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系统坑进七零年代[穿书]——一纸青梅
时间:2021-04-02 10:09:11

  春花婶子一顿,“相看?”
  “不然呢?谁有这个闲钱带这丫头出来?”
  这话春花婶子不好接了,但随意打骂就是不对。
  春花婶子黑着脸把赵来娣拉起,见她下巴磨出血,满脸灰尘,也不知道用什么擦拭。
  这时,叶栀递过来了一张绣着小花的手帕。
  “婶子,用这个吧。”
  春花婶子一看是叶栀,脸色缓了缓,接过后想帮赵来娣擦干净脸,却被她轻轻躲过去。
  “来娣?”
  “不,不用了。谢谢婶子的,的叶知青,我自己来就可以。”
  春花婶子看了看手帕,又看了看赵来娣的脸,叹气道:“行吧。手帕你拿着,到时……”
  “不用还,送给你吧。”怕赵来娣嫌弃,叶栀道:“你放心,这个是新的,我没用过。”
  听到这话,原本不敢用力的手,徒然收紧。
  赵来娣低着头,叶栀只看到她抿得发白的嘴唇,也不知道她介不介意。不过赵来娣没有说话,叶栀也只当她不介意了。
  经过这么一闹,又拖延了进市集的时间。
  春花婶子这次外出购买的东西比较多,叶栀跟她不同路,两人进去没多久,就分开了。
  市集不算是很大,也是当时看到的一条长长的巷子,不过跟当时不同的是,原本冷清且充满紧张感巷子,现在热闹朝天,小小的一条小巷人满为患。
  什么都有买。
  有自家种的菜,家养的鸡鸭鹅。
  手工制作的竹篮,糕点等等。
  叶栀的目标很明确,只卖吃的。
  反正就是看到好吃,想吃,都买了。
  不到半个小时,她背出来的背包瞬间装满,就连手也挂得满满的。
  但即使这样,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还在不停的逛,不停的买。
  沈清归跟在她身后,看得胆战心惊又无奈。
  她拿这么多,怎么就不怕手疼的呢?
  最后还是沈清归看不下去,显出了原形。他买了一个竹篮,直接过去把她手里的东西都放在篮子里。然后像个木头一样站在叶栀身边,当起了苦力守卫者。
  这时叶栀正在纠结买不买当地特产——粽子。
  因为粽子馅多,且重。加上现在天气热了,也不一定放的长久。她在纠结自己买不买,买了怎么带回去。
  就在这时,沈清归出现。
  直接把她手里的东西拿走不说,还付钱买了她纠结很久的肉粽。
  叶栀:……
  她神奇的发现,她现在竟然能淡定的面对狗男人突然伸出来的手。
  果然,人的潜力无限大。
  买粽子的是一位老太太,不会说普通话,说的是当地的土话。见是沈清归付钱,又看两人站在一起登对好看,那张充满岁月痕迹的脸,突然绽放。
  老太太笑道:“娃娃是个会疼人的。”
  “这是你媳妇吧?买点甜粽,这个好吃,红豆做的,补身子。”
  叶栀虽然前世是南方G人,又带着原主的记忆,但即使这样,还是很难听清楚老人家说的是什么。
  老人家虽然说的是G省流通的话,但地方音重。开始叶栀还能勉强听得懂,到了最后,她说得快了,叶栀就听不懂了。
  叶栀下意识的抬头看沈清归,想询问她老人家说了什么。
  可她才抬头,就被男人耳后根跟给吸引住了。
  男人皮肤偏黑,有种故意晒黑的嫌疑,可即使这样,还是能明显的看到那只耳朵的翻红。
  叶栀更加好奇了。
  这老太太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以至于……害羞了?
  害羞这个词,以前她想都不敢想往这张脸放。
  叶栀左看右看的,正打算问老人家说什么时,仿佛早已知道叶栀举动的沈清归,又立马给了钱,都不用老人家帮忙收拾,直接抓过粽子扔到篮子里,就拉着她往外跑。
  沈清归像被鬼追,叶栀差点跟不上,更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这里人多,也不知道男人是怎么做到带着她跑,还能不被人撞到的。
  总之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叶栀气喘吁吁的停止时,人已经被沈清归带到了一条死胡同里。
  周围寂静非常,路口更是清冷,连个人影都没有。
  叶栀瞪着狗男人,喘息道:“沈清归你这个混蛋。没看到我背着东西吗?”
