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喜欢一切恶俗的狗血剧情,从第一个世界没有用上的龙凤胎兄妹剧情这里用上了,因为原主本来就有一个妹妹,只不过那个妹妹死在了这场大雪当中。
然而现在,天道直接一上来就撒狗血把自己丢到了妹妹的身体当中,好在冬天穿的衣服厚重而且还有一副铠甲。
不至于让她一上来就掉马。
但,原主的身体被冰封在大雪当中,掉马危机达到了MAX级别。
甚至通过原主记忆得知、老坦布尔人虽然对王族忠诚度极高,但这仅限于对男性。
女性没有什么地位。
一上来就是难度爆表的任务,这个身份也是怎么看怎么麻烦。
但,时祁最担心的不是这个。
而是她现在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就是、在这种群狼环伺危机重重且根本没有娱乐圈项目的世界里,自己怎么才能登顶呢?
没有娱乐圈!
压根就没有任务你让她怎么完成?
【一切都可以从无到有。另、直接放弃会增加十个任务世界。】天道莫得感情的声音再次传来,摆明了就是在刁难时祁,想让她给天道白打工。
从无到有是吧?
“ok,没问题。”你越说不可能的事情,她偏要完成给你看。
第67章 基建只为当顶流(2) 小十七把壮汉吓……
“第几个了?”
“第七个吧。”
但丁镇最近出了一项新的娱乐活动, 那就是赌新来的小家伙能够在这里生活多久。
孤身一人来到这里,总是有人忍不住过去给这个小家伙上上课,然后顺便把小家伙从老酒馆兑换的几十枚铜币给抢走。
不过铜币的数量不多, 不会有特别厉害的人去找时祁麻烦。
于是, 那些想要抢劫的家伙,都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
时祁凭借藏在靴子里的这把匕首, 成功收下了七个小混混的姓名。
在这个人吃人处处埋白骨的地界里, 难得来了小家伙这么一个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小子,许多人都赌小家伙肯定会被吓哭。
甚至瞧着时祁被人跟踪被堵在角落里也都没有去帮忙的意思,直至看着小家伙面无表情的一刀收割了人命然后反过来把人家给抢了之后,但丁镇里的居民瞧出来了乐子。
十几岁的小家伙居然有这种胆量,很可以啊。
不过小家伙孤身一人就当街杀人, 也许他杀的那几个小混混很不入流, 但他们上面还是有小头目的。
估摸着,这小家伙可能活不了太久。
然而每一次, 都是找小家伙麻烦的人不见了身影, 而小家伙每天去酒馆里面吃肉喝酒。
在这里生活的,都是些穷凶极恶的家伙,穷字当头。
时祁一来就每天下馆子, 这就使得那些每天啃面包的当地居民很不爽。
黑吃黑在这里是常态, 但很可惜、结果是他们被吃了。
没有人在时祁的身上见过魔法波动亦或者是斗气力量,那些家伙都是由手起刀落一击致命!
这比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还要厉害。
等到第十天的时候, 时祁已经挑了但丁镇里面的一个小势力团伙,成功的晋升成为了小头目。
当时祁再次来小酒馆的时候,身边风风火火的跟了一群小弟,有人端茶、有人倒酒,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才十天的小家伙。
身为老坦布尔人的酒馆老板很想不通, 为什么小家伙在这里混的如此之好。
之前杀人的时候,小家伙得罪了很多人。
可是怎么一转眼之后,小家伙已经前呼后拥了?
