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预感这么准。
或许这就是感同身受吧。
其实感同身受不需要有同样的经历,主要看你愿不愿意设身处地,与她共情,想她所想,急她所急。
赵欢欢把药瓶递到魏明山面前,说道:“别哭了,药我带来了,你相信我,你爸爸的病一定能治好。”
魏明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赵欢欢,她和她一样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她有什么能力去治疗白血病这样的绝症,而自己居然相信她。
她们俩一定都疯了。
但魏明山就是这么执拗的坚定的相信赵欢欢。
她抱住赵欢欢,激动地流下泪水:“我会用一辈子报答你,一辈子对你好,你会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和我做朋友,可能你要永远面对周颖她们的冷嘲热讽,受到她们的质疑与嘲笑,遭遇她们不理解的目光,你都能接受吗?”
赵欢欢不会无理地要求魏明山和公主们绝交,甚至如何做好一枚夹心饼干,才更考验魏明山对她的友情。
至于自己和魏明山的友情,是这一世突然冒出来的命题,她能不能完成得很好,赵欢欢不知道,她无法掌控,只能顺其自然,只能接受命运馈赠的意外之喜。
魏明山回到家里的时候,听到高金娴正和父亲魏国吵架。
“你为什么要这么短命?你让我以后和明山怎么办?我才三十来岁,你现在就走了,你让我以后怎么办?”高金娴哭得声嘶力竭。
因为家有病人,邻居也无人敢出来指责她扰民。
“我走了后,你再找个好人嫁了,明山你可以把她给我妈……”
“你这叫什么话?我再嫁人,我会被你们家的人用唾沫淹死,你妈她重男轻女,会有我明山的好日子过吗?”
“可我也不能要求你这么年轻就守寡一辈子……”
“为什么要让我守寡,你为什么要让我守寡,你为什么啊?你既然这么短命为什么要娶我?为什么?”
魏国苦笑,他躺在床上绝望地苦笑。
谁不想长命百岁,可是要病要死这是他能控制的吗?
魏明山在心里叹口气:爸爸会生病,是不是和母亲长期的坏脾气有关?爸爸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是一个医生,那么温和那么谦逊,可是母亲从她记事开始就是个暴脾气,别说父亲,她都很憋屈。
母亲不顺心的时候总是打她,谁能想到她一个教师子女还会挨打。
周颖她们就从来不会有这样的待遇,她们被父母捧在手心里,怎样的天之骄女,万千宠爱。
魏明山心下唏嘘,在母亲更加咆哮如雷之前敲响了房门。
高金娴怒气冲冲来开了门,一见魏明山就骂开了:“三更半夜不睡觉,你到底想干嘛?”
高金娴一把将魏明山拉进了房间,她将魏明山推到丈夫面前去,吼叫着:“你要死为什么不把她也带走?她是个拖油瓶!拖油瓶!你既然叫我改嫁,你弄这样一个拖油瓶叫我怎么办?我会舍得她吗?我会放心得下她吗?可是你死了,她活着,我带着她,你叫我怎么改嫁?你说我怎么改嫁?”
魏明山知道母亲脾气再不好,却是爱她的。
她流着泪求道:“妈,爸爸不会死,你也不用改嫁,我也不会是拖油瓶,不会的,都不会发生的……”
魏明山这样乞求的时候,高金娴的防线就崩溃了,她抱住女儿嚎啕大哭。
看着哭泣的妻女,魏国的内心在滴血。
老天爷,他也不想死,如果他能够活下来,他一定会好好珍惜生命,会更爱他的老婆和孩子,更加热爱生活。
但是,会有这样的机会吗?他得的是白血病。
魏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进入梦乡的,就在妻女哭哭啼啼的时候,他又狠狠流了一次鼻血,然后高金娴骂骂咧咧中又手忙脚乱地帮他料理。
不知道睡了多久,世界太平而安静,迷迷糊糊中有人喂他吃药,女儿魏明山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地响起:“爸爸,你一定不会死的,爸爸你会好好地活下去,好好地陪我长大,好好地看着我嫁人,你将来还要带外孙……”
女儿的哭声柔软地让他流出泪来。
他最爱最爱的女儿,对不起,对不起……
第二天放学铃声一响起,魏明山就冲去初一(2)班门口等待赵欢欢一起走。
赵欢欢走出教室看到魏明山时吓了一跳:魏明山的眼睛肿成了核桃。
赵欢欢知道魏明山昨夜肯定没有睡觉又哭了,才会这样憔悴。
“你如果没有了美貌,我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赵欢欢严肃说道,一点儿没有开玩笑的意味。
“你又不是男人。”魏明山撇嘴。
“谁说男人才好se的?女人更喜欢好看的事物。”
赵欢欢拉着魏明山去了李明店里。
李明店里好忙,门庭若市来形容也不足为过,但是看到赵欢欢他依然站起来招呼。
赵欢欢指着魏明山的眼袋,问:“有没有什么药可以给她抹的?”