  吼完,一阵冷风吹来,她往四周看,入目的了无人烟的清冷,四周环境令她脑洞大开。
  她狐疑的看向沈清归,“你该不会是得不到我的人,就想得到我的尸体吧?”
  沈清归:……
  没忍住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在她抱头痛喊之前把她背着的背包拿下。
  即使沈清归有准备,还是被这重量跟吓着。
  这背包至少十斤。
  “胡闹。”顿了顿,“那这么多东西,你不觉得重?”
  怎么可能不重。
  不过对于吃货来说,这点重量跟嘴馋相比,算不了什么。
  叶栀抱着额头,看着沈清归的眼神就不对了。
  她眯着桃花眼,道:“你这是嫌弃我买得多?”
  叶栀都打算好了,要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说是,她就立马跟他散伙。
  沈清归没g到她的点,他手痒痒的又往她额头上弹去。可这时叶栀用手捂着,男人并没有用力的手指落在她手背上,有种酥麻的麻痛。
  叶栀下意识的用另外一只手盖着被弹的手,瞪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点疼痛,终于不再凶巴巴的了,可却变得惨兮兮的。
  要哭不哭,小姑娘似乎抓住了他的弱点,往他心上捅刀。
  沈清归无奈又宠溺的把她的手拿下,放到嘴边呼气,又一边安抚:“嫌弃谁也不能嫌弃你。”
  “再说呢,我还觉得不够呢。”
  “但理不是这个理,你买是能买,但不能自己拿。”
  “扭伤手了怎么办。”
  沈清归没说的是,扭伤手了,又要哭鼻子了,最后最疼的还不是他。
  “还疼?”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清归觉得小手比刚才更红了。
  叶栀在男人给他吹气时就思绪混乱,这会儿听到男人的问话,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男人皱起眉头,想再一次往她手背吹气,她像被踩了猫尾巴的猫儿,惊得汗毛都立起。
  连忙把手抽回藏在身后,仿佛还觉得不够,特别是在她抽回手的瞬间,男人迸发的强大气势,让她逃离。
  可她早就是沈清归手里的猎物,优秀的猎人又怎么会放自己的猎物走?
  她的身体都还没动呢,人就被扣入怀中。
  不管叶栀怎么挣扎,都逃离不了男人圈起的牢笼。
  “别动。”
  “再动信不信把你另外一边也刻上印记了?”
  印记?
  什么印记?
  叶栀的脑袋还在发糊呢。
  愣是没在第一时间明白男人的意思。
  直到男人灼热的呼吸覆盖在她的脖子上,叶栀才从另一边隐隐作痛的脖子回过神。
  俏脸迅速黑了下来。
  沈清归一看,糟糕。
  这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都还没哄回来呢,这又被自己给逗没了。
  沈清归试图挽回。
  可叶栀是谁,被娇宠了十四年,家里老小有求必应,性子已经娇得掰不回来了。
  尤其是这一个多星期做贼似的捂脖子,搞得她现在后遗症非常的严重。只要有人往她脖子上看,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知道了她跟沈清归的奸情。
  啊呸!
  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逼迫她成的奸情。
  总而言之,她气还没消呢。
  这个狗男人竟然还敢提?
  提就算了。
  还敢用这个来威胁她?
  刻印记是吧?
  行,她叶大小姐现在就给他深深的刻上一个。
  叶栀疯起来,连她自己都怕。
  她现在眼里只有狗男人的大动脉,踮起脚尖,就往男人的脖子上啃。
  使劲吃奶的力气,就想咬得狗男人哇哇叫,让他深刻的记住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沈清归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此时他的脑子开始发糊了。
  虽然这段时间他跟叶栀有过不少的亲密接触,但也只是发于情止于礼,唯一一次过线的,也不过是啃了一口叶栀的娇嫩脖子。
  但那时害怕失去小姑娘的恐惧居多,即使事后想起,也是怎么哄人,哪里像现在这样,这样……
  刺激!
  小姑娘浑身娇软,呼吸香甜,宛如最致命的毒药,渗入骨髓,勾得他神魂颠倒,神志不清。仿佛只要她开口,他连命都能给她。
  所以当脖子上传来刺痛时,沈清归不仅没有反抗,反而还犯贱的放松全身警惕,把自己送到叶栀的口中。
  任由她发泄,任由她撕咬。
  ……
  作者有话要说:    叶栀:我咬得痛不痛?
  沈清归:……还行?