其实时祁用的方式很简单,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家伙们来说,纯粹的威逼是没有用的。
等那个小团伙来找自己的时候,时祁仗着与生俱来的战斗技巧先干掉了他们的头儿,然后直接割掉了他的脑袋摆在桌子上和他们谈交易。
“我很穷,身上没有几个银币。”
“为了活着而来到这里的你们应该不至于替别人出头,与其和我不死不休,不如我们想想赚钱的方式。”
“这里的每个人,他的脑袋都价值最少十个金币。”
说话间时祁打开窗户,这里摆着的都是之前被她杀掉的小混混的头。
虽然时祁看起来年纪小,但她这一手完完全全的把其他的小混混们给镇住了,杀人容易、但是杀完了之后还把头割下来自己在房间里面照常生活的,这就很恐怖了。
为了一些铜币就能够大打出手的小混混其实也没有什么骨气,既然时祁更厉害那么听他的也无妨。
最关键是、十个金币的诱惑。
被通缉的杀人犯,都是十个金币起步的。这点时祁早就知道了,她不可能任由自己一直穷下去,而且也没有那个耐心去等着被这里的人考验自己。
所以,她准备自己占山为王。
又不是没干过,所以杀人砍头威逼利诱这些事,时祁做的简直是不能够再熟练了。
反正这里的人身上都是有着人命的,就和自己曾经在万妖山里面斗的那些妖一样,就算是杀了也没有关系。
身为狐妖、猎杀是本能。
如果不是时祁嫌弃他们太脏了的话,甚至想要一口咬断他们的大动脉。
不过这把小刀也不错,割断的效果一样。
冷静、果断又强大。
小混混虽说都是冲动的性子杀了人,杀的大多还是贵族,但是来到了但丁镇之后就知道了生活艰难。
如果不拉帮结派的话,根本没有办法生存。
只需要动脑子想一下,他就决定跟时祁混了。当然,如果有更强大的人想要弄死时祁的话,那么他们毫不犹豫的可能也要倒戈相向。
毕竟在这里只有利己主义,不过时祁不在乎。
于是,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们傻眼了。
时祁不仅没有被那个小团伙给围剿,甚至反过来当了人家的老大。
一下子成为了但丁镇的自己人,这就使得其他人再对时祁出手的时候就要考虑一下了。
时祁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人想过,也不失为一个发财的办法。
每个地方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哪怕是混乱的但丁镇也依然有着自己的秩序。在镇里,不要内斗。当然了,只要离开了但丁镇那就生死无论。
这就使得但丁镇里面能够维持正常的运作,甚至除了这边穷人才能消费得起的街道之王,但丁镇的东边才是真正的纸醉金迷销魂窟。
但那边的话,兜里没有几个金币是万万不敢过去的。
钱真的很难赚,除非抢。
在这里的人,都会接一些镇子里的公会所派发的狩猎任务以及护送任务来维持生计,不可能常年待在镇子里不离开。
本来时祁的这个小势力也归属于一个更大的势力,如果上面的人找过来也可以继续找麻烦。
结果呢?
因为时祁的威逼利诱、其他的小弟直接说这是内部小矛盾,不过就是换了个小头目而已,然后塞点钱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毕竟时祁当小头目之后上交的钱财更多,所以上边表示很满意。
不得不说在这个人人利己的地方生存,其实也是方便不少。
随着底下的小混混把那些人头拿去两大帝国换钱回来之后,时祁在抵达但丁镇的第二十天,已经拥有了五百金币的巨款。
旗下小弟是越收越多。
这事儿说来倒也有意思,不仅仅混迹但丁镇多年的小混混们瞧着想要对时祁出手,就连其他刚刚逃命过来的亡命之徒也觉得时祁是个软柿子好捏。
结果呢?
全都死在了时祁的手中!
然后被小弟们拖着人头拿去换金币了。
虽然小混混们在但希尔帝国亦或者是奥丁帝国当中有案底,但是他们很聪明,知道去自己没有案底的地方去换钱。
一来二去,时祁成为了清水巷这条街最富有的小团体势力。
出手大方事情少,这就使得时祁的口碑非常之好,在时祁来到但丁镇一个月的时候,成功混进了排名前十的势力当中。
甚至,还在东边的繁花巷最边上买了一个院子来住。
每个月的月底都会举办一场宴会,身为新晋的势力,时祁也在受邀之列。
这也是无法避免的,毕竟这但丁镇实在是太乱,各大势力经常易主,为了让彼此熟悉熟悉,这个宴会举办的目的就是如此。更准确来说,是给管理者混眼熟方便管理者收税。
但丁镇有一个镇长,由实力最强的人担任。
他是一个标准的坦布尔男人,身高将近两米,是身材最魁梧的人种,因为常年生活在草原地区,所以擅长骑射,每一个坦布尔的人都拥有一双墨绿的眼眸、不分男女。
其实三大帝国的人很好分辨的,坦布尔的人都是绿瞳,但希尔人是蓝瞳,奥丁人是紫瞳。
但很神奇的是,三大帝国的王室继承人,都拥有一双黑瞳。
当然不是黑瞳就代表了高贵,三大帝国之间彼此的混血也拥有黑瞳。
这就导致了拥有黑瞳的人,要么是最高贵的王室继承人,要么则是在背地里被称之为串儿的最低等的存在。
血脉,是立于每个人心中最高的位置。
而且拥有黑瞳的三大帝国王室继承人能够唤醒神器宝石,每一颗神器都和其瞳孔颜色对应。
这也是验证究竟是混血还是王族的方式,没有人可以冒充王族血脉。
时祁之所以来到这里之后频频受欺负,就是因为她拥有一双黑瞳,被当做了最底层最低等的人。
虽然时祁长得好看,但是每一个帝国的贵族都会养着几个其他帝国的女人当宠姬,这种情况下生出来的孩子就是最低等的血脉,不被每一个种族认可。
身为玩物的孩子,自然也会被当做是贵族的玩物。在这种无法地带,自然也逃不过玩物的下场。
因为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时祁看起来是弱小可怜招人疼。最关键是,时祁长的就不像是那些身材高大的纯种男人,瘦瘦小小的不说,小模样比女人还秀气。娇滴滴的感觉,好似一个力气大的女人都能一拳头把他给打死。
除了攀附其他人赖以生存,根本想不到任何能够活下来的可能。
哪怕时祁坐在第十的位置上,但是她身边坐着一个因为杀了贵族老爷然后跑到了但丁镇的奥丁男人,所以衬托的她看起来就像是个小宠物一样。
时祁在穷人巷里很出名,到了这里就再次变得不起眼。
奥丁男人听着那些人的议论,不由得冷汗都从额头上流下来了。多少想把老大当男宠的家伙不知死活的上去,结果不仅被砍了脑袋还被切了那里。
想想他都觉得害怕!