李明忙招呼柜台内一个年轻后生拿一条药膏给赵欢欢。
李明药店里多了一个后生,赵欢欢讶异地发现,魏明山也看见了那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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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王剑
“王剑,我外甥。”李明笑着介绍。
王剑,那个后生,递了一条药膏到赵欢欢手上,却朝着魏明山的方向露出一个清澈温和的笑容。
听到王剑这个名字,赵欢欢打了个激灵。
前世,她是听过魏明山和王剑的故事的,只是那已经是在她师范毕业工作后。
然而现在魏明山十四岁,王剑已经成年。
前世,魏明山和王剑那段恋情在小镇轰轰烈烈,又因为高金娴的反对,让这段原本青春烂漫的爱情多了悲剧的色彩。
遗孀寡母的高金娴好不容易抚养魏明山长大,供她读书,有了一份铁饭碗,正指着她嫁进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她也好卸下自己的责任,对九泉之下的丈夫有个交代。
作为一名青春丧偶的母亲,高金娴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爱情,尤其是年轻人的爱情,是不可以用利益来衡量的。
越到长大,越到老去,我们越发现,爱情发生的几率也越发难了。
总之前世,魏明山和王剑没能修成正果,在高金娴女士激烈的反对里,包括对王剑咒骂、抓脸等,两人最终分手了。
造孽,自己今天就不应该带魏明山来李明的药店里,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可偏偏是一段孽缘。
魏明山现在才十四岁,读初二,如果这会儿就和王剑对上眼,那就是早恋啊!
这可会影响魏明山学业的。
而赵欢欢看一眼王剑的眼神,心里一沉:这王剑对魏明山八成一见钟情了。
而再看一眼魏明山,她看着王剑也是娇羞的神色,青春少女的初恋萌动完全写在脸上。
赵欢欢的心沉到谷底沉得死死的。
将魏明山最快速度拉走,赵欢欢想了想还是开口:“那个王剑长得挺帅。”
魏明山脸颊一红,“嗯”了一声。
“所以我喜欢他!”赵欢欢大声说道。
魏明山“啊”了一声,一脸错愕。
按照魏明山的性子,总不能和自己的闺蜜抢男人了吧?
“不过,我现在还小,等我成年以后再说吧。”赵欢欢拍了拍自己的手豪气说道。
至少要用这个魔咒让魏明山也熬到成年后,等魏明山满了十八岁,如果她还是要和王剑来一场生死恋,届时赵欢欢是绝对不会反对的。
毕竟爱情这么美好,像魏明山这样美丽的姑娘值得拥有。
李明给病人开好一张处方,正要交代王剑抓药,一扭头就看见王剑望着门外,一脸失魂落魄。
十八岁的小伙子,青春的情绪涌动,李明也理解。
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一个闺女,王剑这个外甥一直被他视若己出。
王家贫寒,所以李明除了经济上接济一二,提携这个外甥成才,也成了他心头第一要务。
王家那边除了王剑这个儿子外,还有个大儿子,王剑妈——李明的亲姐也有意将王剑过继给自己的哥哥,好继承哥哥家的家大业大。
只不过李明姐弟俩的不谋而合并未得到李明妻子的同意,所以这事暂时没有提到明面上来。
此刻,见王剑心不在焉,李明心里有些明白,外甥子是动了春心,只是不知道外甥子喜欢的是赵欢欢,还是赵欢欢带来的女伴。
如果是赵欢欢,那可就太好了,现在自己的药店生意完全仰仗赵欢欢,如果将来赵欢欢能和自己的外甥子结合,那自己在小镇的事业就如日中天,其他诊所可抢他的生意抢不走了。
李明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王剑一边接过药方给病人配药,一边问道:“舅舅,刚才来的两个小姑娘和你认识?”