  叶栀:你犹豫了,是不是我咬得不够狠。算了,我再咬大力一点吧。
  沈清归:……默默的伸出脖子……
 
 
第三十三章 
  死胡同是在大河县一条很偏僻的巷子里,  原本是以前某个大地主的大院后花园小道。后来大院被拆,慢慢发展扩建  ,就不知不觉间成了某个难以被人发现的死胡同。
  死胡同四处寂静,  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被无限放大。
  就如同此时,小姑娘的撕咬声。
  沈清归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声音,  只觉得这声音在耳边嘶磨成勾子,  勾得他不断沉沦。
  他圈着小姑娘手,在不知不觉间收紧再收紧。
  他仰着头,呼吸急促,性感的喉结在刺目的阳光下越滚越快,  越滚越快。仿佛被困大沙漠,频临死亡的旅人……
  叶栀发泄得差不多,怒火也消了大半,  刚要松开狗男人,就听到男人异样的喘息声。
  叶栀开始没往那方面想,听到沈清归的异样,  还以为自己用力过猛,  咬坏了狗男人呢。
  她猛地查看,只见她拼尽全力撕咬的地方除了牙印深深,  连点血丝都没有。
  叶栀:……
  她咬了这么久,就咬了个寂寞?
  看着根本不能构成威胁的牙印,叶栀又牙痒痒了。
  但她还顾着狗男人,就想后退查看男人的状况。
  可沈清归又怎么可能让她看,他现在
  难以启齿,  一言难尽。
  要是让小姑娘看到他禽兽不如的样子,要是被她认为他就是个登徒浪子,远离他怎么办?
  “别看。”男人声音沙哑,  清冷不在。
  叶栀更加担心了,她着急道:“什么不看,你到底怎么了?你的声音怎么怪怪的?你生病了?”
  夺命三连问。
  要是之前,看到叶栀这么关心自己,沈清归绝对会高兴得跳起来。
  但是现在……他只想挖个地洞给自己埋了。
  “再等等,再等等……”
  至于等什么,沈清归没说,叶栀……也想不到,只能顺着男人的意,担心的看着被自己咬出来,开始慢慢恢复的牙印。
  牙印没了叶栀的大力撕咬,加上男人可能天生的强悍恢复能力,已经凹陷下去的肌理开始慢慢恢复平滑。
  叶栀等啊等的,等到男人脖子上的唾沫都干了,他脖子只留一道浅浅的印记,男人才肯放开她。
  叶栀得到自由后立马把沈清归打量了一遍,他衣着整齐,面容清冷,唯独异常的就是男人额头布满了汗水。
  没有伤口。
  没有……
  “你到底怎么了?”
  叶栀还是不放心的问。
  此时沈清归已经恢复正常了,只是当叶栀询问时,他还是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叶栀一眼。
  也没说话,把东西都背到自己的背上后,拉着她就要往外走。
  叶栀:……
  又发病了?
  是的,现在在叶栀眼里,装高冷的沈清归就是冰山综合征发作。
  她现在一点都不怕他。
  具体体现在,她敢把狗男人的手给打掉而不害怕。
  ‘啪!’
  “别拉拉扯扯的,多不好看啊!”
  沈清归现在对叶栀有种莫名的罪恶感,被打了,也不敢再强迫她。只是该有的原则还是应该有的。
  他无奈的问:“怎么就不好看了?我们是对象。”他强调。
  “不能见光的对象。”叶栀也强调。
  沈清归脸阴沉,“谁说不能见光的?”
  “我说的。”
  “我决定了,要给你考核期。”
  “要是你通不过,我们就再也不见。”
  这是这一个多星期躲避众人异样眼光后,叶栀想出来的,给双方的机会。
  她一直想跟沈清归说,但因为各种原因,拖到了现在。
  叶栀知道现在也不是什么好时机,但拖的时间越久,只会越伤人而已。
  她现在的身份敏感,加上原身携带的麻烦,还有重生女主的复仇,种种下来,都是感情的绊脚石。
  叶栀不想谈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特别是这个人还跟秦禹有着一模一样脸的沈清归,她更不想再一次的没有结果。
  所以,她想了很久很久,才想到了‘地下情’这种相处方式。
  虽然这个相处方式的名称不怎么好听,但对于双方都不了解双方的情况下,这是最好的方法了。
  两人试着相处,要是沈清归知道她的‘真面目’,知道了她有多么麻烦后,或许就会……放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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