就算是老大长的白白嫩嫩,大眼睛水汪汪的,跟个小兔子似的惹人喜欢,就这模样、能够令那些基本上看不见女人的男人疯狂,他也不敢对老大有任何的其他想法。
现在听着那些议论声,壮汉小弟简直快要吓哭了。
第68章 基建只为当顶流(3) 吃货和吃货的友……
他不禁担心自己上面的头被砍了换钱, 甚至更担心下面的头被切了然后示众。当然,这都不是最绝望的。
最绝望的要数一个看起来能够和雪地白熊媲美的壮汉,被老大切了之后, 发现还没有雪兔的大, 结果被丢去喂狗了,还嘲笑不用一口就吃完了。
死的如此没有尊严, 简直可怜。
也有一个兄弟天赋异禀, 然后、被某个变态的家伙拿去泡酒了。现在这个见了鬼的变态,他甚至是坐在老大的另一边。
他也是个黑眼珠的家伙,而且在但丁镇里臭名昭著的厉害。
这老家伙是个坦布尔女人和但希尔男人生的混血,他的身份一出生就注定了自己是个宠物,混血的孩子出生之后地位甚至连奴仆都比不上。
因为长的不好看, 所以塔布西在年纪小的时候没有遭受那些贵族老爷的染指。
然而随着他长大之后, 因为某个地方天赋异禀便被那些贵夫人当做男宠,然后、贵妇人怀孕了。
塔布西其实一直想要个孩子, 当时的他已经规划好了逃跑路线, 但因为这个孩子,让他停下了脚步,他想要带着孩子逃走。
然而, 他和贵妇的孩子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
甚至连自己也因为被贵族老爷发现而打断了第三条腿, 然后丢到柴房等死。
可是塔布西活了下来,哪怕发烧快要死了, 也由这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活了下来,
活下来的塔布西瞅准机会干掉了那个贵族老爷,还把那个贵族老爷的给切了,之后顺着那条早就规划好的路线跑了。
因为没有得到过好的治疗,塔布西的两只脚都是跛足。
逃到但丁镇的塔布西是个臭名昭著的死变态, 他偏好把所有落到他手里的男人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下场。
如果太小了,那就丢去喂狗。
如果看起来还不错,那就留着泡酒喝。
是的没错,就是拿去泡酒——喝!
在这个人性扭曲的但丁镇里面,跛足塔布西算得上是最扭曲之一。
没有人愿意收留他,这家伙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单干,因为瞧见老大废了一个小混混之后,自告奋勇的想要跟老大混。
哦!
简直是见了鬼的。
老大居然真的把这个家伙给收了,甚至还隐隐的成为了心腹。
本来老大一个人就足够恐怖,现在还多了这么个死变态,属下们简直要被吓死了好么?好在,只要不得罪老大,那么老大就不会切了你。
而塔布西跟在老大的身边之后倒也是讲规矩的,除了偶尔在聚会的时候把他珍藏在玻璃罐子里面的酒倒出来给他们喝之外,也没有更恐怖的事情发生。
事实证明,也真的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
跛足塔布西收藏了许多个罐子,里面都是些男人看了就胆寒的。没有人愿意和塔布西当朋友,甚至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你们懂什么?”
“我也不是都会拿来泡酒。”
“那些不合格的直接拿去喂狗了,能够进入我的收藏,这可都是大家伙。”
变态的跛足塔布西混进时祁的手下之后,跟那些小混混们得意的介绍自己的收藏,甚至还很骄傲的告诉他们,这些都是珍品。
自己杀了能够有几百个人,也就这十几个有资格在他这里泡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