“穿红衣那个小姑娘叫赵欢欢,抽个时间,舅舅带你去认识一下。”李明一边说着一边接着看下一个病人。
王剑有些失落,虽然红衣女孩也很漂亮,可她喜欢那个淡蓝色衣裙的女孩,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但是他生性腼腆,又不好意思直接跟李明开口询问,只能闷头“嗯”了一声。
李明却以为王剑心里惦念赵欢欢,不好意思开口,到了晚上,药店打烊,他居然就领着王剑去赵欢欢家里拜访去了。
趁着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间的功夫,王剑鼓足勇气问赵欢欢:“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也在第N中学读书吗?”
“你打听她是因为你喜欢她?”赵欢欢直截了当,王剑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剑斟酌着如何和赵欢欢开口的时候,赵欢欢说道:“她还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就等她几年,至少等到她十八岁。”
前世魏明山师范毕业回到小镇教书的时候也已经十八九岁,不过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爱,等个三四年等她长大,难道不愿意?
如果不愿意,只能说不是真爱啊,就是见色起意!
赵欢欢的话让王剑喜出望外:“我当然愿意等她……”
赵欢欢却浇下一瓢冷水:“前提条件得是她也喜欢你。”
王剑神色怔怔,点点头,说道:“能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吗?”
话音落,李明回来了,王剑好失落。
赵欢欢却不会同情他。
在赵欢欢看来,既然魏明山要成为她的闺蜜,那以后就不能只在小镇发展了。魏明山是要跟着她走出去的,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
而王剑没有学历没有钱,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无所有。他怎么配得上她?
最爱的闺蜜如果嫁给一个让她赵欢欢看不上的男人,她赵欢欢要在心里堵一辈子,那多闹得慌?
除非是和这个闺蜜绝交。
“欢欢,王剑从小就想学医,你能不能带带他?”轮到王剑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明问赵欢欢。
“李医生您是医生,他跟着你不就好了?”
李明尴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药店没有倒闭,现在生意越来越好,我也在镇子上打响了名气,那是因为背后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剑做徒弟吗?”
其实,李明就是想让王剑和赵欢欢多接触,都说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见面三分情,见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从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样了。
只要王剑将赵欢欢娶回家,那就是给家里娶了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回来啊。
毕竟现在,自己和赵欢欢之间并没有什么棒死了的关系,赵欢欢可以选择和她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另行选择合作方。
在镇子,谁得到赵欢欢,谁就得到了财神爷。
李明心里门儿清,在大家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最早的知情人,必须先下手为强。
赵欢欢却并没有收王剑为徒的意思,而是说道:“王剑想学医,李医生你应该让他去读医学院。”
“医学院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脸,家里都是学渣的基因,读医学院必须是学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当我的徒弟又岂是想当就能当的?”
十三岁的少女看着李明,眼神里闪过一丝寒光,让李明激灵灵一凛。
他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万块钱,银行里取出来的一捆实实在在的纸币,“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
赵欢欢点点头,在王剑从洗手间出来钱收起了钱,说道:“看病这个生意的确是暴利,但是你也记得看看病人是啥样,如果家里穷的,你就适当免一点,也能博你的好名声。”
“好好好,这个我知道。”李明点头哈腰的。
赵欢欢发话前,他可不敢知道。这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实在太邪门了,深藏绝技就不必说了,身上总有股逼人的压迫感,让人和她交谈几句就心生出畏惧来。
送走了李明和王剑,又迎来了焦三凤。
赵欢欢原本已经躺下了,奈何被郭守敬叫起来。
郭守敬不好意思说道:“我已经把你妈和你弟弟请进屋里来了,那毕竟是你亲妈和亲弟,欢欢……”
爷爷的语气全是求情。
赵欢欢就起了身,也罢,好几天没有亲妈的消息了,不知道她装了这么多天大尾巴孙子,深夜到访,又要耍什么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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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长大后有的是时间撒谎
客厅里,焦三凤将两张考卷放到桌上,激动道:“语文数学都是一百分。”
焦三凤说着将赵小水推到赵欢欢跟前:“虽然还不是半期考,就是第一单元考试,可你弟弟最近真的很认真在学习,进步很大,所以我是想来问问你,你能不能提前让你弟弟住过来?
你这边居住条件比较好,你弟弟在这里学习的话,能考得更好。”
赵欢欢也不看考卷,也不看焦三凤,只是盯着赵小水,说道:“急功近利可不是好事,弄虚作假也不是好事,你还是个小孩子,等长大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撒谎,小孩子就应该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