
说完,扔下褚煜的袖子,自己先迈进了酒楼。
褚煜在后面看着这个走的极快的小丫头,摇摇头,其实本打算答应她的,毕竟她现在什么也不能多吃,相信昨日的疼还是记得的。
奈何小丫头经不住吓啊!
“呦,这位姑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呢?”店小二是个利索的,看着软软进来,忙来招呼。
软软刚想说把店里最好的吃食端上来,就被人截了话头儿,“三楼雅间,上些清淡的。”
褚煜从后头走进来,看了软软一眼,堵了软软的话,这个时候可不能乱吃东西。
“好嘞,几位您请!”
见褚煜生的英武不凡,出口便是贵气,知道是贵客,连忙引路上了三楼雅间。
“今儿是迎阳节,人气儿足,三楼雅间就剩下这一间了,您多包涵。”店小二开了门,满脸笑意的告罪。
也是,今儿日子特殊,客人多,人气足,生意就怕人少,这人多呐,连店小二也是乐呵呵的。
店小二给褚煜倒上茶,才下去吩咐上菜。
“这个酒楼是不是很有钱啊,这些都是真的吗?”软软在屋子里看了看,发现摆着的都是一些看起来漂亮或是名贵物件,忍不住发声。
“自然是真的,若是假的,也不好摆出来丢人现眼,就拿你摸着的花瓶来看,合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褚煜小抿了口茶,觉得味道不错,才慢悠悠的出口道。
“我的天,他就不怕有人偷吗?”软软听见这么贵重,立马闪一边去,这要是砸碎了,可赔不起啊。
褚煜笑了笑,赔?软软自然是赔的起,且又有谁敢让软软赔呢?只是软软舍不得把钱花在这上面罢了,就算是不小心砸碎了,也不会以强权压人。
“软软,你可知道,进这雅间就要先付十两定金,且进了这雅间你也未必能带走这些东西。”褚煜来过几次,显然很明白里面的行道。
“为什么不能带走,不就是十两银子吗?若是带出去了,卖了当了,不就是赚回来了吗?”
虽然说这十两银子定金的确坑,能够了寻常百姓好久的生计了,可若是偷得这里的一物,不就是回本了吗?
“首先,我只说定金十两,而这的菜钱却远远不止,哪怕我方才只点了些清淡的,待会儿结账的时候也不会少了百两银子。”
这身上有几百两的银子,谁还会想不开去偷东西呢?莫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褚煜曾有几次和大臣家的几位公子来过,也晓得些门路,这菜虽然好,可是贵却也是真的贵,若不是有人请,褚煜还真的不愿意来。
再者,褚煜身为一国储君,和旁人一起吃饭,总不能去街边的小店用吧,也有失身份,偶尔的铺张浪费也是在所难免的。
“这么贵吗,那、咱们还是走吧。”软软有些吓到,虽然她并不太清楚百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只觉得应该很多吧,花这么多钱,只为了吃一顿饭,也太不值当了吧。
其实宫中的用度,也是只多不少,软软多年在宫中,每日用的也少不了,只是并不会有人和她说这顿饭多少银子,她只管吃了,这不知者无畏,如今知道了,是并不大想花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